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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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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开心就好 发表于 2021-11-24 00:00:00 浏览:  49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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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欣旺达股票代码:300207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1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93438233股
2、发行价格:41.90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915061962.70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881170209.72元
5、超募资金数额:人民币0.00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93438233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1年11月29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
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2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欣旺达、发行人、公司指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东兴证券、保荐机构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指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席主承销商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人本次向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发行指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报告指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办法》指《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发行人律师、广东信达律所指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本报告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报告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
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而非数据错误。
3目录
特别提示..................................................2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2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2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2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
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2释义....................................................3
目录....................................................4
一、公司基本信息·································································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5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22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23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26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28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29
八、其他重要事项································································29
九、备查文件······································································30
4一、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UNWODA ELECTRONIC CO.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279446850J注册资本(本次发
1625519043元
行前)
股票简称及代码欣旺达,300207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时间2011年4月21日成立时间1997年12月9日法定代表人王威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颐和路 2 号综合楼 1 楼、2 楼 A-B 区、住所
2 楼 D 区-9 楼
邮政编码518108董事会秘书曾玓
电话0755-27352064
传真0755-29517735
公司网址 www.sunwoda.com
电子邮箱 sunwoda@sunwoda.com
一般经营项目是:软件开发及销售;锂离子电池、蓄电池、蓄电池组
的实验室检测、技术咨询服务;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普通货运。(以上项目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电池、充电器、仪器仪表、工业设备、自动化设备及经营范围
产线的研发、制造、销售;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储能电池
及储能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工业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等研
发、生产、销售;移动基站、通信设备、电子触控笔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锂离子电池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电解液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2021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前
述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
2021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规模调整为不超过391506.20万元。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2021年9月8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年10月1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62021年10月26日,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在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向254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送了《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
前述发送对象包含《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中已报送的询价对象
221名及《发行方案》报送后至申购报价日前新增意向投资者33名,合计254名。《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中已报送的221名询价对象具体为:截至2021年10月20日收市后前20名股东(17家,2021年10月20日收市后,除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39名、证券公
司22名、保险机构10名和其他已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133名。《发行方案》报送后至申购报价日前新增的33名意向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杭州知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罗玉新
4北京天下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盈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舟山灏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江苏银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8上海煜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东莞金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东源(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1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序号投资者名称
14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琅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6紫金矿业集团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17浙银首润(深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8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9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北京金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宁波鹿秀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3田志伟
24深圳中融哈投纾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26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7王敏文
28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9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韩雪松
32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33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经联席主承销商和广东信达律所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交易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8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即2021年11月3日9:00-12:00,在广东
信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联席主承销商共接收到41名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经联席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41家投资者的报价均符合《认购邀请书》中对申购报价的要求,均为有效申购报价。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申购金额是否有序号发行对象(元/股)(万元)效报价
41.1032000.00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9.1048000.00是
37.1061500.00
2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4.5210000.00是
40.0010000.00
3舟山灏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
36.0010000.00
38.0010000.00
4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6.0010000.00是
34.5010000.00
5韩雪松39.0010000.00是
6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8.0010000.00是
7紫金矿业集团资本投资有限公司37.0010000.00是
41.1910000.00
8王敏文是
38.3920000.00
38.5119500.00
9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
38.1021300.00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景泰丰收私募
1040.1810000.00是
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丰收3号私募
1140.1810000.00是
基金
12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7.8512020.00是
40.0823700.00
13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
36.0828400.00
45.2022860.00
14 UBS AG 44.03 34360.00 是
41.8849500.00
15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7.0017000.00是
9申购价格申购金额是否有
序号发行对象(元/股)(万元)效报价
46.5614000.00
16 巴克莱银行 Barclays Bank PLC 46.01 21700.00 是
42.8426400.00当涂固信产业集群创新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1745.0012000.00是
合伙)
42.8437000.00
18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0.4748600.00是
34.4563600.00
41.8810000.00
19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
36.8820000.00
天津华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人和晟2号证券42.1612000.00
20是
投资私募基金40.8713000.00
21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9.1116790.00是
22弘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8.8810000.00是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资产-民生银行23-大家资产-盛世精选2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第45.6810000.00是二期))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资产-工商银行
2444.1820000.00是-大家资产-蓝筹精选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25田志伟38.0017000.00是
37.7010000.00
26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
35.1010500.00
38.7214800.00
