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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宁波银行股票代码:002142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BANK OF NINGBO CO.LTD.(住所:中国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配股说明书
第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签署日期:年月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公司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
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公司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配股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配股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含120亿元),最终募集资金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按照实际发行时的配股价格和配股数量确定。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
二、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的股份数量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 A 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公
司 A 股股份总数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售 1 股的比例向全体 A 股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股本6008016286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售股份数量总计为600801628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转债转股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三、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一)定价原则
1、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
考虑公司的发展前景与股东利益等因素,遵循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2、考虑公司未来三年的核心一级资本需求。
(二)配股价格
根据刊登发行公告前 A 股市场交易的情况,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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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配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配股价格为19.97元/股。
四、配售对象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五、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配股承销方式: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
本次配股的承销期:自本次配股说明书刊登之日起至本次配股完成公告之日止。
六、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完成后的全体 A 股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本次配股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七、关于本行的股利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情况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本行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盈利和资本充足率满足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要求的前提下,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权利。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年末资本充足率低于国家监管机关要求的最低标准的,该年度一般不得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法规的前提下,公司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并扣除向优先股股东支付的股息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可以进行分红,其中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股利分配。在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相匹配或董事会认为必要时,董事会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
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基础上,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鉴于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且有较大的资本需求,同时为充分兼顾股东分红回报需求,公司规划未来三年现金分红方式在当年度利润分配中的比例不低于
40%。如公司资本充足率仅达到或低于国家监管机关要求的最低标准或监管要求时,该年度分红方案将视监管部门要求而定。
当公司每股净资产过高导致股票流动性不足、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
本规模不相匹配或董事会认为必要时,董事会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要求的基础上,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公司需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股票股利分配方案的决策依据及其对公司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影响。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及具体情况制定分红规划,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本行最近三年的具体分红情况如下:
2019年3月28日,本行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按2018年度净利润的10.00%提取法定公积金10.86亿元;按2018年风险资产期末余额1.50%差额提取一般准
备金16.33亿元;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以上议案已经本行于2019年5月
16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2020年4月23日,本行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按2019年度净利润的10.00%提取法定公积金13.07亿元;按2019年风险资产期末余额1.50%差额提取一般准
备金23.38亿元;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以上议案已经本行于2020年5月
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2021年4月8日,本行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按2020年度净利润的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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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法定公积金13.82亿元;按2020年风险资产期末余额1.50%差额提取一般准
备金27.29亿元;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以上议案已经本行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2018至2020年,本行累计向普通股股东现金分红81.67亿元,最近三年累
计现金分红占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为64.10%,高于30%;各年度以现金方式向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均高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10%,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本行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第二节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行业风险
1、社会经济环境风险
本行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业绩前景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中国的经济发展状
况、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当部分行业的企业受国家经济环境影响出现经营状况恶化时,将会增加银行业的信用风险,甚至会导致银行不良资产增加。
近年来,外部经济环境不确定性持续增加,尤其是2020年年初新冠疫情爆发、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导致国内的经济下行压力增加。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银行业也面临业务增长放缓、利差收窄、资产质量下降、盈利水平下滑等压力。
中国经济目前正处于企稳回升的阶段,未来能否持续回升或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利的宏观环境会使整个银行业经受挑战,进而可能影响到本行的资产质量、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2、利率市场化风险近年来,为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和市场化程度,监管部门加快了利率市场化的进程。目前,我国已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下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和票据贴现利率管制,改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此外,近年来银行理财业务发展迅速,金融机构开始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存款利率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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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进程不断提速。
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商业银行对存款的竞争将不断加剧,银行差异化经营、精细化定价将成为趋势,行业内部分化将进一步加剧。作为中小银行,本行负债成本面临一定的上行压力,若贷款或投资的利率无法同步提升,利差水平将逐渐收窄,可能对盈利能力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3、金融市场开放的风险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进入快车道,商业银行将面临更加开放的市场竞争环境。相比外资银行,国内银行缺少充足的金融衍生投资品及风险对冲工具,缺少面对全球资本竞争的实战经验和综合实力,在资本、投资、业务、产品以及市场多领域的综合化甚至全球化竞争中处于弱势,竞争压力日益增大。未来金融市场的开放,会给本行带来更多的风险和挑战。
(二)业务及财务风险
1、贷款资产质量下降的风险报告期各期末,本行五级分类制度下的不良贷款(包括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余额分别为33.53亿元、41.42亿元、54.56亿元和62.72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78%、0.78%、0.79%和0.79%。报告期内,本行不良贷款率保持稳定,不良贷款余额有所上升,主要系受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等因素影响所致。
虽然本行采取了一系列风险控制举措降低贷款的信用风险,但由于受到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速放缓的不利影响,报告期内本行不良贷款余额仍呈上升趋势。若未来我国经济整体运行情况或者本行业务覆盖区域的经济情况进一步下行,导致借款人在经营、财务和流动性方面遇到困难,或者信贷风险管理系统不能有效实施,本行将面临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上升的潜在风险,进而给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2、贷款集中度风险
(1)中小企业贷款集中度风险
本行业务的市场定位以中小型企业为主,努力将自身打造成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专家。
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具有资产规模较小、合格担保品少、经营业绩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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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大、抗风险能力弱等特点,信用风险较高。本行长期服务于中小企业,对其经营管理模式较为了解,并针对中小企业的风险特征采取了针对性授信调查、强化信息科技应用、风险预警与核查等一系列风险防范措施。但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放缓或市场政策出现不利变化,导致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出现显著恶化;或本行对中小企业借款人的信用风险作出不准确的评估,可能会导致不良贷款增加,从而对本行资产质量、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区域集中度风险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行投放于浙江省、江苏省、上海市、广东省及北京市的贷款及垫款总额占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5.04%、22.60%、
5.27%、3.56%和3.53%,其中投放于宁波地区的贷款及垫款总额为3092.21亿元,
占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的比例为38.85%。
本行信贷资源主要投放于宁波地区,主要原因在于:1)本行熟悉宁波地区的市场环境和客户基础,能够相对全面地掌握客户信息,及时把控风险;2)宁波地区作为全国经济最活跃的区域之一,民营经济较为发达,活跃的中小企业数量较多,符合本行自身业务发展定位。报告期内,随着异地网点的发展,本行主动进行区域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信贷资产配置,使信贷资产在不同地区间的分布更为均衡合理。此外,本行积极采取多项措施降低区域客户集中度,强化授信主体的选择和准入,同等条件优先将信贷资源配置异地分行,深化并加强落实贷前审批及贷后跟踪工作制度。
如果未来浙江省、江苏省等主要经营区域的经济出现衰退,企业整体经营环境恶化,将可能导致本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受到不利影响。
3、特殊行业贷款风险
(1)房地产行业贷款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对公房地产业的贷款总额分别为229.95亿元、282.88亿元、365.22亿元、362.54亿元,占全部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36%、5.35%、
5.31%、4.56%,占比保持稳定。报告期各期末,本行个人住房贷款总额分别为
12.48亿元、27.90亿元、232.62亿元、339.90亿元,占全部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
为0.29%、0.53%、3.38%、4.27%,贷款规模及占比均呈现上升趋势。
受到经济增长放缓及房地产政策调控等多方面影响,我国房地产市场未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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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的不确定性逐步增加,房地产行业贷款风险有所上升。部分地区的房价出现下降的趋势,房地产企业可能由于房价和/或销量的下降等因素出现财务状况恶化,进而无力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如果房价大幅度下跌,也可能导致按揭贷款客户选择放弃所抵押房产,使本行遭受损失。
虽然本行已采取多种措施对房地产贷款进行管理,但如果未来房地产价格及销量出现大幅下降,可能对房地产行业贷款客户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可能对抵押物的价值和变现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进而给本行带来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2)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行全口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为234.81亿元,约占贷款总额的2.95%。从区域划分角度来看,本行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主要分布在长三角地区,其中宁波、南京、杭州、苏州和上海地区的贷款余额占比较高。从五级分类角度来看,本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均为正常类贷款,未出现逾期偿付本金或利息的情形。
总体而言,本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主要投向经济相对较为发达地区,地方政府财政实力较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运作较为市场化,资金用途以当地政府支持的项目为主,信用风险相对较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收入主要依赖于地方政府财政支持;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各项税费和土地出让收入等,因此经济周期和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可能间接对该类贷款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3)产能过剩行业贷款
本行涉及的产能过剩行业包括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造船等行业。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行针对产能过剩行业的授信总敞口为8.06亿元,规模相对较小,占比较低,贷款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如果针对前述产能过剩行业的宏观调控力度持续加大,部分借款人经营环境及偿债能力可能恶化,进而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表外业务风险
本行表外业务主要包括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函、贷款承诺、委托理财业务等。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行表外业务余额为9138.48亿元,其中贷款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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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6573.84亿元,承兑汇票为1833.54亿元,各类信用证金额为318.46亿元。
若本行无法就这些承诺和担保从客户处获得足额偿付,本行垫付的资金有可能形成不良资产,存在潜在的资产损失风险。同时本行理财产品主要为非保本理财产品。非保本理财业务中,本行虽不承担刚性兑付义务,但如果因市场环境、投资策略等因素未能达到客户预期收益率,本行将面临声誉受损的风险,对理财业务的发展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三)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宏观经济导致本行业绩下滑的风险
本行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业务前景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国内经济发展状况,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2020年随着新冠疫情不断蔓延,全球经济面临重大挑战,叠加中美贸易摩擦升温、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的不利影响,经济承压明显,部分企业出现了无法及时足额偿付债务的情形,银行业整体的资产质量和利润增长均面临较大压力。
若未来新冠疫情持续,世界经济复苏缓慢,宏观经济形势持续低迷,企业经营业绩和现金流恶化,我国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率将进一步提升。如果本行或本行的客户以及其他相关方未能及时适应国内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经营状况转差甚至出现大幅恶化,将可能导致本行出现大量客户贷款逾期、违约的情况,不良贷款规模的大幅攀升和减值损失准备的大额计提将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经济形势严重恶化的极端情况下甚至可能出现经营利润大幅下滑的风险。
(四)货币政策风险货币政策是人民银行对宏观金融运行和微观金融业务活动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人民银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法定准备金率以及再贴现率等货币政策工具,调节货币供应量,进而影响到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盈利水平以及流动性。为实现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民银行实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但国际上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为了及时化解风险,国内的货币政策也时有调整。
货币政策的调整可能影响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和经营业绩。在宽松货币政策下,商业银行可能加大信贷投放规模,信用风险有可能增加。在紧缩的货币政策下,人民银行可能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加大央行票据的发行量、实施窗口指导等,可能导致信贷投放规模压缩,进而影响商业银行的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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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主动研究货币政策,适时调整本行经营策略,努力在货币政策的调控下获得稳定的盈利水平。尽管如此,如果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人民银行调整货币政策,而本行未能及时应对货币政策变化,调整经营策略,可能对本行的业务开展、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与本次配股有关的风险
1、全部或部分放弃其配股认购权的现有股东于本行的权益可能将被摊薄的
风险
在本次配股中,若某一股东全部或部分放弃其所获配股认购权,即未按照其于配股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持有本行股份的比例缴款申购本行在本次配股中新
增发行的普通股,该等股东于本行享有的权益可能将会相应被摊薄,即该等股东所持股份占本行总股本的百分比以及其于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可能将会相应减少。
根据相关规定,本行现有股东在本次配股中所获配股认购权无法进行转让,因此全部或部分放弃其所获配股认购权的股东无法收到任何补偿以弥补其于本行的
权益因其放弃配股认购权而遭受的摊薄。此外,本行于本次配股方案实施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方案实施后的全体股东依其届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因此,配股过程中全部或部分放弃其所获配股认购权的现有股东所占有的本行滚存未分配利润的份额可能也会相应下降。
2、本次配股后本行股票的交易价格低于配股价格的风险
本行股票的交易价格可能因市场因素发生变化而出现重大波动,该等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影响全球或我国的宏观经济形势、本行业务的监管政策或环境、
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变化、本行或本行竞争对手的业务发展以及本次配股的情况等。本次配股完成后,本行面临着股票交易价格受二级市场因素的影响而低于配股价格的风险。
3、本次配股发行失败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如果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的,则本次配股发行失败,本行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投资者是否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不仅取决于对本行未来发展前景的看法,也受到本行股票交易价格的影响。若宏观经济形势持续严峻、本行财务状况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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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绩下滑、市场资金的流动性不充裕等影响股票价格的不利因素出现,导致本行原股东认配数量不足,则本次配股将面临发行失败的风险。
1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目录
释义...................................................16
第一节本次发行概况............................................19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19
二、本次公司的有关当事人.........................................22
第二节风险因素..............................................26
一、行业风险...............................................26
二、业务及财务风险............................................28
三、管理风险...............................................37
四、其他与经营有关的风险.........................................38
五、政策风险...............................................41
六、与本次配股有关的风险.........................................43
第三节公司基本情况............................................45
一、公司基本信息.............................................45
二、公司设立情况、历次注册资本变化及审批情况...............................46
三、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情况..................................56
四、公司组织结构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57
五、公司主要股东基本情况.........................................60
六、公司上市以来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64
七、报告期内公司及主要股东公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65
八、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分配情况.....................................65
九、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70
第四节公司主要业务............................................80
一、银行业的基本情况...........................................80
二、我国银行业竞争状况和未来发展趋势...................................89
三、公司的竞争状况和竞争优势.......................................94
四、主要业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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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固定资产............................................115
六、主要无形资产............................................123
七、抵债资产..............................................123
八、本行业务许可情况..........................................124
九、境外经营情况............................................125
十、信息科技..............................................125
第五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131
一、风险管理..............................................131
二、内部控制..............................................141
第六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147
一、同业竞争情况............................................147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148
第七节财务会计信息...........................................159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情况...................................159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159
三、合并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178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179
五、非经常性损益情况..........................................180
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82
一、资产负债分析............................................182
二、盈利能力分析............................................215
三、现金流量分析............................................235
四、主要监管指标分析..........................................238
五、资本性支出分析...........................................241
六、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未经审计财务报表简要讨论与分析................242
七、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244
八、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249
九、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发展趋势..................................253
第九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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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255
二、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255
三、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分析....................................256
四、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分析....................................257
第十节历次募集资金运用.........................................259
一、最近五年募集资金运用情况......................................259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60
三、前次募集资金运用变更情况......................................264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264
第十一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265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284
一、备查文件目录............................................284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电话、联系人和时间................................284
1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释义
在本配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指含义
宁波银行/本行/公司/发指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人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保监会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指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银保监局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宁波银监局指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财政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外管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国资委指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开发投资指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英文名为“Oversea-chinese华侨银行指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雅戈尔指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赢基金指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永赢租赁指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宁银理财指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保荐机
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甬兴证券有限公司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华泰
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
指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商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本行律师指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1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简称指含义
安永华明指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每股票面价值为人民币1.00元
A 股 指的人民币普通股宁波银行2021年2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
本次发行/本次配股指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向原 A 股股东配售股份之行为
根据《资本管理办法》规定,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
核心一级资本指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根据《资本管理办法》规定,包括: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其他一级资本指及其溢价;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根据《资本管理办法》规定,包括:核心一级资本和其一级资本指他一级资本
根据《资本管理办法》规定,包括:二级资本工具及其二级资本指溢价;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根据《资本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其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指规定的核心一级资本与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根据《资本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其一级资本充足率指规定的一级资本与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根据《资本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其资本充足率指规定的资本与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包括按照贷款质量五级分类不良贷款指
对贷款进行分类时的次级、可疑和损失等三类贷款
集中式的服务总线,可以实现集成业务处理,监控系统ESB 指
间消息流动,管理系统间交互的业务服务敞口指暴露在市场风险下的资金头寸巴塞尔委员会指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
巴塞尔协议Ⅲ指2010年12月巴塞尔委员发布的《第三版巴塞尔协议》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1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简称指含义
《商业银行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资本管理办法》指《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本配股说明书指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公司章程》指《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指《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指《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指《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办法》
L&R 指 贷款和应收款项
AFS 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HTM 指 持有至到期投资
AC 指 以摊余成本计量
FVTPL 指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FVOCI 指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N/A 指 不适用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
指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期
元、万元、百万元、亿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亿元元
本配股说明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和各分项之和不一致之处,均因四舍五入所致。
1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第一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ANK OF NINGBO CO.LTD.股票简称:宁波银行
股票代码:002142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资本:6008016286元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注册地址:中国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中国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邮政编码:315042
电子信箱: dsh@nbcb.cn
互联网网址: www.nbcb.com.cn
联系电话:0574-87050028
联系传真:0574-87050027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
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
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
款、贷款、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币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经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二)本次发行概况
1、本次发行的批准程序
2021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配
股方案等相关事宜。
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
配股方案等相关事宜。
2021年3月24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关于宁波银行向原 A 股股东配售股份方案的批复》(甬银保监复〔2021〕87 号),同意公司本次配股方案。
2021年8月1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8号),核准公司本次配股申请。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3、发行方式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 A 股股东配售股份的方式进行。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配股股票。
4、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的股份数量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 A 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公
司 A 股股份总数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售 1 股的比例向全体 A 股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股本6008016286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售股份数量总计为600801628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转债转股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5、配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1)定价原则
·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前景与股东利益等因素,遵循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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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确定的原则;
·考虑公司未来三年的核心一级资本需求。
(2)配股价格
根据刊登发行公告前 A 股市场交易的情况,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配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配股价格为19.97元/股。
6、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 A 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7、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完成后的全体 A 股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本次配股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8、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含120亿元),最终募集资金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按照实际发行时的配股价格和配股数量确定。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
9、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 A 股股东配售股份。
10、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11、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配股承销方式: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
本次配股的承销期:自本次配股说明书刊登之日起至本次配股完成公告之日止。
12、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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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费用
项目金额(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
审计费用【】
律师费用【】
验资费用【】
发行手续费用【】
信息披露费及其他【】
合计【】
(四)主要日程交易日日期发行安排停牌安排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配股发
R-2日 2021年11月19日
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正常交易
R-1日 2021年11月22日 网上路演
R日 2021年11月23日 配股股权登记日
2021年11月24日至配股缴款起止日期、配股提示性
R+1日至R+5日
2021年11月30日公告(5次)全天停牌
R+6日 2021年12月1日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发行结果公告日;发行成功的除
R+7日 2021年12月2日 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 正常交易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注: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本行将与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五)本次发行股份的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上市流通。
二、本次公司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邮政编码:315042
联系人:俞罡、童卓超、陈媛茜、谭文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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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4-87050028
传真:0574-87050027
(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E 座九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保荐代表人:闫明庆、田文明
项目协办人:胡鹏程
项目组其他成员:郭瑛英、赵彬彬、陈诚、宋睿
电话:010-65608406
传真:010-65608461
(三)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565、577号8-11层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565、577号10层
法定代表人:李抱
保荐代表人:樊友彪、邱丽
项目协办人:胡迪凯
项目组其他成员:赵江宁、赵渊、吴秀峰、蒋敏
电话:0574-89265162
传真:0574-87082013
(四)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A 座 8 层
法定代表人:江禹
项目经办人:曾韡、王晓珊、周济、张诺亚
电话:010-56839300
传真:010-56839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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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3层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项目经办人:姜颖、李超、朱曦东
电话:021-20262392
传真:021-20262344
(六)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项目经办人:王如果、刘思远、吴雨阳、杨寅鹤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七)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
法定代表人:马骥
项目经办人:方原草、许黎明、郭沛
电话:021-23153888
传真:021-23153500
(八)公司律师: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住所:中国上海市石门一路288号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24楼
事务所负责人:齐轩霆
经办律师:蒋雪雁、戴婷婷
联系电话:010-57695627
传真:021-52985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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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经办注册会计师:严盛炜、陈丽菁
联系电话:021-22282332
传真:021-22280082
(十)申请上市的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联系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667
(十一)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联系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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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风险因素
投资者参与本次配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配股说明书及有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监管部门对本次配股发行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本次配股的投资价值作出了判断,也不表明对本次配股的投资风险作出了任何判断。投资者在评价本次发行时,除本配股说明书提供的各项数据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行业风险
(一)社会经济环境风险
本行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业绩前景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中国的经济发展状
况、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当部分行业的企业受国家经济环境影响出现经营状况恶化时,将会增加银行业的信用风险,甚至会导致银行不良资产增加。
近年来,外部经济环境不确定性持续增加,尤其是2020年年初新冠疫情爆发、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导致国内的经济下行压力增加。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银行业也面临业务增长放缓、利差收窄、资产质量下降、盈利水平下滑等压力。
中国经济目前正处于企稳回升的阶段,未来能否持续回升或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利的宏观环境会使整个银行业经受挑战,进而影响到本行的资产质量、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二)竞争风险
我国已形成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城市
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外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共同构成的金融体系。本行的竞争对手主要包括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及经营区域内的其他城市商业银行。
我国银行业未来可能面临行业监管政策趋紧、利率市场化加速、盈利增速放
缓、竞争更加激烈的局面,上述变化对商业银行的经营转型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中,本行经营管理能力将受到更加严峻的考验,可能面临局
2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部市场份额减少、存贷款规模增长放缓、净息差及净利差收窄、手续费及佣金收
入增长缓慢、成本支出增加等挑战。此外,国内资本市场、互联网金融等的迅速发展也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了更为丰富的投融资渠道,对商业银行传统业务也将造成一定冲击。
(三)利率市场化风险近年来,为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和市场化程度,监管部门加快了利率市场化的进程。目前,我国已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下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和票据贴现利率管制,改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此外,近年来银行理财业务发展迅速,金融机构开始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存款利率的市场化进程不断提速。
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商业银行对存款的竞争将不断加剧,银行差异化经营、精细化定价将成为趋势,行业内部分化将进一步加剧。作为中小银行,本行负债成本面临一定的上行压力,若贷款或投资的利率无法同步提升,利差水平将逐渐收窄,可能对盈利能力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四)存款保险制度风险2015年2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存款保险条例》(2015年
5月1日起施行),要求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
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规定投保存款保险并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即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超过50万元的部分,从该存款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
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形成风险约束机制,防止商业银行为追求高额利润而过度投机,有利于依法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但与此同时,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可能削弱中小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
首先,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意味着存款将从目前的“隐性全额担保”过渡到“有限赔付”,在发生重大危机时存款人将会面临一定的损失。为了避免损失,储户可能更愿意将其存款存入资本实力更强、政策扶持力度更大的大型商业银行,中小银行则可能因此面临储户流失、存款增长压力增大的风险;其次,存款保险制度将实行差别费率,差别费率可能因投保金融机构的监管评级、资本充足率等因
2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素而异制定。相比于大型银行,中小银行资质相对较弱,将适用更高的保险费率,对经营成本带来较大不利影响。
(五)金融市场开放的风险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进入快车道,商业银行将面临更加开放的市场竞争环境。相比外资银行,国内银行缺少充足的金融衍生投资品及风险对冲工具,缺少面对全球资本竞争的实战经验和综合实力,在资本、投资、业务、产品以及市场多领域的综合化甚至全球化竞争中处于弱势,竞争压力日益增大。未来金融市场的开放,会给本行带来更多的风险和挑战。
二、业务及财务风险
(一)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使银行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本行的信用风险资产包括各项贷款、资金业务(含拆放同业、买入返售资产、存放同业、银行账户债券投资等)、应收款项和表外信用业务。信用风险是包括本行在内的商业银行面临的最主要风险。
1、贷款业务风险
贷款业务收入是本行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与贷款业务相关的信用风险是本行面临的主要信用风险。本行对借款人的信用水平评估出现偏差、借款人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保证人无力履行担保责任或抵质押物不足值等,均可能导致本行无法及时回收贷款本金及利息,从而造成损失。
(1)贷款资产质量下降的风险报告期各期末,本行五级分类制度下的不良贷款(包括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余额分别为33.53亿元、41.42亿元、54.56亿元和62.72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78%、0.78%、0.79%和0.79%。报告期内,本行不良贷款率保持稳定,不良贷款余额有所上升,主要系受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等因素影响所致。
虽然本行采取了一系列风险控制举措降低贷款的信用风险,但由于受到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速放缓的不利影响,报告期内本行不良贷款余额仍呈上升趋势。若未来我国经济整体运行情况或者本行业务覆盖区域的经济情况进一步下
2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行,导致借款人在经营、财务和流动性方面遇到困难,或者信贷风险管理系统不能有效实施,本行将面临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上升的潜在风险,进而给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2)贷款担保相关的风险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行贷款总额为7958.56亿元,其中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余额占比分别为34.45%、26.93%、29.40%和9.22%。
信用贷款没有担保措施,本行已制定相关制度,密切关注各类客户的信用情况,加强对信用类贷款客户的信用评级分析,加强对重点客户、基本客户、退出客户的持续性监测与预警管理,制定与经济发展趋势相适应的信贷政策和业务发展策略,合理引导信贷资金流向,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但如果由于该等类型借款人自身收入情况、经营情况等发生恶化导致还款能力迅速下降或受其他因素的
影响而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由于该类贷款没有相应的担保,本行将可能遭受损失,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将受到不利影响。
保证贷款由第三方为借款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借款人不能如期偿还债务时,若保证人因财务状况恶化等各种原因也无法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将可能导致贷款可回收金额大幅下降,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将受到不利影响。此外,如果某项保证被依法宣告无效或无法强制执行,本行将承担相应的风险。
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为有抵押物或质押物作为担保的贷款,该等贷款的抵质押物主要包括房产、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存单、票据和债券等。由于受宏观经济状况波动、法律环境变化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贷款抵质押物的价值可能会下跌,特别是房地产市场价格回落等因素,可能导致部分贷款抵质押物的价值低于相应贷款的未偿还本息余额,导致贷款减值损失增加。尽管本行已制定相关政策对抵押物及质押物进行内部重新估值,然而如果该等政策得不到及时执行,则本行可能无法掌握这些抵质押物的最新估值,由此可能会对评估抵质押贷款的准确性产生不利影响。
(3)贷款集中度风险
·中小企业贷款集中度风险
本行业务的市场定位以中小型企业为主,努力将自身打造成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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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具有资产规模较小、合格担保品少、经营业绩波动大、抗风险能力弱等特点,信用风险较高。本行长期服务于中小企业,对其经营管理模式较为了解,并针对中小企业的风险特征采取了针对性授信调查、强化信息科技应用、风险预警与核查等一系列风险防范措施。但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放缓或市场政策出现不利变化,导致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出现显著恶化;或本行对中小企业借款人的信用风险作出不准确的评估,可能会导致不良贷款增加,从而对本行资产质量、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区域集中度风险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行投放于浙江省、江苏省、上海市、广东省及北京市的贷款及垫款总额占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5.04%、22.60%、
5.27%、3.56%和3.53%,其中投放于宁波地区的贷款及垫款总额为3092.21亿元,
占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的比例为38.85%。
本行信贷资源主要投放于宁波地区,主要原因在于:1)本行熟悉宁波地区的市场环境和客户基础,能够相对全面地掌握客户信息,及时把控风险;2)宁波地区作为全国经济最活跃的区域之一,民营经济较为发达,活跃的中小企业数量较多,符合本行自身业务发展定位。报告期内,随着异地网点的发展,本行主动进行区域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信贷资产配置,使信贷资产在不同地区间的分布更为均衡合理。此外,本行积极采取多项措施降低区域客户集中度,强化授信主体的选择和准入,同等条件优先将信贷资源配置异地分行,深化并加强落实贷前审批及贷后跟踪工作制度。
如果未来浙江省、江苏省等主要经营区域的经济出现衰退,企业整体经营环境恶化,将可能导致本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受到不利影响。
·行业集中度风险
从行业分布来看,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行贷款分布相对集中的行业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商业贸易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和投资业等,贷款规模分别为1380.83亿元、1205.12亿元、763.97亿元、362.54亿元、312.92亿元、279.54亿元,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7.35%、15.14%、9.60%、4.56%、3.93%、3.51%。
在业务经营过程中,本行采取多种措施不断优化信贷业务的行业结构,以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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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系统性风险、避免业务集中对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但如果贷款较为集中的行业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变化、市场需求或价格波动等因素导致景气度下降,将可能给本行带来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客户集中度风险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行最大非同业单一客户贷款余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为0.81%,最大非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占一级资本净额比例为13.49%,均符合监管要求。
如果贷款余额占比较大的客户未来出现无法正常偿付本息的情况,本行财务状况将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如果未来本行贷款客户集中度进一步提高,本行贷款等业务过于集中在少数客户,本行将面临因该等客户的信用风险和偿债能力发生不利变化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4)特殊行业贷款风险
·房地产行业贷款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对公房地产业的贷款总额分别为229.95亿元、282.88亿元、365.22亿元、362.54亿元,占全部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36%、5.35%、
5.31%、4.56%,占比保持稳定。报告期各期末,本行个人住房贷款总额分别为
12.48亿元、27.90亿元、232.62亿元、339.90亿元,占全部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
为0.29%、0.53%、3.38%、4.27%,贷款规模及占比均呈现上升趋势。
受到经济增长放缓及房地产政策调控等多方面影响,我国房地产市场未来走势的不确定性逐步增加,房地产行业贷款风险有所上升。部分地区的房价出现下降的趋势,房地产企业可能由于房价和/或销量的下降等因素出现财务状况恶化,进而无力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如果房价大幅度下跌,也可能导致按揭贷款客户选择放弃所抵押房产,使本行遭受损失。
虽然本行已采取多种措施对房地产贷款进行管理,但如果未来房地产价格及销量出现大幅下降,可能对房地产行业贷款客户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可能对抵押物的价值和变现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进而给本行带来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行全口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为234.81亿元,约占贷款总额的2.95%。从区域划分角度来看,本行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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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分布在长三角地区,其中宁波、南京、杭州、苏州和上海地区的贷款余额占比较高。从五级分类角度来看,本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均为正常类贷款,未出现逾期偿付本金或利息的情形。
总体而言,本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主要投向经济相对较为发达地区,地方政府财政实力较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运作较为市场化,资金用途以当地政府支持的项目为主,信用风险相对较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收入主要依赖于地方政府财政支持;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各项税费和土地出让收入等,因此经济周期和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可能间接对该类贷款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产能过剩行业贷款
本行涉及的产能过剩行业包括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造船等行业。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行针对产能过剩行业的授信总敞口为8.06亿元,规模相对较小,占比较低,贷款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如果针对前述产能过剩行业的宏观调控力度持续加大,部分借款人经营环境及偿债能力可能恶化,进而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投资业务风险
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本行投资业务的投资对象主要为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同业存单、资产管理计划及信托计划、基金投资和股权投资。由于政府债券以国家或地方政府信用为保障,信用风险小;本行持有的政策性金融债券、其他金融机构债券、同业存单占比较低,且该等机构信用风险也相对较小;其他各类企业债券主要是以企业、公司信用为主体的债券类型,如果所投资的企业类债券的公司资信状况及偿债能力出现了问题,本行的债券投资将面临无法获得足额偿付或计提投资减值的风险。
本行投资于理财产品、信托及资产管理计划的基础资产主要包括货币基金、
债券、票据、应收账款、信托贷款、委托债权等。在基础资产为企业债券、应收账款、信托贷款、委托债权的投资中,若相关债券本行或其他的实际融资主体因经济不景气或自身经营不当等原因在财务和流动性方面出现困难,可能无法按照约定支付利息或偿还本金,进而导致该等投资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率,甚至难以收回本金的情况。
3、衍生金融工具信用风险
本行所涉及的衍生金融工具的主要品种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利率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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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期货和货币期货等。本行衍生工具交易主要是基于对冲风险的需求,其中较大一部分来自于公司企业客户的避险需求。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行按公允价值计算的衍生金融工具资产为192.92亿元,按公允价值计算的衍生金融工具负债为251.94亿元。本行面临由交易敞口引起的交易对手在交易存续期未能按约定履行合同导致的信用风险。
4、表外业务风险
本行表外业务主要包括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函、贷款承诺、委托理财业务等。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行表外业务余额为9138.48亿元,其中贷款承诺为6573.84亿元,承兑汇票为1833.54亿元,各类信用证金额为318.46亿元。
若本行无法就这些承诺和担保从客户处获得足额偿付,本行垫付的资金有可能形成不良资产,存在潜在的资产损失风险。同时本行理财产品主要为非保本理财产品。非保本理财业务中,本行虽不承担刚性兑付义务,但如果因市场环境、投资策略等因素未能达到客户预期收益率,本行将面临声誉受损的风险,对理财业务的发展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总体而言,影响流动性的因素主要包括资产和负债的期限或金额的不匹配、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及其他社会因素的变化等。
1、一般流动性风险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行流动性资产余额为5271.40亿元,流动性负债余额为8552.77亿元,流动性比例为61.63%;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余额2398.61亿元,30天内的净现金流出1522.35亿元,流动性覆盖率157.56%。按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计算的存贷款比例为74.04%。前述流动性指标均满足监管要求。
虽然目前本行资产负债期限匹配程度较好,流动性管理压力可控,但如果出现大量储户集中支取活期存款的情形,本行可能需寻求其他资金来源以满足流动性需求,而其他资金来源可能受外界无法控制的因素的不利影响,例如市场条件的恶化和金融市场的混乱。如果本行无法通过客户存款和其他资金来源满足流动
3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性需求,或资金来源成本提高,将致使本行面临较大的流动性风险,也将对本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2、银行间市场流动性风险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861.49亿元、拆入资金740.42亿元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601.75亿元,合计占同期负债比例为12.93%。由于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在负债中占一定比例,本行资金需求会受银行间市场的流动性变化影响。
近年来,银行间市场流动性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国际资本流动等诸多因素影响,市场波动不确定性增强,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若银行间市场流动性出现重大、持续异常波动,将可能对本行获取同业资金、流动性管理等带来不利影响,并直接影响其经营业绩、财务表现等。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
而导致表内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主要体现为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水平的不利变动使银行财务状况遭受不利影响的风险。具体可分为两类:一是现金流量的利率风险,即金融工具的未来现金流量随着市场利率的变化而波动的风险,二是公允价值的利率风险,即某一金融工具的价值随着市场利率的改变而波动的风险。
本行利率风险敞口来源于市场主要利率变动而产生的现金流和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当主要利率发生不利变化时,作为主要盈利来源的净利息收入可能受到明显影响,同时本行持有的金融债券的公允价值也可能出现下降,进而对盈利能力和资本价值带来不利影响。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取消了商业银行人民币存、贷款利率浮动的限制,基本建立了市场化的利率形成和调控机制。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深入,行业竞争不断加剧,人民币存贷款利率受市场影响的程度逐步加大,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商业银行成本和收益的不确定性,并提高了对银行风险定价和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与多数商业银行一样,本行盈利能力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净利息收入,存在因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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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现状,本行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表现在非交易性利率风险和交易性利率风险:
(1)非交易性利率风险
·重定价风险重定价风险是指在某一时期内银行因需要重新调整利率的资产与需要重新
调整利率的负债数量不相等,银行面临着因利率变化而遭受损失的风险。当利率敏感性资产大于利率敏感性负债时,则银行存在“正敞口”;银行经营处于正敞口状态时,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银行收益将随着利率的上升而增加,随着利率的下降而减少。反之,利率敏感性资产小于利率敏感性负债,则银行存在“负敞口”;银行经营处于负敞口状态时,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银行收益将随着利率的上升而减少,随着利率的下降而增加。
·基差风险和收益率曲线风险
基差风险是指在存贷款利率波动幅度不一致的情况下,存贷利差缩小导致银行净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是指在短期存贷利差波动与长期存贷
利差波动幅度不一致的情况下,由于这种不一致与银行资产负债结构不相协调而导致其净利息收入可能减少的风险。
2021年1-6月,本行利息收入为321.69亿元,利息支出为161.86亿元,利
息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3.88%。因此,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存、贷款基准利率水平从而使利差发生变化,将对本行利润形成较大影响:存贷利差提高有利于提高净利差,提高信贷资产收益率;存贷利差降低可能导致净利差缩小,降低信贷资产收益率。
·期权风险
期权风险是指随着利率的波动,银行由于客户行使存款或贷款期限的选择权而将承受的利率风险。当利率趋于下降时,客户将以该期低利率获得的新贷款提前偿还该期以前高利率获得的贷款;当利率上升时,客户会提前支取定期存款,再以较高的利率存入新的定期存款。因此可能会降低本行的预期收益。
