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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天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华天科技(昆山)电子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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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天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华天科技(昆山)电子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公告

人生若只如初见 发表于 2021-11-10 00:00:00 浏览:  65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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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5证券简称:华天科技公告编号:2021-066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华天科技(昆山)
电子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42号)核准,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448087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99999996.5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52419321.51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047580675.0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10月21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9-10001号”《验资报告》。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TSV及 FC 集成电路封测产业化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华天科技(昆山)电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昆山”)实施。
2021年11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华天科技(昆山)电子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00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华天昆山进行增资,用于其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TSV及 FC 集成电路封测产业化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TSV及 FC 集成电路封测产业化项目”由华天昆山实施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华天昆山增资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1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投资标的华天昆山的基本情况:
名称:华天科技(昆山)电子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昆山开发区龙腾路112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肖智轶
注册资本:94017.803901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6月1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6754951362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封装和测试集成电路;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根据华天昆山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2021年1-9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华天昆山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2745989569.863663178025.40
负债总额1427996452.592231375617.15
净资产1317993117.271431802408.25
应收账款102720509.67189697554.76
2020年1-12月2021年1-9月
营业收入816406072.991130742417.61
营业利润79814770.90132748597.83
净利润74480587.50113809290.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6609923.63538580899.61
华天昆山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90000.00万元,按照1元/
2单位注册资本的价格向华天昆山增加注册资本900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华天昆
山注册资本将由94017.803901万元增至184017.803901万元,公司仍将持有其
100%的股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华天昆山增资,满足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需要,有助于华天昆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及用途符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的使用计划,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募集资金到位后,华天昆山的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财务结构有所改善,有利于提升其盈利能力,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优势。
四、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华天昆山已在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官泉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增资款到账后,华天昆山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官泉支行及公司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华天科技(昆山)电子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未违反本次募集用途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0000.00万元通过对全资子公司华天科技(昆山)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用于其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TSV及 FC 集成电路封测产业化项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00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华天科技(昆山)电子有限
3公司增资,用于其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TSV及FC集成电路封测产业化项目”,该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增资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华天西安及华天昆山增资、对华天南京实缴出资及增资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华天科技使用募集资金对华天西安及华天昆山增资、对华天南京实缴出资及增资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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