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 000935
  • 四川双马
  • 当前价格17.43↓
  • 今开17.77↓
  • 昨收17.82
  • 最高17.79↓
  • 最低17.36↓
  • 买一17.43↓
  • 卖一17.44↓
  • 成交量7.18万手
  • 成交金额125.94百万元<
查看: 635|回复: 0

东方电热: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复制链接]

东方电热: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安静 发表于 2021-11-19 00:00:00 浏览:  63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17证券简称:东方电热公告编号:2021-098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对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于2021年11月18日(星期四)下午1:30在镇江新区大港五峰山路1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谭荣生先生主持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总股本1441216681股,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参
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8人,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217577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202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人,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5215960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19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
161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12%。
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计11人,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61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12%,其中:出席现场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的共0人,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共11人,代表股份161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12%。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
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9:15-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1273493706元增加至1441216681元。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同意5217564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6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60%;
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84%;
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5%。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同意5217564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6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60%;
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84%;
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5%。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同意5217564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6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60%;
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84%;
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5%。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同意5217564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6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60%;
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84%;
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5%。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同意5217564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6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60%;
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84%;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5%。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同意5217564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6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60%;
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84%;
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5%。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同意5217564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6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60%;
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84%;
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5%。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同意5217564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6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60%;
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84%;
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5%。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5217564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6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60%;
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84%;
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5%。
10、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谭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216718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份数:7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8769%。
谭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谭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216718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份数:7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8769%。
谭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张庆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216718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份数:7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8769%。
张庆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朱晓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股份数:5216718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份数:7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8769%。
朱晓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1选举孔玉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216718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份数:7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8769%。
孔玉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2选举许良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216718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份数:7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8769%。
许良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3选举万洪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216718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份数:7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8769%。
万洪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2.1选举赵海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5216718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5%。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份数:7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8769%。
赵海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2.2选举王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5216718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份数:7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8769%。
王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蒋成律师、赵小雷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6-19 18:32 , Processed in 0.221309 second(s), 50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