27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
36.5719800.00
44.0420000.00
28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3.0350000.00是
39.1280000.00
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2937.8610000.00是(有限合伙)
37.2220000.00
3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6.7223050.00是
34.5229250.00
3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4.7530750.00是
10申购价格申购金额是否有
序号发行对象(元/股)(万元)效报价
43.7834550.00
40.4542750.00
40.5110000.00
32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9.0010000.00是
38.0010000.00
33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42.8830000.00是
34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4.3330000.00是
43.8910000.00
3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0.0115500.00是
35.0019700.00
43.7810000.00
3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2.8423600.00是
40.4941920.00
37高毅任昊优选致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7.0010000.00是
41.5010000.00
3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
41.3337500.00
3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43.3314000.00是
45.0010000.00
40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
41.9020000.00
41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44.1030000.00是
经联席主承销商和广东信达律所核查,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
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数量1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91506.20万元(含发行费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13743811股(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391506.20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34.42元/股),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93438233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2021年10月29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不低于34.42元/股。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41.90元/股,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的1.22倍。
(六)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费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915061962.7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33891752.9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81170209.72元。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2021年11月10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SZAA50114 号)。根据前述报告,截至 2021 年 11 月 9日,发行对象已分别将认购资金共计3915061962.70元缴付东兴证券指定的账户内。
2021年11月17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欣旺达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
12(XYZH/2021SZAA50116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根据验资报告,截至 2021年 11 月 10 日止,欣旺达已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93438233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915061962.7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881170209.72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2021年11月1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
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发行对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93438233股,发行对象家数为16名,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配售股数(股)配售金额(元)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资产-
1民生银行-大家资产-盛世精选2号集合238663499999964.60
资产管理产品(第二期))当涂固信产业集群创新发展基金合伙企
22863961119999965.90业(有限合伙)
3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159904299999977.60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资产-
4工商银行-大家资产-蓝筹精选5号集合4773269199999971.10资产管理产品)
5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7159904299999977.60
6 UBS AG 8200477 343599986.30
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38663499999964.60
8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245823345499983.70
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3341288139999967.20
10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933174499999990.60
13序号发行对象配售股数(股)配售金额(元)
11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7159904299999977.60
12 巴克莱银行 Barclays Bank PLC 6300715 263999958.50
1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830548369999961.20
1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632458235999990.20
天津华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人和晟2
152863961119999965.90
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16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199579175962360.10
合计934382333915061962.70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1、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资产-民生银行-大家资产-盛世精选2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第二期))企业名称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楼10层1001-63注册资本6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何肖锋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主要经营范围的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获配数量(股)2386634限售期6个月
2、当涂固信产业集群创新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当涂固信产业集群创新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住所马鞍山市当涂县太白镇涂山大道1号
14注册资本20100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徽固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主要经营范围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股)2863961限售期6个月
3、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3号鑫苑鑫中心历城金融大厦5楼住所
510-1室
注册资本290000万人民币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主要经营范围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股)7159904限售期6个月4、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资产-工商银行-大家资产-蓝筹精选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企业名称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楼10层1001-63注册资本6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何肖锋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主要经营范围的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5获配数量(股)4773269
限售期6个月
5、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贡院街1号院1号楼二层206-25室
注册资本714285.71429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金才玖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
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主要经营范围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获配数量(股)7159904限售期6个月
6、UBS AG
企业名称 UBS AG企业性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住所
Aeschenvorstadt 1 4051 Basel Switzerland注册资本385840847瑞士法郞法定代表人房东明主要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股)8200477限售期6个月
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主要经营范围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股)2386634限售期6个月
8、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住所层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主要经营范围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获配数量(股)8245823限售期6个月
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注册资本535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主要经营范围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7获配数量(股)3341288
限售期6个月
10、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稷路8号一栋二楼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梁跃军
一般项目:许可项目:公开募集基金的管理、基金募集、基金销
售、资产管理(金融资产管理、保险资产管理除外)、特定客户
主要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金融资产管理、保险资产管理除外)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11933174限售期6个月
11、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长治路359号1601室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杨青
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实业投资,从事计算机、网络信息、电子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海上、航空、公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代理,货物仓储(除危险化学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销售金银饰品(毛钻、裸钻除外),钢材,金属材料,矿产品,焦炭,橡胶制品,石油制品,润滑油,燃料主要经营范围油,针纺织品,玻璃制品,食用农产品,饲料,木材,木制品,纸制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机械设备,汽车配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除外),煤炭经营,化肥经营,成品油经营,食品销售,化工产品批发(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设施)(具体项目详见许可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8获配数量(股)7159904
限售期6个月
12、巴克莱银行 Barclays Bank PLC
企业名称 巴克莱银行 Barclays Bank PLC企业性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住所 1 Churchill Place London E14 5HP United Kingdom注册资本2361431759英镑
法定代表人 Sang Kyo Lee主要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股)6300715限售期6个月
1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住所
区)
注册资本13244.2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主要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股)8830548限售期6个月
1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19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主要经营范围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5632458限售期6个月