(2)交易性利率风险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行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债券和同业存单余额合计313.44亿元。在货币及债券市场基本实现市场化的背景下,本行债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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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因市场利率变动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
的波动风险,主要包括外币资产和外币负债之间币种结构不平衡产生的外汇敞口和由外汇衍生交易所产生的外汇敞口因汇率的不利变动而蒙受损失的风险。本行的大部分业务是人民币业务,此外有部分美元、港币或其他外币业务,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源自自营业务和代客业务的资产负债币种错配和外币交易导致的货币头寸错配等。若未来人民币兑美元或其它各种外币贬值,可能会导致本行以外币计价的负债折合成人民币的价值增加,可能会对自身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等产生不利影响。
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主要分为交易风险、折算风险和经济风险三种类型。
(1)交易风险
交易风险是指银行在客户进行外汇买卖业务或在以外币进行贷款、投资以及
随之进行的外汇兑换活动中,因汇率变动可能遭受的损失。交易风险一般包括:
A、在人民币结售汇业务中,因在订单签订与实际交割期间汇率发生变动,而遭受损失的风险;B、外汇存款与外汇贷款的币种头寸不匹配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C、外币存款期限与外币资金运用期限不匹配而造成再投资或再融资时汇率风险
上升的风险;D、在日常经营中为满足流动性需要而持有的外汇头寸因汇率变动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折算风险
折算风险是指在对资产负债表进行会计处理而将外币折算为本币时,由于汇率变动而引起某些外汇项目发生损失的风险。折算风险一般包括:A、由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商业银行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需要将以外币表示的资产和负债项目换算成本币表示,给财务报告结果带来的影响;B、按国家有关规定在结转国际业务利润时,由于人民币汇率的变动,使当期损益发生变化。
(3)经济风险
经济风险是指由汇率变动引起的未来现金流变化,从而使资产、负债以及收益面临损失的可能性。汇率的波动会引起利率、价格等一系列经济因素的变动,这些变动影响着公众的储蓄和投资、总供给和总需求、国际贸易等相关经济情况
3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的变化,从而直接或间接对本行的资产负债表、中间业务等产生影响。汇率的波动会直接对我国的进出口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本行的国际结算业务、贸易融资等业务。此外,公众对汇率的预期直接对本行的外币存贷款业务规模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其资产负债结构。
三、管理风险
(一)业务操作风险
业务操作风险是由于不完善或失灵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本行面临的业务操作风险主要来源于人员风险和流程风险。人员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包括操作失误、违法行为(员工内部欺诈/内外勾结)、违反用
工法、关键人员流失等情况;流程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包括流程设计不合理和流程执行不严格两种情况。
本行通过制定适当的操作风险管理政策、程序来控制人员和流程风险。在人员管理方面,加强各级员工,尤其是新员工的业务技能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明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实施前中后台以及不相容岗位严格的职责分离;建立并实施重要岗位轮岗和强制休假制度。在流程管理方面,加强制度建设,覆盖业务经营和管理活动全过程,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实施制度流程审核和评价机制,确保各项内控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建设和完善信贷集中作业中心、业务处理中心和监测中心,通过三中心实现业务操作环节的独立分割、相互制约;加强监督检查,由业务管理部门、风险控制部门、审计部门对制度规范和业务流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尽管采取了多项措施,但若不能覆盖每一个环节或者得不到全面落实,业务操作风险仍然可能给本行造成损失。
(二)信息科技风险
信息科技风险主要指计算机系统失误风险,主要表现为由于硬件及软件瘫痪、设备及通信故障、程序错误、计算机病毒等原因造成交易不成功而形成的客
户或银行资金损失。信息科技已经成为现代银行经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拓展业务范围、优化组织架构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
代的作用,同时随之而来的信息科技风险也日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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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本行的信息技术管理能力正在不断加强,但由于系统升级、新业务上机、临时系统出错、网络安全防护措施不力、遭受外部恶意攻击等原因,不排除会出现机内数据不正确、信息系统部分或完全失灵或崩溃等情况,如果不能及时预防、处理该等信息技术相关的问题,本行的业务开展、竞争力、经营成果和声誉等都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三)内控合规风险
合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
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本行在开展业务时必须遵守相关的法规和监管规定,尤其是作为银行业上市公司,受到包括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管局等各部门的监管。因此,如果本行在业务经营中因不符合相关法规或规定而受到处罚,将有可能对自身业务、业绩和声誉等产生不利影响。
(四)外部事件风险
外部事件风险主要指物理资产的破坏风险,主要表现为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因素而造成的物理资产损失。虽然本行已对自身主要物理资产购买了保险,并进行了异地灾备处理,但无法保证所有因外部事件造成的物理资产损失、经济损失均可得到足额赔偿。此外,由此产生的主要物理资产损失还将对本行部分经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五)受监管机构处罚风险
本行接受境内监管机构的监管,相关监管机构就经营方面的问题对本行进行过处罚。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本行及分支机构受到的行政处罚合计28笔,处罚金额合计2046.10万元。本行综合运用多种措施,不断完善制度、流程、系统等以强化内控管理,但仍可能面临监管处罚造成的不利影响。
四、其他与经营有关的风险
(一)与资本充足率相关的风险根据中国银监会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监会按照资本充足率水平是否满足其规定的相关标准,将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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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资本充足、资本达标、资本不足和资本严重不足四类,并在业务准入、规模扩张、机构设立等方面采取分类监管措施。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含储备资本)不得低于10.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7.5%。系统重要性银行还应当计提附加资本。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正式颁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在满足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基础上,还应满足一定的附加资本要求,由核心一级资本满足。系统重要性银行分为五组,第一组
到第五组的银行分别适用0.25%、0.5%、0.75%、1%和1.5%的附加资本要求。
本行入选第一组,适用0.25%的附加资本要求。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行合并口径的资本充足率为14.74%,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60%,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38%,均高于前述最低监管标准。
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和资产规模的逐步扩张,本行的资本消耗将持续增加,导致资本充足率水平不断下降。此外,未来中国银保监会也可能继续提高最低资本充足率水平的要求,或实施更加严格的资本监管要求。如果未来本行的资本充足水平进一步下降,甚至无法满足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可能对本行的声誉、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本行未来增加资本的计划可能受限于以下因素:(1)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2)政府监管部门必要的审批;(3)信用评级;(4)商业银
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活动的整体市场情况;(5)国内和国际经济、政治及其他情况。
(二)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
对商业银行负面评价的风险。银行业是高负债的行业,自有资本占全部资产比重相对较小,营运资金大部分来自于吸收存款及同业拆借等对外负债,声誉和公众信心是维持业务正常运转的重要因素。
如果本行经营管理不善、违规经营或业务开展相关的负面信息被曝光,可能会给存款人、投资者的信心带来负面影响,进而影响自身正常的业务经营。同时,银行业作为一个整体,同业存放、拆借款项时常发生,各主体之间的业务相互渗
3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透、紧密联系。如果其他银行经营状况恶化甚至破产倒闭,将可能波及整个银行业,引发公众对银行业整体的信任危机,导致本行遭受损失。
(三)洗钱风险洗钱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因未按照反洗钱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履行反洗钱义务,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洗钱或恐怖融资活动的风险。我国法律规定,金融机构须就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的防范及监测建立稳健的内部控制程序,包括要求成立或指定独立的反洗钱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记录客户活动的详细情况以及向有关部门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等。
本行积极完善反洗钱工作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建设安全防控体系,从客户、账户、交易三张数据存储表出发,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常见洗钱类型可疑交易监测指引,结合业务实际,自主建立全方位的可疑交易监测体系,以监控和防止自身网络被利用进行洗钱活动,或其他非法或不正当交易。
由于各种原因,本行无法完全杜绝有关组织或个人利用自身进行洗钱或其他不正当活动。如果本行不能按法规要求及时发现、防止洗钱及其他非法或不正当活动,有关监管部门有权实施相应的处罚,对本行的声誉、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新业务风险近年来,本行积极开发新产品和拓展服务范围,包括投资银行、资产托管、基金管理、金融租赁、移动银行、社区银行等。在产品、服务和业务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面临的风险也相应增加,例如由于缺乏经验,不能成功地开展相关业务;对新产品和新业务预期的市场需求未必会实现;未必能成功聘用具备相关技
术和经验的人员或留任现有人员;未必能及时、充分地了解新产品的风险及业务实质,导致新业务开展面临合规和经营上的潜在风险;对于目前已提供或计划提供的任何产品和服务,监管机构可能撤回批准或拒绝批准等。
(五)股利分配风险
根据中国法律,本行只能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中分配股利。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等于根据会计准则确定的本行净利润及其年初未分配利润之和,并减去
4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提取的法定公积金、一般准备金和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是否提取)后的余额。某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将被保留,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若本行于某年度无可供分配的利润留存,或未能符合财政部关于提取一般准备的规定,则不会分配股利。如本行资本充足率低于10.5%、一级资本充足率低于8.5%或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低于7.5%或违反其他我国银行业法规,支付股利或进行其他形式的分配将受到监管限制。
(六)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宏观经济导致本行业绩下滑的风险
本行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业务前景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国内经济发展状况,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2020年随着新冠疫情不断蔓延,全球经济面临重大挑战,叠加中美贸易摩擦升温、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的不利影响,经济承压明显,部分企业出现了无法及时足额偿付债务的情形,银行业整体的资产质量和利润增长均面临较大压力。
若未来新冠疫情持续,世界经济复苏缓慢,宏观经济形势持续低迷,企业经营业绩和现金流恶化,我国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率将进一步提升。如果本行或本行的客户以及其他相关方未能及时适应国内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经营状况转差甚至出现大幅恶化,将可能导致本行出现大量客户贷款逾期、违约的情况,不良贷款规模的大幅攀升和减值损失准备的大额计提将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经济形势严重恶化的极端情况下甚至可能出现经营利润大幅下滑的风险。
五、政策风险
(一)货币政策风险货币政策是人民银行对宏观金融运行和微观金融业务活动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人民银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法定准备金率以及再贴现率等货币政策工具,调节货币供应量,进而影响到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盈利水平以及流动性。为实现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民银行实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但国际上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为了及时化解风险,国内的货币政策也时有调整。
货币政策的调整可能影响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和经营业绩。在宽松货币政策下,商业银行可能加大信贷投放规模,信用风险有可能增加。在紧缩的货币政策
4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下,人民银行可能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加大央行票据的发行量、实施窗口指导等,可能导致信贷投放规模压缩,进而影响商业银行的盈利水平。
本行主动研究货币政策,适时调整本行经营策略,努力在货币政策的调控下获得稳定的盈利水平。尽管如此,如果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人民银行调整货币政策,而本行未能及时应对货币政策变化,调整经营策略,可能对本行的业务开展、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金融监管政策风险
金融监管政策的变化会对银行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深化改革阶段,国家在宏观审慎的政策框架下,不断加强和改善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稳定、整治金融“乱象”,并提高金融运行效率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金融监管的改进有利于银行业的长期发展,但如本行不能及时适应监管政策的变化,或未完全遵守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将对自身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会计与税收政策风险
本行执行的税收政策由税务部门统一规定,目前向税务部门缴纳的主要税种包括所得税、增值税等。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向社会公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未来,如果税收政策继续发生调整,将可能对本行税后利润产生影响。
同时,本行执行的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的统一规定制定的,并需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如果未来财政部就中国会计准则所做的修订和颁布的解释、指引等要求本行变更目前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或有关监管机构调整相关规定,将可能对本行的财务结果造成一定影响。
(四)资本监管要求趋严的风险
2012年6月,中国银监会颁布《资本管理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在2018年
底前达到规定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该办法规定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包括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要求、逆周期资本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以
4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及第二支柱资本要求。2017年12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公报表示《巴塞尔协议 III》已完成修订,将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逐步实施。如本行不能及时满足监管对于银行资本质量和数量提出的更高要求,可能对自身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五)经营许可政策风险
目前我国对金融业采用经营许可政策,监管较为严格,经营商业银行业务必须取得监管部门授予的相应经营许可资格,并且只能在许可范围内经营,不得擅自经营非许可项目。目前,本行各类资质齐备,经营范围几乎涵盖了目前国内可依法经营的全部商业银行业务。但如果未来由于某些内外部因素导致本行暂停、甚至取消部分业务资格,或银行业新增业务品种而本行未能及时获得经营许可,将有可能导致业务受限、客户流失、竞争力下降,进而影响盈利能力。
(六)法律合规风险法律合规风险是由不可执行的协议或不利裁决引起的可能对本行业务或财
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的纠纷的风险,及因未能遵循所有法律、法规规定、国际惯例、地方交易规定、行为准则,可能面临的法律和监管处罚及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虽然本行已建立合规部负责法律合规风险的识别、评估、防范、控制、化解等管理,并通过建立和保持适宜的政策制度、流程和监督机制,提高自身在相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合规经营的能力,但报告期内本行仍存在因业务开展不合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亦无法保证目前及未来不存在不可预见的法律纠纷,此类法律纠纷有可能对本行造成资产价值下降或负债加大的风险。
六、与本次配股有关的风险
(一)全部或部分放弃其配股认购权的现有股东于本行的权益可能将被摊薄的风险
在本次配股中,若某一股东全部或部分放弃其所获配股认购权,即未按照其于配股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持有本行股份的比例缴款申购本行在本次配股中新
增发行的普通股,该等股东于本行享有的权益可能将会相应被摊薄,即该等股东所持股份占本行总股本的百分比以及其于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可能将会相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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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本行现有股东在本次配股中所获配股认购权无法进行转让,因此全部或部分放弃其所获配股认购权的股东无法收到任何补偿以弥补其于本行的
权益因其放弃配股认购权而遭受的摊薄。此外,本行于本次配股方案实施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方案实施后的全体股东依其届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因此,配股过程中全部或部分放弃其所获配股认购权的现有股东所占有的本行滚存未分配利润的份额可能也会相应下降。
(二)本次配股后本行股票的交易价格低于配股价格的风险
本行股票的交易价格可能因市场因素发生变化而出现重大波动,该等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影响全球或我国的宏观经济形势、本行业务的监管政策或环境、
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变化、本行或本行竞争对手的业务发展以及本次配股的情况等。本次配股完成后,本行面临着股票交易价格受二级市场因素的影响而低于配股价格的风险。
(三)本次配股发行失败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如果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的,则本次配股发行失败,本行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投资者是否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不仅取决于对本行未来发展前景的看法,也受到本行股票交易价格的影响。若宏观经济形势持续严峻、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下滑、市场资金的流动性不充裕等影响股票价格的不利因素出现,导致本行原股东认配数量不足,则本次配股将面临发行失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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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ANK OF NINGBO CO.LTD.股票简称:宁波银行
股票代码:002142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资本:6008016286元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注册地址:中国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中国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邮政编码:315042
电子信箱: dsh@nbcb.cn
互联网网址: www.nbcb.com.cn
联系电话:0574-87050028
联系传真:0574-87050027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
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
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
款、贷款、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币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经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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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设立情况、历次注册资本变化及审批情况
(一)设立宁波银行系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筹建宁波城市合作银行的批复》(银复﹝1996﹞425号)批准,在原宁波市17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宁波市城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及挂靠宁波市城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4家办事处清产核资及重组
的基础上,由原17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宁波市城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原364家机构或企业法人股东和2421名个人股东用经评估确认的原城市信用合作社和
宁波市城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净资产作为出资,以及新加入的宁波市财政局和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务公司用现金出资,于1997年4月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1997年7月31日,本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宁波城市合作银行开业的批复》(银复﹝1997﹞136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关于宁波城市合作银行支行机构设置的批复》(甬银复字﹝1997﹞第150号),将17家城市信用合作社按协议自动解散,改设为本行的支行或营业部,宁波市城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自动终止,原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宁波市城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全部合法债权、债务均由本行承继,有关业务也均转入本行各支行或营业部办理。
设立时,本行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信用社及市联社法人股东18493.5777.62
信用社及市联社自然人股东1330.865.59
宁波市财政局3000.0012.59
宁波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务公司1000.004.20
总计23824.43100.00
本行设立时未就其国有股权取得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复。为此,本行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筹备过程中补办了有关国有股权管理的手续。根据宁波市国资委于2006年9月30日出具的《关于宁波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甬国资产﹝2006﹞63号),本行设立时宁波市财政局持有3000.00万股国家股,宁波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务公司持有1000.00万股国有法人股,364名法人股东共持有18493.57万股社会法人股,2421名自然人股东共持有1330.86万股个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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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本变更及重大股权变化情况
1、2001年增资2001年7月25日,本行召开第七次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扩股的决议》,决定对本行进行增资扩股。
2001年8月8日,宁波德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德威验字﹝2001﹞277号),经审验截至2001年8月8日本行的注册资本由原23824.43万元人民币增加至41951.43万元人民币。
此次增资扩股后,本行主要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宁波市财政局6038.0014.39
宁波云海宾馆2000.004.77
宁波轻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000.009.53
宁波市市场投资有限公司4000.009.53
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4000.009.53
宁波庆丰热电有限公司2000.004.77
总计22038.0052.52
2001年9月4日,经过初审并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核准后,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出具《关于宁波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的批复》(甬银复﹝2001﹞263号),对此次增资予以批准。2001年12月30日,宁波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了此次增资扩股方案。2002年1月16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出具“甬政办抄第339号”文批准本行此次增资扩股。
2、2004年增资
2004年9月15日,本行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以1元/股
的价格进行增资扩股,新增注册资本138048.57万元,其中包括本行内部员工认缴的36000万元。
2004年10月26日,宁波银监局出具“甬银监复﹝2004﹞247号”文,对此次增资扩股方案进行了确认,并于2004年11月12日出具《关于确认宁波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投资入股单位、自然人股东资格及投资金额的批复》(甬银监复﹝2004﹞269号)。
2004年11月24日,本行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出资参与宁波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的方案》,同意调整成功信息产业(集
4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华茂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额。
2004年12月2日,宁波银监局出具《关于同意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投资金额及确认宁波华茂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格、投资金额的批复》(甬银监复﹝2004﹞287号),同意此次变更。
鉴于宁波银监局出具《关于确认宁波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投资入股单位、自然人股东资格及投资金额的批复》(甬银监复﹝2004﹞269号)批复股东资格后,小部分本行员工放弃认购本次增资扩股的部分股份而改由其他员工认购以及因核算误差而需要对12名本行员工的投资金额进行账面调整,宁波银监局出具《关于确认陆海波等四人投资入股资格、金额以及同意许泉民等十二人变更投资金额的批复》(甬银监复﹝2005﹞50号),确认陆海波等四人具有本行股东资格并同意调整许泉民等12名员工的投资金额。
2004年12月9日,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科信验报字﹝2004﹞第152号),经审验截至2004年12月8日本行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8亿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扩股后,本行主要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宁波市财政局27000.0015.00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16200.009.00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200.009.00
成功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5.280.05
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6200.009.00
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16200.009.00
宁波三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429.887.46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6084.003.38
宁波华茂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6200.009.00
本行经营者及员工共999位36245.3520.14
总计163854.5191.03
3、2006年华侨银行入股
2006年1月6日,本行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的议案。
2006年1月10日,华侨银行与本行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根据该协议,
华侨银行以每股人民币2.28元的价格认购本行25000.00万股普通股。
4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2006年5月8日,中国银监会出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宁波市商业银行吸收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投资入股的批复》(银监复﹝2006﹞115号),同意本行以增资扩股方式吸收华侨银行投资入股。
2006年6月13日,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科信验报字﹝2006﹞第082号),经审验截至2006年6月9日本行已收到华侨银行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50亿元,增资后本行注册资本变更为
20.50亿元。
4、200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06年11月6日,本行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批
准了本行首次在境内公开发行 A 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2007年7月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160号),批准本行首次公开发行4.5亿股人民币普通股,其中网下配售1.575亿股,网上定价发行2.925亿股,发行价格为9.2元/股。
2007年7月1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7﹞111号),同意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07年7月19日在深交所上市,股票简称“宁波银行”,股票代码“002142”。
2007年7月17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
报字(2007)第23195号),经审验截至2007年7月17日本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本)4500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250000.00万元。
首次公开发行后,本行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种类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国家股股东(宁波市财政局)27000.0010.80
国有法人股股东21808.058.72
外资股股东(华侨银行)25000.0010.00
社会法人股股东90073.4936.03
个人股股内部员工股股东39777.7315.91
东其他自然人股东1340.730.54
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股东45000.0018.00
总计250000.00100.00
本行在设立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还经历过多次的股份变动。该等变动包括有关转让双方直接签订转让协议或转让方委托本行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处理
4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而发生的股份转让,有关股份股东名称变更以及有关股份股东因企业合并、分立或被兼并而导致的主体变更的情形;本行于2007年5月31日的股权结构已被宁
波市国资委出具的“甬国资产﹝2007﹞28号”文确认:宁波市财政局持有
270000000股国家股,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持有179000000股国有法人股,宁
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持有22009200股国有法人股,浙江中烟工业公司持有5511800股国有法人股,浙江省烟草公司宁波市北仑区公司持有
2000000股国有法人股,浙江省烟草公司象山县公司持有1600000股国有法人股,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公司持有1523100股国有法人股,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783400股国有法人股,宁波市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462000股国有法人股,宁波商贸国有资产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24800股国有法人股,浙江省烟草公司宁波市镇海区公司持有1000000股国有法人股,宁波华源实业发展公司持有508800股国有法人股,宁波海曙区广聚资产经营公司持有3582800股国有法人股,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74600股国有法人股,华侨银行持有250000000股外资股,其他99名境内法人
股东共持有占本行股份总数43.93%的社会法人股,3028名境内自然人股东共持有占本行股份总数20.06%的个人股。
5、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09年11月10日,本行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
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0年1月13日,中国银监会出具《关于宁波银行增资扩股方案及相关股东资格的批复》(银监复﹝2010﹞26号),批准本行此次非公开发行方案。
2010年9月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证监许可﹝2010﹞1212号),批准本行非公开发行
383820529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11.45元/股。
2010年10月14日,安永华明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0)验字第
60466992_B01 号),经审验截至 2010 年 10 月 14 日本行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94745057.05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76745057.05元,其中:383820529.00元计入股本;
3992924528.05元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2883820529.00元。
5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此次非公开发行后,本行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40951.9514.20
无限售条件股份247430.1085.80
股份总数288382.05100.00
6、2012年及2013年股份无偿划转经宁波市人民政府于2011年1月30日出具的《关于宁波银行股权划转有关事项的批复》(甬政发﹝2011﹞17号)批准,宁波市财政局分两次将所持本行
270000000股股份无偿划转给宁波开发投资。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10月27日出具的《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1﹞1253号)以及经宁波银监局于2012年8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入股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批复》(甬银监复﹝2012﹞372号)批准同意,宁波市财政局将所持本行245106565股股份无偿划转给宁波开发投资。
2013年,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8月19日出具的《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3﹞817号)批准同意,宁波市财政局将所持本行24893435股股份无偿划转给宁波开发投资。
7、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4年2月10日,本行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4年7月31日,本行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14 年 5 月 5 日,中国银监会出具《中国银监会关于宁波银行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及股权变更事宜的批复》(银监复﹝2014﹞282号),批准了此次非公开发行方案。
2014年9月2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10号),批准本行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66007872股股票。
5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2014年9月24日,安永华明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4)验字第
60466992_B02 号),经审验截至 2014 年 9 月 24 日,本行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总额为3092766518.40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076511485.27元,其中:366007872.00元计入股本,2710503613.27元计入
资本公积,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3249828401元。
此次非公开发行后,本行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37734.7011.61
无限售条件股份287248.1488.39
股份总数324982.84100.00
8、2015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5年5月18日,本行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以2014年
度324982840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899794081元。
此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本行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44965.4511.53
无限售条件股份345013.9688.47
股份总数389979.41100.00
9、2015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2014年11月11日,本行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
公开发行优先股的相关议案。
2015年5月29日,中国银监会出具《中国银监会关于宁波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银监复﹝2015﹞368号),批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
2015年10月22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批复》(证监许可﹝2015﹞2332号),核准本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不超过4850万股。
2015年11月17日,安永华明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
60466992_B03 号),经审验截至 2015 年 11 月 17 日,本行此次非公开发行优先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8.50亿元,主承销商已将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已支付的
5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发行费用人民币2425.00万元后的余额482575.00万元汇入本行募集资金专户。
在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影响的情况下,本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上述实收募集资金扣除105.88万元其他发行费用后的482469.12万元。
10、2017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7年5月18日,本行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以2016年
度389979408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5069732305元。
此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本行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57101.6611.26
无限售条件股份449871.5788.74
股份总数506973.23100.00
11、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6年2月3日,本行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
2016 年 3 月 4 日,宁波银监局出具《宁波银监局关于宁波银行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批复》(甬银监复﹝2016﹞53号),批准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2017年1月25日,本行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将
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有关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的议案。
2017年11月1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99号),批准本行向社会公开发行100.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7 年 12 月 12 日,安永华明出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
60466992_B03 号),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12 月 11 日,本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亿元,主承销商已将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已支付的承销费(含保荐费)人民币1550.00万元后的余额998450.00万元汇入本行募集资金专户。在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影响的情况下,本
5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上述实收募集资金扣除343.00万元其他发行费用后的
998107.00万元。
“宁行转债”于2018年6月11日起进入转股期,自2019年6月12日至
2019年7月23日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经触发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2019年7月24日,本行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宁行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宁行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宁行转债”进行全部赎回。截至
2019年8月21日收市,“宁行转债”尚有108370张未转股,按照约定以可转债
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宁行转债”。“宁行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558597223股。
此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和全部赎回后,本行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57773.7310.26
无限售条件股份505059.2289.74
股份总数562832.95100.00
12、2018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2016年5月16日,本行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
行优先股的相关议案。
2017年12月28日,本行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相关议案。
2018年3月19日,宁波银监局出具《宁波银监局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甬银监复﹝2018﹞45号),批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
2018年9月1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469号),核准本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不超过100000000股。
2018年11月8日,安永华明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
60466992_B02 号),经审验截至 2018 年 11 月 8 日,本行此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亿元,主承销商已将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已支付的
5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承销费(含保荐费)人民币1150.00万元后的余额998850.00万元汇入本行募集资金专户。在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影响的情况下,本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上述实收募集资金扣除385.00万元其他发行费用后的998465.00万元。
13、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5月18日,本行召开了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8年5月16日,本行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
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018年12月26日,本行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2019年5月16日,本行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2019年6月11日,宁波银保监局出具了《宁波银保监局关于宁波银行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方案暨股权变更事宜的批复》(甬银保监复[2019]181号),原则同意本行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16400156股(含本数)普通股股票的方案;同
意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认购本行不超过83280031股(含本数)股份,加计其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华侨银行有限公司(QFII)持有的股份,合计持有本行股份比例不超过20%。
2019年11月2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16400156股新股。
2020年3月6日,本行召开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2020年4月15日,安永华明出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认购资金缴纳情况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60466992_B01 号),经审验截至2020年4月15日,本行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7999999991.06元,扣减已支付的相关发行费用后本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997399367.94元,其中:379686758.00元计入股本,7617712609.94元计
入资本公积,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6008016286元。
5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此次非公开发行后,本行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38709.416.44
无限售条件股份562092.2293.56
股份总数600801.63100.00
三、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股本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行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份类型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
一、普通股股份总数6008016286100.00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797588421.33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39397860.07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39397860.07
4、外资持股758190561.2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592825744498.67
1、人民币普通股592825744498.67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二、优先股股份总数148500000100.00
(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其中:限售股持股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
份数量(股)(%)
1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国有法人1124990768-18.72
5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其中:限售股持股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
份数量(股)(%)限公司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
2境外法人11218121597581905618.67
公司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境内非国
3499911386-8.32
公司有法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4境外法人271177869-4.51
司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境内非国
5159791177-2.66
司有法人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境内非国
6109700000-1.83
限公司有法人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
7境外法人79791098-1.33公司(QFII)宁兴(宁波)资产管
8国有法人77589276-1.29
理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
9国有法人71191267-1.18
有限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
10国有法人69819360-1.16
限责任公司
合计35857743607581905659.67
注: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QFII)是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四、公司组织结构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组织结构图
本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机构以及组织结构图如下所示:
5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董事长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行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总行职能部门风险管理委员会资金营运中心内部控制委员会上海分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杭州分行南京分行授信审批委员会深圳分行新产品管理委员会苏州分行信贷资产评议委员会北京分行无锡分行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温州分行金华分行绍兴分行台州分行嘉兴分行丽水分行湖州分行衢州分行宁波地区一级支行
(二)公司的主要控股企业
1、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7日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2014年8月,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至2亿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67.5%股份。2018年1月,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次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至9亿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71.49%股份。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各项业务发展态势良好,202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01亿元,2021年1-6月实现净利润1.40亿元。截至2021年6月末,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总规模达到2077亿元。
2、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经过多轮增资,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其注册资本已增至50亿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
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资产证券化;国务院银行业
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永赢租赁聚焦“小微租赁、智能制造、公用事业”三大专营方向,加速向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及中西部制造业集聚、金融生态良好的区域拓展,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截至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537.59亿元和631.86亿元,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实现净利润分别为7.16
亿元和5.76亿元。
3、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成立,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是全国首家开业的城商行系理财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份。2020年以来,宁银理财在资管新规的指引下,以风险可控为前提,有序推进理财业务转型。一是持续推进业务发展转型,加快构建净值型产品体系,涵盖封闭式、定期开放式和现金管理类,形成多元化品牌体系,有效满足了客户的多元化需求;二是推动风
5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险体系不断完善,在理财产品设计、投资管理、销售宣传、风险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和提升专业性和精细化水平。
截至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宁银理财总资产分别为18.80亿元和20.53亿元,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上半年分别实现净利润2.97亿元和1.73亿元。截至2021年6月末,宁银理财管理的理财产品余额为2831亿元,其中净值型产品规模为2335亿元。
五、公司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行不存在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制本行
50%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本行亦不存在按股权比例、《公司章程》或
协议安排能够控制本行的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即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挪用本行资金偿还大额负债的风险。
(二)主要股东情况
1、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2年11月12日
注册资本:50.4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抱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 187 号发展大厦 B 楼 16-22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14407480X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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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经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本公司房屋租赁;
建筑装潢材料、机电设备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股权关系
截至2021年6月30日,宁波开发投资为国有控股企业,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宁波市国资委。
截至2021年6月30日,宁波开发投资持有本行18.72%股份,宁波开发投资一致行动人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行1.29%股份,二者合计持有本行20.02%股份,为本行第一大股东。宁波开发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与本行的股权关系如下:
宁波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0.08%
一致行动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8.72%
1.29%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最近一年及一期简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87759017763046净资产34955633325651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营业总收入16422492802569净利润189376174499
注:2020年数据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上半年数据未经审计
2、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Oversea-Chinese Banking Corporation
6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Limited)
成立时间:1932年10月31日
股本:178.33亿新加坡元
授权代表:Ooi sang guang(黄三光)
公司类型:外国公司
注册地址:新加坡
经营范围:提供一系列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包括消费者金融服务、公司金融服务、投资服务、私人银行服务、交易银行服务、资金业务以及股票经纪业务。
(2)与公司的股权关系
截至 2021 年 3 月 8 日,华侨银行第一大股东为 Citibank Nominees SingaporePte Ltd.,其持有华侨银行 15.76%的股权。华侨银行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1年6月30日,华侨银行持有本行18.67%股份,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QFII)是华侨银行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持有本行 1.33%股份,二者合计持有本行20.00%股份,是本行第二大股东。华侨银行与本行的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Citibank Nominees DBS Nominees Selat Pte DBSN Services Pte Ltd
Singapore Pte Ltd. Pte Ltd Limited 等其他股东
15.76%10.76%10.43%63.05%
华侨银行的合格
华侨银行 华侨银行 QFII境外机构投资者
18.67%
1.3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华侨银行上层股东的持股关系为截至2021年3月8日情况
(3)最近一年及一期简要财务状况
单位:新加坡百万元
6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项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521131521395净资产5338351176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营业总收入548610139净利润27643586
注:2020 年数据经 PricewaterhouseCoopers LLP 审计,2021 年上半年数据未经审计
3、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3年6月25日
注册资本:4629002973元
法定代表人:李如成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鄞县大道西段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04800698F
经营范围:服装制造;技术咨询;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仓储;针纺织品、
金属材料、化工产品、建筑材料、机电、家电、电子器材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股权关系
截至2021年6月30日,宁波雅戈尔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雅戈尔33.03%股权,为其控股股东。李如成为雅戈尔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1年6月30日,雅戈尔持有本行8.32%的股份。雅戈尔及其实际控制人与本行的股权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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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如成
98.73%
宁波盛达发展有限公司
100.00%2.73%
宁波雅戈尔控股有限公司
0.86%
33.03%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3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截至2021年6月30日情况
(3)最近一年及一期简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84246138001509净资产29908582870689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营业总收入3850921147557净利润164467720658
注:2020年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上半年数据未经审计六、公司上市以来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
单位:亿元
首发前最近一期末(2007年6月30日)
33.73
净资产额发行时间发行类型募集资金净额
2007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0.27
2010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票43.76
2014年9月非公开发行股票30.77
历次筹资情况2015年12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48.25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2017年12月99.81
债券
2018年11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99.85
2020年4月非公开发行股票79.97
6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截至2021年6月30日,首发后累计派现
162.91金额(含税)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2021年6月30
1189.93日)净资产额
注:2020年度利润分配于2021年7月完成,共现金分红30.04亿元,未计入上述总额七、报告期内公司及主要股东公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新加坡华自股份上市之日起5股份限售正常履行再融资时所作承诺侨银行有年内不转让本次非公2020年5月15日5年承诺中限公司开发行所认购的股份将采取多项措施保证2014年7月16日
募集资金有效使用,2015年11月26日其他对公司中小股正常履行公司其他承诺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2018年11月20日长期东所作承诺中
摊薄的风险,并提高2019年4月26日未来的回报能力2021年1月23日承诺是否及时履行是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不适用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八、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分配情况
(一)公司股利分配政策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拟订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然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2、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盈利和资本充足率满足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要求的前提下,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权利。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3、利润分配的形式和间隔期间
公司在每一年度结束后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利润分配的条件与比例
公司年末资本充足率低于国家监管机关要求的最低标准的,该年度一般不得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法规的前提下,公司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并扣除向优先股股东支付的股息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可以进行分红,其中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股利分配。在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相匹配或董事会认为必要时,董事会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基础上,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5、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原因说明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如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等事项,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6、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和程序
根据行业监管政策、外部监管环境变化以及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和长期
发展需要,确需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公
6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司章程,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并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经公司董事会详细论证后形成议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公司针对优先股股东的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发行的优先股可采取固定股息率或浮动股息率,固定股息率水平及浮动股息率计算方法依据优先股发行文件的约定执行。除法律法规或公司股东大会另有决议外,公司已发行且存续的优先股采用分阶段调整的票面股息率,在一个计息周期内以约定的票面股息率支付股息。
(2)公司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以现金的形式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如
果公司全部或部分取消优先股的股息发放,在完全宣派当期优先股股息之前,公司将不会向普通股股东分配股息。
(3)公司在有可分配利润的情况下,可以不向优先股股东分派股息,且不构成违约。
(4)公司发行的优先股采取非累积股息支付方式,即在特定年度未向优先
股股东派发的股息或未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不累积到下一年度,且不构成违约事件。
(5)公司发行的优先股的股东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获得分配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8、利润分配规划(2019年-2021年)
(1)未来三年,公司将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
(2)每一年度结束后,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在依法弥补亏损、提
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金等法律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项目后有可分配利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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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向股东分配股利。
(4)未来三年,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股利分配,公司具备
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5)鉴于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且有较大的资本需求,同时为充分兼顾股东
分红回报需求,公司规划未来三年现金分红方式在当年度利润分配中的比例不低于40%。如公司资本充足率仅达到或低于国家监管机关要求的最低标准或监管要求时,该年度分红方案将视监管部门要求而定。
(6)当公司每股净资产过高导致股票流动性不足、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
格与股本规模不相匹配或董事会认为必要时,董事会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要求的基础上,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公司需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股票股利分配方案的决策依据及其对公司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影响。
(7)规划制定、执行和调整的决策及监督机制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及具体情况制定规划,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董事会将充分发挥决策和战略管理作用,推进和监督本规划的贯彻执行,并在定期报告或其他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公司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如因行业监管政策、外部监管环境变化以及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需要,确需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后的规划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应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并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经董事会详细论证后形成议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进行认真研究和论证后提出、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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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将通过多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未按本规划制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具体原因、留存收益的资金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明确意见。
