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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上港集团
股票代码:600018.SH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镇宁路 9 号九尊大厦 7 楼 A 单元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333号上海展览中心东二馆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无偿划转受让股份签署日期:2021年11月15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以上海市国资委出具的划转文件为实施依据。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目录
目录....................................................3
第一节释义.................................................5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所受行政处罚、刑事处
罚、涉及诉讼或仲裁的情况..........................................7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介绍..............................8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8
第三节权益变动决定及权益变动目的......................................9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
有权益的股份................................................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时间.....................10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11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1
二、本次划转的有关情况..........................................11
三、本次股份划转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12
第五节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13
第六节后续计划..............................................14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14
二、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的后续安排..............................14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14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14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14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14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14
3第七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15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15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16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17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18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18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18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18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和安排.............18
第九节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9
第十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20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表..................................2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020年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的主要内容..........................22
三、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等............................22
第十一节其他重大事项...........................................23
第十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24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25
一、备查文件目录.............................................26
二、备查地点...............................................26
4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指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上港集团指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指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国投公司上海市国资委指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同盛集团指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国资委无偿划转上港集团 6540480981 股 A 股普通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无指股股份(包括上海市国资委从同盛集团无偿划入但尚未办理偿划转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的上市公司398551139股股份)的行为
本次无偿划转涉及的上港集团 6540480981 股 A 股普通股划转标的指股份(包括上海市国资委从同盛集团无偿划入但尚未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的上港集团398551139股股份)《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国有股份无偿划转限公司关于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上海国有资指协议》本投资有限公司无偿划转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之无偿划转协议》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指《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格式准则第15号》指——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格式准则第16号》指——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总股本指上港集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的总股本23278679750股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5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3月31日法定代表人谢峰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上海市镇宁路 9 号九尊大厦 7 楼 A 单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529432935
一般项目:国有资本经营与管理,股权投资,实业投资,社会经济主要经营范围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期限2010年3月31日至无固定期限控股股东上海市国资委控股股东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市政大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国投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国投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上海国投公司主要业务
6上海国投公司立足于服务国家战略和上海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要经营
业务包括:实施国有资本战略性持股管理和资本运作,承担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开展市场化、专业化股权投资基金运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国投公司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如下表所示:
序被投资公持股比注册资本(万注册地址主要经营范围
号司名称例(%)元)
一般项目:资产管理、实业投资、上海市长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上海国投宁区宣化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1资本管理100.00150000.00路3号二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有限公司
层3188室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上海国投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2019年12月312018年12月31
项目2021年9月30日日日日
资产总额3152354671.242119166431.22117101419.19115442537.44
负债总额2791897.85655175.40555689.57542876.52所有者权
3149562773.392118511255.82116545729.62114899660.92
益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31582209.572620701.602194758.272159506.06
利润总额31582209.572620701.602194758.272159506.06
净利润31582209.571965526.201646068.701619629.54
注:上海国投公司2018、2019、2020年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所受行政处
罚、刑事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的情况上海国投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案件。
7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姓名本人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地区的居留权
谢峰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上海否
戴敏敏党委副书记、总裁中国上海否
陆雯副总裁(财务负责人)中国上海否倪畅监事中国上海否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国投公司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8第三节权益变动决定及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上海市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精神,遵照上海市委、市政府有关战略部署,上海市国资委拟将持有的上港集团6540480981股股份(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28.10%)无偿划转予上海国投公司,从而有利于优化国资布局、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加快落实上海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重点任务要求。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国投公司未持有上港集团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市国资委直接登记持有上港集团 A股股份6141929842股(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26.38%)。根据上海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沪国资委产权[2020]464号)及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划转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资本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国资委产权[2020]465号),上海市国资委从同盛集团无偿划入上港集团A股股份398551139股(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1.7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尚未完成,该等股份仍登记在同盛集团名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市国资委不再直接持有上港集团股份,上海国投公司将持有上港集团A股股份6540480981股(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28.10%)。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国投公司成为上港集团第一大股东,上港集团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上海市国资委。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9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
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时间
2021年11月12日,上海国投公司召开2021年第8次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本次无偿划转相关事项。2021年11月15日,上海市国资委与上海国投公司签订《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尚需上海市国资委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出具关于本次无偿划转的相关文件。
10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国投公司未持有上港集团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国投公司将持有上港集团6540480981股股份(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28.10%)。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国投公司成为上港集团第一大股东,上港集团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上海市国资委。
二、本次划转的有关情况
(一)概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无偿划转。2021年11月15日,上海市国资委与上海国投公司签署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在协议生效后,上海市国资委将持有的上港集团6540480981股股份(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28.10%)无偿划转予上海国投公司。
(二)《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无偿划转方案
双方同意,上海市国资委按《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上海国投公司无偿划转其合法持有的6540480981股上港集团A股股票(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28.10%),上海国投公司按照《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约定的条款与条件自上海市国资委受让划转标的。
双方同意,本次股份划转为无偿划转,上海国投公司无需向上海市国资委支付任何对价。
2、职工安置
双方确认,本次无偿划转仅涉及上港集团部分股份划转,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签署之日前已与上港集团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不会因本次无偿划转而改变劳动关系。
3、本协议生效条件
11《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的生效及本次划转的实施取决于以下条件的全部
满足:
(1)由双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署;
(2)本次划转以获得上海市国资委出具的划转文件为实施依据。
三、本次股份划转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上海市国资委拟向上海国投公司无偿划转的上市公司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
12第五节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以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进行,不涉及交易对价,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资金来源问题。
13第六节后续计划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国投公司无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改变或调整的计划。
二、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的后续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国投公司无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海国投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需要,本着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通过依法提名董事人选等方式参与完善公司治理。届时,上海国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国投公司无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国投公司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做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国投公司无调整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国投公司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等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
14第七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国投公司成为上港集团第一大股东,上港集团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上海市国资委。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持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的独立性,上海国投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5日出具如下承诺:
“1、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性,其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上市公司附属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关联企业”);2)保证上
