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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安环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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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安环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零零八 发表于 2021-11-17 00:00:00 浏览:  43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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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1证券简称:盾安环境公告编号:2021-076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1月16日,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盾安环境”)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拥有公司股份将超过30%,格力电器因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导致其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投资者可以免于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格力电器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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