(二)公司2018-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9年3月28日,本行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按2018年度净利润的10.00%提取法定公积金10.86亿元;按2018年风险资产期末余额1.50%差额提取一般准
备金16.33亿元;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以上议案已经本行于2019年5月
16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2、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0年4月23日,本行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按2019年度净利润的10.00%提取法定公积金13.07亿元;按2019年风险资产期末余额1.50%差额提取一般准
备金23.38亿元;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以上议案已经本行于2020年5月
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3、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1年4月8日,本行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按2020年度净利润的10.00%提取法定公积金13.82亿元;按2020年风险资产期末余额1.50%差额提取一般准
备金27.29亿元;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以上议案已经本行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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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后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三)公司2018-2020年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百万元分红年度合并占合并报表中以其他现金分红以其他方报表中归属于归属于母公司方式现分红年度金额式现金分母公司普通股普通股股东的金分红(含税)红的金额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的比率的比例
2018年21591096319.70%--
2019年30041296223.18%--
2020年30041429721.01%--
2018至2020年,本行累计向普通股股东现金分红81.67亿元,最近三年累
计现金分红占近三年年均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为64.10%,高于30%;各年度以现金方式向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均高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10%,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九、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及持股情况
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姓名职务性别国籍年龄本届任职期限持股情况
(一)董事陆华裕董事长男中国562023年2月9日1249409
罗孟波副董事长、行长男中国502023年2月9日1919678史庭军董事男中国502023年2月9日0魏雪梅董事女中国452023年2月9日0陈首平董事男新加坡502023年2月9日0朱年辉董事男新加坡592023年2月9日0刘新宇董事女中国462023年2月9日0
冯培炯董事、副行长男中国462023年2月9日0
董事、副行长、财务庄灵君男中国412023年2月9日0负责人胡平西独立董事男中国672023年2月9日0贝多广独立董事男中国632023年2月9日0李浩独立董事男中国622023年2月9日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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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6月30日姓名职务性别国籍年龄本届任职期限持股情况洪佩丽独立董事女中国572023年2月9日0王维安独立董事男中国552023年2月9日0
(二)监事
洪立峰监事长、职工监事男中国562023年2月9日1644113刘建光监事男中国492023年2月9日0舒国平外部监事男中国562023年2月9日0胡松松外部监事男中国402023年2月9日0丁元耀外部监事男中国552023年2月9日0庄晔职工监事女中国432023年2月9日0陆孝素职工监事女中国512023年2月9日0
(三)高级管理人员
罗孟波*副董事长、行长男中国502023年2月9日1919678付文生副行长男中国482023年2月9日0王勇杰副行长男中国482023年2月9日241800
冯培炯*董事、副行长男中国462023年2月9日0
董事、副行长、财务
庄灵君*男中国412023年2月9日0负责人章宁宁副行长女中国372023年2月9日0俞罡董事会秘书男中国442023年2月9日0
注:标*为表格内重复人员。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历情况
1、董事
陆华裕先生:1964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长。陆华裕先生历任宁波市财政税务局局长助理兼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宁波市财政税务局副局长等职;2000年11月至2005年1月任公司行长;2005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7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罗孟波先生:1970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副董事长、行长。罗孟波先生历任公司业务部审查员、总经理助理、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北仑支行行长,公司业务部总经理;2008年1月至2009年1月任公司行长助理;2009年1月至2011年10月任公司副行长;2011年10月至2014年2月任公司董事、行长;2014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行长。
史庭军先生:1970年11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会计师。现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宁波开投蓝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甬兴证券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史庭军先生历任宁波海洋渔业总公司、宁波市轻工业局、宁波市轻工集团有限公司干部、副处长,宁波市经济委员会企业处副处长,宁波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处长、处长、党工委委员、副主任;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魏雪梅女士:1975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经济师。
现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宁波海洋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魏雪梅女士历任宁波凯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经理、副总经济师,宁波文化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陈首平先生:1970年11月出生,新加坡籍,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会计一等荣誉学士,特许财务分析师,特许会计师,南洋理工大学兼职教授。现任华侨银行集团执行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并担任利安资金管理公司董事、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与新加坡国内税务局董事。陈首平先生历任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货币市场主管、华侨银行环球资金业务部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华侨银行集团副财务总监;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朱年辉先生:1962年12月出生,新加坡籍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华侨银行集团执行副总裁兼风险总监,新加坡银行非执行董事。朱年辉先生历任渣打银行(新加坡)公司司库/外汇交易员;美国大通银行(新加坡)第二副总裁,审计主管;美国信孚银行(香港)副总裁,衍生产品管控主管;美国信孚银行(香港)董事,亚洲地区公司组合管理副主管;德意志银行(新加坡)董事总经理,市场风险管理(亚太区)主管;德意志银行亚太区首席风险官,期间还担任亚太区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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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委员会委员,亚太区区域风险委员会主席,德意志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非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华夏银行非执行董事;2017年2月至2020年2月任公司董事;
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刘新宇女士:1974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工会主席,宁波雅戈尔健康养老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省第十二届政协委员,宁波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刘新宇女士历任宁波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企划部、雅戈尔报编辑部干部,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冯培炯先生:1974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副行长。冯培炯先生历任公司东门支行办公室副主任,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总助级高级副主管、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个人银行部、信用卡中心总经理,公司苏州分行行长;2015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行长;2016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庄灵君先生:1979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副行长。
庄灵君先生历任公司北仑支行行长助理,公司个人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公司深圳分行副行长,公司明州支行行长,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公司北京分行行长;
2019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行长;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胡平西先生:1953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胡平西先生历任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漠河县支行办事员、副股长、副行长;中国人民银
行浙江省鄞县支行信贷股副股长;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信贷科副科长、
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人事处处长、外汇管理处处长、纪委书记、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局长;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局长;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长;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贝多广先生:1957年5月出生,博士学历。现任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财政金融学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证券业协会战略与创新委员会顾问,仁达普惠(北京)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贝多广先生历任财政部
7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国债司副处长,中国证监会国际部副主任,JP 摩根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一创摩根证券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副董事长;
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李浩先生:1959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李浩先生历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行长助理,上海分行行长,总行副行长,执行董事、常务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曾兼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招银前
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招联
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副会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
员理事及兼职副会长、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理事等职;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洪佩丽女士:1964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财信投资集团董事局副主席、执行董事。洪佩丽女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外资银行监管处处长,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副局长,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董事长,财兴投资有限公司联席董事长;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王维安先生:1965年7月出生,博士学历。现任浙江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学科带头人;中国金融学会理
事、浙江省金融学会理事、浙江省国际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货币政策咨询专家;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2、监事
洪立峰先生:1964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监事长。洪立峰先生于198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北仑支行副行长,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信用卡处、信贷业务处副处长,香港华侨商业银行中国业务部、工商业务部经理、高级经理、主管,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内地分行业务部高级经理,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结算业务处处长;
2003年1月至2015年9月任公司副行长;2005年1月至2015年9月任公司董
事、副行长;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监事长。
刘建光先生:197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宁波市金鑫金银饰品有限
7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刘建光先生1995年10月至2007年7月在中国人民银行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的企业华融大厦办公室工作;2007年7月至2017年9月在北京人银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工作;2017年9月至2019年4月任宁波市
金鑫金银饰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监事;2019年4月至今任宁波市金鑫金银饰
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股东监事。
舒国平先生:1965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浙江分所所长。舒国平先生历任宁波市财政局宁波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副所长;宁波国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江
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宁波分所负责人;宁波国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2016年8月至今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6年10月至今任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2018年11月至今任宁波市新社会阶层联谊会副会长;2017年2月至今任公司外部监事。
胡松松先生:1981年1月出生,法律硕士,三级律师。现任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宁波市律协
金融与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胡松松先生2002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华业电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奥克斯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宁
海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商事庭)书记员;宁波江东鑫邦咨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管理委员会委员;2014年1月任浙江和
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创始高级合伙人、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主任;2019年10月任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2017年2月至今任公司外部监事。
丁元耀先生:1965年11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现任宁波大学商学院金融学系教授、硕士生导师。丁元耀先生1990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大学讲师、宁波大学讲师、副教授;2003年至今任宁波大学商学院金融学系教授、数量经
济学和金融学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经济和金融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期间于
1999-2000 年在加拿大 Simon Fraser 大学做访问学者,2006 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
经济学博士,2013 年在澳大利亚 Adelaide 大学做访问学者,2019-2020 年初在英国 Southampton 大学做访问学者;2020 年 2 月至今担任公司外部监事。
庄晔女士:1977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持有律师资格证书。现任公司法
7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律合规部副总经理。庄晔女士历任公司原合规部高级副经理,公司苏州分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兼审计部总经理;2011年2月至今任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
2017年2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陆孝素女士:1970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国家一级理财规划师。现任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陆孝素女士1993年参加工作,1993年8月至2002年10月在工商银行北仑支行办公室工作,任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2002年11月起在宁波银行工作,历任大榭支行副行长、北仑支行副行长;2009年12月任东门支行行长;2014年10月任公司审计部总经理助理,2016年2月至今任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罗孟波先生:详见董事部分。
付文生先生:1972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副行长兼永赢租赁董事长。付文生先生历任上海银行办公室秘书、福民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主持工作)、静安支行行长,公司上海分行副行长、北京分行行长;2011年10月至2012年8月任公司行长助理;2012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行长。
王勇杰先生:1972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副行长。王勇杰先生历任农业银行宁波分行中山支行信贷员、海曙支行中山广场办事处主任,公司灵桥支行副行长、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个人银行部总经理,期间兼任信用卡中心总经理;2011年10月至2012年8月任公司行长助理;2012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行长。
冯培炯先生:详见董事部分。
庄灵君先生:详见董事部分。
章宁宁女士:1984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副行长。章宁宁女士历任公司金融市场部综合管理部副经理、资金管理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资金营运中心总经理。
7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俞罡先生:1977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俞罡先生历任中共宁波市委党校经济教研室教员;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处科员、办公室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兼法律办主任;中
国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资本
项目管理处副处长;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及薪酬情况
1、兼职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行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行以外单位的主要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兼职单位名称所任职务
在本行股东单位任职:
史庭军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魏雪梅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首平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朱年辉华侨银行集团执行副总裁兼风险总监
刘新宇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刘建光宁波市金鑫金银饰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在其他单位任职:
宁波开投蓝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史庭军甬兴证券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宁波海洋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魏雪梅宁波文化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利安资金管理公司董事陈首平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新加坡国内税务局董事朱年辉新加坡银行董事刘新宇宁波雅戈尔健康养老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胡平西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贝多广中国证券业协会战略与创新委员会顾问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7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姓名兼职单位名称所任职务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仁达普惠(北京)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李浩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财兴投资有限公司联席董事长洪佩丽
财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执行董事
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省金融学会理事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中国城市金融学会理事浙江慧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省金融教育基金会理事王维安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货币政策咨询专家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所长舒国平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宁波鄞州笃昌久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委员会主任、高级合
胡松松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伙人、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主任
丁元耀宁波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刘建光宁波金融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
2、薪酬情况
2020年度,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公司关联企业处
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7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从公司获得的税是否从股东单位或其姓名职务前报酬总额他关联方获取报酬陆华裕董事长290否
罗孟波副董事长、行长290否
史庭军董事7.5是魏雪梅董事10是陈首平董事5是
刘新宇董事7.5是胡平西独立董事0否
贝多广独立董事26.25否
李浩独立董事26.25否
洪佩丽独立董事26.25否
王维安独立董事26.25否
洪立峰监事长、职工监事275.5否刘建光股东监事8是舒国平外部监事30否胡松松外部监事30否
丁元耀外部监事27.5否庄晔职工监事110否陆孝素职工监事120否付文生副行长261否王勇杰副行长261否
冯培炯董事、副行长261否
庄灵君董事、副行长、财务负责人261否
章宁宁副行长-否
俞罡董事会秘书246.5否
(四)本行对管理层的激励情况
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行未实施股权激励,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本行股票期权或被授予限制性股票。
7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第四节公司主要业务
一、银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我国银行业监管机构及监管体制
我国对金融行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是我国银行业的主要监管机构。1983年,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从法律层面奠定了中国人民银行的央行地位以及行使银行业监管的权力。2003年4月,中国银监会正式成立,履行对银行业的监管职能。中国银监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银行监管开始进入专业化监管时代,金融业分业监管的组织架构正式确立,我国金融业形成“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格局。中国银监会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制定并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2017年7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
作为国务院统筹协调金融稳定和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审议金融业改革发展重大规划;统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协调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相关事项,统筹协调金融监管重大事项,协调金融政策与相关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分析研判国际国内金融形势,做好国际金融风险应对,研究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重大政策;指导地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对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进行业务监督和履职问责等。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
构改革方案,将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保监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中国银保监会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和保险业,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原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
将划入中国人民银行,不再保留中国银监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4月,中国银保监会正式挂牌。
8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1、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其主要职责为拟订金融业改革和发展战略规划,承担综合研究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金融业协调健康发展的责任,参与评估重大金融并购活动对国家金融安全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促进金融业有序开放;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制定和实施宏观信贷指导政策;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负责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与安全;负责制定和实施人民币汇率政策,不断完善汇率形成机制,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实施外汇管理,负责对国际金融市场的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监测和管理跨境资本流动,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票据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及上述市场的有关衍生产品交易;负责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制定金
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和交叉性金融业务的标准、规范,负责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监测;承担最后贷款人的责任,负责对因化解金融风险而使用中央银行资金机构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统一编制全国金融统计数据、报表,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组织制定金融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金融标准化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指导金融业信息安全工作;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制定全国支付体系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国支付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负责全国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经理国库;承担全国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涉嫌洗钱及恐怖活动的资金监测;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从事与中国人民银行业务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2、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银保监会针对银行业监管的主要职责为依法依规对全国银行业和保险
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对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对银行业和保险业改革开放和监管有效性开展系统性研究。参与拟订金融业改革发展战略规划,参与起草银行业和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以及审慎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起草银行业和保险业其他法律法规草案,提出制
8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定和修改建议;依据审慎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制定银行业和保险业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规则。制定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其他类型机构的经营规则和监管规则。制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管制度;依法依规对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实行准入管理,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制定银行业和保险业从业人员行为管理规范;对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状况、偿付能力、经营行为和信息披露等实施监管;对银行
业和保险业机构实行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开展风险与合规评估,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数据报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发布,履行金融业综合统计相关工作职责;建立银行业和保险业风险监控、评价和预警体系,跟踪分析、监测、预测银行业和保险业运行状况;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存款类金融机构和保险业机构紧急风险处置
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法依规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负责非法集资的认定、查处和取缔以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监督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相关业务工作;参加银行业和保险业国际组织与国际监管规则制定,开展银行业和保险业的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事务;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
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职能转变,围绕国家金融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强化监管职责,加强微观审慎监管、行为监管与金融消费者保护,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按照简政放权要求,逐步减少并依法规范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金融服务,向派出机构适当转移监管和服务职能,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业务和服务下沉,更好地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
3、其他监管机构
根据不同的业务和运营情况,我国商业银行还受其他监管机关的监管,主要包括财政部、国家外管局、中国证监会等。其中:财政部负责金融机构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并对我国银行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进行监督;国家外管局主要负责银行业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资格认定与管理、全国外汇市场的监督管
理工作等;中国证监会负责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基金公司设立、基金托管、证券发行上市等事宜的审批以及上市商业银行的监管等。
8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二)我国银行业监管内容
银行业的监管职责主要由中国银保监会承担,中国银保监会对银行业的监管内容主要包括市场准入监管、业务监管、产品和服务定价监管、审慎性经营的监
管、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监管以及对在中国运营的外资银行的监管等。
1、市场准入监管
市场准入监管包括审查、批准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筹建、开业、变更、
终止、合并或分立,调整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业务范围、增加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业务品种,审查商业银行的发起人、战略投资者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资格,对董事和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管理等。
2、业务监管
业务监管包括审查、批准贷款业务、个人理财、外汇业务、证券和资产管理
业务、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自营性投资和衍生产品的
管理、电子银行业务、银行卡、离岸银行业务等。
3、产品和服务定价监管
产品和服务定价监管包括贷款和存款利率、手续费和佣金产品及服务定价等。目前我国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下限、金融机构存款浮动上限及票据贴现利率管制已全面放开,由金融机构根据市场化风险自主定价。非利息产品和服务定价执行中国银监会和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4、审慎性经营的监管
审慎性经营的监管包括资本充足率、贷款五级分类、贷款损失准备、不良贷
款率、贷款集中度、资产流动性、存款准备金、其他经营比率等。
5、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监管
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监管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反洗钱、信用风险管理、操作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和银行风险评级等。
6、对在中国运营的外资银行的监管
对在中国运营的外资银行的监管包括外资银行在境内的设立、运营,外资金融机构对中资商业银行的投资等。
(三)我国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8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1、基本法律法规
我国银行业基本法律法规主要有《公司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反洗钱法》《担保法》和《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
2、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主要涉及行业管理、公司治理、业务操作、风险防范、
信息披露和特定行业(客户)贷款及授信管理等方面。
类别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名称
《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的通知》
《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
《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
行业管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8年修正)》
《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
《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
《中国银保监会现场检查办法(试行)》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运营风险管理的通知》
《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修订)》
《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2019年修订)》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公司治理
《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
《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预防银行业保险业从业人员金融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
《贷款通则》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
《银团贷款业务指引(2011年修订)》
业务操作《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2015年修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8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类别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名称
《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
《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
《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暂行办法》
《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
《贷款风险分类指引》
《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2014年修订)》
《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风险防范
《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
《关于开展以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银行业“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银行业“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集中开展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
《关于完善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业和保险业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
《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信息披露定(2014年修订)》
《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信息披露办法》
《商业银行净稳定资金比例信息披露办法》
《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特定行业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客户)贷
《汽车贷款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款及授信
《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管理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8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类别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名称
《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
《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2018年推动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贷工作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通知》
(四)巴塞尔协议对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影响
1、巴塞尔协议资本监管要求及其影响
为建立更加可靠的全球银行体系,提高银行抵御金融震荡和经济波动的能力,巴塞尔委员会于2010年发布了新的全球资本标准,对资本达到指标要求、过渡期时间安排等进行了明确,并进一步明确巴塞尔协议 III 的主要内容,其中包括加强资本框架并明确资本定义;扩大风险覆盖范围并加强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引入并更新整体杠杆比率;提出前瞻性的拨备、资本留存及反周期超额资本;提出超额资本、应急资本以降低系统性风险;全球流动性标准等。2017年
12 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公报表示巴塞尔协议 III 已完成修订,将从 2022 年 1月1日起逐步实施。
(1)强化商业银行风险约束的经营发展理念巴塞尔协议督促商业银行建立有效的资本约束机制。在我国愈加严格的资本监管框架下,资本逐渐成为稀缺资源,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普遍面临资本不足的困境,风险约束和资本约束的经营发展理念得到强化。
(2)压力测试方法日益完善
为增强资本规划的前瞻性和长效性,我国商业银行逐步完善压力测试的基础建设和技术手段,通过压力测试检验不利条件下资本消耗情况和资产弱点,评估压力条件下的资本需求和筹资渠道,并制定应急预案以满足计划外的资本需求。
(3)资本结构逐渐优化,资本长效补充机制日益健全
鉴于监管对资本质量的高要求以及外部融资成本的不断上升,我国商业银行不断建立健全资本补充机制,发掘优质的筹资工具和拓宽筹资渠道,并逐步建立以商业银行内部积累为主导的资本补充机制。
(4)金融创新业务管理逐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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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监管部门不断加强对金融创新的监管,并严格限制交易范围,我国银行业也逐步加强对自营和代客资金交易业务的管理,控制相关业务开展范围,选择结构简单易于理解和掌控的产品,建立产品风险分级,运用保证金、合格抵押品将风险缓释到客户和银行可承受范围内,有效防范、化解市场风险和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2、我国全面实施新资本协议监管
为推动银行业实施国际新监管标准,增强银行体系稳健性和国内银行的国际竞争力,中国银监会先后发布《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和《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等一系列管理办
法和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中国版巴塞尔协议 III”),对巴塞尔协议 III 涉及的资本要求、杠杆率、拨备率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中国版巴塞尔协议 III”充分吸收了巴塞尔协议 III 的改革精神,是巴塞尔协议 III 的全面加强监管版,其银行监管思路和措施已与世界银行监管趋势相一致,在实施时间、达标时间上都严于国际监管标准。
全面实施新资本协议监管并实现监管合规将对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一是推动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为达到监管指引的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建立统一的、强大的数据管理体系;加强 IT 系统建设,支持复杂的风险计量和管理流程,促进风险计量技术的持续优化以及风险计量结果的深入运用。二是促使商业银行改进风险评估和计量技术。风险计量是新资本协议的技术核心,监管指引明确的风险评估和计量的监管要求,为商业银行开发风险评估体系和计量模型提供了技术标杆。三是增强商业银行风险治理的有效性。按照监管指引,商业银行应对风险管理的组织框架、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等进行根本性改造,这将有力地推进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完善和核心竞争力建设。总之,监管指引的全面实施,使得商业银行资本、风险、收益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有助于商业银行完善激励机制,提升市场价值,保护投资者利益,并确保商业银行拥有充足资本应对风险。
(五)宏观审慎评估体系的实施
1、宏观审慎评估体系的主要内容
8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世界各主要经济体为应对危机冲击,先后采取
一系列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金融危机之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等机构很快认识到量化宽松政策退出的重要性。从2011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从控制货币投放和 M2(广义货币)过快增长的角度,通过实施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和合意贷款管理机制,对商业银行信贷投放进行宏观调控。2015年以来,我国金融机构资产快速扩张,但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资产质量显著下降,不良资产“双升”加剧。与此同时,金融机构资产类型多元复杂,表外业务和影子银行问题突出,仅依靠狭义贷款管理越来越难以奏效。
在此背景下,中国人民银行于2016年对原有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和合意贷款管理机制进行升级,推出了宏观审慎评估体系。宏观审慎评估体系是一套更为全面、更具针对性的金融稳定政策框架。相对于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和合意贷款管理机制,其核心举措有四个重大的变化:(1)从狭义信贷管理到广义信贷管理;
(2)强化资本充足率标准;(3)从时点管理到日常管理;(4)从存贷款基准利率定价到市场化利率定价。
2、宏观审慎评估体系对银行业的影响
将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和合意贷款管理机制升级为更为全面的宏观审慎评
估体系是重大金融稳定举措,适应了我国金融体系资产端多元变化的新形势。自颁布实施以来,宏观审慎评估体系对我国银行经营的诸多方面产生了重大影响。
(1)“大资管”模式的资产配置方式受到制约近年来,影子银行体系和创新性资产不断膨胀。在宏观审慎评估体系框架下,广义信贷涵盖各项贷款、债券投资、股权和其他投资、买入返售资产以及存放非
存款类金融机构款项等。“大资管”资产配置模式被纳入到宏观审慎评估体系之中,接受广义信贷指标的约束,这使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产配置受到制约。
(2)表内资产腾挪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降低
在广义信贷管理模式下和日常监测体系下,商业银行的资产腾挪受到限制,如代持、同业投资、特殊目的主体投资等都受到广义信贷和日常监测的约束。
(3)高资本消耗的业务受到限制
资本金作为宏观审慎评估体系最为核心的指标,使银行业资本消耗高的业务受到限制。在此背景下,资本的稀缺性日益凸显。同时,由于负债端的成本在利
8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率市场化背景下具有刚性,而广义信贷管理模式下资产端的收益面临重大的压力,银行资本管理压力明显增大。
(4)银行业发展模式发生转变
宏观审慎评估体系实施之前,以同业业务作为支撑的金融市场业务发展成为银行业的重要模式。随着广义信贷的宏观审慎管理实施,同业业务的规模受到较大的影响,依靠短期同业负债来进行长期资产配置的发展模式面临重大的约束,银行业发展模式发生转变。
二、我国银行业竞争状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一)我国银行业竞争状况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金融机构体系,包括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类金融机构。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披露的统计信息,截至2021年6月30日,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为336.00万亿元,负债总额为307.96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6%和8.5%。
截至2021年6月30日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亿元总资产总负债项目金额占比同比增长金额占比同比增长
大型商业银行136.1840.5%8.1%125.1140.6%7.9%
股份制商业银行60.3218.0%8.4%55.5318.0%8.0%
城市商业银行43.6413.0%10.3%40.3113.1%10.1%
农村金融机构44.3313.2%11.2%41.0513.3%11.5%
其他类金融机构51.5315.3%6.6%45.9714.9%6.5%
合计336.00100.0%8.6%307.96100.0%8.5%
注:1、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2、其他类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民营银行、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
构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3、自2019年起,邮政储蓄银行纳入“商业银行合计”和“大型商业银行”汇总口径;4、自2020年起,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纳入“其他类金融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汇总口径。
数据来源:中国银保监会网站。
1、大型商业银行
大型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体系中占据主导地
8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位。截至2021年6月30日,大型商业银行总资产、总负债在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中的占比分别为40.5%、40.6%。
2、股份制商业银行
截至2021年6月30日,我国共有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发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近年来,股份制商业银行把握有利的市场机遇,取得持续较快发展,市场份额不断提升,逐渐成为我国银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21年6月30日,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资产、总负债在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中的占比分别为18.0%、18.0%。
3、城市商业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前身是兴起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城市信用社。199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通知》,要求在城市信用社改制的基础上成立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文将“城市合作银行”更名为“城市商业银行”。目前,城市商业银行已经成为我国银行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在获得经营许可的地域范围内经营各类商业银行业务。截至2021年6月30日,城市商业银行总资产、总负债在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中的占比分别为13.0%、13.1%。
4、农村金融机构
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是区域性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为农村和城市的小企业和当地居民提供银行产品和服务。截至2021年6月30日,农村金融机构总资产、总负债在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中的占比分别为13.2%、13.3%。
5、其他金融机构
其他类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民营银行、外资银行、非
银行金融机构和资产管理公司,也是我国银行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21年6月30日,其他类金融机构总资产、总负债在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中的占比分别为15.3%、14.9%。
9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二)我国银行业发展趋势
1、银行业整体经营实力不断增强近年来,国内银行业的整体经营实力快速提升。截至2021年6月30日,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为336.00万亿元,为截至2010年12月31日94.26万亿元的
3.56倍;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负债307.96万亿元,为截至2010年12月31日88.43万亿
元的3.48倍。国内大型商业银行在A股和H股两地上市后,目前市值已位居全球银行业前列;大多数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部分城市商业银行也通过改制上市,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逐步增强盈利能力。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银行业整体经营效益不断提高,实力不断增强。
2、银行业监管不断加强近年来,中国银保监会不断完善监管政策法规和工具方法,强化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加强与国内、国际金融监管机构和宏观经济金融部门的监管合作和协调联动,提高银行业审慎监管标准,持续改善以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监管、资本监管和风险监管为基础的银行业审慎监管框架。2020年,规范、监管和指导中国金融体系和金融活动最重要的两部金融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先后迎来大修,修订内容充分体现坚持国内和实践和国际经验相结合,支持我国银行业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着力完善银行业立法顶层设计。
(1)公司治理方面。中国银监会于2013年7月发布了《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要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遵循各治理主体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相互合作、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科学高效地决策、执行和监督,进一步明确了今后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发展方向和路径。2018年1月,中国银监会印发《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旨在规范商业银行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行为,加强股东资质的穿透审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合法利益,从而保障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促进商业银行持续健康发展。
(2)资本监管方面。中国银监会持续加强制度建设,稳步实施国际监管新标准。2013年1月起,中国银监会正式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并制定达标过渡期安排、资本工具创新指导意见和上市融资预案。2018年以来,
9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中国银保监会先后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意见》《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等法规,旨在推动和规范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发行,充实资本实力,增强银行体系稳健性。中国银保监会以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为契机,督促商业银行构建科学的资本管理体系,加快发展模式的转变,走资本节约型发展道路,探索合理补充商业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并鼓励商业银行通过加大利润留存,不断增强内生资本补充能力。
(3)风险监管方面。中国银保监会进一步强化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流动
性风险、操作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市场风险、国别风险和声誉风险的监管。在重点风险领域,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清理规范,规范发展同业业务和银行理财业务,促进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有效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
2017年以来中国银监会先后发布了《关于开展以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银行业“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银行业“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集中开展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加大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力度,对银行业的违规业务进行全面风险排查,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3、零售银行业务快速增长近年来,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上升,消费结构升级以及消费模式的转变,我国的个人金融产品需求持续增长,个人贷款产品和非利息收入产品及服务的需求增长迅速。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民收入的迅速增长,国内金融供给侧改革逐步加强推进、金融脱媒不断深化,叠加居民收入与财富不断增长,国民对个性化理财顾问服务的需求将有所增加,银行零售业发展需求旺盛,商业银行近年来在零售业发展上转型趋势明显。
4、小微企业业务重要性上升
小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增长、内需和就业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发展。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信息共享、增信服务、财税支持
9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等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的配套措施。同年,中国银监会印发了《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率等指标考核和通报机制,在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指标方面落实差异化监督政策。2018年3月,中国银监会印发《关于2018年推动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在继续监测“三个不低于”、确保小微企业信贷总量稳步扩大的基础上,重点针对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含)的小微企业贷款,提出“两增两控”的新目标。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积极提升小微企业业务的战略定位,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小微金融商业模式。重点发展首贷、信用贷与供应链金融等业务,借助金融科技等手段,促使金融机构加大对于小微企业群体的金融扶持。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来,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小微金融扶持政策,加强小微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运用科技手段降低银企信息不对称,帮助小微企业破解融资难题。
5、金融科技加速发展近年来,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正在深刻改变人类的生活方式和商业模式。随着信息科技与金融的融合,金融科技产品已经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国家高度重视提升金融科技发展水平,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强金融普惠性。与此同时,中国银行业已经普遍意识到信息科技技术将给银行业带来的深刻变化,加快了自身电子渠道的创新升级。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等技术已在银行各主要业务得到广泛的应用。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通过内部研发、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等方式开发创新金融科技技术和产品,创新银行业务模式和业态,拓展客户服务边界。各主要商业银行通过内涵式创新推动组织架构迭代,以适应金融科技发展要求,多家银行均设立了金融科技子公司,同时加大对金融科技的科研投入,不断加强优秀人才储备。因此,信息技术与金融的深度融合,成为未来中国银行业发展的一大方向。
6、利率市场化大背景下商业银行竞争日趋激烈
随着商业银行市场化运作机制的逐步形成和金融监管体系的逐步完善,利率市场化成为中国金融改革的重要环节。近年来,为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和市场化程
9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度,中国监管部门加快了利率市场化的进程。目前,中国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下限限制、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上限限制和票据贴现利率管制已全面放开,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同时,2019年下半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促进贷款利率“两轨合一轨”,今后商业银行各类贷款报价基准逐步由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切换为 LPR,利率传导效率大幅提升,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市场化程度进一步增强。2020年10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其中第五十五条(利率机制)表述为“商业银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可以与客户自主协商存贷款利率”。此外,银行理财业务发展迅速,金融机构开始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存款利率市场化进程日益深入。
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商业银行存贷款利差空间可能会缩小,从而压缩商业银行的利润空间,加大银行业竞争压力。同时,利率市场化推进过程中利率的变动会更加频繁,这也加大了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的难度。
三、公司的竞争状况和竞争优势
(一)公司面临的竞争状况
本行主要面临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
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竞争。大型商业银行资本实力较为雄厚,拥有全国性的业务渠道和传统的客户优势。股份制商业银行具有灵活的运行机制,近年来,大力创新服务和产品、拓展市场,发展较为迅速。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近年来通过转换经营机制,取得了长足发展。此外,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近年来也加快发展投资理财等业务,与本行存在竞争关系。
(二)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本行作为国内首批上市的城市商业银行之一,多年以来秉承“审慎经营,稳健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增盈利,强基础,提效率”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竞争优势,稳步推进转型发展,全面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取得了优异的经营业绩,资产规模及盈利水平快速增长,行业地位不断提升。截至2021年6月末,本行总资产规模达18337.21亿元,总资产在上市城商行中排名前列。在2021年6
9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月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银行1000强排行榜中,本行按核心一级资本
排名第103位,较上一年度上升7位。
本行自设立以来,资产及负债业务持续增长,存贷款规模也持续增长,市场占有率保持稳定。
本行市场占有率情况
单位:亿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日期占银行业金融机占银行业金融机金额金额构资产总额比例构负债总额比例
2021年6月30日18337.210.55%17043.060.55%
2020年12月31日16267.490.51%15077.560.51%
2019年12月31日13177.170.45%12169.810.46%
2018年12月31日11164.230.42%10351.930.42%
注注客户存款总额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日期占金融机构存款占金融机构贷款金额金额总额比例总额比例
2021年6月30日11858.360.52%7994.060.43%
2020年12月31日10436.150.49%6906.150.40%
2019年12月31日8685.810.45%5315.750.35%
2018年12月31日7495.850.42%4315.850.32%
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统计口径的通知》(银发[2015]14号),从2015年开始,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纳入“各项存款”统计口径,存款类金融机构拆放给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纳入“各项贷款”统计口径。上表中客户存款总额和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按照人民银行新口径计算。数据来源:中国银保监会网站、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本行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本行业务所在
区域市场上的主要城市商业银行。此外,随着我国金融市场自由化和开放程度的提高,外资金融机构的加入也加剧了国内商业银行的竞争。
截至2021年6月30日,主要上市银行的资产、负债等简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项目总资产总负债股东权益
一、大型商业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51362.84320894.7730468.0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98331.88273708.4724623.4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86523.63263899.9622623.6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63173.27240869.7922303.4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2170.51114666.667503.8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4139.60104780.459359.15
二、股份制商业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8858.8681243.18761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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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资产总负债股东权益
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1231.2074626.596604.6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1091.8374616.536475.3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8163.2971999.236164.06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0697.0864824.135872.95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7727.9653086.584641.3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7235.2043463.273771.9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5176.3632305.752870.6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1543.9720192.801351.17
三、城市商业银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590.4628320.182270.28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6283.6324315.561968.07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532.9523653.271879.6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337.2117043.061294.15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6639.7815491.611148.18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865.9912013.33852.67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592.207053.47538.72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361.836884.05477.78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65.535595.47470.06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968.175458.46509.70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719.705230.29489.40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16.374693.47322.90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395.224068.29326.93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29.543690.95338.58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213.132951.55261.58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74.192854.35219.85
数据来源:上市银行2021年半年报。
(三)公司的竞争优势
本行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盈利结构不断优化,盈利来源更加多元
本行以“熟悉的市场、了解的客户”为准入原则,持续深化各利润中心建设、提升子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在银行板块,本行已形成了公司银行、零售公司、财富管理、私人银行、个人信贷、远程银行、信用卡、投资银行、资产托管、票
据业务、金融市场、资产管理12大利润中心;子公司方面,本行形成了永赢基金、永赢租赁、宁银理财3大利润中心。公司的盈利来源更加多元,大零售及轻资本业务的盈利占比不断提升,发展的可持续性不断增强。