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关联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关联企业领薪;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关联企业中兼职;4)保证按照
法律法规或者上市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的规定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不会超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及/或董事会干预上市公司的人事任免。
2、资产完整: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的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2)保证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不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并且不要求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附属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除通过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之外,本公司保证不超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及/或董事会对上市公司关于资产完整的重大决策进行干预。
3、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能继续保持其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能继续保持其独立的银行账户,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不与上市公司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2)保证上市公司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分开;3)
保证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职能部门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本公司及关联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形。
155、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除通过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之外,本公司保证不超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及/或董事会对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本公司及关联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附属企业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6、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赔偿一切损失。”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国投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为了避免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国投公司与上市公司将来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上海国投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5日出具如下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目前未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或其他构成竞争的业务;
2、在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保证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
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不投资、收购、兼并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3、在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如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
4、在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对于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本公司保证不
利用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165、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上述各项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国投公司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确保定价公允并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流程,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上海国投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5日出具如下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2、对于确需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依法签订协议,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没有市场价格的,将由双方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促使上市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17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合计金额高于人民币
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和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本报告书已经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
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18第九节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之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9第十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项目2021年9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850224521.522119166431.22117101419.19115442537.44
预付款项66000.00---
其他应收款10200.00---
流动资产合计2850300721.522119166431.22117101419.19115442537.44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300000000.00---
固定资产2053949.72---
非流动资产合计302053949.72---
资产总计3152354671.242119166431.22117101419.19115442537.44
流动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164470.79---
应交税费67427.01655175.40548689.57539876.52
其中:应交税金67427.01655175.40548689.57539876.52
其他应付款2560000.05-7000.003000.00
流动负债合计2791897.85655175.40555689.57542876.52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2791897.85655175.40555689.57542876.52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3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
国有资本3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
其中:国有法人资本3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
实收资本净额3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
资本公积-2000000000.00--
盈余公积1851125.581851125.581654572.961489966.09
其中:法定公积金1851125.581851125.581654572.961489966.09
任意公积金---
未分配利润47711647.8116660130.2414891156.6613409694.8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3149562773.392118511255.82116545729.62114899660.92
益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3149562773.392118511255.82116545729.62114899660.9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152354671.242119166431.22117101419.19115442537.44
20(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其中:营业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31582209.57-2620701.60-2194758.27-2159506.06
其中: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480.00---
管理费用5330478.974000.004000.003000.00
财务费用-36913168.54-2624701.60-2198758.27-2162656.06
其中:利息支出----
利息收入-36913560.042624882.602198908.272162656.06三、营业利润(亏
31582209.572620701.602194758.272159506.06损以“-”号填列)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31582209.572620701.602194758.272159506.06
列)
减:所得税费用-655175.40548689.57539876.52五、净利润(净亏
31582209.571965526.201646068.701619629.54损以“-”号填列)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31582209.571965526.201646068.701619629.54
者的净利润
七、综合收益总额31582209.571965526.201646068.701619629.5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31582209.571965526.201646068.701619629.54
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9487074.212624882.602198908.272165656.06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9487074.212624882.602198908.272165656.06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3581300.63---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743963.71548689.57539876.52531205.8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381883.3311181.00150.003150.00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707147.67559870.57540026.52534355.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779926.542065012.031658881.751631300.23
21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191144.24---
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30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2191144.2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2191144.2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000000000.00200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00000000.00200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30692.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9469308.00200000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31058090.302002065012.031658881.751631300.2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119166431.22117101419.19115442537.44113811237.2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850224521.522119166431.22117101419.19115442537.4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020年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的主要内容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国投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众会字(2021)第03803号审计报告,认为:“上海国投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上海国投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三、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等
上海国投公司2020年财务会计报告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有关规定编制。上海国投公司2020年财务会计报告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等详见备查文件之“11、上海国投公司最近三年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及审计报告”。
22第十一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
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3第十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谢峰
2021年11月15日
24(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谢峰
2021年11月15日
25第十三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国投公司工商营业执照;
2、上海国投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上海国投公司2021年第8次总裁办公会决议;
4、《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5、上海国投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6、上海国投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
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7、上海国投公司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8、上海国投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9、上海国投公司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0、上海国投公司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
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1、上海国投公司最近三年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以备查阅。
上市公司地址为: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358号。
26附表二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海国际港务(集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上海
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上港集团 股票代码 600018.SH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国有资本投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名称资有限公司注册地
增加√拥有权益的股不变,但持股人发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份数量变化
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
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对境内、境外是否拥有境内、外
是□否√是□否√其他上市公司持两个以上上市公
股5%以上司的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权益变动方式
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0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比例:0.00%上市公司已发行
27股份比例
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发生拥有权变动数量:6540480981股
益的股份变动的变动比例:28.10%
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后持股数量:6540480981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28.10%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持续关是□否√联交易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同业竞是□否√争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是□否√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
是□否√级市场买卖该上公司股票是否存在《收购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是□否√情形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是√否□求的文件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否□资金来源是否披露后续计
是√否□划
28是否聘请财务顾
是□否√问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及是√否□批准进展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
是□否√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29(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谢峰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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