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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煤业: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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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煤业: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富贵 发表于 2021-11-12 00:00:00 浏览:  44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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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8证券简称:露天煤业公告编号:2021090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2017年6月29日,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改相关条款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改相关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2),拟将公司名称修改为“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或变更为备用名:“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并经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公告详见2021年10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1089)。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1日(周四)14:0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1日(周四)9:15—15:00
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周四)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
12.地点: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沟大街交汇处内蒙古
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办公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陶杨董事(经半数以上董事推荐)
6.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13337815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41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2480220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94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857595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63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份2117588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02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259993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5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857595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630%。
7.公司董事、监事出席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股东大会。
8.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00《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1453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54%;反对232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6%;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审议通过该议案。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94306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8.9005%;反对232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9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0《关于修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8446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508%;反对353351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49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该议案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64237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135%;反对353351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86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丽、罗聪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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