本行的各个利润中心都有明确的客户目标、发展定位和盈利增长点,业务特色明显,形成了差异化的核心竞争力。公司银行业务,本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依托金融科技赋能,通过持续的产品创新、功能优化、体验提升、服务升级,打造业务比较优势,为大中型企业、机构客户、政府类客户提供全方
9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位的综合金融服务;零售公司业务,本行始终秉承“立足区域经济,支持实体发展,践行普惠金融,助力小微成长”的经营理念,持续探索小微金融服务方式,致力于为小微企业客户提供“便捷、专业、高效”的金融产品和综合服务;个人
银行业务,本行围绕客户引入和客户经营两大主线,在基础获客、APP 经营、大数据赋能和综合管理等方面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各业务板块各司其职,充分联动,为个人业务全面综合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金融市场业务,本行推进外汇、债券、融资、衍生四大基础业务,外汇做市、利率互换等业务在同类银行中处于领先水平;信用卡业务,本行不断推进商业模式转型,探索互联网拓客模式,持续提升数字化风控的协同能力。
2、深耕优质经营区域,潜心聚焦优势领域
本行深耕优质经营区域、聚焦优势领域,确立了以长三角为主体,以珠三角、环渤海湾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发展策略,以上区域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潜在基础客群和业务拓展空间广阔。本行所处的浙江省区域 2020 年 GDP 为 6.5万亿,排名全国第4,区域经济发达、民营经济活跃,较为适合银行各项业务的开展。经过多年的耕耘和积累,本行各项业务的商业模式已经能够较好地契合各区域市场的特点。
本行坚持“区域市场协同发展”为发展策略,强化以长三角为中心、珠三角和环渤海为两翼的机构布局,持续发挥总分支行高效联动优势,积极适应市场变化,及时优化业务策略,确保分支行业务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分支行在区域市场的竞争力。截至2021年6月末,本行分支机构及子公司数量达到443家,基本实现了经营区域网点的全覆盖。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行贷款主要投放于浙江和江苏地区,贷款金额分别占本行贷款总额的65.04%和22.60%。
3、风险管理卓有成效,经营发展行稳致远
在推进业务稳健发展的同时,本行始终坚持“控制风险就是减少成本”的风险理念,将守住风险底线作为最根本的经营目标,持续完善全面、全员、全流程的风险管理体系。在坚持统一的授信政策、独立的授信审批基础上,风险预警、贷后回访、行业研究、产业链研究等一系列风险管理措施的有效性不断显现,使得本行能较好地应对经济周期与产业结构调整,不良贷款率在行业中一直处于较低水平。
9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行不良贷款率为0.79%,低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整体1.76%的不良贷款率。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行的不良贷款率为0.79%,为全部 A 股上市城市商业银行中最低,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银行名称截至2021年6月30日不良贷款率
1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7%
2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1%
3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49%
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45%
5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9%
6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5%
7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2%
8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0%
9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9%
10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9%
11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6%
12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0%
13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98%
14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92%
15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91%
1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79%
平均值1.24%
数据来源:上市城商行2021年半年报。
4、金融科技融合创新,助力商业模式变革
本行始终将科技创新放在银行发展的重要地位,每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深化系统建设和软件开发,科技支撑能力显著提升,为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面对行业科技化浪潮,本行聚焦“iSMART+”智慧银行这一金融科技发展愿景,建立了“十中心”的金融科技组织架构和“三位一体”的新研发中心体系,通过实施系统化、数字化、智能化的金融科技发展策略,推动金融与科技的融合创新,不断挖掘新的业务模式和特色产品服务,通过金融科技驱动助力商业模式变革,实现为业务赋能、为客户赋能的目标。经过持续积累和不断投入,本行已基本建成了贯穿各级机构、覆盖各个业务领域的业务操作和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多年来持续的积累和投入,本行金融科技已在同类银行中处于领先水平。
5、完善的公司治理和稳定高效的管理团队
作为一家股权多元化的上市银行,本行已经建立了现代化的公司治理结构,
9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三会一层组织架构健全,各主体间职责边界清晰、运转协调。本行的股权结构多元,国有股东、境外投资者、民营企业持股比例均衡,各股东均能充分行使各自的权力,并在资本补充、业务发展方面给予相应的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具备丰富的从业经验,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各自职责。本行的管理团队成员均为专业敬业的职业经理人,长期从事金融和银行管理工作,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形成了长期稳定、配合默契的经营团队,有利于推动本行长远发展战略的实施。
近年来,本行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持续优化激励与考核制度,逐步建立体系化的人才引进机制、提升培养机制和分层选拔机制,人才队伍稳定有活力。在人才队伍训练上,宁波银行大学、宁波银行知识库、“标准化、模板化、体系化”体系运转有效,为应对银行业的激烈竞争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充足动力。
6、灵活的管理机制和快速的应变能力
经过多年的磨练,本行已经成为一家市场化、专业化程度较高的银行,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经营环境可及时、有效地调整策略和方向,以满足客户和市场的需要。管理体系方面,本行实行矩阵式管理与垂直集中式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管理层次少、管理半径小的优势,在保证各项业务经营稳定的同时,对市场的新变化实现快速反应。分支机构管理方面,本行已经建立起一套较为成熟的总分支行联动管理体系,面对新的市场环境和业务机会,能够迅速响应市场需求。此外,本行的战略投资者华侨银行具有丰富的业务经验和专业的管理理念,为本行应对利率市场化后的挑战提供经验、产品和智力支撑。
(四)公司的竞争策略
本行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通过提质增效、改革创新、优化结构、转型发展来保持合理的发展速度、适当的投放力度、
适度的利润增速,确保本行的发展与管理能力、资本实力相匹配。具体而言,本行下阶段将在以下五个方面持续提升整体的核心竞争力。
一是持续推动机构建设布局。有序推进下属子公司申设,继续完善一体两翼的机构布局,公司机构建设实现浙江省内经营区域全覆盖,下步将推动省外区域营业网点逐步下沉至大型社区和强乡重镇,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和客户口碑。
二是持续深化多元的利润中心建设。在强化既有利润中心差异化竞争优势的
9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培育更多盈利增长点。同时持续推动各利润中心商业模式转型升级,积极探索综合化经营模式,建立多元化的盈利渠道,提升综合化的金融服务能力。
三是不断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完善全流程的风险管理体系,将风险关口前移,努力将风险成本降到最低;实施授信业务名单制引领,结合产业链研究,精准定位目标客户群,提升风险管理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推动本行稳健可持续发展。
四是加快金融科技赋能商业模式进步。发挥金融科技优势,继续推进 IT 基础设施和科技系统建设,通过技术、服务和产品创新,推动科技和业务融合更加紧密,提升支撑保障能力,更好地赢得客户、服务客户、经营客户,为银行商业模式持续进步提供支撑。
五是持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持续完善多层次和体系化的人才引进、提升培养和分层选拔机制,坚持宁波银行大学、宁波银行知识库、“标准化、模板化、体系化”体系建设,打造一支适应银行业发展的专业队伍,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四、主要业务
按照业务板块划分,本行的业务可分为公司业务、个人业务和资金业务和其他业务分部。本行于2013年发起设立了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等业务;于2015年成立了全资子公司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同业拆借、金融机构借款等业务。2019年,本行设立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国内首家开业的城商行理财子公司,为资产管理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本行积极有序地设立子公司以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报告期内,本行按业务版块划分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如下所示:
单位:亿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公司
99.9536.52145.4658.75134.1551.69105.6040.47
业务
个人86.9035.04154.7758.02124.7556.1786.293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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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资金
62.9227.16108.7146.0991.1144.7395.6433.37
业务其他
0.420.132.171.690.81-0.401.641.15
业务
合计250.1998.85411.11164.55350.82152.19289.17114.98
(一)公司业务板块
公司业务板块主要为公司客户提供存款、贷款、结算、与贸易相关的产品及其他服务等。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6月30日,本行公司业务板块的贷款及垫款总额(含票据贴现)分别为2920.21亿元、3494.04亿元、4260.62亿元和4867.00亿元,占本行客户贷款及垫款本金的比例分别为68.06%、66.04%、61.95%和61.15%。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6月30日,本行公司业务板块的存款余额分别为5238.55亿元、6123.79亿元、7237.95亿
元和8192.21亿元,占本行吸收客户存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1.00%、79.37%、
78.24%和78.48%。
公司业务板块按照客户定位的差异分为公司银行和零售公司两个业务条线,其中公司银行业务定位于大中型企业,零售公司业务负责小微企业业务。同时,本行也成立了独立的业务部门,负责投资银行、资产托管、票据贴现等业务的发展与开拓。
1、公司银行业务
本行公司银行业务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依托金融科技赋能,通过持续的产品创新、功能优化、体验提升、服务升级,打造业务比较优势,为大中型企业、机构客户、政府类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目前除传统的存贷款、贸易融资、国际结算、现金管理业务之外,本行公司银行业务积极开拓中间业务,在投资银行、资产托管等业务领域形成了新的利润增长点。
尽管本行面临来自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地方分支行以及其它城
市商业银行异地分行的激烈竞争,但本行通过提升员工素质和金融服务品质的方式,加大产品营销,结合区域市场和客户特点,充分发挥公司银行重点产品的比较优势。公司银行客户方面,本行持续推进“211”工程和“123”客户覆盖率计划,强化总分支行联动,通过名单制营销、网格化营销、渠道获客、推介会等多
10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种方式持续加快新客户引入、加大存量客户综合经营。截至2021年6月末,本行公司银行客户总数突破10万户,重点客户覆盖率全面提升,有效户达到3158户。
(1)公司贷款
公司贷款是本行贷款组合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行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积极服务经营区域内的实体企业,优先支持制造业、科技型企业、战略新兴产业,公司银行客户基础持续夯实。同时,本行坚持“服务中小企业”这一战略定位,加大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力度,积极推进信贷产品创新,贷款结构不断优化,实现公司贷款业务稳定发展。报告期内,本行积极顺应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变化,不断丰富融资产品和服务手段。一是产品体系更丰富,为客户提供包括人民币贷款、商票、银票、国内信用证、外币贷款在内的多种融资产品,通过灵活组合为客户提供综合融资方案,帮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二是线下业务线上化、线上业务移动化,持续推动贷款、票据、保函、供应链业务的线上化,提升服务效率和客户体验。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本行对公贷款客户数分别为4132户、4434户、4921户和5255户,近年来保持稳定增长。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6月
30日,本行公司银行条线贷款余额分别为1891亿元、2145亿元、2478亿元和
2702亿元,占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4.07%、40.54%、36.70%
和38.87%。
(2)票据贴现
票据贴现指按约定利率收取一定利息后,将约定金额支付给持票人的行为,是为客户提供的一种短期融资,同时本行可将贴现的票据向人民银行或获准从事票据贴现业务的其他金融机构再贴或转贴,从而获得额外流动资金。本行主要办理风险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范围仅限于本行认可的承兑人所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近年来,本行的票据业务营销推动持续增强,合作渠道不断扩展,并建立了快速高效的专业团队和办理流程,市场口碑持续提升,客户基础和业务规模大幅提升。
近年来,本行票据业务依托金融科技优势,持续推动产品创新和流程优化,
10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以专业的服务团队、高效的业务流程、完善的产品体系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是本行积极推动“极速贴现”产品不断迭代升级,为广大实体企业客户提供快速优质的“零接触”的线上贴现服务;二是本行积极响应政策号召,积极拓展再贴额度,将再贴现的低息资金及时传导至实体企业端,帮助中小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6月30日,本行票据贴现余额分别为449.43亿元、444.19亿元、561.81亿元和626.56亿元,占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的10.47%、8.40%、8.17%和7.87%。
(3)公司存款本行接受公司客户的人民币和主要外币(如美元、港元、欧元、日元及英镑等)的存款,公司存款的形式主要包括大额外币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协议存款、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以及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存款等。本行不断升级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功能,努力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结算服务,引进更多的企业开户和更多的结算资金留存,积极参与经营区域内财政、社保等公款招标,通过个性化直连为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提供结算服务。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本行对公存款日均余额分别为5157.92亿元、6170.23亿元、7691.03亿元和8006.91亿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6月30日,本行公司银行条线的存款总额分别为4399亿元、5170亿元、6602亿元和6783亿元,占本行吸收客户存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8.02%、67.01%、
65.52%和64.98%。
(4)现金管理
本行提供多种增值及个性化的现金管理产品及服务,包括人民币收付款服务、账户管理服务、结算与清算服务、集团企业管理服务等。本行利用互联网及信息技术搭建了网上银行、移动银行、财资管理平台、银企直联四大渠道,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实时现金管理产品及服务。
针对企业现金管理需求,本行推出网上银行/移动银行、对公理财以及供应链金融产品。目前对公客户的理财产品体系逐渐完善,已推出了净值型理财、可选期限理财、理财份额转让平台等业内领先的产品;集团现金管理业务成效明显,TMS 集团云资金管理平台已广泛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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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贸易融资本行的贸易融资业务服务涵盖国内贸易融资和国际贸易融资两部分。国内贸易融资主要包括:国内信用证项下的议付业务及福费廷业务、保理融资、发票贴
现、再保理业务等;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主要包括:出口信用证项下的打包贷款、
出口押汇/贴现、出口 T/T 项下商业发票融资、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以及进口
项下的假远期信用证、进口代付和提货担保等。发票贴现业务是基于行业优势企业的应付账款,扣减买方授信额度后,对供应商进行贸易项下融资,全流程在线办理,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6月30日,本行贸易融资业务余额分别为47.75亿元、61.75亿元、68.12亿元和96.73亿元。
(6)国际业务本行国际业务起步于2002年,隶属于大公司金融板块。本行国际业务集“市场营销、产品创新、运营服务、风险监控”于一体,实行总分行条线垂直管理,
16家分行均设立国际业务部。本行国际业务发展立足于区域市场,通过牢牢把
握市场、政策、科技带来的机遇,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依托外汇金管家品牌,本行基础客群得以快速增长,结构不断优化,质量显著提升,区域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不断扩大。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本行国际结算业务量分
别约为835亿美元、1031亿美元、1446亿美元和952亿美元。随着本行国际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代理行渠道的拓展力度也不断加强。截至2021年6月末,本行已与85个国家和地区的1092家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
(7)跨境业务
2012年以来,本行持续升级以境内外联动为特色的跨境盈平台,平台涵盖
贸易融资、跨境贷款和投资银行三大板块,合作区域包括香港、台湾、新加坡、澳门、澳大利亚、欧洲、美国等地,产品种类包括内保外贷、内存外贷、联合贷款、跨境直贷等,并积极响应全口径跨境融资政策,推进中资企业借外债业务,帮助境内企业直接从国际市场获取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本行跨境业务量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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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2亿美元、44.44亿美元、37.86亿美元和22.85亿美元。
2、零售公司业务
本行的零售公司条线是本行单独设立的小企业业务条线,为广大小微企业客户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包括本外币存款、贷款及各类创新产品服务,并形成了授信融资、现金管理、国际业务等小微产品体系及“金色池塘”小微企业全面金融服务品牌。本行针对小微企业的特点,通过简化低风险业务、公开额度业务等小微企业业务的处理流程,实行了营销与操作分离的模式,有效提升了运营效率,业务规模稳步扩张。
(1)小微企业贷款
本行为小微企业提供信贷融资、现金管理、国际业务等本外币一体综合化增值服务,满足其多样化、个性化的金融需求。一是科技赋能快速办理。借助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本行推出了“线上快审快贷”,小微企业主通过线上渠道发起贷款申请,利用系统进行抵押物认定和客户身份识别,实现“客户自助申请,业务自动审批”,打造“一日审批,三天放款”的高效业务流程;同时延长额度期限,丰富还款方式,满足小微客户多样化的融资需求安排。
二是贴心服务节省成本,本行为小微企业客户提供了多款可随借随还的公开额度信贷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有效解决小微企业经营收入回款期与贷款偿还期的错配痛点,推出了无还本续贷业务,节省转贷成本。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为落实人行要求,做好普惠贷款的应延尽延,本行推出了线上延期操作模式,实现贷款延期的“零次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6月30日,本行零售公司条线的贷款总额分别为569亿元、795亿元、1085亿元和1311亿元,占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26%、15.03%、
17.81%和17.02%。
(2)小微企业存款零售公司条线吸收小微企业客户的人民币和主要外币(如美元、港元、欧元、日元及英镑等)的存款,形式主要包括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和保证金存款等。近年来,得益于小微企业客户数的持续增长,本行客户综合服务的不断深入,零售公司存款余额突破千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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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6月30日,本行零售公司条线的存款总额分别为730亿元、924亿元、1168亿元和1420亿元,占本行吸收客户存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1.29%、11.98%、
12.62%和13.60%。
(3)零售公司特色业务
零售公司特色业务方面,一是丰富现金管理产品与服务,不断升级和优化易收宝产品功能,截至2021年6月末,本行零售公司现金管理客户107188户,易收宝客户17361户。二是借助全方位、全线上、全流程的外汇业务服务能力,推广极速汇款/收款、出口微贷、金市通等产品,做好小微企业国金业务服务。
三是拓宽小微金融线上服务渠道,实现网银、手机银行 APP、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线上服务,方便客户实时了解产品政策、自助进行线上操作,提升客户服务体验。
3、对公中间业务
(1)投资银行
本行投资银行业务下设四个业务子板块,分别为债券主承、非银融资业务、资本市场和资产证券化。近年来,本行投资银行业务积极发挥金融中介职能,致力搭建多元化金融服务平台,通过金融产品创新以及金融工具组合,为客户提供投资、融资及顾问等综合金融服务。
债券主承方面,本行于 2015 年 1 月取得债务融资工具 B 类主承销资格,并于 2017 年 11 月取得 A 类主承销资格,可在有营业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业务,是全国第二家获得该资格的城商行。本行通过名单制营销,重点开拓经营区域的三省两市发债客户,该区域占到全国发债总量的50%,目前已经覆盖了区域内部分 AAA,大部分 AA+、AA 主体。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本行分别累计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418只、252只,发行规模分别为3514亿元、1464亿元,2021年1-6月在全国主承销商中排名第11位。非银融资方面,本行通过挖掘客户多元化需求,不断完善多元产品体系,致力于提供综合化融资方案,2021年1-6月,本行搭建融资类渠道近330家,服务客户数320家,业务落地总量840亿元。
(2)资产托管
10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资产托管业务是指托管机构作为资产托管人,接受托管客户(可以是资产的委托人、受托人、管理人)的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与托管客户签署的资产管理合同或托管(保管)协议,为托管财产提供包括资金监管、资产保管、估值核算、投资交易监督、资金汇划清算、会计核算、投资监督以及绩效
评估等金融服务,履行托管人职责并收取托管费的一项中间业务。
本行托管业务资格齐全,目前可托管的业务类型有银行理财托管、信托财产保管、保险资金托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公司客户资产管理托管、证券公
司客户资产管理托管、QDII 托管等。在国内托管业务结构调整、竞争加剧的背景下,本行依托“易托管”系统,通过优化服务流程、拓宽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效率、健全联动机制、拓展增值服务等方式,持续为客户提供优质托管服务,托管业务稳步发展。截至2021年6月末,本行托管客户数615家,托管资产余额
3.27万亿。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本行资产托管规模分别为23011.82亿元、22123.51亿元、24033.23亿元和32661.03亿元,实现托管费收入分别为4.62亿元、4.69亿元、4.62亿元和2.86亿元。
(3)保函业务
本行为公司客户提供各种银行保函服务,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付款保函以及其他类的保函。本行将保函作为为公司客户所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的一部分进行管理,担保业务的审批一般履行与公司信贷产品相同的信贷审批程序。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本行保函业务的余额分别为424.24亿元、444.85亿元、403.13亿元和412.64亿元。
(二)个人业务板块
本行个人业务是以个人客户为基本服务对象的银行业务,提供一系列个人银行业务产品和服务,包括个人信贷、个人储蓄、结算、中间/代理业务、财富管理、电话/网上/移动银行及银行卡服务等,并形成了以“白领通”、“贷易通”和财富管理等核心产品为驱动的客户服务体系。2020年,个人银行总部成立,成为个人银行条线的牵头协调部门,围绕客户引入和经营主线,发挥总部牵头作用,定位基础客户获客、APP 经营、大数据赋能和条线综合管理四大职能。
1、个人信贷业务
10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个人信贷业务主要包括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不同于其他商业银行个人业务以房贷为主的特征,本行逐步形成了“白领通”、“贷易通”、“住房按揭贷款”等优势产品,为中高端个人客户和个体私营业主提供人民币循环授信融资产品。报告期各期末,本行个人信贷业务按业务类型划分贷款总额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个人消费贷
1984.2464.18%1783.7868.17%1418.7278.95%1149.7583.88%
款个体经营贷
767.4224.82%600.1322.94%350.3619.50%208.4315.21%
款个人住房贷
339.9011.00%232.628.89%27.901.55%12.480.91%
款个人贷款和
3091.56100.00%2616.53100.00%1796.98100.00%1370.66100.00%
垫款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6月30日,本行个人业务板块的贷款及垫款总额分别为1370.66亿元、1796.98亿元、2616.53亿元和3091.56亿元,分别占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的31.94%、
33.96%、41.04%和41.99%。
2、个人储蓄业务
本行主要向客户提供普通的人民币和外币储蓄存款、个人结算存款以及教育储蓄存款等个人储蓄产品。
本行着力拓展基础客群,稳步提升个人储蓄存款规模。在聚焦信用卡、信贷、远程、财富私银获客的基础上,重点通过薪福宝、易收宝以及战略联盟,持续引入新客户,并通过线下线上经营相结合,提升客户粘性。此外,本行逐步探索大数据经营的有效模式,赋能个人业务的经营和管理。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6月30日,本行个人业务板块的存款余额分别为1228.67亿元、1591.42亿元、2013.79亿元和2245.74亿元,分别占本行吸收客户存款总额的19.00%、
20.63%、21.77%和21.52%。
3、代理业务
10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本行为个人提供的中间代理业务主要包括一卡通缴费业务、保管箱业务、个
人存款证明业务、代发工资、代发企业单位离退休工资、代理保险、代扣学杂费等业务。
近年来,本行成立了一站式理财和一站式基金业务,推出了超级网银业务、微信银行、出国通业务等,大力拓展客户基础;开发了较多适合当地市场环境及分支行经营特点的客户引进模式,通过与留学、旅行社、早教中心等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渠道建设日见成效,价值客户的批量化引进力度不断加强。
4、银行卡业务
本行向客户提供包括借记卡及信用卡等银行卡产品。
本行的人民币借记卡可在国内使用以及通过中国银联网络在若干海外地区使用。本行针对不同的用户群体推出了汇通借记卡、白领通卡、财富卡、尊享卡、薪福宝卡、望子成龙卡等多种借记卡产品。截至2021年6月末,本行存量有效借记卡达 810.36 万张,其中 IC 卡 724.56 万张,卡均存款 1.88 万元。
本行信用卡业务起步较早,自2003年4月开始筹备信用卡中心,同年11月开始发行信用卡,2004年2月成立总行信用卡中心一级部,2017年起开始设立分行信用卡中心,目前16家分行已经全覆盖。本行信用卡主要分为本卡、白金卡、国际卡和易百分卡四大产品线,重点推行本卡和易百分卡两类产品,经营上瞄准优质年轻客户,聚焦年轻人消费需求,打造丰富的用卡生态,通过 APP、公众号、小程序等线上化渠道实现多频次、多层次地宣传推广。报告期内,本行信用卡业务经营数据如下所示:
年末累计总发卡量年末累计有效发卡量年末垫款余额当年信用卡交易额年份(万张)(万张)(亿元)(亿元)
2018年度175.1089.02296.23489.23
2019年度221.24123.16421.00580.24
2020年度291.68172.08504.11640.05
2021年1-6月332.54204.10573.43309.46
(三)资金业务板块
本行的资金业务包括本币交易业务、外币交易业务、理财业务、金融同业业
务和代客金融市场业务。本行资金业务的运营主体为金融市场部,成立于1997年4月10日,于2008年7月搬迁至上海,负责利率、汇率交易、银行流动性管理、资金运作、产品开发、代客财富管理以及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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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发展资金业务的主要原则包括:平衡资金头寸,满足流动性需求;实现资产多元化,分散经营风险;尽可能地创造效益;推进产品与业务创新。近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金融环境,本行紧抓市场机遇,主动把握趋势性机会,准确研判利率、汇率走势,灵活调整阶段性业务策略,不断提升经营能力,实现金融市场业务的稳健发展,金融市场业务在国内同类商业银行中处于发展前列。
根据上海银保监局筹备组《上海银保监局筹备组关于同意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营运中心筹建的批复》(沪银保监(筹)复〔2018〕99号),本行获准在上海筹建资金营运中心,名称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营运中心。
1、本币交易业务
本币交易业务具体包括公开市场交易、货币市场交易、现券交易及利率互换交易。其中,货币交易业务管理全行本外币头寸,进行日常货币市场运作,拓展资金融通渠道。主要业务包括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同业代付、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债券交易业务包括现券买卖、国债、金融债分销、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和分销等。报告期内,本行本币交易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公开市场交易业务
其中:人民银行逆回购(亿元)1363414214551122
人民银行正回购(亿元)----货币市场交易
其中:质押式回购(亿元)87994153400147114148722
逆回购(亿元)34531712026351159463
买断式逆回购(亿元)96154-142
信用拆借拆入(亿元)7186131651521416266
信用拆借拆出(亿元)2231626037594966现券交易
其中:债券交割总量(亿元)101548133877164310179353
债券交割市场份额(%)6.170.971.081.89
利率互换交易量(亿元)361010264802718390
2、外汇交易业务
外汇交易业务包括人民币外汇做市商业务、外汇即期、远掉期、期权交易业
务、代客外汇业务等。报告期内,本行外币交易业务情况如下:
11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外币拆借交易
其中:交易对手数量(家)55795789
交易总量(亿美元)3170640441054024外汇及衍生品做市
其中:外汇即期交易对手数量(家)262263244244
外汇远掉期交易对手(家)84849192
外汇即期日均交易量(亿美元)11111313
外汇远掉期日均交易量(亿美元)39282735
3、理财业务
理财业务方面,截至2021年6月末,本行全资子公司宁银理财所管理的产品规模为2830.53亿元,其中宁银理财产品规模1869.53亿元,本行委托宁银理财管理的产品规模961亿元。
资管新规发布以来,本行积极推进理财净值化转型,目前净值型产品规模占比83%,产品类型覆盖现金管理类、封闭式、定期开放式等主流形态,同时,本行根据监管要求,有序推动理财子公司的筹建,并于2019年12月24日开业。
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宁银理财累计新发理财产品49款、112款,涵盖封
闭式、定期开放式和现金管理类,实现净值型外币理财产品、净值型挂钩产品、浮动管理费产品等多系列产品发行,形成多元化品牌体系。
4、金融同业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不断拓展与各商业银行以及非银金融机构的金融同业业务合作关系,同业基础客户显著增加,客户类型涵盖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中小银行、外资银行及其中国分行、省联社、村镇银行、信托公司、基
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等。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6月30日,本行存放同业款项金额分
别为92.52亿元、154.09亿元、200.40亿元和182.07亿元,同业存放款项金额分别为212.15亿元、356.97亿元、1080.73亿元和861.49亿元;拆入资金分别为
539.44亿元、359.62亿元、684.34亿元和740.42亿元,拆出资金分别为24.18
亿元、35.96亿元、33.00亿元和35.88亿元。
(四)电子渠道
11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1、网上银行
(1)个人网上银行
个人网上银行是本行利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通过因特网向个人客户提供全面、高效、安全服务的一种综合性的银行服务。作为最早建设的电子渠道,在本行业务线上化转型中承担最重要的角色。
经过多年的发展,个人网上银行已覆盖账户管理、转账汇款、信用卡、投资理财、贷款融资、外汇业务、生活缴费等七大核心业务板块,为用户提供全面的线上金融服务。凭借在界面显示、文件交互等方面优势,满足用户操作复杂的线上金融服务需求,在移动互联网大趋势下为手机银行渠道提供有效补充。
截止2021年6月末,本行个人网上银行用户数694.23万户。个人网上银行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的交易笔数分别为2134.64万笔、
1999.18万笔、1405.24万笔和678.06万笔,交易金额分别为8720.74亿元、
6828.77亿元、5570.73亿元和3062.46亿元。
(2)企业网上银行
本行依托金融科技发展,积极践行普惠金融,不断推进线上产品建设,围绕客户需求,将网上银行打造成专业的线上金融服务平台。
作为对公业务最基础、最重要的交易渠道,经过多年发展,目前企业网上银行已形成了以账户管理、收款付款、票据大管家、外汇金管家、投资理财、融资
业务和集团服务为核心的七大功能平台,提供近600项功能。基本满足企业的主要经营和金融需求。
随着平台和功能的不断创新,本行企业网上银行的客户数、交易笔数和交易金额都取得了较大的增长。截至2021年6月末,企业网银签约客户数达到38.63万户。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的交易笔数分别为1583.38万笔,1941.92万笔、2204.17万笔和1280万笔,交易金额分别为91013.36亿元、115105.50亿元、140420.70亿元和83096.00亿元。
2、移动银行
(1)个人移动银行
在本行“线下业务线上化、线上业务移动化”的发展战略指导下,本行持续加强个人移动银行平台升级,从功能、服务、体验、安全等方面全方位完善平台
11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建设,为用户打造一站式移动金融服务平台。
近几年,本行个人移动银行在持续深化金融服务的同时,尝试探索泛金融服务场景,逐步从金融交易平台向用户经营平台转型。在金融服务方面,持续推进线下业务线上化迁移,目前已基本涵盖本行所有核心业务功能,满足用户日常金融服务需求;并做好使用体验提升,紧跟行业设计趋势,持续优化业务流程。泛金融服务方面,通过行内自建和外部合作模式,搭建了便民生活、充值缴费、美食娱乐和品质购物四大类场景,为用户提供丰富的增值服务;并以手机支付为纽带,结合分行地方特色场景,搭建网周生态圈,为客户提供丰富的本地化生活服务。
截至2021年6月末,本行个人移动银行用户数522.29万户,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的个人移动银行业务交易笔数分别为3501.88万笔、
4502.04万笔、5353.69万笔和2990.77万笔,交易金额分别为14606.85亿元、
19557.41亿元、26303.18亿元和18378.34亿元。
(2)企业移动银行
本行企业移动银行秉承对公服务移动化、智能化、开放化理念,结合互联网时代用户的使用习惯,覆盖支付结算、票据、外汇、投资理财等金融交易,让企业客户畅享移动金融服务。
2020年开始,企业移动银行尝试以企业日常办公为切入点,在金融服务的
基础上整合泛金融办公服务,向客户提供 OA 办公、ERP 财务、人事薪酬、费用报销、企业商旅等更多增值服务,满足其日常经营管理需求。
随着企业业务移动化趋势逐渐显现,手机银行企业客户数量和交易量显著上升。截至2021年6月末,企业移动银行签约客户数达到5.89万户,企业移动银行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的交易笔数分别为22.52万笔、48.12
万笔、79.94万笔和47.00万笔,交易金额分别为173.89亿元、371.27亿元、633.96亿元和398.00亿元。
3、微信银行
微信银行是本行基于微信公众平台推出的移动金融服务平台,本行持续推进完善渠道的使用体验,为客户提供更贴心更简单的金融服务;并充分发挥渠道宣传触发能力,为线上用户经营提供支撑。
11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在金融服务方面,微信银行围绕财富、信贷、信用卡等核心业务为用户提供便捷、高效的移动金融服务,降低用户业务办理成本。在信息传递方面,借助微信平台的传播触达优势,在品牌宣传、金融知识推广、反洗钱与反欺诈知识普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截至2021年6月末,“宁波银行”微信公众号关注用户数260.91万人,绑卡用户数185.45万人;微信银行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的
交易笔数分别为19.59万笔、14.33万笔、10.33万笔和7.71万笔,交易金额分别为191.5亿元、128.1亿元、98.52亿元和26.84亿元。
(五)永赢基金
2013 年 10 月,本行与利安资金管理公司(Lion Global Investors Limited)共
同发起设立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11月7日,永赢基金在上海正式成立。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永赢基金的注册资本为9.00亿元,股东包括本行和华侨银行,其中本行出资比例为71.49%,华侨银行出资比例为28.51%。
永赢基金的经营范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主要通过权益类投资、固定收益投资以及量化投资等产品为客户提供公募基金产品和专户理财服务。截至2021年6月末,永赢基金管理公募基金产品数量为78只,管理的公募基金总净值为2078.94亿元。
2014年3月31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06号),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准设立全资子公司。子公司名称为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0万元,业务范围为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永赢基金主要经营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4.8810.026.813.58
营业利润1.784.033.461.54
净利润1.403.012.691.20
注:2018年至2020年财务数据已经安永华明审计。
(六)永赢租赁
11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2015年5月,本行发起设立全资子公司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截至本配
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永赢租赁的注册资本为50亿元,本行出资比例100%。
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资产证券化;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永赢租赁主要经营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11.8020.1711.186.19
营业利润7.689.565.973.20
净利润5.767.164.482.43
注:2018至2020年财务数据已经安永华明审计。
(七)宁银理财经宁波银保监局《关于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甬银保监复[2019]356号)批准,宁银理财于2019年12月24日成立,注册资本15亿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行在宁银理财的出资额为15亿元,持有100%股权。
宁银理财是国内首家开业运营的城商行系理财子公司,宁银理财的经营范围
为“(一)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二)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三)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宁银理财实现营业收入4.94亿元和3.05亿元、实现营业利润3.96亿元和2.27亿元、实现净利润2.97亿元和1.73亿元。(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安永华明审计)。
五、主要固定资产
(一)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
本行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电子设备等。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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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112071084394047684
其中:房屋建筑物8839863076186272电子设备1838172413921100运输工具203200183171机器设备327289211141累计折旧3879356229512494
其中:房屋建筑物2467227518771562电子设备11111012840742运输工具142137126122机器设备15913810868减值准备5555固定资产净值7323727664485185
其中:房屋建筑物6370635357394708电子设备725710550356运输工具61635749机器设备16715010272
1、本行拥有的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行拥有的房屋共610处,建筑面积合计为61.50万平方米,前述房屋不存在被设置抵押权的情形。本行主要通过承继原信用社资产、自建或购买等方式取得前述房屋。
在上述本行及本行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房屋中:
(1)就1处、建筑面积为3578.69平方米的房屋,其房屋所有权人登记为
宁波市商业银行镇海支行。本行律师认为,本行对于该等房屋享有所有权,并依法享有转让、出租、抵押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处分的权利,但是本行应该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名称变更登记手续。
(2)就4处、建筑面积合计为412.56平方米的房屋,其用途为住宅,但本
行实际使用该等房产作支行营业用房。根据《物权法》,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本行律师认为:本行未按证载用途及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作为经营性用房存在
合规瑕疵,但该等房屋占本行拥有的房屋总面积比例较小,前述情况不会对本行
11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的财务状况和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就1处、建筑面积为1374.81平方米的房屋,为本行杭州分行与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按份共有,本行持有40.35%权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行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自行开发建设形成的、证载用途为“住宅”的房产;在本行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共610处、建筑面积合计
61.50万平方米的房屋中,由本行自行开发建设形成的140处、建筑面积合计31.19
万平方米、证载用途为“办公”“商业”“金融保险办公用房”“地下车位”等的
商业房产,目前用于本行及分支机构自用办公或对外出租,不存在对外销售的情形或计划。
2、土地使用权截至2021年6月30日,除本节“六、主要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本行拥有的房屋及建筑物”部分中自有房屋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外,本行在中国境内拥有其他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1)本行与宁波银誉投资有限公司、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拥有的位于江干区市民街以西的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权属证书(杭江国用[2014]
第100033号)载明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6781平方米,该宗土地用于合建商业商务用房;
(2)本行单独拥有位于台州椒江区葭沚街道大环线以北、葭西路以西地块
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权属证书(浙[2019]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22829号)载明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840平方米,该宗土地用于建设商业银行服务用房;
(3)本行单独拥有位于宁波市江北区(东至望山路、南至同济路280弄、西至长兴路788弄、北至长阳路)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权属证书(浙[2020]宁波市江北不动产权第0237445号)载明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4862平方米,该宗土地用于建设商务金融及配套用地用房;
(4)本行单独拥有位于余姚市城区南雷南路东侧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
权属证书(浙[2021]余姚市不动产权第0000571号)载明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11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9960平方米,该宗土地用于建设商业银行服务用房;
(5)本行单独拥有位于湖州南太湖新区滨湖东单元 TH-07-01-14A 地块的土
地使用权,土地权属证书(浙[2020]湖州市不动产权第0108755号)载明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658平方米,该宗土地用于建设商业银行服务用房;
(6)本行单独拥有位于宁波市奉化区万达以南 FH23-03-5d-2 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权属证书(浙[2021]宁波市(奉化)不动产权第0023043号)载明的使用权面积为4867平方米。该宗土地用于建设商业银行服务用房。本行计划在该宗土地之上建设奉化支行新大楼,用于本行奉化支行办公使用,该等工程尚未开工建设。
本行拥有的前述土地使用权性质均为出让地,均未设置抵押。本行主要通过购买和竞拍方式取得前述土地,截至本配股说明书出具之日,前述土地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租赁物业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行及本行控股子公司不存在租赁土地的情形,本行以租赁方式使用的营业用房共计723处,合计面积58.40万平方米。
(三)在建工程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行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在建工程;本行在“2、土地使用权”之(1)-(5)中所述的5宗商业用地上有5项在建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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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建设单位建设项目规划建筑面积(㎡)规划用途土地对应权属证书土地面积(㎡)证载土地用途根据《框架协议书》,本行占用地上建筑面积共计约本行与华融
杭政储出[2013]35号地块25000平方米,并金融租赁股《国有土地使用证》商业商务项目(其中本行按共同建设方另行1份有限公司、165533.12(杭江国用[2014]第16781商服用地部分为本行杭州分行大厦协商约定地下面宁波银誉投100033号)工程)积。前述面积计划资有限公司用于本行杭州分行营业网点及办公用房。
银行金融大厦,裙楼部分为本行台州《不动产权证书》(浙宁波银行台州分行大厦工分行日常营业使商服用地(商务
2本行35567.40[2019]台州椒江不动7840程用,主楼部分为本金融用地)
产权第0022829号)行台州分行办公使用。
《不动产权证书》(浙本行工作人员办公商务金融及配套
3本行宁波银行金融科技产业园68737.33[2020]宁波市江北不14862用途。用地动产权第0237445号)《不动产权证书》(浙宁波银行余姚支行新建工尚未取得施工许可本行余姚支行营业
4本行[2021]余姚市不动产9960商务金融用地
程证网点及办公用房。
权第0000571号)
11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序号建设单位建设项目规划建筑面积(㎡)规划用途土地对应权属证书土地面积(㎡)证载土地用途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南太湖新区滨海东《不动产权证书》(浙本行湖州分行营业
5 本行 单元TH-07-01-14A地块总 41608.36 [2020]湖州市不动产 7658 商务金融用地
网点及办公用房。
部商务综合楼开发建设项权第0108755号)目
12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本行严格按照土地使用规划以及本行实际经营需求,合理利用本行拥有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报告期内,本行及本行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将自行开发建设形成的商业房产或在商业用地上的在建工程用于对外销售的情形,本行或本行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将自行开发建设形成的商业房产或在商业用地上的在
建工程用于对外销售的计划,并承诺不会对外销售本行及本行控股子公司自行开发建设形成的房产。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行在建工程已履行的相关手续如下:
1、杭州分行大厦在建工程本行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誉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国有土地使用证》(杭江国用[2014]第100033号)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人,共同拥有1处建筑面积合计为165533.12平方米的在建工程,该在建工程为商业商务用房。该在建工程已履行的相关手续如下:
(1)2013年9月3日取得《杭州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杭发改备[2013]78号);
(2)2014年8月9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100201400182号);
(3)2014年9月4日取得《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杭环评批[2014]76号);
(4)2015年3月23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
330104201503230101)。
2、台州分行大厦工程
本行于《不动产权证书》(浙[2019]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22829号)项下
自有土地上拥有1处建筑面积为35567.40平方米的在建工程,该在建工程为商业银行服务用房。该在建工程已履行的相关手续如下:
(1)2019年9月27日提交《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并完成备案;
(2)2020年5月7日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取得备案回执(备案号:2020331002000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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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0年6月10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1002202010012号);
(4)2020年8月24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31002202008240101)。
3、金融科技产业园项目
本行于《不动产权证书》(浙[2020]宁波市江北不动产权第0237445号)项
下自有土地上拥有1处建筑面积为68737.33平方米的在建工程,该在建工程为金融科技产业园用房。该在建工程已履行的相关手续如下:
(1)2020年5月9日提交《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并完成备案;
(2)2020年6月24日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取得备案回执(备案号:202033020500000592);
(3)2020年10月22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330205202000070号);
(4)2020年11月3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30205202011030101)。
4、余姚支行新建工程
本行于《不动产权证书》(浙[2021]余姚市不动产权第0000571号)项下自
有土地上拟实施1处在建工程。该在建工程为商业银行服务用房,已于2020年
10月30日提交《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并完成备案;于2020年11月26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330281202000281)。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在建工程尚未开工建设。
5、湖州分行商务综合楼工程
本行于《不动产权证书》(浙[2020]湖州市不动产权第0108755号)项下自
有土地上拥有1处建筑面积为41608.36平方米的在建工程,该在建工程为商务综合楼用房。该在建工程已履行的相关手续如下:
(1)2020年4月14日提交《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并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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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8月31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3059120208310201);
(3)2020年10月10日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取得备案回执(备案号:202033056100000096);
(4)2021年1月28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552202100006号)。
六、主要无形资产
本行的主要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会员资格权利等。报告期各期末,本行主要无形资产的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无形资产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原值18361775819684累计摊销721576438337账面价值11151199381347
除上述入账的土地使用权、软件、会员资格权利外,本行拥有的主要无形资产还包括商标、软件著作权、专利等。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行及本行控股子公司在境内拥有365项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商标、拥有1项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专利权;拥有27项在中国境内登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8项美术作品著作权。
本行所拥有的上述知识产权不存在重大产权纠纷。
七、抵债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待处理抵债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项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抵债资产原值35505672减值准备23777抵债资产净值12434965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行尚未处置的抵债资产主要为2处建筑面积合计
8564.57平方米的房屋,账面原值合计约0.35亿元。上述抵债资产存在自取得之
12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日起2年内尚未处置完毕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资产位置建筑面积(㎡)取得时间未处置原因
余姚市城区姚江花园抵债资产中车位较多,购
1263.282017.10.27
部分房产买意向人较少原房屋所有权人欠税金额无法确定且其股权变
2慈溪市周巷镇天潭村8301.292017.09.25
更未完成缴税,导致房屋过户存在障碍
上述自取得之日起2年尚未处置完毕的抵债资产余额规模较小,且本行未因此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同时,本行将尽最大努力尽快完成上述抵债资产的处置。本行律师认为:该等抵债资产不会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八、本行业务许可情况报告期内本行取得中国银保监会或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必要的业务批准(备案)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金融许可证
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行已取得宁波银监局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号:B0152H233020001),本行共设有总行营业部及 439 家分支机构,均已取得当地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此外,本行控股子公司永赢租赁持有宁波银保监局于2020年8月18日核发的机构编码为
M0041H233020001 的《金融许可证》;宁银理财持有宁波银保监局于 2019 年 12月 23 日核发的机构编码为 Z0025H233020001 的《金融许可证》。
(二)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行控股子公司永赢基金持有中国证监会2018年3月5日核发的机构编码为913302007178854322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证券期货业务范围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永赢基金全资子公司永赢资管持有中国证监会2018年3月5日核发的机构编码为 91310000093849977M 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证券期货业务范围为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12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三)结汇、售汇业务及其他外汇业务
根据《商业银行法》《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结售汇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银行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方式的通知》等
法律、法规,商业银行开办结汇、售汇业务及其他外汇业务需经外汇管理局及(或)人民银行批准。本行已取得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及其他外汇业务的批准。
(四)保险兼代理业务
根据《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应当符合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条件,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行已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九、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行尚无在境外开展业务经营的情况。
十、信息科技
(一)信息科技发展基本情况
本行高度重视系统建设,多年来一直加强金融科技投入,基本建成了贯穿各级机构、覆盖各个业务领域的业务操作和管理信息系统。本行信息系统分为六个层,包括渠道服务层、产品服务层、管理分析层、营销经营层、企业服务层和应用支撑层。具体信息系统整体架构如下图:
12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从2019年起,宁波银行为推进金融科技发展,促进数字化转型,提高业务响应速度,制定了“一体两翼”的平台化战略,包括作为“一体”的业务中台、技术中台、数据中台,和作为“两翼”的研发平台、运维平台。2020年,在业务中台方面,已规划建设12个业务中台,上线8个中台,包括个人中台、对公中台、银政中台等,实现了业务功能的快速组装,提升了金融产品的研发效率。
在技术中台方面,已规划建设12套技术平台系统,完成6套平台系统的落地建设,包括生物识别平台、AI 平台、开放银行平台等。提供了公共的、标准的、可复用的技术能力,加快了业务系统集成速度。在数据中台方面,重点建设数据API 服务、数据资产管理,提升了对前台业务的数据服务支撑能力,进一步发挥出了数据价值。在研发平台方面,建设了一站式软件项目生命周期管理辅助与研发测试支持平台,初步落地了研发中心管理制度和研发工艺。在运维平台方面,整合了运维工具,实现端到端的运维场景,有效提高了运维操作效率。
团队建设方面,为推动金融科技发展,宁波银行对组织架构进行持续优化,2020 年,总行金融科技部连同各业务部门 IT 支持部、各分行金融科技一级部,
形成了一整套“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金融科技版块体系。为打造基于“产品、技术、支持”三位一体的新研发中心体系,金融科技部按业务领域设置七大研发
12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中心,与管理中心、数据中心、测试中心共同组成“十中心”的组织架构,强化科技业务融合,以业务驱动为着力点,聚焦产品价值交付与客户体验,全方位推进软件研发从传统项目交付向产品化管理转型。截至2021年6月末,总行金融科技部共有员工 1049 人,18 个一级部设立 IT 支持部,共有员工 151 人,16 家分行成立金融科技部,共有员工189人。
资本投入方面,宁波银行持续加大金融科技资源投入。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本行科技资本投入分别为70411.55万元、
104114.24万元、135778.26万元和93062.45万元。
(二)信息科技系统建设情况
本行高度重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已建成支持服务域、渠道服务域、业务处理域、内部管理域、数据应用域为框架的较为完整的应用系统群。
1、渠道管理域
本行渠道管理域作为用户接触点,提供全行产品服务全局视图。由互联网渠道域、网点渠道域和内部渠道域组成。为内部用户、外部客户和第三方机构提供业务服务操作,主要提供账户管理、转账汇款、理财、缴费等一系列功能。功能承建系统如个人中台、个人手机银行、企业网上银行、宁波银行工作平台、ATM系统等。
2、产品服务层
产品服务层作为银行产品服务创新引擎,提供产品服务能力。由创新产品域、基础产品域和产品支撑域组成。主要提供存贷款、票据、支付清算、内部核算、风险定价、额度管控、债券买卖、信用证、进出口业务等一系列功能。功能承建系统如核心业务系统、信贷管理系统、国际结算系统、资金系统、三方存管系统、投行业务管理系统等。
3、管理分析层
管理分析层为企业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提供精细化管理支持。由 ERP 域、风险管理域、监管报送域、协同办公域组成。主要提供内部办公、报销、采购、监管报送、风险管控、邮件服务等功能。功能承建系统如财务管理系统、风语智
12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控系统、邮箱系统、科技管理平台系统等。
4、营销经营层
营销经营层为企业营销和经营管理提供数字化支撑。由客户经营域、经营报表域,财务绩效管理域组成。主要提供客户营销分析、客户经营等功能。功能承建系统如个人 CRM、公司 CRM、统一报表系统等。
5、企业服务层
企业服务层为企业客户提供全业务场景的一体化服务。目前由财资管理服务域组成。功能承建系统如财资管理系统。
6、应用支持层
应用支持层为应用提供基础的、公共的、整合的技术服务和数据服务。由通用技术域、应用安全域、研发域、运维域、应用集成域和数据服务域组成。功能承建系统如大数据平台系统、统一影像平台系统、知识图谱技术平台系统等。
(三)灾备系统建设情况
2011年,本行完成异地灾备中心一期建设,初步形成鄞州数据中心、奉化
同城灾备中心、深圳异地灾备中心的“两地三中心”格局,为保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业务连续性提供强有力的支撑。2012年至2015年,本行持续推进灾备中心完善,完成分行灾备系统建设与切换演练。
2015年起,本行启动新数据中心筹建工作;2017年起,本行积极推进双活
数据中心实践,截至目前,已经完成 ESB、影像平台、网银、二代支付等 15 套重要系统的双活改造,为江北数据中心顺利启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新数据中心投入使用后,本行将形成江北中心、鄞州中心的“双活数据中心”格局,实现资源统一调度、运维全局管理以及资源全面共享。
(四)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情况
本行高度重视在信息安全领域的投入,并在每年的年度预算中进行重点保障。本行建立了从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保护、运维管控等六重安全防护体系,强化金融信息与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不断提高防护水平。系统安全方面,本行构建了安全大数据分析平台与网络风险监测系统。安全
12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大数据分析平台利用统计、关联分析等方法进行实时安全分析,对高风险网络攻击行为进行精准识别与自动化实时阻断;网络风险监测系统对全部电子渠道与线
上开户、登录、转账、融资、理财等功能进行监测,实时预警交易风险,并对部分高风险交易实施实时阻断。
(五)风险管理系统建设情况
为持续优化风险管理体系,本行依托自身技术能力,加强风险管理系统建设,针对外部环境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开发了多套风险管理系统。
从2015年起,本行通过整合行内各业务数据,引入互联网数据及专网数据,逐步建立了内容覆盖面更广、风险信息来源更多、预警针对性更强的大数据风控平台,在贷前、贷中和贷后三个环节,向前台业务人员及各级审查审批人员提示风险,大幅提高了风险识别能力和预警管理效率。
2016年上半年,本行以“纳税、用电、海关、征信”四项数据为核心,其
余外围信息为补充,建立了自上而下的“4+N”风险预警体系。通过提炼关键预警指标,量化客户经营异常变化,精准地识别、定位和预警风险。在个人业务方面,本行通过进一步对数据的深入挖掘建立反欺诈系统,主动拦截筛选风险客户。
(六)金融科技建设成果
在总体建设方面,本行金融科技建设已完成全系统版图的全面升级,结合本行经营管理特色,充分吸收业内主流经验,为未来三到五年的可持续发展做好了充分准备。截至2021年6月末,本行总行金融科技部共有员工1049人。
在平台化建设方面,本行贯彻“一体两翼”平台化策略,打造以业务中台、数据中台、技术中台为一体,研发平台、运维平台为两翼,实现“轻前台、厚中台、强后台”的平台架构支持金融科技战略的实施落地,支持全行业务的全面、快速发展。
在营销经营方面,本行以经营集市为支撑,建设了各条线 CRM、标签系统、模型超市等系统,全面支撑线上线下经营活动的开展。
在技术应用方面,一是通过搭建基础大数据平台、设计数据模型、开发数据应用集市等平台,提供数据 API、数据可视化、自主分析报表等数据服务,建立了大数据应用全流程;二是人工智能技术,进行机器学习数据建模、数据挖掘、
12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数据清洗和质量治理等,并建设机器学习领域基础开发平台;三是对区块链、物联网、量子科技等新技术,适时开展相关研究。
信息安全管理方面,本行顺利通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标准 ISO27001 及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标准 ISO20000 双重认证,持续强化技术防控手段,健全信息安全保障机制,提升系统运维保障能力,确保系统运行高效稳定。
13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第五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一、风险管理
(一)风险管理体系
本行始终坚持“控制风险就是减少成本,管好风险就是创造价值”的理念,遵循“匹配性、全覆盖、独立性和有效性”原则,在“数字化、智能化、系统化”战略引领下,不断完善“全方位、立体式”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了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声誉风险及洗钱风险等各类风险
的识别和评估工作机制,制定了专门的制度、程序,采用了科学、有效、合理的风险识别、计量和监测的模型、技术方法,能够对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的监控。
本行建立了由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专业委员会、
总行风险管理部门以及分支行风险管理部门等构成的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具体职能如下:
1、董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履行以下职责:建立风险文化;
制定风险管理策略;设定风险偏好和确保风险限额的设立;审批重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监督高级管理层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审议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审批全
面风险和各类重要风险的信息披露;聘任负责风险管理的副行长,牵头负责全面风险管理;其他与风险管理有关的职责。
董事会授权其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全面风险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审议风险偏好和政策,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结合全行发展战略,审议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管理机制和风险政策等;审议风险管理执行情况,即根据全行风险偏好,审议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的执行情况;
评价和监督,即根据全行风险偏好和董事会的授权,对高级管理层实施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管理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
为确保全面风险管理信息充分共享并能够支持风险管理的相关决策,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与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之间建立
13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了明确的沟通机制。
2、监事会积极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监督职责,持续加强全面风
险管理的监督,每年对董事会和董事履职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最终评价结果通报董事会,最终评价结果与董事任职资格相挂钩。定期检查高级管理层在全面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出具监督检查意见书,并建立整改跟踪台帐,持续开展后续跟踪。
3、高级管理层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履行以
下职责:一是建立适应全面风险管理的经营管理架构,明确全面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业务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建立部门之间相互协调、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二是制定清晰的执行和问责机制,确保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偏好和风险限额得到充分传达和有效实施;三是根据董事会设定的风险偏好,制定风险限额,包括但不限于行业、区域、客户、产品等维度;四是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定期评估,必要时予以调整;五是评估全面风险和各类重要风险管理状况并向董事会报告;六是建立完备的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质量控制机制;
七是对突破风险偏好、风险限额以及违反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情况进行监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进行处理;八是对出现的各类风险事件,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开展处置与缓释,尽可能将风险事件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持续完善风险管理机制与风险防控措施;九是风险管理的其他职责。
4、负责风险管理的副行长作为本行牵头全面风险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独
立开展风险管理工作。调整负责风险管理的副行长需经董事会批准,并公开披露,同时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调整原因。
5、总行风险管理部门包括在总行层面设置的风险管理部、授信管理部、合
规部、资产保全部、监察保卫部、总行办公室等风险管理部门。
(1)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牵头实施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是实施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二是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控制或缓释信
用风险(含大额风险暴露、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押品价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国别风险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及时向高级管理人员报告;三是持续监控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偏好、风险限额及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
13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对突破风险偏好、风险限额以及违反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情况及时预警、报告
并提出处理建议;四是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和管理漏洞,持续提高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2)总行授信管理部负责授信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授权范围内授信业务审
查和审批,包括以下职责:一是制订全行授信业务政策,协助制订区域授信政策实施细则;二是对各项表内外授信业务进行尽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授信等相关业务的审批;三是对分支行授信业务开展情况实施指导,推动全行授信业务均衡稳健发展;四是负责全行信用风险排查、集团授信、行业研究等信用风险管理工作。
(3)总行法律合规部负责操作风险、合规风险、法律风险、洗钱风险的管理,包括以下职责:一是有效识别、管理公司经营发展中的法律合规风险;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对全行合规体系文件进行合规风险审查和评价;二是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控制或缓释操作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外包风险;三是负责反洗钱管理,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和分类管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监测分析报送、黑名单监测、涉恐资产冻结、新
产品反洗钱审查、产品洗钱风险评估、反洗钱宣传培训、配合行政调查等工作。
(4)资产保全部负责不良资产的管理和处置,包括以下职责:一是负责风
险贷款诉讼、转化、重组等管理工作;二是负责不良资产的核销组织工作;三是
