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594|回复: 0

富安娜:2021-072 关于回购注销第五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复制链接]

富安娜:2021-072 关于回购注销第五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涨停播报 发表于 2021-11-20 00:00:00 浏览:  59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证券代码:002327证券简称:富安娜公告编号:2021-072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第五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公司已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2、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10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数量为9556840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3%。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为104人。
6、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议案》,同意向激励对象王帅等50人一次性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共计240万股。》,2021年7月19日公司向本次授予对象授予股份数量为2400000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9%。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为50人,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9月3日,授予后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2021年8月21日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五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唐升华、朱鹏 2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唐升华持有五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72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朱鹏持有五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000股)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五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66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五期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956840股调整至11,
898,64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04人调整至102人,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量由9556840股调整至9498640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50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00000股
二、本次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石坚义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864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五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66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899,640股调整至
1182000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02人调整至101人,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数量由9498640股调整至9420000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50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00000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该次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单价准确。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认为:
根据《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原激励对象石坚义 1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经不符合激励条件,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六、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程序、数量
和价格确定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泽君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5-24 07:52 , Processed in 0.230172 second(s), 50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