15、天津华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人和晟2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企业名称天津华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住所
中心北区1-1-1108-1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明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主要经营范围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2863961限售期6个月
16、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288号6幢住所
103室
注册资本7009.203994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雪华
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
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主要经营范围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获配数量(股)4199579限售期6个月
20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
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述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十一)联席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合规性结论性意见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0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2、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结论性意见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1(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发行过程公平、公正,发行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
3、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1年11月1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
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欣旺达
证券代码:300207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2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
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10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王明旺境内自然人(03)39943738124.57
2王威境内自然人(03)1324466008.15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4)952811865.86
4王宇境内自然人(03)200026101.2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
基金、理财产品
5长城核心中景一年持有期混合150000000.92
等(06)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理财产品
6136752880.84
基金四二零组合等(06)
7蔡帝娥境内自然人(03)120290600.74
8梁艾境内自然人(03)109578750.67
基金、理财产品
9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102341320.63
等(0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
基金、理财产品
10长城核心招景混合型证券投资100000000.62
等(06)基金
合计71906413244.2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王明旺境内自然人(03)39943738123.24
2王威境内自然人(03)1324466007.71
23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4)952811865.54
4王宇境内自然人(03)200026101.16
基金、理财产品等
5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154847280.90
(0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
基金、理财产品等
6城核心中景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150000000.87
(06)券投资基金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基金、理财产品等
7136752880.80
金四二零组合(06)
8蔡帝娥境内自然人(03)120290600.70
9梁艾境内自然人(03)109578750.6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基金、理财产品等
10100000000.58
城核心招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6)
合计72431472842.14
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最终以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摊薄。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元/股)本次发行后(元/股)
股份类别2021年1-6月2021年1-6月
2020年/2020年末2020年/2020年末
/2021年6月30日/2021年6月30日
基本每股收益0.37970.49340.35900.4665
每股净资产5.15624.19507.13386.2248
注:1、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0年12月31日、2021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4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0年12月31日、2021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9343823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将相应发生变化,发行后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会有所变动,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均将有所增长,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资产结构将更加稳健,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和财务费用,提高偿债能力、后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对业务结构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资于“3C 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3C 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公司业务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改变。
4、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5、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没有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暂无对高级管25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
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6、对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完善,具有完全自主的独立经营能力。本次发行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运行。本次发行不会改变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在业务和管理关系上的独立性。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因本次发行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发行亦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新增关联交易或产生同业竞争。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财务指标
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资产总额3240526.003067220.212358910.811867681.7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838158.07681902.07576955.67535864.58
负债总额2370328.652352480.621759542.521328321.03
流动比率(倍)1.000.990.931.10
速动比率(倍)0.650.720.670.82
资产负债率(合并)73.15%76.70%74.59%71.1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174.804.944.52
存货周转率(次)2.235.265.606.16
营业收入1568206.412969230.792524065.792033830.19
净利润61607.6080026.1375011.7270585.9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61714.7680195.5475096.5970144.35
净利润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22249.3626175.9952445.6661465.85
有者的净利润
26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财务指标
2021.06.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00.520.490.4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80.520.490.4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5124.9524408.7474384.52110128.17
量净额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
6.39%6.08%6.03%5.21%
比例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2018年末至2021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867681.77万元、
2358910.81万元、3067220.21万元及3240526.00万元,公司资产规模呈持续快速增长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8.00%、
62.87%、60.89%及57.69%,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相对较高,报告期
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流动资产和非流动的资产规模持续增长,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亦较为稳定。
2018年末至2021年6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328321.03万元、
1759542.52万元、2352480.62万元及2370328.65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86.50%、91.03%、79.86%及78.79%。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等,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递延收益等。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结构较为稳定。
2、偿债能力及营运能力分析
2018年末至2021年6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10倍、0.93倍、0.99
倍及1.00倍,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1.12%、74.59%、76.70%及73.15%,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指标总体较为稳定,短期流动性管理能力强。
2018年末至2021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52次、4.94次、
4.80次及2.18次,报告期内基本平稳,公司应收账款收回情况良好。
27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
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 层、15 层
保荐代表人:邹小平、杨志
项目协办人:袁菁
电话:010-66551360、010-66551370
传真:010-66551380、010-66551390
(二)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索莉晖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北京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十八层
1807-1819室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林晓春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经办律师:王茜、伍艳
28(四)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志国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注册会计师:谢晖、卢志清
(五)验资机构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谭小青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注册会计师:王建新、李文茜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欣旺达申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欣旺达具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
东兴证券愿意推荐欣旺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是否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新增股份上市时仍符合发行条件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公司仍符合《注册办法》《发行监管问答——关
29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有关规定。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无。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6、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以下无正文)30(本页无正文,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3日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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