负责抵债资产的抵入、处置、出租和日常管理。
(5)监察保卫部负责安全保卫和员工道德风险的预防,包括以下职责:一
是根据国家安全保卫工作方针政策,制订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方案,并督导分支行贯彻落实;二是制定全行案件防控制度、方案,并督导分支行贯彻落实,牵头全行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查处;三是组织开展全员案件防控教育、安全教育及
应急演练,提升员工案防、安防意识和应急能力。
(6)总行办公室负责声誉风险管理,具体包括建立声誉风险管理体系、日
常声誉风险事件管理、声誉风险管理后评价等。
6、分支机构建立了与总行风险管理架构和分支机构风险状况相匹配的风险
管理体系,保证全面风险管理的政策流程在基层分支机构得到理解与执行。分行
13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配置分管风险副行长,负责推动全面风险管理各项工作。分行设置分行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资产保全部和监察保卫部,负责各类风险管理工作的落地与执行。
(1)分行风险管理部负责落实总行制定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相关政策、制度和其他相关规定,并结合区域和机构特色进行细化;负责分行授信客户评级、客户审查、风险监测、风险分类、预警管理、贷后检查、押品管理、客户回访、风险排查等工作。
(2)分行法律合规部负责分行业务制度、操作规程、内部行为准则和各项
操作程序的合规风险审查,牵头总行内控制度的落地实施;负责分行合规评价、法律事务、操作风险管理、反洗钱管理等工作。
(3)分行资产保全部负责分行不良资产诉讼清收工作;参与并协助化解、处置发生风险预警的授信业务;负责分行损失类贷款核销工作。
(4)分行监察保卫部负责制定分行案件防控与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制度和方案;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预防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各类灾害事故的发生;推动分行案防五项机制的贯彻落实,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查处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负责分行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和兼职安保队伍管理。
(二)主要风险的管理
本行始终坚持“控制风险就是减少成本,管好风险就是创造价值”的理念,遵循“匹配性、全覆盖、独立性和有效性”原则,在“数字化、智能化、系统化”战略引领下,不断完善“全方位、立体式”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本行在统一的风险偏好框架下,执行风险策略和风险限额管理,有序开展对各类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工作,为实现经营和战略目标提供保证。
1、信用风险管理
(1)概述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使银行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本行的信用风险资产包括各项贷款、资金业务(含拆放同业、买入返售资产、存放同业、银行账户债券投资等)、应收款项和表外信用业务。
(2)信用风险管理的主要措施
13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本行始终致力于建设职能独立、风险制衡、精简高效、三道防线各司其职的
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从顶层设计出发,不断完善风险治理架构和机制,持续优化各项政策制度;强化数据驱动和科技赋能,促进大数据风控平台、预警体系、反欺诈体系升级,持续打造精准、高效的风险监测体系和快速反应机制。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如下:
1)政策引领,明确业务授信方向。本行坚持金融回本溯源,适度调整授信政策,贴近经济新常态,做好优质资产和客户布局;全面助力“后疫情”时代企业复工复产,提高实体经济支持力度;持续完善统一授信管理体系,加强客户信用风险管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提高授信政策的前瞻性,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深化产业链研究,构建全产业链授信客户图景管理体系;坚持独立集中的审批机制,确保各业务条线审批的高效和专业性。
2)全面升级,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本行积极适应新形势,深化金融科技运用,全面升级对公和零售预警管理体系,不断提升预警的及时性、精准度和智能化水平;持续发挥回访作用,回访模式逐步由“广撒网式”升级为“疑点针对式”,大幅提升回访质量和回访成效;建立“三位一体”的流程梳理管理机制和流程效
率监测体系,坚持流程风险管控与效率提升两手抓,实现全流程提效增速;坚持清收名单制和项目制管理,持续完善大零售清收体系,优化业务清收标准流程,促进清收工作提质增效。
3)科技赋能,助力智能化风控转型。本行大力推动科技与风险管理的深度融合,深挖数据、平台、模型应用价值。本行强化数据治理,打造风险管理数据集市,全方位覆盖客户风险信息,夯实风险管理基础;打造风险监测平台,支持快速、自主构建监测规则和场景,提高风险监测的智能化水平;落地机器学习模型,建设反欺诈平台,引入关联图谱技术,实现模型搭建、案例排查、回溯检验的全链路管理;持续推进零售内评模型优化与成果应用,提升审批决策效率和自动化水平;启动“新一代信用风险管理系统群”建设,打造全集团层级的信用风险管理承载体。
2、流动性风险管理
(1)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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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风险是指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坚持分散性原则和审慎性原则,与本行的业务规模、业务性质和复杂程度等相适应。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符合监管要求和本行自身管理需要。
本行根据监管政策的要求和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持续加强流动性风险制度体系建设,不断改进流动性风险管理技术,每日监测流动性风险指标和本外币流动性缺口,建立优质流动性资产分级管理体系,定期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切实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
(2)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主要措施
1)持续配置充足的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确保流动性储备充足。
2)持续做好指标的前瞻性管理,在资产负债安排中充分考虑各项指标,确保指标达标。
3)进一步完善流动性风险应急管理体系,持续丰富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
开展流动性风险应急演练,完善流动性风险应急手册。
4)开展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全面验证,确保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稳定可靠。
3、市场风险管理
(1)概述
市场风险是指利率、汇率以及其他市场因素变动而引起金融工具的价值变化,进而对未来收益或者未来现金流量可能造成潜在损失的风险。影响本行业务的市场风险主要类别有利率风险与汇率风险,包括交易账簿和银行账簿。
(2)市场风险管理的主要措施
·交易账簿市场风险
本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交易账簿市场风险指标限额管理体系,涵盖以控制本行总体市场风险偏好为目的的 VaR 限额和压力测试最大损失限额;以及以控制
具体交易策略或投资组合实质风险敞口为目的的其他限额,包括敏感度限额、敞口限额、期权 GREEKS 限额、止损限额等。本行风险管理部每日计量并报告本行损益情况,监测并报告本行市场风险限额执行情况;定期开展市场风险压力测
13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试,评估并汇报市场风险敞口在市场重大波动、政策变化等各类压力情景下的预期损失。
本行紧跟监管要求和金融市场走势,持续完善交易账簿市场风险管理体系,不断强化市场风险识别、计量和监控效能。一是持续完善市场风险政策制度体系,固化市场风险专项风险排查机制,强化内控管理;二是紧跟市场发展,不断探索金融产品的定价管理模型,提升市场风险因子管理的有效性,重点完成市场风险限额体系重检和优化,确保本行市场限额指标的完备性,实现与全行风险偏好的有效接轨;三是持续强化市场风险模型管理,重点推进市场风险体系验证工作,完成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量 SACCR、市场风险管理支持体系及半年度代客系统
衍生业务估值验证,确保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稳定可靠;四是持续强化市场风险监测与报告,持续完善市场风险系统群功能和市场风险报告体系,有效保障本行市场风险支持体系健全、数据公允完整、风险报告体系完备、估值模型准确有效。
·银行账簿市场风险
本行主要采用重定价缺口分析、久期分析、净利息收入分析、经济价值分析
和压力测试等方法,针对不同币种、不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来源分别进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计量。
报告期内,本行密切关注政策动向和外部利率环境变化,开展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体系全面独立验证,提升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本行对经济价值变化幅度指标设置管理目标,并持续监测指标水平,确保银行账簿市场风险可控。同时,本行继续主动调整业务定价和资产负债结构策略,实现了净利息收入的平稳增长。
本行密切关注政策动向和外部利率环境变化,开展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体系全面独立验证,提升本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本行对经济价值变化幅度指标设置管理目标,并持续监测指标水平,确保银行账簿市场风险可控。同时,本行继续主动调整业务定价和资产负债结构策略,实现了净利息收入的平稳增长。
4、国别风险管理
(1)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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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别风险是指由于某一国家或地区经济、政治、社会变化及事件,导致该国家或地区借款人或债务人没有能力或者拒绝偿付银行债务,或使银行在该国家或地区的业务存在遭受损失,或使银行遭受其他损失的风险。国别风险可能由一国或地区经济状况恶化、政治和社会动荡、资产被国有化或被征用、政府拒付对外
债务、外汇管制或货币贬值等情况引发。
(2)国别风险管理的主要措施本行将国别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按照监管要求制定了《宁波银行国别风险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国别风险管理职责和管理手段,建立了规范的国别风险管理体系。本行根据国别风险评估结果,将国别风险分为低国别风险、较低国别风险、中等国别风险、较高国别风险、高国别风险五个等级,并对每个等级设定相应的限额。本行将承担境外主体国别风险的各类经营活动纳入国别风险限额统一管理,根据国别风险评级结果,结合业务发展需求,按年核定国别风险限额,按季开展国别风险敞口监测,确保国别风险处于可控区间。
5、操作风险管理
(1)概述
操作风险是由于不完善或失灵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
(2)操作风险管理的主要措施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落实操作风险管理内外部要求,持续做好操作风险评估,加强操作风险监测分析,强化重点领域操作风险管控,深化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确保操作风险控制在适度范围。一是持续做好操作风险评估与监测。定期开展重点流程操作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完善操作风险信息共享和交流机制,加强风险事件分析,完善风险控制措施。二是强化重点领域操作风险管控。建设新印章管理系统,推广使用电子印章,梳理和完善外部系统电子印章管理;规范档案保管,推进档案保管场地达标改造;开展柜面业务、票据业务、互联网贷款、印章管理、档案管理等重点领域操作风险排查及改进;强化疫情期间特殊流程的操作风险审核。三是强化外部欺诈风险防范。完善柜面业务异常上报机制,持续优化信贷业务反欺诈体系,不断提升欺诈风险防控的精准性和实时性。四是持续完善外包风
13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险管理。做好外包需求准入审核,开展外包业务风险评估和外包商服务质量评价。
五是深化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开展数据中心管理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专项风险评估,优化信息科技关键风险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分行数据安全管理落实、应用系统密码设置等排查,不断提升信息科技风险管控水平。六是持续完善业务连续性管理。组织开展业务连续性演练和业务连续性专项风险整治;制定数据中心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
6、合规风险管理
(1)概述
合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
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2)合规风险管理的主要措施
1)持续加强内控制度管理。关注外部监管政策和内部经营管理实际,通过
外部监管要求内化、内控制度多维度审核、存量制度重点评估等合规工作,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提升制度合理性和完备性。
2)深化产品合规管理。加强新产品上线前审查和后评估,开展重点存量产
品专项评估,持续强化法律合规风险控制。
3)深化合规风险监测评估。本行持续追踪监管外规、处罚、监管意见、内
外部检查等各类合规风险信息,定期评估全行合规风险分布及变化情况,并建立各条线、区域合规风险点分库,强化对条线、区域合规风险的识别、监测和重点管控,持续推动合规管理工作成效稳步提升。
4)提升合规检查质效。围绕监管重点,以合规风险点变动为支撑开展合规
风险动态监测;强化项目质量管控,开展检查前中后全流程的质量评估。
5)强化合规文化建设。本行积极营造良好的合规文化氛围,通过新员工集
训、合规文化宣贯、合规手册编写、专业课题研究、合规知识竞赛等方式,普及合规文化知识,提高员工合规意识。
7、声誉风险管理
(1)概述
声誉风险是指由本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本
13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行负面评价的风险。
(2)声誉风险管理的主要措施
报告期内,本行根据舆情热点变换实际情况,积极调整声誉风险管理策略,重点加强声誉事件预防能力、应急能力、联动能力和宣传能力建设。
1)重点加强声誉事件预防能力建设。定期排查各类声誉风险,重点加强线
上渠道投诉处理,将在线投诉平台的投诉监控和处理跟进纳入全行投诉管理体系,及时解决客户困扰,优化流程,降低投诉演变为声誉事件的风险。
2)继续加强声誉事件应急能力建设。根据本行实际情况,在监管部门指导下,选择业务投诉纠纷等场景进行重点演练,并适时调整,确保预案有效性。
3)不断加强各级机构联动。将各业务条线、所有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均纳入
声誉风险管理联动体系,充分考量各类风险,携手各级机构员工,共同维护本行声誉。
4)持续优化全媒体宣传能力。积极围绕帮扶小微企业、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六稳、六保”等专项宣传主题开展新闻宣传,在宣传层次和质量上均获得一定提升。
8、反洗钱管理
(1)概述
反洗钱管理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
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
(2)反洗钱管理的主要措施
1)完善反洗钱内控机制。全面落实反洗钱监管意见,以“客户信息治理百日攻坚”活动等重点项目为抓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优化工作机制,加强技术保障。
2)履行反洗钱法定义务。切实履行以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与交易
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为核心的反洗钱法定义务,加强对高风险客户和高风险业务的识别与管控。
14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3)配合打击洗钱相关违法犯罪。深入挖掘、分析和报送重点可疑交易线索,
并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调研,为打击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有力支持。
二、内部控制
(一)内部控制环境
1、内部控制环境
本行构建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各个治理主体按照职责规定和规范程序履行相应职责。股东大会是本行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本行的决策机构,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关联交易控制、风险管理、审计、薪酬、提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七个
专门委员会作为董事会决策研究机构,高级管理层按照董事会的决策,指挥、协调、管理、监督本行的日常经营活动。
2、内部控制架构
本行按照内部控制要求,将总行的各职能部门总体划分为业务部门、风险控制部门、营运和支持部门三类;将分支行的内设部门总体划分为业务部门、风险控制部门和综合管理部门三类;并明确了总行和分支行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分工和职责,对本行的各项业务运行实施了有效的风险控制和管理。
3、内部控制文化
本行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通过完善总分行两级内控制度、全行内控制度学
习、合规评价考核、对分支行进行内控评价等方式来强调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使本行所有工作人员都了解了内部控制的重要性,熟悉岗位工作的职责要求,理解和掌握内控要点,并积极参与内部控制,使本行内部形成良好的内控环境和文化。
(二)内部控制主要措施
本行已建立了比较全面、系统、适时的各项规章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政策与措施覆盖了本行各主要风险点,覆盖了业务经营和管理活动的全过程,这些
14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规章制度使得本行各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形成了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1、设立内部合规管理委员会
本行行长室下设立内部合规管理委员会,对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授信管理部、财务会计部、监察保卫部、运营部等管理部门负责人为委员,负责检查内控部门职能发挥的有效性,指导和督促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审计部列席会议。
本行内部控制委员会召开每年度不少于四次,审议分支行内控评价情况、检查发现的重大内控合规问题和事项、内控合规管理整改措施、重大内控合规事宜、内控合规工作开展情况等。
2、建设全行合规文化
本行积极在全行建设合规文化,通过违规积分、新员工合规谈话、合规先进案例宣传等方式提升员工合规意识,营造合规文化氛围。
(1)开展合规文化宣贯
本行结合典型违规案例、同业处罚情况、合规风险提示等制作合规文化宣贯素材,组织总分支各层级宣贯工作,采用合规宣贯会、培训学习等多种形式持续推动全行员工合规意识提升。
(2)建立合规检查机制
本行已建立从上到下的合规检查机制,覆盖检查计划制定、检查执行及后期整改的全流程。每年度总分行需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同时总分行法律合规部督促检查机构按计划开展各类合规检查工作。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被检查单位负责组织落实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同时由检查单位负责监督整改进度,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
(3)开展合规评价工作
本行每年度开展全行的合规评价工作,评价对象包括总行部门、分支行、员工及团队负责人,并根据不同的检查层级、整改完成情况以及是否重复违规等情形施以不同的系数,同时施行自查免责、他查追责,鼓励员工自查。
(4)加强合规审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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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对全行各条线的合同开展法律合规审查,对文本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对法律合规风险进行识别、提示和控制,防范法律合规风险,加强合规审查管理。
(5)系统功能优化
本行强调自动化、信息化建设,十分重视系统功能优化。本行对合规系统的文件、授权、检查等模块功能持续进行优化,实现各项合规工作的系统控制及痕迹化管理。
(6)授权体系管理
本行持续加强全行授权管理,遵循逐级有限授权原则,在法定经营范围内对分支机构给予基本授权,杜绝越权经营;对所有转授权事项实施清单制管理,原则上仅允许对清单内事项进行转授权;开展授权检查,每年对授权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积极防控授权不当、无权代理风险。
(三)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措施
本行在内控制度方面建立了全面有效的制度体系,并根据外部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内部经营管理要求,及时制定和修订有关内控制度,确保内控制度合规有效。
1、开展制度合规审查
本行制度发布前先提交法律合规部审核,法律合规部提出集合规建议、法律建议、反洗钱建议、操作风险建议于一体的综合性审查意见。制度主管部门将审查意见落实至对应制度,并提交制度所涉部门会签定稿,确保各项管理和业务活动有章可循。
2、完善制度修订机制
本行对重要监管政策进行解读,归纳提炼有关合规性要求,及时内化监管要求。同时,通过系统实现制度内外规联动,外部新政颁布或内部制度更新后,系统自动触发制度修改提醒至制度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落实制度更新,法律合规部跟踪落实情况,确保制度先行。
14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当内外部审计、检查发现合规缺陷、或出于风险控制、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形出现时,相关部门及时改进,修订完善内控制度。
(四)内控监督与评价
本行建立了内部控制监督报告和信息反馈制度,业务部门、审计部门、合规部门人员将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规定报告路线及时报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或相关部门。同时,本行审计部门、合规部门和业务部门通过开展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相互协调配合,构建了覆盖各级机构、各个产品、各个业务流程的监督检查体系。
本行建立了内部控制评价制度,规定了内部控制评价的实施主体、频率、内容、程序、方法和标准等,确保规范进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审计部门履行内部控制监督和评价职能,负责对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和评价,及时报告审计发现的问题,并监督整改。
(五)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分别就上述所有方面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估,并分别出具了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发现本行存在内部控制的重大及重要缺陷。
1、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评价结论如下: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2、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评价结论如下:
“根据本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14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准日,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本行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本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本行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3、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评价结论如下:
“根据本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本行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本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本行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本行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行2018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于2019年3月28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19)专字第 60466992_B02 号),其结论性意见为:
“我们认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行2019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于2020年4月23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 60466992_B01 号),其结论性意见为:
“我们认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4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3、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行2020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于2021年4月8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0466992_B02 号),其结论性意见为:
“我们认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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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
本行主要从事商业银行业务,为企业、机构和个人提供存款、贷款及中间业务等服务。
本行经营范围为: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
款、贷款、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币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同业竞争情况
本行股权结构比较分散,不存在按股权比例、《公司章程》或协议能够控制本行董事会多数投票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2021年6月末,本行前三大股东分别为宁波开发投资、华侨银行和雅戈尔。
1、宁波开发投资
宁波开发投资主要从事项目投资、资产经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公司房屋租赁;建筑装潢材料、机电设备的批发、零售等。截至2021年6月30日,宁波开发投资作为第一大股东持有本行18.72%的股份,宁波开发投资一致行动人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行1.29%的股份,二者合计持有本行20.02%的股份,为本行的第一大股东,在持股比例上不构成对本行控制。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行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其中由宁波开发投资
14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提名的董事2名,占现有全体董事会人数的14.29%,不构成对本行董事会的控制。
2、华侨银行
华侨银行主要从事提供一系列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包括消费者金融服务、公司金融服务、投资服务、私人银行服务、交易银行服务、资金业务以及股票经纪业务。截至2021年6月30日,华侨银行持有本行18.67%的股份,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QFII)是华侨银行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持有本行
1.33%股份,二者合计持有本行20.00%股份,是本行的第二大股东,在持股比
例上对本行不构成控制。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行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其中由华侨银行提名的董事2名,占现有全体董事会人数的14.29%,不构成对本行董事会的控制。
3、雅戈尔
雅戈尔主要从事服装制造、技术咨询、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仓储、针
纺织品、金融材料、化工产品、建筑材料、机电、家电、电子器材的批发和零
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截至2021年6月30日,雅戈尔持有本行8.32%的股份,在持股比例上对本行不构成控制。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行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其中由雅戈尔提名的董事1名,占现有全体董事会人数的7.14%,不构成对本行董事会的控制。
综上,本行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行的主要股东宁波开发投资、华侨银行和雅戈尔在持股比例和董事会层面不构成对本行的控制。因此,本行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
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
14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合本行的实际情况,本行主要关联方如下:
1、持股5%以上的股东
报告期内,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宁波开发投资、华侨银行、雅戈尔;宁波市人民政府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宁波开发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90.08%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
主要股东及其股权结构情况参见本配股说明书“第三节公司基本情况/五、公司主要股东基本情况/(二)主要股东情况”。
同时,根据宁波开发投资与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
9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关系确认函》,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宁波开
发投资的一致行动人;因此,自签署上述协议之日起,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构成本行的关联方。此外,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QFII)是华侨银行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华侨银行(QFII)构成本行的关联方。
2、本行的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行的关键管理人员包括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与本行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请参见本配股说明书“第三节公司基本情况/九、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及持股情况”。
3、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
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上述具体情况请参见本配股说明书“第三节公司基本情况/九、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及薪酬情况”。
14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二)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与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一定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均由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所产生,也履行了相应的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报告期内本行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与本行股东及股东集团之交易
(1)贷款利息收入
单位:百万元
关联方名称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2743223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8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100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30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142018合计32895279
占利息收入比例0.10%0.16%0.11%0.18%
(2)存款利息支出
单位:百万元
关联方名称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120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0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30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0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682合计310132
占利息支出比例0.02%0.03%0.05%0.01%
(3)同业存放利息支出
单位:百万元
关联方名称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新加坡华侨银行0100
占利息支出比例0.00%0.00%0.00%0.00%
2、报告期内与本行的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之交易
15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1)贷款利息收入及存款利息支出
单位:百万元
交易类型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贷款利息收入0000
占利息收入比例0.00%0.00%0.00%0.00%存款利息支出0110
占利息支出比例0.00%0.00%0.00%0.00%
(2)薪酬支出
单位:百万元
交易类型2021年1-6月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412827
3、报告期内与本行股东及股东集团之交易余额
(1)发放贷款及垫款
单位:百万元关联方名称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8812741137651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644254154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4371106885合计2452213622471690
占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比例0.32%0.32%0.44%0.41%
(2)吸收存款
单位:百万元关联方名称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9662615291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25305368167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80552693合计52110111072951
占吸收存款总额比例0.05%0.11%0.14%0.15%
(3)债权投资
单位:百万元关联方名称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004004000合计40040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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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占吸收债权投资比例0.17%0.18%0.22%0.00%
(4)存放同业
单位:百万元关联方名称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新加坡华侨银行-275750
占存放同业总额比例-0.13%0.37%0.54%
(5)表外事项
单位:百万元关联方名称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1031780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79162821821980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203135393合计1679193424952373
占表外事项总额比例0.18%0.23%0.40%0.51%
(6)衍生交易
单位:百万元
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余额名称
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远期外汇买卖期收远期名义
-7336187金额之余额外汇掉期期收远期名义金额
22886752654612
之余额外汇掉期期付远期名义金额
53386452864622
之余额利率掉期名义本金余额135101388571807260
期权名义金额之余额-6443223745
衍生交易净收入--2-5-22
4、报告期内与本行的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之交易余额
单位:百万元交易类型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发放贷款及垫款99101
占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比例0.00%0.00%0.00%0.00%吸收存款2242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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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型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占吸收存款总额比例0.00%0.00%0.00%0.00%
本行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由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所产生,关联交易按照公允及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本行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较小,整体上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为维护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文件中对规范关联交易、明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防范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决策程
序和解决方法做出了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本行的关联交易应当全面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有关银行业、证券业管理的规定。本行的关联交易应当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本行董事会下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履行以下职责: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关联交易;审核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并向董事会汇报;收集、整理本行关联方名单、信息;检查、监督本行的关联交易控制情况,及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方执行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制度的情况,并向董事会汇报;本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一般关联交易按照本行内部授权程序进行审批,并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一般关联交易可以按照重大关联交易的程序进行审批;如果相关监管机构或者适用于本行的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要求一定限额以上的一般关联交易按照重大关联交易的程序审批,则该等一般关联交易应按照重大关联交易的程序审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就关联交易表决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委员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如下:(一)有
15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重大利害关系的委员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否则其他委员有权要求其回避;
(二)当出现是否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委员的争议时,由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
委员会过半数通过决议决定该委员是否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委员,并决定其是否回避;(三)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委员不得参与对应回避的议题进行的讨论或表决,暂时离开会场,其投票不应计入有效票数。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做出该等委员无须回避决议的例外;(四)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有关关联交
易事项表决时,需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五)如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因重大利害关系委员回避而无法就拟议事项通过决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应做出将该议案递交董事会审议的决议,并及时将该议案递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应在将该议案递交董事会审议的决议中说明委员会对该议案的审议情况并应记载无重大利害关系的委员对该议案的意见。”《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本行不得为关联方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但关联方以银行存单、国债提供足额反担保的除外。”《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本行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上一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0%,本公司对一个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总数不得超过本行上一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5%,本公司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上一季度末资本净额的50%。”《公司章程》第四十四条规定:“本公司对股东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本公司不得为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债务提供融资性保证,但股东及其关联方以银行存单或国债提供反担保的除外。本行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10%,本行对一个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总数不得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15%,本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50%。”《公司章程》第八十六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可以自行回避,也可以由其他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提出回避请求。如由其他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提出回避请求,但有关股东认为自己不属
15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于应回避情形的,应说明理由。如说明理由后仍不能说服提出请求的股东或股东代表的,股东大会可将有关议案的表决结果就关联关系身份存在争议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或不参加投票的结果分别记录。股东大会后应由董事会办公室提请有关部门裁定关联关系后确定最后表决结果,并通知全体股东。”《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独立董事有下列情况之一为严重失职:……(四)关联交易导致商业银行重大损失,独立董事未行使否决权;……”《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讨论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在发表意见时,应当尤其关注以下事项:(一)重大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以下重大事项不应采取通讯表决方式,且应当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由董事会2/3以上董事通过方为有效:……(三)在
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本行对外投资、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本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的负责人应当由董事担任,且成员不得少于三人,其中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应当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人。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不得担任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成员。”《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关联交易;(二)审核需提交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并向董事会汇报;(三)收集、整理本公司关联方名单、信息;(四)检查、监督本公司的关联交易的控制情况,及本公司董事、高
15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级管理人员、关联人执行本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制度的情况,并向董事会汇报;
(五)本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四)审查本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本公司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严格管理。凡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下列事项均属于关联交易:(一)授信;(二)资产转移;(三)提供服务;(四)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关联事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根据本公司现有资本净额和经营情况,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分为一般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和特别重大关联交易:
一般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本公司资本
净额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采取孰低原则,取两者较小值,下同)1%(含)以下,且该笔交易发生后本公司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公司资本净额5%(含)以下的交易。一般关联交易由本公司按内部授权程序批准,并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一般关联交易也可以按照重大关联交易程序审批。
重大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不含)以上,且占本公司资本净额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不含)以上,或本公司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公司资本净额
5%(不含)以上的交易。重大关联交易应当由本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批准。
特别重大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本公司
资本净额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不含)以上,或公司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公司资本净额10%的交易。特别重大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四)关联交易审批机构及权限
公司董事会下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
15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要职责权限包括:
(1)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关联交易;
(2)审核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并向董事会汇报;
(3)收集、整理公司关联方名单、信息;
(4)检查、监督公司的关联交易控制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人执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制度的情况,并向董事会汇报;
(5)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项。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参与重大决策,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讨论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尤其关注重大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全部经独立董事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配股项目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
“1、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2、公司本次配股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可行性。
3、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核心
一级资本、提高公司的资本充足率,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提高风险抵御能力。本次配股发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审议本次配股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15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第七节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的安永华明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审字第 60466992_B01号、安永华明(2020)审字第 60466992_B01 号和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
60466992_B0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配股说明书引用的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数据为公司经
审计的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2021年1-6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的数据。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百万元
2021年2020年2019年2018年
项目
6月30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资产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009921024989355688457存放同业款项1820720040154099252贵金属2580123171125167554拆出资金3588330035962418衍生金融资产19292329422026030257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5626172593703应收利息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6072发放贷款及垫款767425663447510039411592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321425305630248892不适用债权投资237916216399183392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301100236712197149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6411198不适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3476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221034
15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2021年2020年2019年2018年
项目
6月30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持有至到期投资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70118应收款项类投资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19428投资性房地产39393939固定资产7323727664485185
使用权资产3415---无形资产11151199381347在建工程52931713241185递延所得税资产7997739348583668其他资产10918564925011345资产总计1833721162674913177171116421负债向中央银行借款82018836233049115500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
861491080733569721215
款项拆入资金74042684343596253944交易性金融负债21985190921088111856衍生金融负债25194362572036827565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60175299246269426930吸收存款1052053933164779224646721应付职工薪酬1459254524302248应交税费362539703324740应付利息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0288
租赁负债3139---
预计负债290928222123-应付债券252013187443212886208437其他负债3954532409209019749负债合计1704306150775612169811035193股东权益股本6008600856285208其他权益工具14810148101481016233
其中:优先股14810148101481014812
可转债---1421资本公积26403264031878511219其他综合收益196311002220689盈余公积8632863272505943一般风险准备1668613608109219138未分配利润5436047919406953244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12886211848010030980878少数股东权益553513427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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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020年2019年2018年
项目
6月30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股东权益合计12941511899310073681228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1833721162674913177171116421
2、合并利润表
单位:百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收入25019411113508228930利息净收入15983278592223819120利息收入32169567894782842871
利息支出-16186-28930-25590-2375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374634251105794手续费及佣金收入416873155807633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794-973-697-536投资收益5116918065415073其他收益110121404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725-130320166263
汇兑损益-310-1184-904-7496其他业务收入16243630资产处置收益5725105
二、营业支出-15152-24611-19792-17384
税金及附加-200-332-257-200
业务及管理费-8592-15609-12038-9964
信用减值损失-6339-8667-7461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7207
其它资产减值损失-17---
其他业务成本-4-3-36-13
三、营业利润9867165001529011546营业外收入52332214
营业外支出-34-78-93-62
四、利润总额9885164551521911498
所得税费用-326-1319-1427-277
五、净利润9559151361379211221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9519150501371511186
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4086773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863-112011072763
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863-112011072763
16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40106不适用
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40106不适用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823-113011012763
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768-1022931不适用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55-108170不适用工具投资信用损失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2769值变动自用房地产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
----6地产转换日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部分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
---0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0422140161489913984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10382139301482213950归属于少数股东40867734
八、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1.582.432.412.15
稀释每股收益1.582.432.412.04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百万元
2021年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1-6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9676922269513923070781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532031456513000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548632399--
拆出资金净减少额-900--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2970054545424773088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增加额30252-3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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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1-6月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减少额---83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187349818568883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9394367240233861124383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1082661565529878782277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减少额2456---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473932488336-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减少额--182784096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减少额-32770-19059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
148586662929959不适用
加额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845-99093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2508235181910014958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9601002375876179支付的各项税费175956582879427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671807176067563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30623064691935221753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326077140339-5098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668869203030817952574843439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743219827153461713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498118388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76350205021618106214860959投资支付的现金74522520865321832319486648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897182026091290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461222088352183492848677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772-38136-24307-681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7998-10186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260223315931376509452270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0223323929376509462456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94773344060368885413246
偿还租赁负债支付的现金43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41227735726610219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93333517953761524234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890-2786635738991
16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2021年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1-6月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139-37490234
五、本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2689-560516479-18572
/(减少)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644742052255734414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3758364474205225573
16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2021年1-6月
单位:百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项目其他权益资本公其他综盈余公一般风未分配利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股本小计工具积合收益积险准备润
一、期初余额60081481026403110086321360847919118480513118993
二、本期增减变动金额---863-30786441103824010422
(一)综合收益总额---863--9519103824010422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三)利润分配-----3078-3078---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注)-----3078-3078---
3、股利分配----------
三、期末余额60081481026403196386321668654360128862553129415
注:含子公司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349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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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度
单位:百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项目其他权益资本公其他综盈余公一般风未分配利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股本小计工具积合收益积险准备润
一、本年年初余额56281481018785222072501092140695100309427100736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380-7618-1120138226877224181718618257
(一)综合收益总额----1120--15050139308614016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380-7618----7998-7998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380-7618----7998-7998
(三)利润分配----13822687-7826-3757--3757
1、提取盈余公积----1382--138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注)-----2687-2687---
3、股利分配-------3757-3757--3757
三、本年年末余额60081481026403110086321360847919118480513118993
注:含子公司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349百万元。
16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3)2019年度
单位:百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未分项目其他权资本公其他综盈余公一般风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股本配利小计益工具积合收益积险准备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5208162331121968959439138324488087835081228
加:会计政策变更---424--534958-958
二、本年年初余额52081623311219111359439138329828183635082186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420-142375661107130717837713184737718550
(一)综合收益总额---1107--13715148227714899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420-14237566----6563-6563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420-7566----7986-7986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1423------1423--1423
优先股--1------1--1
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分--1422------1422--1422
(三)利润分配----13071783-6002-2912--2912
1、提取盈余公积----1307--1307---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注)-----1783-1783---
3、股利分配-------2912-2912--2912
四、本年年末余额56281481018785222072501092140695100309427100736
注:含子公司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150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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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8年度
单位:百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一般未项目其他权益资本公其他综盈余公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股本风险准分配小计工具积合收益积备利润
一、本年年初余额506967208780-207448577858258785708811657204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1399513243927631086128065702379023424024
(一)综合收益总额---2763--11186139493413983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13995132439----1209120012291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139-2439----2578-2578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9513-----9513-9513
优先股-9987-----9987-9987
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分--474------474--474
3、少数股东投入资本-200200
(三)利润分配----10861280-4616-2250--2250
1、提取盈余公积----1086--1086---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注)-----1280-1280---
3、股利分配-------2250-2250--2250
三、本年年末余额5208162331121968959439138324488087835081228
注:含子公司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208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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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百万元
2021年2020年2019年2018年
项目
6月30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资产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009921024989355688457存放同业款项1463416530141119158贵金属2580123171125167554拆出资金3588419543762518衍生金融资产19292329422026030257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5587172593703应收利息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5825发放贷款及垫款709152614421476888391671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319047303720247385不适用债权投资237916216399183392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301100236712197149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6411198不适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33672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221029持有至到期投资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70108应收款项类投资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19195长期股权投资7147614751472647投资性房地产39393939固定资产7276724064215174
使用权资产3363---无形资产10711161360338在建工程50029713151176递延所得税资产7630704446393569其他资产10363523022951094资产总计1775550157844412872061097184负债向中央银行借款82018836233049115500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
869771087893656821230
款项拆入资金33140331261209137963交易性金融负债21985189951088111831
16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2021年2020年2019年2018年
项目
6月30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衍生金融负债25194362572036827565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60175299246268926930吸收存款1053460935062781112647687应付职工薪酬1018201621872139应交税费346536233169614应付利息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0115
租赁负债3091---
预计负债290928222123-应付债券248981184356210826208437其他负债2778124028158237078负债合计1650194146262111883281017089股东权益股本6008600856285208其他权益工具14810148101481016233
其中:优先股14810148101481014812
可转债---1421资本公积26403264031878511219其他综合收益196311002220689盈余公积8632863272505943一般风险准备1550112772104348801未分配利润52039460983975132002股东权益合计1253561158239887880095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1775550157844412872061097184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百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收入23083376623328727957利息净收入15084263912152718906利息收入30453542204636241908
利息支出-15369-27829-24835-23002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429466042555081手续费及佣金收入3302601649475611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873-1356-692-530投资收益5101899364735035其他收益108992432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55-139818716242
汇兑损益-310-1183-905-7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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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其他业务收入11283732资产处置收益5725105
二、营业支出-14389-22915-18950-16886
税金及附加-187-313-248-192
业务及管理费-8057-14747-11623-9719
信用减值损失-6125-7852-7043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6962
其它资产减值损失-17---
其他业务成本-3-3-36-13
三、营业利润8694147471433711071营业外收入51322214
营业外支出-33-74-92-62
四、利润总额8712147051426711023
所得税费用-42-881-1201-166
五、净利润867013824130661085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863-112011072763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40106不适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40106不适用变动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823-11301101276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允价值768-1022931不适用变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信用损失55-108170不适用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2769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以公允价
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6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部分
七、综合收益总额9533127041417313620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百万元
2021年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1-6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7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2021年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1-6月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9639122255014100671672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532031456513000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3021067--
拆出资金净减少额-900-907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2727551029403332923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增加额30252-35729-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减少额---80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299327213638088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7247352021232996123707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988181438688795279508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减少额2456---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355231927976-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减少额--259284291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减少额-32766-19059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
144566659930359不适用
加额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845-890-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1964229071842914139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469963774036049支付的各项税费1235493422643939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999745768907010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97942913601880911726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4536066144905-4891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668869203020317950444842826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743319827153391710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498117380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76351205011118104004860313投资支付的现金74622520875321834769486656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861175825701271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470862089290183733948678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0735-39179-26939-752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7998-9987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260223314931374510452270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0223322929374510462257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94773344060368885413246
17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2021年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1-6月
偿还租赁负债支付的现金42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40147659726610219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92163517193761524234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007-28790-16423879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139-37390233
五、本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2414-768116414-17411
/(减少)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428841969255554296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1874342884196925555
17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4、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2021年1-6月
单位:百万元项目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一、期初余额60081481026403110086321277246098115823
二、本期增减变动金额---863-272959419533
(一)综合收益总额---863--86709533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三)利润分配-----2729-2729-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729-2729-
3、股利分配--------
三、期末余额60081481026403196386321550152039125356
17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2)2020年度
单位:百万元项目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一、本年年初余额5628148101878522207250104343975198878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380-7618-112013822338634716945
(一)综合收益总额----1120--1382412704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380-7618----7998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380-7618----7998
(三)利润分配----13822338-7477-3757
1、提取盈余公积----1382--138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338-2338-
3、股利分配-------3757-3757
三、本年年末余额60081481026403110086321277246098115823
17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3)2019年度
单位:百万元项目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52081623311219689594388013200280095
加:会计政策变更---424--535959
二、2019年1月1日余额520816233112191113594388013253781054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420-14237566110713071633721417824
(一)综合收益总额---1107--1306614173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420-14237566----6563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4207566----7986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1423------1423
优先股--1-----1
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分--1422---1422
(三)利润分配----13071633-5852-2912
1、提取盈余公积----1307--1307-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633-1633-
3、股利分配----2912-2912
四、本年年末余额5628148101878522207250104343975198878
17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4)2018年度
单位:百万元项目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一、本年年初余额506967208780-2074485777292555356634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13995132439276310861072644923461
(一)综合收益总额---2763--1085713620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13995132439----12091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139-2439----2578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9513-----9513入资本
优先股-9987-----9987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
--474------474分
(三)利润分配----10861072-4408-2250
1、提取盈余公积----1086--1086-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072-1072-
3、股利分配-------2250-2250
三、本年年末余额52081623311219689594388013200280095
17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三、合并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以及结构化主体。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主要为公司发行管理并投资的资产管理计划与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报告期内,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变化情况如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直接持股比例间接持股比例
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宁波市20亿元100%-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9亿元71.49%-
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8亿元-71.49%
浙江永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2000万元-71.49%
2019年12月2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直接持股比例间接持股比例
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宁波市30亿元100%-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9亿元71.49%-
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8亿元-71.49%
浙江永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2000万元-71.49%
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市15亿元100%
注: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于2019年内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2020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无变化。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直接持股比例间接持股比例
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宁波市40亿元100%-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9亿元71.49%-
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8亿元-71.49%
浙江永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2000万元-71.49%
17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直接持股比例间接持股比例
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市15亿元100%
注: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于2020年内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2021年1-6月,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无变化。截至2021年
6月30日,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直接持股比例间接持股比例
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宁波市50亿元100%-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9亿元71.49%-
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8亿元-71.49%
浙江永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2000万元-71.49%
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市15亿元100%
注: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于2021年上半年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营业收入25019411113508228930营业利润9867165001529011546利润总额9885164551521911498净利润955915136137921122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1915050137151118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9498149921374511137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326077140339-50979
2021年2020年2019年2018年
项目
6月30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总资产1833721162674913177171116423总负债1704306150775612169811035193所有者权益1294151189931007368123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12886211848010030980879
(二)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2019年12月2018年12月
项目
/2021年1-6月31日/2020年31日/2019年31日/2018年
17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2019年12月2018年12月
项目
/2021年1-6月31日/2020年31日/2019年31日/2018年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582.432.412.1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582.432.412.0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1.582.422.412.14
每股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
1.582.422.412.03
每股收益(元/股)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0510.127.17-9.79
量净额(元/股)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18.9817.2615.1912.68
每股净资产(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4914.9017.1018.72(年化)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4.7813.7915.1616.59(年化)
净利差(%)(年化)2.592.542.572.20
净息差(%)(年化)2.332.302.271.97
总资产收益率(%)(年化)1.101.021.131.04
注:1、营业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汇兑收益、其他业务收入、其他收益和资产处置收益。
2、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3、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利率-付息负债平均利率;净息差=利息净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加强企业202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
2号)追溯调整2018年、2019年的净利差及净息差。本配股说明书提及的净利差、净息差
项目均已追溯调整。
4、总资产收益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
五、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
5725105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6生的损益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2719-39-26
入和支出
所得税的影响数-11-297-22
18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合计2162-2751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非
-432经常性损益
18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分析
(一)资产情况分析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1164.23亿元、13177.17亿元、16267.49亿元和18337.21亿元,2019年末较2018年末增长18.03%,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长23.45%,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0.71%,2021年6月末较2020年末增长12.72%,资产规模稳步扩张。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的持续增长主要系发放贷款和垫款、投资类资产等生息资产增长所致。
公司资产主要包括发放贷款和垫款、投资类资产、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贵金属、衍生金融资产等组成。截至2021年6月末,前述各类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1.85%、46.93%、5.51%、1.41%、1.05%。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资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年6月2020年12月2019年12月2018年12月
30日31日31日31日
项目占比占比占比占比金额金额金额金额
(%)(%)(%)(%)现金及存放中央
1009925.51%1024986.30%935567.10%884577.92%
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182070.99%200401.23%154091.17%92520.83%
贵金属258011.41%231711.42%125160.95%75540.68%
拆出资金35880.20%33000.20%35960.27%24180.22%
衍生金融资产192921.05%329422.03%202601.54%302572.71%买入返售金融资
64750.35%6260.04%172591.31%37030.33%
产
应收利息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60720.54%
发放贷款及垫款76742541.85%66344740.78%51003938.71%41159236.87%
金融投资86060546.93%75885246.65%62953147.78%54534748.85%
其中:交易性金
32142517.53%30563018.79%24889218.89%不适用不适用
融资产
债权投资23791612.97%21639913.30%18339213.92%不适用不适用
18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2021年6月2020年12月2019年12月2018年12月
30日31日31日31日
项目占比占比占比占比金额金额金额金额
(%)(%)(%)(%)其他债权投
30110016.42%23671214.55%19714914.96%不适用不适用
资其他权益工
1640.01%1110.01%980.01%不适用不适用
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3476712.07%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22103419.80%融资产持有至到期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701186.28%投资应收款项类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1942810.70%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390.00%390.00%390.00%390.00%
固定资产73230.40%72760.45%64480.49%51850.46%
无形资产11150.06%11990.07%3810.03%3470.03%
在建工程5290.03%3170.02%13240.10%11850.11%
递延所得税资产79970.44%73930.45%48580.37%36680.33%
其他资产109180.60%56490.35%25010.19%13470.12%
资产总计1833721100.00%1626749100.00%1317717100.00%1116423100.00%
注:1、2019年1月1日之前投资类资产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收款项类投资,2019年1月1日之后投资类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其他项目包括贵金属、衍生金融资产、应收利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递
延所得税资产等。
在公司资产负债表上,发放贷款及垫款(贷款)以扣除损失准备后的净额列示。在本节讨论中,除另有指明外,发放贷款及垫款(贷款)余额是指扣除贷款损失准备前不含应计利息的总额。
1、贷款分析
发放贷款和垫款是公司资产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回归本源、支持实体经济,持续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发放贷款和垫款规模和占资产总额的比例整体呈现稳步增长趋势。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
2021年6月末,公司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分别为4115.92亿元、5100.39亿元、
6634.47亿元和7674.25亿元,2019年末较2018年末增长23.92%,2020年末较
18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2019年末增长30.08%,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6.96%,2021年6月末较2020年末
增长15.67%,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6.87%、38.71%、40.78%和41.85%。
(1)按客户类型划分的贷款和垫款
按客户类型划分,发放贷款和垫款分为对公贷款和垫款、个人贷款和垫款。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按客户类型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对公贷款和垫款
贷款41437152.06%36306952.79%29881056.47%24230256.47%
贴现626567.87%561818.17%444198.40%4494310.47%
贸易融资96731.22%68120.99%61751.17%47751.11%
小计48670061.15%42606261.95%34940466.04%29202068.05%个人贷款
个人消费贷款19842424.94%17837825.94%14187226.81%11497526.80%
个人经营贷款767429.64%600138.73%350366.62%208434.86%
个人住房贷款339904.27%232623.38%27900.53%12480.29%
小计30915638.85%26165338.05%17969833.96%13706631.95%发放贷款和垫
795856100.00%687715100.00%529102100.00%429087100.00%
款总额
应计利息29410.37%26680.39%20490.39%不适用不适用发放贷款和垫
-31372-3.94%-26936-3.92%-21112-3.99%-17495-4.08%款损失准备发放贷款和贷
76742596.43%66344796.47%51003996.40%41159295.92%
款净额
注:1、2019年1月1日起,公司启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中,贴现科目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方式核算,其他贷款科目以摊余成本计量。
2、截止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贴现减值准备分别为5.90亿元、
6.47亿元和6.27亿元,按新金融工具准则核算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未在资产科目中列示。
公司发放贷款和垫款以对公贷款和垫款为主。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
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对公贷款和垫款总额分别为2920.20亿元、3494.04
亿元、4260.62亿元和4867.00亿元,2019年末较2018年末增长19.65%,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长21.94%,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0.79%,2021年6月末较2020年末增长14.23%,贷款规模快速增长;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8.05%、66.04%、61.95%和61.15%。报告期内,公司紧跟“十三五”国家战略
18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部署,加大了结构升级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贷款投放;同时,公司坚持将民营小微企业作为服务的重点对象,切实加大企业贷款投放力度,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助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助力提升地区经济活力。因此,公司贷款及垫款的规模持续增加。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个人贷款总额分别为1370.66亿元、1796.98亿元、2616.53亿元和3091.56亿元,2019年末较2018年末增长31.10%,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长45.61%,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8.16%,2021年6月末较2020年末增长18.15%;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1.95%、33.96%、38.05%和38.85%。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践行普惠金融,继续坚定不移地实施大零售战略,通过借助金融科技,以数字化转型强化专业化服务能力,加快升级宁波银行 APP,不断提升移动端渠道粘性;持续完善消费信贷经营体系,打造互利共赢的信用卡生态圈,实现业务线上线下高效联动发展,推动个人贷款保持较快增长。
·对公贷款和垫款
公司对公贷款和垫款划分为贷款、贴现和贸易融资。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对公贷款和垫款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贷款41437185.14%36306985.22%29881085.52%24230282.97%
贴现6265612.87%5618113.19%4441912.71%4494315.39%
贸易融资96731.99%68121.60%61751.77%47751.64%
合计486700100.00%426062100.00%349404100.00%292020100.00%
公司贷款为公司对公贷款和垫款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对公贷款投放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贷款规模不断提升。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公司贷款总额分别为2423.02亿元、2988.10亿元、3630.69亿元和4143.71亿元,2019年末较2018年末增长23.32%,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长21.50%,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2.41%,2021年6月末较2020年末增长14.13%;占对公贷款和垫款的比例分别为82.97%、85.52%、85.22%和
85.14%,公司贷款总额稳步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公贷款和垫款中贴现和贸易融资业务占比较低,整体占比保持稳定。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
18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贴现余额占对公贷款和垫款的比例分别为15.39%、12.71%、13.19%和12.87%,公司贸易融资余额占对公贷款和垫款的比例分别为1.64%、1.77%、1.60%和
1.99%。
·个人贷款和垫款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个人贷款和垫款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个人消费贷款19842464.18%17837868.17%14187278.95%11497583.88%
个人经营贷款7674224.82%6001322.94%3503619.50%2084315.21%
个人住房贷款3399010.99%232628.89%27901.55%12480.91%
合计309156100.00%261653100.00%179698100.00%137066100.00%
公司个人贷款和垫款以个人消费贷款为主,报告期内个人消费贷款余额稳定增长。报告期内,公司聚焦重点客户群,严格把控客户主体准入标准,有效控制个人贷款的不良贷款率。
随着个人贷款业务的持续拓展,公司个人经营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持续上升。2020年以来,公司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的决策部署,疫情期间开展普惠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加大普惠信用贷款投放,助力小微企业稳岗复产和地区经济稳定。此外,公司根据个人住房市场需求,增加了个人住房贷款投放。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住房抵押贷款余额分别为12.48亿元、27.90亿元、232.62亿元和339.90亿元,占个人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91%、1.55%、8.89%和10.99%。2020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冲击,宏观经济风险增加,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属于信用风险可控、收益率稳定的信贷资产,故公司适度地加大了投放力度。由于业务总体基数较小,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住房抵押贷款规模和占比在同业中仍处于较低水平。
(2)按行业分布划分的贷款和垫款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按行业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农、林、牧、渔业39390.49%31570.46%20790.39%18650.43%
18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采矿业11720.15%12360.18%4390.08%3310.08%
制造业12051215.14%10414715.14%8299515.69%7260216.92%
电力、燃气及水的
119291.50%111881.63%107652.03%79181.85%
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312923.93%278704.05%241114.56%214074.99%
交通运输、仓储及
122831.54%110261.60%109012.06%91312.13%
邮政业
信息传输、计算机
80891.02%76151.11%69281.31%75761.77%
服务和软件业
商业贸易业763979.60%593978.64%471778.92%4452310.38%
住宿和餐饮业14290.18%12630.18%7770.15%4790.11%
金融业58870.74%48320.70%19200.36%29530.69%租赁和商务服务
13808317.35%12205917.74%9255417.49%5747913.40%
业
科学研究、技术服
67230.84%51940.76%41050.78%21160.49%
务和地质勘察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和投资279543.51%268623.91%319666.04%354208.25%业
房地产业362544.56%365225.31%282885.35%229955.36%居民服务和其他
5410.07%3790.06%7460.14%5170.12%
服务业
教育11060.14%9540.14%11720.22%9590.22%
卫生、社会保障和
9710.12%9110.13%6920.13%5540.13%
社会福利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
20690.26%13800.20%14880.28%22000.51%
业公共管理和社会
700.01%700.01%3010.06%9960.23%
组织
个人贷款30915638.85%26165338.05%17969833.96%13706631.94%
合计795856100.00%687715100.00%529102100.00%429087100.00%
公司对公贷款的行业分布相对较为分散。截至2021年6月末,除个人贷款以外,公司贷款投向的前五大行业分别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商业贸易业、房地产开发和建筑业,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7.35%、15.14%、
9.60%、4.56%和3.93%。近年来,公司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紧跟宏观战
略导向与监管要求,立足地区经济发展需求,加大对实体经济信贷投放力度,对大部分行业的贷款投放规模均有所提升。
(3)按地区划分的贷款和垫款
18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按地区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地区分布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浙江省51769065.04%46056466.98%33333162.99%25885260.32%
其中:宁波市30922138.85%31303545.52%21595940.82%17332640.39%
上海市419315.27%379715.52%349116.60%299336.98%
江苏省17985022.60%14369320.89%11935822.56%10084023.50%
广东省283263.56%204242.97%186143.52%196074.57%
北京市280593.53%250633.64%228884.33%198534.63%贷款和垫款总
795856100.00%687715100.00%529102100.00%429087100.00%
额
公司的网点主要集中在浙江省宁波市,2007年逐步开始异地网点设立,先后在上海、杭州、南京、深圳、苏州、温州、北京、无锡、金华、嘉兴等地开设了分行。报告期内,公司深耕宁波本地,同时加强对浙江省内其他地区的信贷投放。公司在宁波市的贷款规模占比保持相对稳定的同时,浙江省其他地区贷款规模占比实现明显增长和提升,服务地区实体经济的能力进一步强化。
公司结合各地区实际情况制订区域授信实施细则,体现不同区域授信政策的差异性,使信贷投放政策更加贴近市场。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贷款主要投放于浙江和江苏地区,贷款金额分别占全行贷款总额的60.32%、62.99%、66.98%、
65.04%和23.50%、22.56%、20.89%、22.60%。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区域布局战略
是贷款区域分布结构变化的主要原因,公司正在逐步打造以长三角为中心、以珠三角和环渤海为两翼的“一体两翼”的战略布局。目前,公司已实现浙江省内经营区域全覆盖,下步将推动省外区域营业网点逐步下沉至大型社区和强乡重镇,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和客户口碑。
(4)按担保方式划分的贷款和垫款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按担保方式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信用贷款27418734.45%24104135.05%17530233.13%13537031.55%
保证贷款21430926.93%18452826.83%15526229.35%13000230.30%
抵押贷款23394729.40%19849928.86%14614427.62%11228926.17%
18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质押贷款734139.22%636479.26%523949.90%5142611.98%
合计795856100.00%687715100.00%529102100.00%429087100.00%
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按担保方式划分的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总额分别为2741.87亿元、2143.09亿元、2339.47亿元和734.13亿元,占公司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4.45%、26.93%、29.40%和
9.22%。
报告期内,公司的信用贷款占比有所上升,主要由于发行的个人信用贷款规模增加。公司建立了行业内领先的风控体系,通过引入内外部大数据建立风控模型,在客户准入、贷中风险判断、贷后预警、贷后处置等全流程运用大数据平台进行风险控制,整体风险可控。
报告期内,公司的保证贷款占比整体有所下降。在保证贷款业务中,当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本息时,作为贷款保证人的第三方需按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经营区域内民营经济发达,在没有足额抵押资产的情况下,第三方担保是前述企业获得授信的主要方式。公司保证贷款的保证人主要为一般企业和自然人,也有部分贷款由银行、保险公司、小贷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担保。
公司重视抵质押担保的信用风险缓释作用,通过抵质押品夯实信用风险防御基础。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抵质押贷款占贷款总额比例分别为38.15%、
37.52%、38.12%和38.62%,占比保持稳定。在该类贷款业务中,公司通过获取
房产、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存单、票据等抵、质押物作为控制风险的重要手段,具体抵、质押物的类型和金额视交易对手或客户的信用风险评估而定。公司会定期对抵、质押物的价值进行检查,在必要的时候会要求交易对手增加抵、质押物。
(5)贷款集中度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贷款集中度比例如下:
2021年6月2020年122019年122018年12
项目标准值
30日月31日月31日月31日
最大非同业单一客户贷款余
≤100.810.931.161.35
额占资本净额比例(%)
18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2021年6月2020年122019年122018年12
项目标准值
30日月31日月31日月31日
最大非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
≤1513.4911.9213.574.96
露占一级资本净额比例(%)最大一组非同业关联客户风
险暴露占一级资本净额比例≤202.764.013.632.55
(%)最大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
≤258.9710.187.238.44
占一级资本净额比例(%)最大同业集团客户风险暴露
≤259.557.137.638.44
占一级资本净额比例(%)注:根据《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1号),自2019年起,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及单一最大集团客户授信比例指标,监管已取消报送,改为大额风险暴露相关指标。
公司严格控制贷款集中度风险,对同一借款人设定借款限额,并通过定期分析借款人偿付能力进行实时更新,以优化信用风险结构,防范贷款过度集中。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最大非同业单一
客户贷款占资本净额比率为1.35%、1.16%、0.93%和0.81%,最大非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占一级资本净额比例为4.96%、13.57%、11.92%和13.49%;最大一
组非同业关联客户风险暴露占一级资本净额比例为2.55%、3.63%、4.01%和
2.76%;最大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占一级资本净额比例为8.44%、7.23%、10.18%
和8.97%;最大同业集团客户风险暴露占一级资本净额比例为8.44%、7.63%、
7.13%和9.55%,均符合中国银保监会监管要求。
(6)贷款和垫款的质量情况
《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要求将表内外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
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贷款为不良信贷资产。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贷款五级分类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五级分类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正常类贷款78649898.82%67883798.71%52106398.48%42337798.67%
关注类贷款30860.39%34220.50%38970.74%23580.55%
非不良贷款小计78958499.21%68225999.21%52496099.22%42573499.22%
19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五级分类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次级类贷款17970.23%17770.26%10980.21%14130.33%
可疑类贷款30370.38%25040.36%20530.39%12910.30%
损失类贷款14380.18%11750.17%9910.18%6480.15%
不良贷款小计62720.79%54560.79%41420.78%33530.78%
合计795856100.00%687715100.00%529102100.00%429087100.00%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33.53亿元、41.42亿元、54.56亿元和62.72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0.78%、0.78%、0.79%和0.79%。
近年来,国内经济增速放缓,部分民营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偿债能力下降,区域性和行业性风险有所增加,对公司信贷资产质量稳定造成一定影响,导致公司不良贷款总额略有上升,但不良贷款率保持稳定。
针对目前不良贷款总额有所上升的情况,公司加大对存量贷款的定期排查力度,并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进行多层次信贷质量梳理,对风险较高的行业或者重点区域,适当提高授信准入要求;基于最新情况重新梳理信贷行业和区域导向政策;进一步完善现有信用风险管理体制。
(7)贷款迁徙率分析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贷款迁徙率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正常贷款迁徙率0.62%1.50%1.52%1.11%
关注贷款迁徙率43.15%71.94%31.54%67.48%
次级贷款迁徙率44.70%41.26%61.51%61.06%
可疑贷款迁徙率19.76%33.03%41.67%21.89%
注:迁徙率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相关规定计算:
1、正常类贷款迁徙率=期初正常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正常类贷款余额-期初正常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2、关注类贷款迁徙率=期初关注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关注类贷款余额-期初关注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3、次级类贷款迁徙率=期初次级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次级类贷款余额-期初次级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4、可疑类贷款迁徙率=期初可疑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可疑类贷款余额-期初可疑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次级贷款迁徙率分别为
61.06%、61.51%、41.26%和44.70%,关注贷款迁徙率分别为67.48%、31.54%、
19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71.94%和43.15%。
(8)逾期贷款分析逾期贷款包括本金或利息已逾期的贷款。任何一期本金或利息逾期1天或以上的,整笔贷款将归类为逾期贷款。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逾期贷款余额分别为38.07亿元、45.68亿元、54.84亿元和66.80亿元,占公司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89%、0.86%、0.80%和0.84%。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逾期贷款的担保方式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19年12月312018年12月31
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日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信用贷款305245.69%221140.32%174338.16%92724.35%
保证贷款106415.93%90316.46%67814.84%88023.12%抵押质押
256438.38%237043.21%214747.00%200052.53%
贷款
合计6680100.00%5484100.00%4568100.00%3807100.00%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逾期贷款的期限结构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19年12月312018年12月31
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日日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逾期1-90日
118417.72%97017.69%75116.44%104427.42%(含90天)
逾期91-360日
309946.39%266548.59%186340.78%143337.63%(含360天)
逾期361日-3
213631.98%165430.16%172637.79%123132.33%年(含3年)
逾期3年以上2613.91%1953.56%2284.99%1002.63%
合计6680100.00%5484100.00%4568100.00%3808100.00%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的比例信息如下:
单位:百万元科目2021年6月2020年12月2019年12月2018年12月
19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30日31日31日31日
逾期90天以上
5496451438172764
贷款不良贷款6272545641423353逾期90天以上
87.63%82.73%92.15%82.43%
贷款/不良贷款
报告期内,宁波银行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占不良贷款比例均低于100.00%,且保持相对稳定。
(9)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情况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2019年12月312018年12月31
项目
/2021年1-6月日/2020年度日/2019年度日/2018年度期初余额27583217021749514001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
不适用不适用-1166不适用会计准则产生的变化调整后期初余额不适用不适用16329不适用本期计提4532767165303944
本期核销-913-2855-1910-1142本期收回8091114792737
其中:收回原转销贷
8091114792737
款及垫款导致的转回
已减值贷款利息回拨-12-49-39-45期末余额31999275832170217495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余额分别为174.95亿元、217.02亿元、275.83亿元和319.99亿元,计提力度持续加大;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分别为521.83%、524.08%、505.59%和
510.13%,贷款拨备率分别为4.08%、4.10%、4.01%和4.02%,持续符合监管要求。
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公司当期计提的贷款和垫款损
失准备分别为39.44亿元、65.30亿元、76.71亿元及45.32亿元。2019年末和2020
19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年末,公司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余额较上年末分别增加42.07亿元及58.81亿元。
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余额持续上升,主要是近年来贷款规模较快增长,公司严格计提减值准备所致。在不良贷款余额上升的背景下,公司坚持稳健审慎的拨备计提政策,加大了对贷款的损失准备计提力度,以加强风险防控。
为应对和防范信用风险,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公司对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和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公司始终致力于建设职能独立、风险制衡、精简高效、三道防线各司其职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通过健全全流程风控措施,强化数据驱动和科技赋能,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效率和水平,资产质量持续保持较好水平,有力支撑了业务的稳健发展。
2、投资类资产分析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2020年度、2019年度公司投资类资产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18年度,公司投资类资产主要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应收款项类投资。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投资类资产净额分别为5453.47亿元、6295.31亿元、7588.52亿元和8606.05亿元,2019年末较
2018年末增长15.44%,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长20.54%,2021年6月末较
2020年末增长13.41%,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8.85%、47.77%、46.65%和
46.93%,报告期内占比呈现下降趋势。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投资类资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3476724.71%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22103440.53%
持有至到期投资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7011812.86%
应收款项类投资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1942821.90%
交易性金融资产32142537.35%30563040.28%24889239.54%不适用不适用
债权投资23791627.65%21639928.52%18339229.13%不适用不适用
19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债权投资30110034.98%23671231.19%19714931.32%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640.02%1110.01%980.01%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860605100.00%758852100.00%629531100.00%545347100.00%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截至2018年末,公司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1347.67亿元,占投资类资产的比例为24.71%。
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全部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由基金投资、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同业存单、企业债券等构成。
截至2018年末,公司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18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政府债券5370.40%
政策性金融债券99237.36%
同业存单27612.05%
企业债券47163.50%
资产管理计划--权益工具
基金投资11682686.69%
股票投资10.00%
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权益工具10.00%
合计134767100.00%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截至2018年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额为2210.34亿元,规模较为稳
19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定;占投资类资产的比例为40.53%。
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由债务工具、基金和权益工具构成。截至2018年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18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
一、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政府债券8227437.22%
政策性金融债券43871.98%
企业债券77963.53%
同业存单183608.31%
其他金融债券6200.28%
理财产品及信托计划7450133.71%
二、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按公允价值计量
基金投资3311814.98%按成本计量
股权投资280.01%
减值准备-50-0.02%
合计221034100.00%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央行票据、其他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等)、理财产品及信托计划、同业存单、基金投资等。
·债务工具
公司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下的政府债券规模占比较高,主要是由于近年来人民银行通过降息、降准及 MLF 等多种工具向市场投放流动性,债券收益率与各类资产收益率呈下行趋势,公司为了优化资产配置结构,加大了收益率相对较高的同业理财产品投资并重点增持了中长久期国债。
·权益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基金均为公司主动持有的货币市场基金;可供出售金
19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融资产中的股权投资为公司持有的中国银联和城市商业银行清算中心的股权投资,报告期内股权投资余额及其占比较小。
(3)持有至到期投资
截至2018年末,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净额为701.18亿元,占投资类资产的比例为12.86%。
公司所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为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和其他金融机构债券。截至2018年末,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18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
政府债券6966999.36%
企业债券--
其他金融机构债券4490.64%
小计70118100.00%
减: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合计70118100.00%
政府债券是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截至2018年末,公司持有的政府债券余额为696.69亿元,投资规模持续增加;占持有至到期投资总额的比例为99.36%。
(4)应收款项类投资
截至2018年末,公司应收款项类投资净额为1194.28亿元,占投资类资产的比例为21.90%。
截至2018年末,公司应收款项类投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18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
政府债券1040.08%
其他金融机构债券--
企业债券--
资产管理计划及信托计划12251799.92%
19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2018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
小计122621100.00%
减: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准备3193-
合计119428100.00%
应收款项类投资为公司持有的、在境内或境外没有公开市价的各类债权投资。
2014年5月,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要求“金融机构同业投资应严格风险审查和资金投向合规性审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根据所投资基础资产的性质,准确计量风险并计提相应资本与拨备。”根据上述监管要求,公司对上述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采用穿透原则计提拨备,严格按照底层基础资产的性质,参照信用风险特征类似贷款及垫款的拨备计提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要求的组合评估与单项评估结合的方式,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5)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截至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2488.92
亿元、3056.30亿元和3214.25亿元,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长22.80%,2021年6月末较2020年末增长5.17%,主要投资品种为债券投资和基金投资等。债券投资主要把握债券市场波段机会提高投资收益,基金投资主要为收益稳定、变现能力强的的高流动性资产投资。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政府债券63001.96%136804.48%21930.88%
政策性金融债券48981.52%29740.97%61902.49%
其他金融债券24040.75%47471.55%15210.61%
同业存单102403.19%26530.87%9920.40%
企业债券75022.33%60971.99%32781.32%
19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资产管理计划5869218.26%5551518.16%3135812.60%
信托计划215206.70%3125410.23%3392613.63%
基金投资20925765.10%18791161.48%16883267.83%
股权投资190.01%520.02%10.00%
加:应计利息5930.18%7470.25%6010.24%
合计321425100.00%305630100.00%248892100.00%
(6)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和
2021年6月末,公司债权投资余额为1833.92亿元、2163.99亿元和2379.16亿元,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长18.00%,2021年6月末较2020年末增长9.94%。
此类投资主要是政府债券和资产管理计划及信托计划。对政府债券投资的占比较高,主要是公司出于利率风险管理以及流动性管理需要,综合考虑收益与风险而长期持有的投资品种。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债权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政府债券11868649.89%10129746.81%8205744.74%
资产管理计划9003137.84%8671940.07%6862637.42%
信托计划2921512.28%2855413.20%3332718.17%
小计237932100.01%216570100.08%184010100.34%
加:应计利息24311.02%21651.00%16640.91%
减:减值准备-2447-1.03%-2336-1.08%-2282-1.24%
合计237916100.00%216399100.00%183392100.00%
(7)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其他债券投资余额为1971.49亿元、2367.12亿元和3011.00亿元,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长20.07%,2021年6月末较2020年末增长27.20%。此类投资主要是公司紧随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导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并兼顾经营绩效的需要,适当配置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企业债券。2019年以来,公司密切跟踪市场变化,加强投资研究,在信用策略框架下择优配置投资品种,配套参与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在实现收益增长的同时有效规避信用风险事件。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其他债权投资构成情况
19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年6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政府债券25290984.00%18361577.57%11820859.96%
政策性金融债券12910.43%23801.01%9250.47%
企业债券150615.00%126115.33%117495.96%
同业存单730.02%104564.42%139877.09%
其他金融债券860.03%2200.09%2330.12%
信托计划285509.48%2511510.61%5010225.41%
小计29797098.96%23439799.02%19520499.01%
加:应计利息31301.04%23150.98%19450.99%
合计301100100.00%236712100.00%197149100.00%
(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为0.98亿元、1.11亿元和1.64亿元。该类投资主要是公司持有的对被投资方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无重大影响的非交易性股权投资。
3、其他类型资产分析
(1)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余额分别884.57亿元、935.56亿元、1024.98亿元和1009.92亿元,
2019年末较2018年末增长5.76%,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长9.56%,2021年
6月末较2020年末下降1.47%,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92%、7.10%、6.30%
和5.51%,规模总体平稳。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主要包括准备金存款及备付金存款。准备金存款是公司按规定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存放在中央银行的存款,最低水平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客户存款百分比核定。备付金存款是超过法定准备金的部分,公司持有的备付金存款主要用作结算用途。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库存现金14491.43%15061.47%13871.48%13131.48%
存放中央银行法9200891.10%8684184.72%7696582.27%7213481.55%
20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定存款准备金存放中央银行备
68326.76%1388013.54%1166912.47%1183213.38%
付金存放中央银行的
7030.70%2320.23%35353.78%31793.59%
财政性存款
小计100992100.00%10245999.96%93556100.00%88457100.00%
应计利息--390.04%----
合计100992100.00%102498100.00%93556100.00%88457100.00%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和存放中央银行备付金为公司现金及存放中
央银行款项的主要组成部分,截至2021年6月末,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占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总额的比例达91.10%。
公司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缴存一般性存款的法定准备金,该准备金不能用于日常业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动用。存放中央银行备付金系公司为保证存款的正常提取和业务的正常开展而存入中央银行的超出法定存款准备金的款项。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指按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债券等
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持有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37.03亿元、172.59亿元、6.26亿元和64.75亿元,占公司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0.33%、1.31%、0.04%和0.35%。
公司主要基于外部监管政策、自身的资本充足情况和流动性情况,以及买入返售业务的收益率水平确定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配置规模和比例。报告期内,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规模及占比较小,并呈波动趋势,主要是同业利率水平下降,公司依据市场及自身实际情况,灵活调整资产配置所致。
(3)存放同业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主要包括公司存放在境内银行、境内其他金融机构及存放境外银行的存款。公司存放同业款项的金额变化主要是满足公司流动性管理的需要和开展资金交易业务的结果。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存放同业款项分别为92.52亿元、154.09亿元、200.40亿元和182.07亿元。2018年以来,公司兼顾流动性管理与盈利增长需要,主动调整生息资产结构,适度增加了存放同业
20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和其他金融机构款项的规模。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
6月末,公司存放同业款项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年6月末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存放境内银行1022356.15%1081453.96%960762.35%189220.45%存放境内其他
251513.81%256912.82%249816.21%340436.79%
金融机构
存放境外同业549730.19%662733.07%315120.45%397843.00%
小计18235100.15%2001099.85%1525699.01%9274100.24%
加:应计利息450.25%840.42%1911.24%--
减:存放同业
-73-0.40%-54-0.27%-38-0.25%-22-0.24%款项减值准备
合计18207100.00%20040100.00%15409100.00%9252100.00%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存放境内同业款项分别为52.96亿元、121.05亿元、133.83亿元和127.38亿元,2019年末较2018年末增长128.57%,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长10.56%,2021年6月末较2020年末减少4.82%。2019年存放同业款项增加较多,主要原因是公司综合市场收益率以及自身流动管理的需要,适时加大了存放同业款项的投资规模。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存放境外同业款项余额分别为39.78亿元、31.51亿元、66.27亿元和54.97亿元,2019年末较2018年末减少20.79%,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长110.31%,2021年6月末较2020年末减少17.05%,规模变化主要是受境外业务结算资金需求变动的影响。
(4)拆出资金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拆出资金净额分别为24.18亿元、35.96亿元、33.00亿元和35.88亿元,2019年末较2018年末增长48.72%,2020年末较2019年末减少8.23%,2021年6月末较2020年末增长873%,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22%、0.27%、0.20%和0.20%,规模较小且占比较低。
拆出资金期限较短,主要构成是与银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拆放款项,为开展银行间同业资金市场业务的结果。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
2021年6月末,公司拆出资金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20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单位:百万元
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银行451.25%130539.55%190052.84%200.83%其他金融
355098.94%200060.61%169347.08%239899.17%
机构
小计3595100.20%3305100.15%359399.92%2418100.00%
加:应计
90.25%10.03%120.33%--
利息
减:减值
-16-0.45%-6-0.18%-9-0.25%--准备
合计3588100.00%3300100.00%3596100.00%241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自身流动性情况及同业市场的资金需求和利率水平调整拆出资金的规模。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拆出资金规模分别为24.18亿元、35.96亿元、33.00亿元和35.88亿元。
(5)其他项目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持有的资产中的其他项目净额分别为556.54亿元、483.27亿元、779.86亿元和730.14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99%、3.67%、4.79%和3.98%,金额较小且占比较低。
公司持有的其他资产主要由衍生金融资产、应收利息、固定资产、递延所得
税资产及其他资产构成。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持有的其他资产项目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贵金属2580135.34%2317129.71%1251625.90%755413.57%衍生金融
1929226.42%3294242.24%2026041.92%3025754.37%
资产
应收利息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607210.91%投资性房
390.05%390.05%390.08%390.07%
地产
固定资产732310.03%72769.33%644813.34%51859.32%
无形资产11151.53%73939.48%485810.05%36686.59%
在建工程5290.72%11991.54%3810.79%3470.62%递延所得
799710.95%3170.41%13242.74%11852.13%
税资产
其他资产1091814.95%56497.24%25015.18%13472.42%
20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资产总计73014100.00%77986100.00%48327100.00%55654100.00%
·衍生金融资产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持有的衍生金融资产金额分别为302.57亿元、202.60亿元、329.42亿元和192.92亿元,规模相对稳定。
公司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包括外汇远期合同、货币掉期、利率互换合同、货
币互换合同、期权合同、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及贵金属询价交易,主要用于对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进行套期。公司参考市价确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衍生金融资产价值;若无可供参照的市价,则将现金流量折现估算公允价值或参照交易对方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的需求调整衍生金融资产的配置规模。2018年以来,货币市场本外币利率宽幅波动,使得利率互换和外汇掉期价格走势波动较大,公司灵活利用利率、汇率等衍生产品进行套期保值和方向性交易,交易规模有一定波动。
·应收利息
截至2018年末,公司应收利息余额为60.72亿元。自2019年启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后,应收利息科目不再作为一级科目单独列示,作为各资产科目项下的二级科目列示。
公司应收利息主要由金融资产投资利息、金融机构利息、贷款利息、利率互换利息等构成。截至2018年末,公司持有的应收利息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18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
应收金融资产投资利息364460.02%
应收金融机构利息681.12%
应收贷款利息159426.25%
应收利率互换利息71411.75%
应收买入返售资产利息60.10%
20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2018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
应收其他利息460.76%
应收利息总额6072100.00%
减:应收利息坏账准备0-
应收利息净额6072100.00%
·固定资产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固定资产净值分别为51.85亿元、64.48亿元、72.76亿元和73.23亿元。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建筑物、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和机器设备等构成。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年6月2020年12月2019年12月2018年12月
项目
30日31日31日31日
固定资产原值112071084394047684
其中:房屋建筑物8839863076186273电子设备1838172413921100运输工具203200183171机器设备327289211141累计折旧3879356229512494
其中:房屋建筑物2467227518771562电子设备11111012840742运输工具142137126122机器设备15913810868减值准备5555固定资产净值7323727664485185
其中:房屋建筑物6370635357394708电子设备725710550356运输工具61635749机器设备16715010272
20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公司按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年限平
均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递延所得税资产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36.68亿元、48.58亿元、73.93亿元和79.97亿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逐年增加,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及经济结构调整影响,公司坚持稳健审慎的拨备计提政策,加大了对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力度,使得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金额逐年增加所致。
·其他资产
公司其他资产主要由其他应收款、待摊费用等构成。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其他资产分别为13.47亿元、25.01亿元、
56.49亿元和109.18亿元,2021年6月末变动的主要原因为期末清算和结算款项增加。
(二)负债情况分析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负债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吸收存款105205361.73%93316461.89%77922464.03%64672162.47%
向中央银行借款820184.81%836235.55%304912.51%155001.50%同业及其他金融
861495.05%1080737.17%356972.93%212152.05%
机构存放款项
拆入资金740424.34%684344.54%359622.96%539445.21%卖出回购金融资
601753.53%299241.98%626945.15%269302.60%
产款
应付债券25201314.79%18744312.43%21288617.49%20843720.14%
其他项目978565.74%970956.44%600274.93%624466.03%
负债合计1704306100.00%1507756100.00%1216981100.00%1035193100.00%
注:其他项目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交
税费、应付利息、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其他负债。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0351.93亿元、12169.81亿元、15077.56亿元和17043.06亿元,2019年
20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末较2018年末增长17.56%,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长23.89%,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0.69%,2021年6月末较2020年末增长13.04%,呈持续增长态势。
公司负债主要由吸收存款、向中央银行借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债券等构成,截至2021年6月末,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1.73%、4.81%、5.05%、4.34%、3.53%和14.79%。
1、吸收存款分析
存款是公司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款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保持稳定增长趋势。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吸收存款总额分别为6467.21亿元、7792.24亿元、9331.64亿元和10520.53亿元,分别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62.47%、64.03%、61.89%和61.73%。公司吸收存款总额2019年末较2018年末增长20.49%,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长19.76%,2021年6月末较2020年末增长12.74%。报告期内公司吸收存款规模稳步增长,
主要是因为公司一贯重视存款客户的开发,立足“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通过商业模式升级持续扩大客户服务的价值链,推动客户经营向更深更广发展,实现了对公、对私两类客户存款增长齐头并进。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吸收存款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活期存款
对公39385437.44%36125438.71%29318937.63%26044340.27%
个人870258.27%530295.68%448265.75%368915.71%
小计48087945.71%41428344.40%33801543.38%29733445.98%定期存款
对公38351336.45%32362634.68%28475336.54%23236135.93%
个人13754913.07%14835015.90%11431614.67%8597613.29%
小计52106249.53%47197650.58%39906951.21%31833749.22%
保证金存款405383.85%373124.00%315494.05%276714.28%
其他13160.13%16030.17%28880.37%33790.52%
小计104379599.22%92517499.14%77152199.01%646721100.00%
加:应计利息82580.78%79900.86%77030.99%--
合计1052053100.00%933164100.00%779224100.00%646721100.00%
按存款期限类型划分,公司吸收存款主要分为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截至
20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活期存款余额分别为
2973.34亿元、3380.15亿元、4142.83亿元和4808.79亿元,规模总体呈增长趋势,活期存款占吸收存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5.98%、43.38%、44.40%和45.71%。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定期存款余额分别为3183.37亿元、3990.69亿元、4719.76亿元和5210.62亿元,占吸收存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9.22%、51.21%、50.58%和49.53%。总体上看,在公司吸收存款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占比保持相对稳定,存款期限结构未发生明显变化。
按客户类型划分,公司吸收存款来源可分为对公客户存款和对私客户存款,其中对公客户存款是公司客户存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
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对公客户存款分别为5238.54亿元、6123.79
亿元、7237.95亿元和8192.21亿元,2019年末较2018年末增长16.90%,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长18.19%,2021年6月末较2020年末增长13.18%,占吸收存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1.00%、78.59%、77.56%和77.87%。
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余额分别为212.15亿元、356.97亿元、1080.73亿元和861.49亿元,2019年末较2018年末增长68.26%,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长202.75%,呈上升趋势,2021年6月末较2020年末减少20.29%,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05%、2.93%、7.17%和5.05%。
公司同业及其他金融存放款项主要由银行和境内其他金融机构构成。截至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银行存放1478617.16%53864.98%2461968.97%1880088.62%
境外银行存放140.02%10.00%1140.32%--其他金融机构
7120082.65%10246594.81%1080730.27%241511.38%
存放
小计8600099.83%10785299.80%3554099.56%21215100.00%
加:应计利息1490.17%2210.20%1570.44%--
20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合计86149100.00%108073100.00%35697100.00%21215100.00%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境内外银行存放款项余额分别为188.00亿元、247.33亿元、53.86亿元和148.00亿元,占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的比例分别为88.62%、69.29%、4.98%和17.18%,主要是公司根据市场形势变化,适时、灵活调整同业负债配置。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境内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余额分别为24.15亿元、108.07亿元、1024.65亿元和712.00亿元,占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的比例分别为11.38%、30.27%、94.81%和
82.65%。2020年度,公司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中,其他金融机构存放
规模大幅上升,主要原因是公司2020年度强化同业合作、资产托管业务带动等因素影响。
3、其他类型负债分析
(1)向中央银行借款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向中央银行借款余额分别为155.00亿元、304.91亿元、836.23亿元和820.18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50%、2.51%、5.55%和4.81%,占比较小。
公司向中央银行借款主要为中期借贷便利。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向中央银行借款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中期借贷便利7510991.58%7521889.95%3006598.60%15500100.00%
疫情专项贷款--60007.18%----
其他57036.95%20502.45%----
加:应计利息12061.47%3550.42%4261.40%--
合计82018100.00%83623100.00%30491100.00%15500100.00%中期借贷便利是中国人民银行向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采取质押方式发放
的货币政策工具。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中期借贷便利余额分别为155.00亿元、300.65亿元、752.18亿元和751.09亿元,2019年末较2018年末增长93.97%,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长150.18%,
2021年6月末较2020年末减少0.14%。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积极开展中期借贷便利,支持商业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公司积极顺应监管导向,结合自身流动性需
20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要,适时借入中期借贷便利。
(2)拆入资金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拆入资金余额分别为539.44亿元、359.62亿元、684.34亿元和740.42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21%、2.96%、4.54%和4.34%,规模和占比均较小。
公司拆入资金包括银行拆入及其他金融机构拆入。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拆入资金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银行7345799.21%6806599.46%3516697.79%53944100.00%
其他金融机构1000.14%--5001.39%--
小计7355799.34%6806599.46%3566699.18%53944100.00%
加:应计利息4850.66%3690.54%2960.82%--
合计74042100.00%68434100.00%35962100.00%5394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拆入资金规模占负债总额的比例相对较低,公司主要根据货币资金需求和市场利率走势等因素统筹配置。
(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分别为269.30亿元、626.94亿元、299.24亿元和601.75亿元,分别占负债总额的2.60%、5.15%、1.98%和3.53%。
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主要由卖出回购金融债券和卖出回购金融票据构成。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债券5319688.40%2154972.01%6092697.18%2540894.35%
票据694911.55%834427.88%17372.77%15225.65%
小计6014599.95%2989399.90%6266399.95%26930100.00%
加:应计利息300.05%310.10%310.05%--
合计60175100.00%29924100.00%62694100.00%26930100.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是指商业银行通过回购协议卖出债券、票据等金融资产进行的融资。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以债券回购业务为主。截至2018年末、2019
21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卖出回购金融债券余额分别为254.08亿元、609.26亿元、215.49亿元和531.96亿元,占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4.35%、97.18%、72.01%和88.40%。报告期内,公司结合监管政策要求及市场利率变化,根据自身流动性管理等需求,积极调整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业务规模,相关时点业务规模属于正常波动范围。
(4)应付债券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应付债务凭证余额分别为2084.37亿元、2128.86亿元、1874.43亿元和2520.13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0.14%、17.49%、12.43%和14.79%。
公司应付债券主要由金融债、二级资本债、可转债、同业存单构成。截至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应付债务凭证的具体
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金融债券5099520.24%6398234.13%5098023.95%2997314.38%
应付次级债券29951.19%29961.60%29951.41%29951.44%应付二级资本
3598914.28%2998916.00%2698312.67%169818.15%
债券应付可转换公
------63903.07%司债券
应付同业存单15988563.44%8850347.22%13018761.15%15209872.97%
小计24986499.15%18547098.95%21114599.18%208437100.00%
加:应计利
21490.85%19731.05%17410.82%--
息
合计252013100.00%187443100.00%212886100.00%208437100.00%
·金融债
i.于 2013 年 4 月 16 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80亿元的定期金融债,其中:品种一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规模为50亿元,票面利率为4.70%;品种二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规模为30亿元,票面利率为5.13%。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无担保。该债券品种一已按期正常兑付。
ii.于 2015 年 7 月 3 日和 2015 年 9 月 9 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
21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和95亿元的金融债,其中:品种一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规模为5亿元,票面利率为4.12%;品种二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规模为95亿元,票面利率为3.98%。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无担保。该债券已按期正常兑付。
iii.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2018 年 5 月 21 日、2018 年 7 月 24 日、2018 年 10月24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80亿元、60亿元、30亿元的金融债,债券期限为3年期,票面利率分别为5.15%、
4.7%、4.3%、3.97%。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无担保。其中,2018年3月
20日发行的100亿元金融债已于2021年3月19日兑付。
iv.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60亿元的金融债,本期金融债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规模为60亿元,票面利率3.50%,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v.于 2019 年 3 月 13 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的金融债,本期金融债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规模为20亿元,票面利率3.80%,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vi.于 2019 年 8 月 8 日和 2019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60亿元、60亿元和10亿元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
金融债券,其中:品种一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规模为60亿元,票面利率为
3.46%,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品种二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规模为60亿元,票据利率为3.46%,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品种三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规模为10亿元,票面利率为3.8%,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vii.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的人民币金融债券,本期金融债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规模为
10亿元,票面利率3.25%,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viii.于 2020 年 3 月 4 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55亿元、15亿元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其中:品种一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规模为55亿元,票面利率为2.92%,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品种二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规模为15亿元,票据利率为3.10%,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21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ix.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的金融债,本期金融债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规模为50亿元,票面利率2.40%,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x. 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的金融债,本期金融债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规模为50亿元,票面利率3.48%,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次级债
于2012年11月22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30亿元的十五年期定期次级债券。公司在第十个计息年度末享有对该次级债的赎回权。本次级债券的年利率为5.75%,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二级资本债
i.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70亿元的人民币二级资本债券,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在第5年末附有前提条件的公司赎回权,票面利率5.19%,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该债券已按期正常兑付。
ii.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的人民币二级资本债券,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在第
5年末附有前提条件的公司赎回权,票面利率4.80%,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iii.于 2019 年 07 月 10 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的人民币二级资本债券,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在
第5年末附有前提条件的公司赎回权,票面利率4.40%,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iv.于 2020 年 8 月 6 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的人民币二级资本债券,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在第
5年末附有前提条件的公司赎回权,票面利率4.10%,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v.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60亿元的人民币二级资本债券,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在第5年末附有前提条件的公司赎回权,票面利率3.87%,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vi.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
21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民币35亿元的人民币二级资本债券,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在第5年末附有前提条件的公司赎回权,票面利率3.68%,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100 亿元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17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5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2%、第二年为0.4%、第三年为0.8%、第四年为
1.2%、第五年为1.6%、第六年为2.0%。可转债持有人可在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按照当期转股价格行使将本次可转债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权利。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05%(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兑付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由于公司二级市场价格上升较快,该笔可转换公司债券触发强制赎回条款,于2019年8月30日提前完成赎回。
·同业存单
公司根据资金需求发行同业存单,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
2021年6月末公司应付债券中应付同业存单金额分别为1520.98亿元、1301.87
亿元、885.03亿元和1598.85亿元。
(5)其他项目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其他负债余额分别为624.46亿元、600.27亿元、970.95亿元和947.17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03%、4.93%、6.44%和5.74%,规模和占比均较低。
公司负债中其他项目主要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其他负债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交易性金融负债2198523.21%1909219.66%1088118.13%1185618.99%
衍生金融负债2519426.60%3625737.34%2036833.93%2756544.14%
应付职工薪酬14591.54%25452.62%24304.05%22483.60%
应交税费36253.83%39704.09%33245.54%7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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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利息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028816.48%
预计负债29093.07%28222.91%21233.54%--
其他负债3954541.75%3240933.38%2090134.82%974915.61%
合计94717100.00%97095100.00%60027100.00%62446100.00%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支出及盈利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收入25019411113508228930利息净收入15983278592223819120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374634251105794投资收益5116918065415073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725-130320166263
汇兑损益-310-1184-904-7496其他业务收入16243631资产处置损益5725105其他收益1101214041
二、营业支出-15152-24611-19792-17384
税金及附加-200-332-257-200
业务及管理费-8592-15609-12038-9964
信用减值损失-6339-8667-7461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7207
其它资产减值损失-17---
其他业务成本-4-3-36-13
三、营业利润9867165001529011546
加:营业外收入52332214
营业外支出-34-78-93-62
四、利润总额9885164551521911498
减:所得税费用-326-1319-1427-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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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五、净利润9559151361379211221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
9519150501371511186
东的净利润
六、其他综合收益税后
863-112011072764
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0422140161489913984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稳健增长。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
1-6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11.86亿元、137.15亿元、150.50
亿元和95.19亿元。2018年至2020年期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40%,盈利水平稳步提升。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89.30
亿元、350.82亿元、411.11亿元和250.19亿元,2018年至2020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2.43%,保持较快增长。公司多年来致力于打造多元利润中心,持续深化公司银行、零售公司、个人银行、财富管理、私人银行、信用卡、金融市场、
投资银行、资产托管、票据业务等利润中心建设,并先后成立了永赢基金、永赢租赁和宁银理财子公司,逐步改变依靠存贷利差支撑盈利增长的传统格局,形成了多元化的业务增长模式和盈利布局。
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和投资收益等。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快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利息净收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利息净收入1598363.88%2785967.77%2223863.39%1912066.09%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37413.49%634215.43%511014.57%579420.03%
投资收益511620.45%918022.33%654118.64%507317.54%
其他收益1100.44%1210.29%400.11%410.14%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7252.90%-1303-3.17%20165.75%626321.65%
汇兑损益-310-1.24%-1184-2.88%-904-2.58%-7496-2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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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业务收入160.06%240.05%360.11%310.10%
资产处置收益50.02%720.18%50.01%1050.36%
合计25019100.00%41111100.00%35082100.00%28930100.00%注:根据财会〔2021〕2号《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加强企业202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2020年起将信用卡分期手续费收入调整为利息收入,并追溯调整2019年的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项目。
(一)利息净收入
利息净收入是公司营业收入的最主要组成部分。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实现利息净收入金额分别为191.20亿元、222.38亿元、
278.59亿元和159.83亿元,2018年至2020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0.71%,占营
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09%、63.39%、67.77%和63.88%。报告期内,公司利息净收入增长较快。
利息净收入主要受公司生息资产收益、付息负债成本以及该等资产和负债
平均余额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平均余额、利息收入/支出金额、平均收益/成本率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利息收平均收利息收平均收利息收平均收利息收平均收项目日均余日均余额入/(支益/(成日均余额入/(支益/(成日均余额入/(支益(/成入/(支益/(成额出)本)率出)本)率出)本)率出)本)率资产
一般贷款740594216835.86%620222372336.00%472794289166.12%331665191685.78%
证券投资47474693643.94%423119170474.03%359748159784.44%415550192734.64%存放人民银行
992056441.30%9355013301.42%8521012171.43%8456412531.48%
款项存放和拆放同
业及其他金融573694781.66%7542311791.56%6303817172.72%4665613572.91%机构款项
总生息资产1371914321694.69%1212314567894.68%980790478284.88%878435410514.67%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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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利息收平均收利息收平均收利息收平均收利息收平均收项目日均余日均余额入/(支益/(成日均余额入/(支益/(成日均余额入/(支益(/成入/(支益/(成额出)本)率出)本)率出)本)率出)本)率
存款101846492511.82%952796177641.86%770396144721.88%635413114081.80%同业及其他金
融机构存放和24470025092.05%17627537522.13%12617134232.71%12606836892.93%拆入款项
应付债券19574232423.31%18530863053.40%18730169583.71%19192484254.39%向中央银行借
8207611262.74%3895011092.85%217097373.39%72882293.14%
款
租赁负债2940583.94%---------
总付息负债1543922161862.10%1353329289302.14%1105577255902.31%960692237512.47%
利息净收入15983-27859--22238--17300-
净利差2.59%--2.54%--2.57%--2.20%
净息差2.33%--2.30%--2.27%--1.97%
注:1、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的平均余额为每日余额的平均数;
2、2018年一般贷款中不包含贴现及垫款,2019年起一般贷款中包含贴现及垫款;
3、根据财会〔2021〕2号《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加强企业202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2020年起将信用卡分期手续费列报为“利息收入”,并追溯调整2019年的利息收入金额及净
利差、净息差;
4、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包含买入返售款项;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
入款项包含卖出回购款项;
5、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利率-付息负债平均利率;净息差=利息净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2021年1-6月平均收益/成本率为年化数据;
6、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对于租赁合同,公司按照
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后续以实际利率法计算租赁负债在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确认为利息支出。符合短期租赁及低价值租赁的合同除外。上年同期对比数据无需调整。
下表列示了所示期间公司由于规模变化和利率变化导致利息收入和利息支
出变化的分布情况:规模变化以平均余额变化来衡量;利率变化以平均利率变化来衡量。
21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2020年1-6月与
2020年度与2019年度对比2019年度与2018年度对比
2019年1-6月对比
项目增加/(减少)由增加/增加/(减少)增加/增加/(减少)于(减少)由于增加/(减(减少)由于
1净值
3少)净值
规模利率2规模利率净值规模利率资产
一般贷款4815-103337829016-6998317815615919747
证券投资1454-33111232815-17461069-2588-707-3296
存放人民银行款项43-403119-611310-45-36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
-226-9-235338-876-538476-116360他金融机构款项
利息收入变动6086-1413467312288-3327896160547226776负债
存款755-664913426-134329224236403063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1095-1699261359-10303293-269-266
存放和拆入款项
应付债券328-195133-74-579-653-203-1263-1466
向中央银行借款714-121593586-21437245355508
租赁负债58-58------
利息支出变动2950-114918015297-195733402677-8381839
净利息收入变动3136-26428726991-13705621337715604937
注:1、为年度/半年度平均余额减上年度平均余额再乘以上年度/上半年度平均收益率/成本率;
2、为年度/半年度平均收益率/成本率减上年度/上半年度平均收益率/成本率再乘以本年度/
本半年度平均余额;
3、为本年度/本半年度利息收入/支出减上年度/上半年度利息收入/支出。
1、利息收入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实现利息净收入金额分别
为191.20亿元、222.38亿元、278.59亿元和159.83亿元,2018年至2020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0.71%,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09%、63.39%、67.77%和
63.88%。报告期内,公司利息净收入增长较快。
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息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1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发放贷款及垫款2168367.40%3723365.56%2891660.46%2098848.96%
公司贷款和垫款958429.79%1749130.80%1417629.64%1160727.07%
个人贷款和垫款1047332.56%1630428.71%1145623.95%736817.19%
票据贴现14514.51%30845.43%28465.95%15553.63%
贸易融资1750.54%3540.62%4380.92%4581.07%
存放同业1000.31%3610.64%6761.41%3960.92%
存放中央银行6442.00%13302.34%12172.54%12532.92%
拆出资金960.30%1960.35%3640.76%2800.6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820.88%6221.10%6771.42%6811.59%
债券投资602018.71%1040318.32%955019.97%1179227.51%
理财产品及资管计划334410.40%664411.70%642813.44%748217.45%
合计32169100.00%56789100.00%47828100.00%42872100.00%注:根据财会〔2021〕2号《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加强企业202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2020年起将信用卡分期手续费收入调整为利息收入,并追溯调整2019年的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项目。
(1)发放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发放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是公司利息收入的最主要组成部分。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分别为209.88亿元、289.16亿元、372.33亿元和216.83亿元,占公司利息收入比例分别为48.96%、60.46%、65.56%和67.40%。报告期内,公司发放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增长较快,主要由于发放贷款及垫款平均余额快速增长,以及公司根据财会〔2021〕2号《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加强企业202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将信用卡分期手续费收入调整为利息收入,并追溯调整2019年的利息收入所致。
2018年,公司发放贷款及垫款平均余额为3316.65亿元。2019年,公司发
放贷款及垫款平均余额为4727.94亿元,同比增长42.55%,较2018年大幅增长。
2020年,公司发放贷款及垫款平均余额为6202.22亿元,同比增长31.18%,较
2019年大幅增长,主要是新冠疫情期间公司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以及数
字化经营推动个人贷款快速增长所致。2021年1-6月,公司发放贷款及垫款平均
22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余额为7405.94亿元。
2018年,公司发放贷款及垫款平均收益率为5.78%。2019年,公司发放贷
款及垫款平均收益率为6.12%,同比增长34个基点,主要是贷款结构优化以及公司风险定价管理水平提升所致。2020年,公司发放贷款及垫款平均收益率为6.00%,同比下降12个基点,主要是公司为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各项政策,
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以及为缓解疫情对客户带来的影响,适时、适度对个人客户实施优惠、让利活动所致。2021年1-6月,公司发放贷款及垫款年化平均收益率为5.86%。
(2)证券投资利息收入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2019年1月1日起,公司证券投资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和债权投资;2018年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类投资。证券投资利息收入是公司利息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2019年、
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证券投资利息收入分别为192.73亿元、159.78亿
元、170.47亿元和93.64亿元,占公司利息收入比例分别为46.95%、33.41%、
30.02%和29.11%。
2018年,公司证券投资平均余额为4155.50亿元。2019年,公司证券投资
平均余额为3597.48亿元,同比下降13.43%。2020年,公司证券投资平均余额为4231.19亿元,同比增长17.62%,主要是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综合考虑债券市场供给、债券投资价值以及优质企业融资需求等因素,适当增加了国债、地方政府债和信用债等投资所致。2021年1-6月,公司证券投资平均余额为4747.46亿元。
2018年,公司证券投资平均收益率为4.64%。2019年,公司证券投资平均
收益率为4.44%,同比下降20个基点。2020年,公司证券投资平均收益率为
4.03%,同比下降41个基点。报告期内,证券投资平均收益率下降主要是债券市
场整体利率波动,宏观经济形势等原因综合影响所致。2021年1-6月,公司证券投资年化平均收益率为3.94%。
(3)存放人民银行款项收入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存放人民银行款项收入分
22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别为12.53亿元、12.17亿元、13.30亿元和6.44亿元,占公司利息收入比例分别为3.05%、2.54%、2.34%和2.00%。
2018年,公司存放人民银行款项平均余额为845.64亿元。2019年,公司存
放人民银行款项平均余额为852.10亿元,同比增长0.76%。2020年,公司存放人民银行款项平均余额为935.50亿元,同比增长9.79%。2021年1-6月,公司存放人民银行款项平均余额为992.05亿元。
2018年,公司存放人民银行款项平均收益率为1.48%。2019年,公司存放
人民银行款项平均收益率为1.43%,同比下降5个基点。2020年,公司存放人民银行款项平均收益率为1.42%,同比下降1个基点。报告期内,公司存放人民银行款项平均收益率保持稳定。2021年1-6月,公司存放人民银行款项年化平均收益率为1.30%。
(4)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
融机构款项收入分别为13.57亿元、17.17亿元、11.79亿元和4.78亿元,占公司利息收入比例分别为3.31%、3.59%、2.08%和1.49%。
2018年,公司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平均余额为466.56亿元。
2019年,公司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平均余额为630.38亿元,同
比增长35.11%,主要是公司把握市场波动性投资机遇,适时增加存拆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款项的投资规模所致。2020年,公司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平均余额为754.23亿元,同比增长19.65%。2021年1-6月,公司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平均余额为573.69亿元。
2018年,公司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平均收益率为2.91%。
2019年,公司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平均收益率为2.72%,同比下降19个基点。2020年,公司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平均收益率为
1.56%,同比下降116个基点,主要是同业市场整体利率波动,宏观经济形势等
原因综合影响所致。2021年1-6月,公司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年化平均收益率为1.66%。
2、利息支出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利息支出分别为237.51
22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亿元、255.90亿元、289.30亿元和161.86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逐年增长,主要是付息负债平均余额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息支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同业存放9265.72%13684.73%9553.73%6062.56%
向中央银行借款11266.96%11093.83%7372.88%2290.96%
拆入资金10046.20%14775.11%15556.08%20628.68%
吸收存款925157.15%1776461.40%1447256.55%1140848.0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5793.58%9073.14%9133.57%10214.30%
发行债券324220.03%630521.79%695827.19%842535.47%
租赁负债580.36%------
合计16186100.00%28930100.00%25590100.00%23751100.00%
(1)客户存款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存款利息支出是公司利息支出的最主要组成部分。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客户存款利息支出分别为114.08
亿元、144.72亿元、177.64亿元和92.51亿元,占公司利息支出比例分别为
48.03%、56.55%、61.40%和57.15%。报告期内,公司客户存款利息支出增长较快,主要由于客户存款平均余额快速增长所致。
2018年,公司客户存款平均余额为6354.13亿元。2019年,公司客户存款
平均余额为7703.96亿元,同比增长21.24%。2020年,公司客户存款平均余额为9527.96亿元,同比增长23.68%。报告期内,公司客户存款增速较快,主要是公司持续升级客户工程建设,夯实存款基础客群;通过借助金融科技增加客户粘性,促进客户存款留存所致。2021年1-6月,公司客户存款平均余额为10184.64亿元。
2018年,公司客户存款平均成本率为1.80%。2019年,公司客户存款平均
成本率为1.88%,同比增长8个基点,主要是定期存款占比有所上升影响所致。
2020年,公司客户存款平均成本率为1.86%,同比下降2个基点。2021年1-6月,公司客户存款年化平均成本率为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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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利息支出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
和拆入款项利息支出分别为36.89亿元、34.23亿元、37.52亿元和25.09亿元,占公司利息支出比例分别为15.53%、13.38%、12.97%和15.50%。
2018年,公司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平均余额为1260.68亿元。2019年,公司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平均余额为1261.71亿元,同比增长0.08%。2020年,公司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平均余额为1762.75亿元,同比增长39.71%,较2019年大幅度增长,主要是公司2020年度强化同业合作、资产托管业务带动等因素所致。2021年1-6月,公司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平均余额为2447.00亿元。
2018年,公司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平均成本率为2.93%。
2019年,公司客户存款平均成本率为2.71%,同比下降22个基点。2020年,公
司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平均成本率为2.13%,同比下降58个基点。报告期内,公司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平均成本率持续下降,主要是货币市场资金价格下行影响所致。2021年1-6月,公司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年化平均成本率为2.05%。
(3)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应付债券利息支出分别为
84.25亿元、69.58亿元、63.05亿元和32.42亿元,占公司利息支出比例分别为
35.47%、27.19%、21.79%和20.03%。报告期内,公司应付债券利息支出有所下降,主要由于应付债券平均成本率下降所致。
2018年,公司应付债券平均余额为1919.24亿元。2019年,公司应付债券
平均余额为1873.01亿元,同比下降2.41%。2020年,公司应付债券平均余额为
1853.08亿元,同比下降1.06%。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夯实客户存款的基础性地位,在存款规模实现较快增长的同时,适当减少同业存单发行规模,优化负债结构。2021年1-6月,公司应付债券平均余额为1957.42亿元。
2018年,公司应付债券平均成本率为4.39%。2019年,公司应付债券平均
成本率为3.71%,同比下降68个基点。2020年,公司应付债券平均成本率为
3.40%,同比下降31个基点。报告期内,公司应付债券平均成本率持续下降,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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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货币市场资金价格下行所致。2021年1-6月,公司应付债券年化平均成本率为3.31%。
(4)向中央银行借款利息支出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向中央银行借款利息支出
分别为2.29亿元、7.37亿元、11.09亿元和11.26亿元,占公司利息支出比例分别为0.96%、2.88%、3.83%和6.96%。
2018年,公司向中央银行借款平均余额为72.88亿元。2019年,公司向中
央银行借款平均余额为217.09亿元,同比增长197.87%。2020年,公司向中央银行借款平均余额为389.50亿元,同比增长79.42%。报告期内,公司向中央银行借款增速较快,主要为与中国人民银行开展的中期借贷便利操作增加所致。
2021年1-6月,公司向中央银行借款平均余额为820.76亿元。
2018年,公司向中央银行借款平均成本率为3.14%。2019年,公司向中央
银行借款平均成本率为3.39%,同比增长25个基点。2020年,公司向中央银行借款平均成本率为2.85%,同比下降54个基点。中期借贷便利的利率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询量后确定。2021年1-6月,公司向中央银行借款平均成本率为
2.74%。
(5)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对于租赁合同,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后续以实际利率法计算租赁负债在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确认为利息支出,符合短期租赁及低价值租赁的合同除外。
2021年1-6月,公司租赁负债利息支出0.58亿元,占公司利息支出比例为
0.96%;租赁负债平均余额为29.40亿元,年化平均成本率为3.94%。
3、净利差、净息差分析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净利差分别为2.20%、2.57%、
2.54%和2.59%;净息差分别为1.97%、2.27%、2.30%和2.33%。
净利差主要由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的平均余额、生息资产的收益率和付息负
债的成本决定;净息差主要由利息净收入和生息资产平均余额决定。2019年,公司净利差较2018年上升37个基点,净息差上升30个基点,主要有以下三方
22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面原因:(1)公司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使得客户贷款占生息资产的比重持续提升,资产结构不断优化,推动资产端收益率有所上行;(2)公司进一步夯实客户存款的基础性地位,使得客户存款占总付息负债的比重稳步提升,负债结构持续优化,助力负债端成本节约;(3)公司把握了货币市场资金价格趋势性走低机会,调整了主动负债的配置结构和久期,重定价过程带动负债成本有所下行。
2020年,公司净利差较2019年下降3个基点,净息差上升3个基点,公司
主动让利,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的同时,资产负债配置效率持续提升,净利差、净息差总体保持稳健。
2021年1-6月,公司净利差为2.59%,同比上升9个基点;净息差为2.33%,
同比上升8个基点。公司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使得客户贷款占生息资产的比重持续提升,资产结构不断优化;坚持结构合理、量价均衡原则,持续优化存款结构,有效降低存款成本,助力负债端成本优化。
(二)非利息收入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非利息收入分别为156.05
亿元、179.54亿元、195.94亿元和124.10亿元。2018年至2020年,公司非利息收入复合增长率为12.05%。
报告期内,公司非利息收入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37427.19%634247.86%511039.79%579459.06%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416833.59%7315-5807-633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794-6.40%-973--697--536-
投资收益511641.22%918069.27%654150.93%507351.71%
其他收益1100.89%1210.91%400.31%410.42%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7255.84%-1303-9.83%201615.70%626363.84%
汇兑收益-310-2.50%-1184-8.93%-904-7.04%-7496-76.40%
其他业务收入160.13%240.18%360.28%310.32%
资产处置损益50.04%720.54%50.04%10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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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计12410100.00%13252100.00%12844100.00%9811100.00%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
为57.94亿元、51.10亿元、63.42亿元和33.74亿元。报告期内,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0.03%、14.57%、15.43%和13.49%。
2019年,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有所下降,主要是公司严格执行财会〔2021〕
2号《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加强企业202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将信
用卡分期手续费收入调整为利息收入,并追溯调整2019年数据所致,追溯调整前,2019年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增长34.34%。2020年,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增长24.11%,主要是公司借助金融科技推动数字化经营转型,各利润中心在服务实体经济的过程中持续积累差异化的比较优势所致。
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主要包括代理类业务手续费、担保类业务手续费、
托管类业务手续费、结算类业务手续费等。报告期内,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结算类业务1393.33%2553.49%2444.20%2213.49%
银行卡业务120.29%1391.90%1582.72%182628.85%
代理类业务339481.43%589080.52%438475.50%334552.84%
担保类业务3257.80%5777.89%5649.71%5027.93%
托管类业务2395.73%3715.07%3856.63%4076.43%
咨询类业务551.32%751.03%691.19%260.41%
其他40.10%80.10%30.05%20.03%
合计4168100.00%7315100.00%5807100.00%6330100.00%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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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结算类业务8110.20%899.15%689.76%6411.94%
银行卡业务344.28%818.32%7911.33%7914.74%
代理类业务49962.85%37738.75%41859.97%31258.21%
委托类业务435.42%10410.69%659.33%519.51%
其他13717.25%32233.09%679.61%305.60%
合计794100.00%973100.00%697100.00%536100.00%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374634251105794注:根据财会〔2021〕2号《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加强企业202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2020年起将信用卡分期手续费收入调整为利息收入,并追溯调整2019年的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项目。
代理类业务是公司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的主要来源。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代理类业务手续费收入分别为33.45亿元、43.84亿元、
58.90亿元和33.94亿元,占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2.84%、75.50%、80.52%和81.43%。报告期内,公司代理类业务手续费收入金额及占比逐年提升,
主要是基金、保险等代销手续费增长较快所致。
2、投资收益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50.73亿
元、65.41亿元、91.80亿元和51.16亿元。2019年投资收益上升主要是由于使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收益增长所致,2020年投资收益上升主要是贵金属业务损益变动所致。
公司投资收益主要由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收益、处置交易性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贵金属业务损益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88-440-519522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497-88-60不适用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收益4497861381444583
衍生品业务损益-365445116
22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贵金属业务损益211053-1072-149
股权投资收益-22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
63-10-不适用
生的收益
其他-14-410合计5116918065415073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受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及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2202-321797-91
益的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1477-98212196360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0-6
合计725-130320166263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
62.63亿元、20.16亿元、-13.03亿元和7.25亿元。2018年,公司衍生金融工具
公允价值变动为浮盈,主要由货币掉期所产生。公司货币掉期合约以买入美元兑人民币远期合约为主,由于2018年人民币贬值较大,因此货币掉期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为正数且浮盈较大。
2018年12月2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对于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
2019年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2018年变化较大,主要由于公司自2019年起
执行《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将外汇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转移至汇兑损益科目核算所致。
4、汇兑损益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的汇兑收益分别为-74.96
22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亿元、-9.04亿元、-11.84亿元和-3.10亿元。
2018年,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
使用汇兑损益科目核算汇率变动导致的外汇头寸折算损益。公司基于企业客户避险需求开展外汇衍生工具业务,近端的外汇现货头寸与远端头寸方向相反、相互对冲,若同时考虑现货汇兑损益和外汇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则整体波动较小。
2019年起,公司执行《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将外汇衍生工具
的公允价值变动及外汇头寸折算损益全部于汇兑损益科目核算。2019年和2020年,公司汇兑损益整体保持平稳,且与同口径下2018年汇兑损益不存在较大波动。
(三)业务及管理费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业务及管理费分别为99.64
亿元、120.38亿元、156.09亿元和85.92亿元,占营业支出的比例分别为57.32%、
60.82%、63.42%和56.71%。
公司业务及管理费主要由员工费用、业务费用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及管理费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员工费用587468.37%1013864.95%776964.54%643164.54%
业务费用176220.51%450028.83%350729.13%280728.17%
固定资产折旧3484.05%6404.10%5004.15%4464.48%
使用权资产折旧3343.89%------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291.50%1931.24%1601.33%1761.77%
无形资产摊销1451.69%1380.88%1020.85%1041.04%
合计8592100.00%15609100.00%12038100.00%9964100.00%
员工费用是公司业务及管理费的最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员工费用金额分别为64.31亿元、77.69亿元、101.38亿元和58.74亿元,占业务及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64.54%、64.54%、64.95%和68.37%。报告期内,公司员工费用增长较快,主要是公司业务发展较快,员
23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工人数增长所致。
(四)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信用减值损失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发放贷款及垫款的455271.81%761487.85%651387.29%减值损失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20-0.32%570.66%170.23%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及垫款的减值损失
存放同业减值损失190.30%160.18%-44-0.59%
拆放同业减值损失100.16%-3-0.03%80.11%其他债权投资投资
951.50%-201-2.32%2102.81%
减值损失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99-1.56%320.37%4475.99%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15-0.24%730.84%540.73%
表外业务减值损失180128.41%107412.39%2533.39%
贵金属减值损失-4-0.06%50.06%30.04%
合计6339100.00%8667100.00%7461100.00%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及垫款的减值损失是公司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
的最大组成部分。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及垫款的减值损失分别为65.13亿元、76.14亿元和45.52亿元,占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比例分别为87.29%、87.85%和71.81%。2020年,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及垫款的减值损失有所上升,主要是公司持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促使贷款规模增长以及提高宏观审慎补充拨备所致。
(五)资产减值损失
2018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72.07亿元,占营业支出的比例为41.46%。
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来自发放贷款和垫款及应收款项类投资。2018年,公司
23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18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
贷款减值损失394454.72%
同业存放减值损失220.31%
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损失317844.10%
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70.10%
应收利息减值损失--
抵债资产减值准备70.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500.69%
合计7207100.00%
(六)营业外收支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分别为-0.49
亿元、-0.71亿元、-0.45亿元和0.18亿元,金额及占利润总额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盈利能力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营业外收入52332214
营业外支出-34-78-93-63
营业外收支净额18-45-71-49
(七)所得税费用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所得税费用金额分别为
2.77亿元、14.27亿元、13.19亿元和3.26亿元。
公司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2018年、2019年、
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所得税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当期所得税费用121834803305216
递延所得税费用-892-2161-187861
23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合计32613191427277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关系如下:
单位:百万元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税前利润总额164451521911498按法定税率计算的税额411438052874
对以前期间当期税项的调整-61-30-189
无需纳税的收益-3235-2677-2721不可抵扣的费用501329313合计13191427277
(八)非经常性损益
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
5725105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6动产生的损益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2719-39-26
收入和支出
所得税的影响数-11-297-22
合计2162-2751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
-58-3049的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
21432
非经常性损益注:上表系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相关规定编制。
23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包括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
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等。2018年、2019年、
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0.51亿元、-0.27亿元、
0.62亿元和0.21亿元,金额及占净利润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盈利能
力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九)其他综合收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其他综合收益划分以下两类:(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分
别为27.63亿元、11.07亿元、-11.20亿元和8.63亿元,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
2018年,公司其他综合收益为正,主要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2019年公司其他综合收益为正,2020年其他综合收益为负,2021年1-6月其他
综合收益为正,均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863-112011072763
益的税后净额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40106不适用
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允40106不适用价值变动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823-11301101276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允768-1022931不适用价值变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55-108170不适用
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信用
23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损失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2769自用房地产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
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公----6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部分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0的税后净额
合计863-112011072763
三、现金流量分析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9394367240233861124383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306230646919352217536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63326077140339-50979
额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76350205021618106214860958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4612220883521834928486777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69772-38136-24307-6818额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0223323929376509462456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933335179537615242346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60890-2786635738992
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689-560516479-18572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3758364474205225573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23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9676922269513923070781
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532031456513000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548632399--
加额
拆出资金净减少额-900--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29700545454247730886
金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增加额30252-35733-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减
---833少额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7187349818568883
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9394367240233861124383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分别为707.81亿元、1392.30亿元、
2226.95亿元和967.69亿元。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分别为308.86亿元、424.77亿元、545.45亿元
和297.00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1082661565529878782277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减少额2456---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473932488336-
加额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减
--1827840962少额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减少额-32770-19059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
148586662929959不适用
净增加额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845-99093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12508235181910014958
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69601002375876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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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175956582879427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0671807176067563
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3062306469193522175362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包括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分别为822.77亿元、987.87亿元、1565.52亿元和1082.66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增长,主要是公司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
净增加额以及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流入持续增长所致。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668869203030817952574843439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743219827153461713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498118388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76350205021618106214860958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48434.39亿元、17952.57亿元、20303.08亿元和6688.69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投资支付的现金74522520865321832319486648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897182026091290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46122208835218349284867776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投资支付的现金。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分别为48664.86
23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亿元、18323.19亿元、20865.32亿元和7452.25亿元。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7998-10186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260223315931376509452270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0223323929376509462456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94773344060368885413246
偿还租赁负债支付的现金43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41227735726610219
付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1-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93333517953761524234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890-2786635738992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4522.70亿元、3765.09亿元、3159.31亿元和2602.23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以及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
1-6月,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4132.46亿元、3688.85亿元、3440.60
亿元和1947.73亿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02.19亿
元、72.66亿元、77.35亿元和41.22亿元。
四、主要监管指标分析
(一)主要监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监管指标如下:
监管2021年2020年2019年2018年监管指标标准6月30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资本充足率(%)1≥10.514.7414.8415.5714.86
一级资本充足率(%)1≥8.510.6010.8811.3011.22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7.59.389.529.629.16
23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监管2021年2020年2019年2018年监管指标标准6月30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流动性覆盖率(%)2≥100157.56136.67169.03206.57
流动性比率(本外币)(%)3≥2561.6356.0453.3957.43
存贷款比例(本外币)(%)3-74.0471.8566.5165.88
不良贷款比率(%)3≤50.790.790.780.78
拨备覆盖率(%)3≥150510.13505.59524.08521.83
贷款拨备率(%)3≥2.54.024.014.104.08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4≤10---1.02最大十家单一客户贷款比例
≤50---8.18
(%)4单一最大集团客户授信比例
≤15---2.00
(%)4最大非同业单一客户贷款余额
≤100.810.931.161.35
占资本净额比例(%)4最大非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
≤1513.4911.9213.574.96
占一级资本净额比例(%)4最大一组非同业关联客户风险
暴露占一级资本净额比例(%)≤202.764.013.632.55
4
最大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占
≤258.9710.187.238.44
一级资本净额比例(%)4最大同业集团客户风险暴露占
≤259.557.137.638.44
一级资本净额比例(%)4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0.621.501.521.11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43.1571.9431.5467.48
次级类贷款迁徙率(%)-44.7041.2661.5161.06
可疑类贷款迁徙率(%)-19.7633.0341.6721.89
总资产收益率(%)(年化)5-1.101.021.131.04
成本收入比(%)-34.3437.9634.3234.44
资产负债率(%)-92.9492.6992.3692.72
净利差(%)(年化)6-2.592.542.572.20
净息差(%)(年化)6-2.332.302.271.97
注:1、宁波银行根据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第1号令)有关规定计算和披露资本充足率;
2、流动性覆盖率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监
管口径计算;
3、上表中流动性比率、存贷款比例、不良贷款比率、拨备覆盖率、贷款拨备率按照中
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口径计算;
4、根据《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
23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年第1号),自2019年起,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及单一最大集
团客户授信比例指标,监管已取消报送,改为大额风险暴露相关指标;
5、总资产收益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
6、根据财会〔2021〕2号《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加强企业202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2020年起将信用卡分期手续费列报为“利息收入”,并追溯调整2019年的利息收入金额及净利差、净息差;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利率-付息负债平均利率;净息差=利息净
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二)主要监管指标分析
1、资本充足率
从2013年起,公司依据中国银监会2012年6月下发的《资本管理办法》计量资本充足率。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4.86%、15.57%、14.84%和14.74%,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11.22%、11.30%、10.88%和10.60%,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16%、
9.62%、9.52%和9.38%。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资本管理办法》计算的资本充足率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年2020年2019年2018年
项目
6月30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1、核心一级资本净额1136721032638519965804
2、一级资本净额12848211807310000980616
3、总资本净额178676160958137797106757
4、风险加权资产合计12120051084870885202718274
其中:信用风险加权资产1125440995033800891643253市场风险加权资产20762243802821226041操作风险加权资产65803654575609948980
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38%9.52%9.62%9.16%
6、一级资本充足率10.60%10.88%11.30%11.22%
7、资本充足率14.74%14.84%15.57%14.86%
注:1、以上数据系按照《资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2、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
3、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
4、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二级资本-二级资本扣减项。
2、流动性指标
24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流动性比例分别为57.43%、53.39%、56.04%和61.63%,流动性覆盖率分别为206.57%、
169.03%、136.67%和157.56%,均满足监管要求。
3、不良贷款率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贷款五级分类标准下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78%、0.78%、0.79%和0.79%,不良贷款率较低且保持稳定,公司资产质量优良。
4、拨备覆盖率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拨备覆盖率分别为521.83%、524.08%、505.59%和510.13%,贷款拨备率分别为4.08%、
4.10%、4.01%和4.02%,均满足监管要求。
5、贷款集中度风险暴露监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授信业务审查及授信额度管控。2018年末,公司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单一客户贷款比例、单一最大集团客户授信比例分
别为1.02%、8.18%、2.00%,均满足监管要求。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最大非同业单一
客户贷款占资本净额比率为1.35%、1.16%、0.93%和0.81%,最大非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占一级资本净额比例为4.96%、13.57%、11.92%和13.49%;最大一
组非同业关联客户风险暴露占一级资本净额比例为2.55%、3.63%、4.01%和
2.76%;最大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占一级资本净额比例为8.44%、7.23%、
10.18%和8.97%;最大同业集团客户风险暴露占一级资本净额比例为8.44%、
7.63%、7.13%和9.55%,均符合中国银保监会监管要求。
五、资本性支出分析
公司资本性支出包括在报告期内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
产所发生的支出。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资本性支出分别12.90亿元、26.09亿元、18.20亿元和8.9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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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未经审计财务报表简要讨论与分析以下简要讨论与分析主要基于本行截至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一)三季度经营简要分析
2021年1-9月,本行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07亿元,比上年
同期增长26.94%,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7.22%,比上年同期上升0.85个百分点。2021年1-9月,本行实现营业收入388.7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8.48%,其中实现利息净收入244.7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82%,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为62.95%;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56.3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5.88%,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4.50%。2021年1-9月,本行营业支出240.6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84%,其中业务及管理费支出135.90亿元,同比增长28.78%;信用减值损失101.41亿元,同比增长44.15%。截至2021年9月30日,
本行资产总额19076.7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809.27亿元,增长17.27%;本行负债总额17747.0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669.44亿元,增长17.70%;本行所有者权益合计1329.7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9.83亿元,增长11.75%。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行贷款总额8364.1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1.62%;本行存款总额10567.7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3.25%。
(二)重要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百万元
2021年2020年
项目比年初增减主要原因
9月30日12月31日
资产负债表
拆出资金89603300171.52%拆出业务增加外汇掉期业务公允价值
衍生金融资产1602032942-51.37%正值减少买入返售金融
6543626945.21%买入返售增加
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32256923671236.27%其他债权投资增加其他权益工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
17611158.56%
投资价值增加
24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使用权资产3245-上年末为零新租赁准则增加的项目
在建工程673317112.30%在建工程增加
其他资产7679564935.94%其他应收款增加外汇掉期业务公允价值
衍生金融负债1860636257-48.68%负值减少卖出回购金融
6768129924126.18%质押式回购规模增加
资产款
应交税费16623970-58.14%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
租赁负债3033-上年末为零新租赁准则增加的项目
应付债券31317018744367.07%同业存单发行增加
其他负债426943240931.74%其他应付款增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其他综合收益37421100240.18%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估值浮盈
单位:百万元比上年同期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1-9月主要原因增减利润表手续费及佣金代理业务手续费支出增
1221574112.72%
支出加
投资收益86084034113.39%投资收益增加
其他收益20059238.98%普惠金融专项补助增加公允价值变动
4501147-60.77%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外汇衍生工具公允价值
汇兑损益-511-1092上年同期为负变动
资产处置收益71600.00%抵债资产处置损益增加
信用减值损失10141703544.15%发放贷款和垫款增加其他资产减值计提的抵债资产减值损
17-上年同期为零
损失失增加
其他业务成本413-69.23%其他业务成本减少
营业外收入5821176.19%政府补助增加
所得税费用4741023-53.67%免税收入增加
(三)资本数据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行资本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项目2021年9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核心一级资本净额117247103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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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资本净额132057118073总资本净额186223160958风险加权资产合计12485121084870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39%9.52%
一级资本充足率10.58%10.88%
资本充足率14.92%14.84%
七、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2018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2018年不存在会计政策发生变化的情况。
2、2019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1)新金融工具准则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需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工具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公司持有的某些理财产品、基金投资、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其收益取决于标的资产的收益率。公司于2019年1月1日之前将其分类为可供出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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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产或应收款项类投资。2019年1月1日之后,公司分析其合同现金流量代表的不仅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因此将该等理财产品、基金投资、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司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贴现票据转出,管理上述贴现票据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因此公司于2019年1月1日之后将该等贴现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列报于发放贷款及垫款科目。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之后将部分持有的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财务报表列报方式变更随本年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按照《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要求,公司从2019年1月1日开始的会计年度起采用修订后的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参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不追溯调整比较数据。上述修订的采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变更影响如下:
公司将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并反映在相关“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金融投资”、“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吸收存款”、“应付债券”等项目中,不单独列示“应收利息”项目或“应付利息”项目。“应收利息”科目和“应付利息”科目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尚未支付的利息,由于金额相对较小,在“其他资产”或“其他负债有”项目中列示。
利润表中,“汇兑损益”项目,主要包括外币交易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损益以及外汇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损益;“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相关规定计提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项目,反映公司
24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因买卖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所支付与收到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
在首次执行日,将资产负债表中的余额从原金融工具准则调整为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调节表: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项目注释分类账面价值应计利息重分类重新计量账面价值分类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L&R 88457374 - - - 88457374 AC
存放同业款项 L&R 9251993 60377 - (60882) 9251488 AC
L&R/ AC/贵金属
FVTPL 7554430 10357 - (5328) 7559459 FVTPL
拆出资金 L&R 2417760 7323 - (1370) 2423713 AC
衍生金融资产 FVTPL 30257173 739569 - - 30996742 FVTPL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L&R 3703483 6308 - (488) 3709303 AC
AC/发放贷款及垫款
L&R 411591615 1408935 - 1713876 414714426 FVOCI
转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发放贷款及垫款 (i) (44019487) 898642
转自: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发放贷款及垫款 (i) 44019487 815234
交易性金融资产 N/A 212876159 724345 213600504 FVTPL
转自: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35000896
转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ii) 58151271 6548
转自:应收款项类投资 (ii) 19723992 717797
债权投资 N/A 171204985 714325 171919310 AC
转自:持有至到期投资 (iii) 71093878 (21189)
转自:应收款项类投资 (iii) 100111107 735514
其他债权投资 N/A 164879991 33228 164913219 FVOCI
转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iv) 164879991 3322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N/A 28260 62321 90581 FVOCI
转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v) 28260 6232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FVTPL 134766743 234153 (135000896) N/A
转至:交易性金融资产(13500089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AFS 221033846 2025676 (223059522) N/A
转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ii) (58151271)
转至:其他债权投资 (iv) (164879991)
转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v) (28260)
持有至到期投资 HTM 70118200 975678 (71093878) N/A
转至:债权投资 (iii) (71093878)
应收款项类投资 L&R 119427658 407441 (119835099) N/A
转至:债权投资 (iii) (100111107)
转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ii) (19723992)
其他资产17843080(5875817)-(351507)11615756
其中:递延所得税资产3668448(319401)3349047
应收利息6071662(5875817)195845
总资产1116423355--28285201119251875
向中央银行借款 AC 15500000 217938 - - 15717938 AC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
款项 AC 21214973 91404 - - 21306377 AC
拆入资金 AC 53943803 296248 - - 54240051 AC
交易性金融负债 FVTPL 11856092 - (6111250) - 5744842 FVTPL
转至:其他负债(611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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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项目注释分类账面价值应计利息重分类重新计量账面价值分类
衍生金融负债 FVTPL 27564862 738625 - - 28303487 FVTPL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AC 26930116 11760 - - 26941876 AC
吸收存款 AC 646721375 7748443 - - 654469818 AC
应付债券 AC 208437348 1144810 - - 209582158 AC
预计负债---18703201870320
其他负债23024918(10249228)6111250-18886940
其中:应付利息10287788(10287788)
总负债1035193487--18703201037063807
注:
(i) 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将贴现资产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及垫款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公司认为,公司管理该贴现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因此将贴现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及垫款。
(ii) 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将一部分未通过“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应收款项类投资重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iii) 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将既能通过“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测试,且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应收款项类投资重分类至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iv) 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重新评估了原分类为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流动资产组合。公司认为,除上述(ii)内所述的金融资产之外,公司管理其他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因此将其他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全部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v) 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在首次执行日,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2018年12月31日金额调整为按照修订后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调节表: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计提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计量类别损失准备/按或有事项重分类重新计量计提损失准备准则确认的预计负债
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
贷款和应收款项(原金融工具准则)/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新金融工具准则)
存放同业款项21612-6088282494
拆出资金--1370137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488488
发放贷款及垫款17495312(923841)(815234)15756237
金融投资3192676(527428)(735514)1929734
贷款和应收款项(原金融工具准则)/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新金融工具准则)
发放贷款及垫款-923841(351181)572660
持有至到期投资(原金融工具准则)/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投资--211892118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金融工具准则)/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投资50296-329276379572
表外业务--18703201870320
其他--3743437434
总计20759896(527428)41903020651498
3、2020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24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根据新收入准则,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主体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模式,收入的金额应当反映主体因向客户转让这些商品或服务而预计有权获得的对价金额。同时,新收入准则对于收入确认的每一个环节所需要进行的判断和估计也做出了规范。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收入准则,该准则不适用于与金融工具相关的收入,因此不会影响公司大部分收入,包括新金融工具准则所涵盖的利息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汇兑收益。公司实施该准则对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
4、2021年1-6月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首次执行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修订前的租赁准则简称“原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的识别、分拆和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在租赁期开始日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改进了承租人对租赁的后续计量,增加了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并增加了相关披露要求。此外,也丰富了出租人的披露内容。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作为承租人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1)作为承租人
·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于首次执行日,公司根据新租赁准则进行了以下调整:
24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确认租赁负债为人民币31.06亿元,使用权资产为人民币33.71亿元。在确认以前归类为经营租赁的租赁负债时,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应用了集团实体的增量借款利率。采用的加权平均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为
3.71%。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
下:
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新租赁准
项目新租赁准则的影响账面价值则列示的账面价值资产使用权资产不适用33713371
其他资产5649-2655384负债租赁负债不适用31063106
(2)作为出租人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过渡性规定,于首次执行日,公司无需对公司作为出租人的租赁于首次执行日进行调整且比较信息也无需重述。
(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一)或有事项、承诺及主要表外事项
1、资本性支出承诺
公司资本承诺主要是已签约但尚未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资本承诺,截至
24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资本支出承诺具体构
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年2020年2019年2018年
项目
6月30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已签约但未拨付11861396816279合计11861396816279
2、经营性租赁承诺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公司作为承租人对外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合约项下最低租赁付款额到期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0年2019年2018年
项目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1年以内720593491
1年至2年642528457
2年至3年583473409
3年以上178413201235
合计372929142592
注: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的新租赁准则,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该科目不再适用。
3、信贷承诺事项
公司信贷承诺主要由开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开出保函、贷款承诺构成。
开出信用证指公司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立载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在指定地点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的信贷业务。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申请人向公司申请,经公司审查同意承兑商业汇票的信贷业务。
开出保函指公司应申请人或委托人的要求,以出具保函的形式向受益人承诺,当申请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承诺的事项时,由公司按保函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信贷业务。
贷款承诺指公司与客户经过协商,出具承诺书,向客户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其确定额度的贷款。
25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信贷承诺事项金额分别为4637.49亿元、6281.87亿元、8328.21亿元和9138.48亿元,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呈上升趋势。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信贷承诺事项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年2020年2019年2018年
项目
6月30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开出信用证31846172331190713291银行承兑汇票18335415561812696485150开出保函41264403134448542424贷款承诺657384619657444831322884合计913848832821628187463749
(二)委托贷款
公司的委托业务中包括接受政府部门、企业或个人的委托,以其提供的资金发放委托贷款。公司的委托贷款业务均不须公司承担任何信贷风险,公司只以代理人的身份,根据委托方的指示持有和管理这些资产及负债,并就所提供的服务收取手续费。由于委托资产并不属于公司的资产,未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委托贷款分别为158.28亿元、137.89亿元、116.40亿元和123.77亿元。
(三)重大诉讼和仲裁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行作为被告(或第三人)且诉讼标的本金金额在
1000万元以上,尚未审理终结的诉讼和仲裁案件共计4笔,涉案诉讼金额合计
约102276.17万元,该等案件主要为本行日常业务中产生的票据纠纷、合同买卖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资产管理合同纠纷等。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行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合同纠纷一案,最高人民法院以作出驳回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讼请求的终审判决,本行没有损失。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行作为原告的且诉讼标的本金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尚未审理终结的诉讼和仲裁案件共计2笔,涉案诉讼金额合计约80798.21万元,该等案件主要为本行日常业务中产生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5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上述未决诉讼均为本行正常业务经营过程中所产生,涉及金额占本行总资产及净资产的比例较小,不会对本行财产、财务以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本行不能继续合法存续或正常经营的情形,不会对本行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本行律师认为:“发行人目前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四)行政处罚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本行及分支机构受到的行政处罚合
计28笔,处罚金额合计2046.10万元。其中,本行及分支机构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4笔,处罚金额共计360.90万元;受到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22笔,处罚金额共计1585.00万元;受到外汇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一笔,处罚金额1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4.8476万元;受到物价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1笔,处罚金额共计0.2万元。
本行及本行相关直接责任人员所受行政处罚的内容主要包括警告、罚款及对
相关直接负责人的纪律处分等,不涉及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等处罚,未对本行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根据处罚决定书内容,该等行政处罚中每项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均未达到重大处罚标准,合计金额占本行净资产的比例微小,未对本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本行积极配合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整改,并已全部缴纳了上述罚款。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行总资产
19076.76亿元、归母净资产1324.25亿元,上述行政处罚所涉罚款总金额约占
本行总资产的0.0011%,占本行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0.015%,比例较小,且已全额缴纳。
2021年3月25日,宁波银保监局出具《关于宁波银行监管意见书的复函》,宁波银保监局认为:“近年来,宁波银行按照相关监管要求,持续强化公司治理机制,积极推进业务流程改造和内控体系建设。对已发现的宁波银行违法违规行为,宁波银保监局已依据职责进行严格处罚,并要求其整改落实。宁波银行整体经营稳健,我局在监管职责范围内,2018 年至今未发现影响其向原 A 股股东配售股份的重大违法行为”。此外,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针对本行于2020年1月受到的一笔罚款金额为51万元的行政处罚出具了《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25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其中明确该笔行政处罚所涉及的被处罚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本行于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所受行政处罚
均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相关违法行为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本行律师认为:“(1)发行人未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2)发行人未因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发行人未发生违反国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行为,不存在《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的常规银行业务之一。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除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担保业外,不存在其他重大担保事项。
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担保业务余额为412.64亿元。公司重视该项业务的风险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对外担保业务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认真执行证监发[2003]5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六)重大期后事项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期后事项。
九、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外部经济环境不确定性增加,国际经济贸易摩擦加剧,新冠疫情全球蔓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冲击和社会影响,世界经济陷入深度衰退。面对疫情冲击,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的同时,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银行业方面,我国银行业整体运行仍然稳健,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保持稳定增长,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增强。然而,由于外部经济环境不确定性
25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持续增加,我国经济增长趋势仍然存在不确定性,银行业面临的经营环境依然存在挑战。此外,随着金融对外开放政策落实,利率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力度加大,银行业竞争也不断加剧。
面对内外部经营形势变化,公司突出战略引领,坚持稳中求进,以建设令人尊敬、具有良好口碑和核心竞争力的现代商业银行为愿景,以“大银行做不好,小银行做不了”为经营策略,以“熟悉的市场,了解的客户”为准入原则,以“区域市场、协同发展”为发展策略,以“支持实体、服务中小”为经营宗旨,以“控制风险就是减少成本”为风控理念,以“融合创新、转型升级”为发展方向,培育公司核心竞争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含120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的核心一级资本,提高公司资本充足率,为公司未来的业务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本保障。本次配股将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风险抵御能力,为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奠定基础。
25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第九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一)募集资金总额2021年1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年2月8日,公司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含120亿元)。
(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含120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提高公司资本充足率水平,提升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健康发展。
二、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次配股将有助于提高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水平,为公司未来的业务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本保障,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风险抵御能力,为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奠定基础。本次配股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如下: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和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配股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配股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有效补充公司的核心一级资本,提高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水平,从而增强公司的风险抵御能力,同时为公司的业务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本保障。
25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三)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配股将有助于提升公司资本规模、夯实资本质量,可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快速、稳健发展打下基础,促进公司实现规模稳步扩张和利润平稳增长,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水平,进一步提高股东价值。
三、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分析
本次配股将有效补充公司的核心一级资本,对保持公司未来业务稳步发展、提高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均具有重大意义。
(一)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发展对银行信贷投放的需求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的关键时期。2019年以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多次讨论中小银行资本补充问题,认可中小银行对服务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的重要意义,强调完善中小银行长效资本补充机制的重要性;
未来,国民经济的平稳增长,尤其是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仍需要商业银行合理的信贷资源支持及保障。作为一家上市的城市商业银行,为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促进区域经济稳步发展,公司有必要及时补充资本金,以保持必要的信贷投放增长。
(二)提升资本充足水平,持续满足监管要求
根据巴塞尔协议 III、《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中国人民银行
MPA 考核体系的相关要求,公司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着较为严格的资本监管。近期,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亦明确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有额外资本监管要求。面临日益趋严的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要求,公司需要进一步提升资本充足水平。
根据公司《中长期资本规划(2019-2021)》的要求,公司的目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10%和12%。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38%,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10.60%,资本充足率为14.74%,核心一级资本及一级资本充足率均接近目标下限。
未来,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和资产规模的不断提升将进一步加大资本消耗。
因此,公司除自身收益留存积累之外,仍需要考虑通过发行普通股、优先股、可
25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转债等多种渠道对资本进行补充,以保障资本充足水平。本次配股能有效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提升资本充足水平,持续满足日益严格的监管要求。
(三)满足业务需求,加强风险抵御能力
在近年来,公司依靠自身积累、资产负债管理和外部融资等多种渠道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对公司业务拓展和规模扩张提供有力的资本支持。但由于业务快速发展、信贷规模不断扩张,公司的资本消耗持续增加。因此,本次配股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水平,为公司未来健康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对提升公司竞争力水平和保持稳定盈利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尽管公司目前的资本充足率对一般性风险具有一定的抵御能力,但作为中小型银行,为了更好地应对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快速变化与挑战,公司也有必要通过进一步充实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以增强应对复杂国际环境和国内宏观经济快速变化的风险抵御能力,实现稳健经营的目标,更好地保护存款人的利益。
综合考虑当前实体经济对银行信贷的需要、行业监管要求以及公司业务实际
发展的状况,公司有必要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等外源补充资本渠道,选择合适的时机和方式补充资本。
四、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将通过对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合理运用,在保持公司资产规模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确保净资产收益率维持较高水平。为实现本目标,公司将持续推进如下举措:
(一)优化盈利结构
公司将坚持以资产和负债业务的同步经营为核心,提升资产业务精细化管理水平,把握投放节奏,优化资产结构,推进公共资产提升;加大负债业务推动力度,扩大负债业务基础客群,增加基础存款,稳步提升负债规模;充分发挥公司的比较优势,聚焦特色业务发展,打造特色支行、特色团队,深化多元利润中心建设,确保盈利来源可持续。
(二)持续推动业务全面发展
公司将在推动现有业务稳步增长的基础上,加大业务拓展和创新力度,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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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金融行业的发展趋势,积极把握市场机遇,在进一步加大对两条零售业务线支持的同时,大力发展投资银行、资产托管、资产管理等中间业务,有效开拓新的盈利增长点,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赢得先机。
(三)强化专业经营
公司将以科学的考核办法为指引,把资源配置在刀刃上,积极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员工在各个业务领域的专业优势,建立起在各个细分市场中的比较优势,持续提高经营效能,确保银行在新形势下稳健可持续发展。
(四)高度重视业务经营中的风险管理
公司将持续关注风险管理的全面落地,坚持“控制风险就是减少成本”的风险管理理念,主动应对经济结构调整和信贷资产质量下滑的考验,通过实施全流程风险管理、加强主动预警、加大不良清收力度、推进业务结构调整、建立案件
防范长效机制等措施,全面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努力为公司业务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综上,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资本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本次配股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有利于公司各项业务继续保持稳定、健康的发展,推动公司不断实施业务创新和战略转型,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必要且可行的。
25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第十节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最近五年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一)2017 年 12 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甬银监复[2016]53号文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99号文核准,本行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行于 2017 年 12 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总额100亿元,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截至2017年12月11日止,本行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开设的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010122000754304)已收到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 9984500000.00 元(已扣除部分发行费用人民币15500000.00元,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3430000.00元),在扣除该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81070000.00 元。前述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 60466992_B03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述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010122000754304)余额为人民币0元。
(二)2018年11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甬银监复[2018]45号文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469号文核准,本行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00000000股优先股。本行于2018年11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优先股10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00元。截至2018年11月8日止,本行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开设的优先股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010122000814632)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人民币9988500000.00元(已扣除部分发行费用人民币11500000.00元,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850000.00元),在扣除该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84650000.00元。前述非公
25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 60466992_B0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0 年
12月31日,前述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010122000814632)余额为人民币0元。
(三)2020年4月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甬银保监复[2019]181号文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55号文核准,本行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16400156股新股,本行于2020年4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新股37968675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91.06元。截至2020年4月15日止,本行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010122000939494)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7997399367.94元(已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600623.12元)。该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已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
明(2020)验字第 60466992_B0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述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010122000939494)余额为人民币0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根据本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以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
华明(2021)专字第 60466992_B01 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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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7 年 12 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9981070000.00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99810700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2017年:9981070000.00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实际投资金额截止日与募集序承诺投实际投募集前承诺投资募集后承诺投资募集前承诺投资募集后承诺投资项目完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后承诺号资项目资项目金额金额金额金额工程度投资金额的差额投入运投入运营,用营,用于支持于支持
1业务发业务发9981070000.009981070000.009981070000.009981070000.009981070000.009981070000.00-100%展,转展,转股后补股后补充核心充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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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资一级资本本
(二)2018年11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9984650000.00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99846500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2018年:9984650000.00
2019年:-
2020年:-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实际投资金额截止日与募集序承诺投实际投募集前承诺投资募集后承诺投资募集前承诺投资募集后承诺投资项目完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后承诺号资项目资项目金额金额金额金额工程度投资金额的差额补充其补充其
1他一级他一级9984650000.009984650000.009984650000.009984650000.009984650000.009984650000.00-100%
资本资本
(三)2020年4月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单位:人民币元
26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募集资金总额:7997399367.94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997399367.9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2020年:7997399367.94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实际投资金额截止日与募集序承诺投实际投募集前承诺投资募集后承诺投资募集前承诺投资募集后承诺投资项目完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后承诺号资项目资项目金额金额金额金额工程度投资金额的差额补充核补充核
1心一级心一级7997399367.947997399367.947997399367.947997399367.947997399367.947997399367.94-100%
资本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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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运用变更情况
本行 2017 年 12 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2018 年 11 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以及2020年4月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运用均未发生变更。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出具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0466992_B01 号),其结论如下:
“我们认为,宁波银行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
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宁波银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6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26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陆华裕罗孟波史庭军魏雪梅陈首平刘新宇冯培炯庄灵君胡平西贝多广李浩洪佩丽王维安朱年辉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6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26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26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26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27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洪立峰刘建光舒国平胡松松丁元耀庄晔陆孝素
27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罗孟波付文生王勇杰冯培炯庄灵君章宁宁俞罡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7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字:
胡鹏程
保荐代表人签字:
闫明庆田文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王常青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7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字:
胡迪凯
保荐代表人签字:
樊友彪邱丽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抱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年月日
27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联席保荐机构董事长、总经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的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确认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字:
李格平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字:
王常青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7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联席保荐机构董事长、总经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的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确认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字:
李抱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字:
刘化军甬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7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江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27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张佑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7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沈如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7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马骥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年月日
28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配股说明书不致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引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齐轩霆
经办律师:
蒋雪雁戴婷婷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年月日
28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引用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经审计的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19)审字第60466992_B01号、安永华明(2020)审字第60466992_B01号以及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60466992_B01
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本所
出具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完整准确地引用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而在相应部分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原股东配售A股股票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签字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__严盛炜
签字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陈丽菁刘大禄
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毛鞍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28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离职说明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聘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及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19)审字第
60466992_B01号以及安永华明(2020)审字第60466992_B01号),签署上述审计报告的签字
注册会计师刘大禄,已于2020年6月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离职,故未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A股股票出具的《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引用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中签字。
本声明仅供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原股东配售A股股票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毛鞍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28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二)联席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注册会计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五)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六)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电话、联系人和时间
自本配股说明书公告之日起,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9:30-11:30,
13:30-16:30,投资者可至本行、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住所查阅相关备查文件。
(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电话:0574-87050028
传真:0574-87050027
联系人:俞罡、童卓超、陈媛茜、谭文根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E 座九层
电话:010-65608406
传真:010-65608461
联系人:闫明庆
(三)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565、577号10层
电话:0574-89265162
28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传真:0574-87082013
联系人:樊友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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