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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业股份:弘业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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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业股份:弘业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梦醒 发表于 2021-11-24 00:00:00 浏览:  42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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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弘业股份股票代码:600128编号:临2021-055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
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8家控股子公司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后发生的不超过8.1亿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保证式担保。
其中,为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弘业技术”)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为江苏弘业永恒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永恒”)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为江苏弘业永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为江苏弘业永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为江苏弘业永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
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江苏苏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租赁”)
的银行综合授信,按照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1.4亿元的担保。
有关上述担保的详情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2021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弘业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1-010)”“《弘业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临2021-016)”“《弘业股份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21-017)”“《弘业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1-028)”。
1二、担保的进展情况近日,就上述控股子公司及苏豪租赁的银行授信事宜,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如下:
银行名称被担保人担保金额(万元)弘业技术5000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弘业永恒800洪武支行弘业永润2000弘业永为300弘业永欣800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苏豪租赁3500股份有限公司秦淮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豪租赁2100江苏省分行上述担保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炎华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
经营范围:国内外建设工程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国内招投标代理,国内外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工程造价预决算,技术推广和科技交流服务,仓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及技术服务,针纺织品、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建筑五金、五金工具、水暖器材、化工原料及产品、仪器仪表的销售、租赁,煤炭、矿产品的销售,消防车、救援及消防设备和器材、安防设备的销售及维修,医疗器械的销售(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医疗器械的维修和保养,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所列经营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保健食品销售(依
2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办公设备耗材销售;软件开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文具用品批发;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乐器批发;音响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
究和试验发展;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咨询策划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弘业技术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其他自然人股东持有49%的股权。
2、江苏弘业永恒进出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长理
注册资本:1800万元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湖路
经营范围:玩具、工艺品、日用百货、针织品、化工产品、化肥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弘业永恒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南京爱涛玩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40%的股权。
3、江苏弘业永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严宏斌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陈墟工业园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工艺美术品、针纺织品、五金、化工产品、机
电产品、木材、农副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普通机械、矿产品的销售、代购代销;渔具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钓鱼俱乐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股权结构:弘业永润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其他
自然人股东持有其40%的股权。
4、江苏弘业永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林涛
注册资本:800万元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湖路
经营范围:农药零售;农药批发;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艺术品进出口;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
食品互联网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
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母婴用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弘业永为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其他自然人股东持有其40%的股权。
5、江苏弘业永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缨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陈墟工业园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服装服饰、工艺美术品、针纺织品、五金、化
工产品、机电产品、木材、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农副产品、普通机械、矿产品、化肥、黄金制品、白银制品、珠宝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弘业永欣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其他自然人股东持有其40%的股权。
6、江苏苏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晓卫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 48 号苏豪国际广场 C 幢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经营医疗器械Ⅱ类、Ⅲ类(凭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6%的股权,江苏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29%的股权,本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弘业技术资产总额为341211149.02元,负债
总额为325112652.81元;2020年度,弘业技术实现营业收入494202382.28元,实现净利润4106358.47元。(经审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弘业技术资产总额为405424578.66元,负债总额为389203201.50元;2021年1-9月,弘业技术实现营业收入404238682.10元,实现净利润2622880.95元。(未经审计)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弘业永恒资产总额为118115931.58元,负债
总额为93282582.15元;2020年度,弘业永恒实现营业收入521815984.11元,实现净利润934454.28元。(经审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弘业永恒资产总额为151366942.96元,负债总额为128533878.64元;2021年1-9月,弘业永恒实现营业收入434215261.41元,实现净利润-2000285.11元。(未经审计)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弘业永润资产总额为169593815.62元,负债
总额为154929740.01元;2020年度,弘业永润实现营业收入79872576.37元,实现净利润-9802245.20元。(经审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弘业永润资产总额为152203327.37元,负债总额为155795423.29元;2021年1-9月,弘业永润实现营业收入45528639.22元,实现净利润-18256171.53元。(未经审计)
4、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弘业永为资产总额为50014840.26元,负债
总额为39002994.34元;2020年度,弘业永为实现营业收入279716631.68元,
5实现净利润879814.47元。(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弘业永为资产总额为79053391.68元,负债总额为
66769867.52元;2021年1-9月,弘业永为实现营业收入242812260.30元,实
现净利润1271678.24元。(未经审计)
5、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弘业永欣资产总额为79296331.99元,负债
总额为69269268.47元;2020年度,弘业永欣实现营业收入376117433.88元,实现净利润930492.37元。(经审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弘业永欣资产总额为69217572.41元,负债总额为
58358371.93元;2021年1-9月,弘业永欣实现营业收入253903346.06元,实
现净利润832136.96元。(未经审计)
6、江苏苏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苏豪租赁公司资产总额454117090.84元,负债总额198000295.88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373738.29元,归母净利润
14317645.18元。(经审计)
截至2021年6月30日,苏豪租赁资产总额491289042.39元,负债总额
227454797.59元;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6235623.23元,归母净利润
7717449.84元。(未经审计)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弘业技术担保合同
1、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甲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武支行
保证人(乙方):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1年10月
27日起至2022年10月12日止,甲方依据主合同为债务人办理的具体授信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贷款承诺、承兑、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证券回购、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保函、透支、拆解、担保等表内外业务)所形成的的债权本金。本合同项下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4、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弘业永恒担保合同
1、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甲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武支行
保证人(乙方):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1年10月
27日起至2022年10月12日止,甲方依据主合同为债务人办理的具体授信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贷款承诺、承兑、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证券回购、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保函、透支、拆解、担保等表内外业务)所形成的的债权本金。本合同项下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捌佰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弘业永润担保合同
1、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甲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武支行
保证人(乙方):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1年10月
27日起至2022年10月12日止,甲方依据主合同为债务人办理的具体授信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贷款承诺、承兑、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证券回购、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保函、透支、拆解、担保等表内外业务)所形成的的债权本金。本合同项下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弘业永为担保合同
1、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甲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武支行
保证人(乙方):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72、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1年10月
28日起至2022年10月12日止,甲方依据主合同为债务人办理的具体授信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贷款承诺、承兑、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证券回购、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保函、透支、拆解、担保等表内外业务)所形成的的债权本金。本合同项下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弘业永欣担保合同
1、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甲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武支行
保证人(乙方):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1年10月
28日起至2022年10月12日止,甲方依据主合同为债务人办理的具体授信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贷款承诺、承兑、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证券回购、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保函、透支、拆解、担保等表内外业务)所形成的的债权本金。本合同项下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捌佰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苏豪租赁中国银行担保合同
1、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保证人: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贰仟壹佰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
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七)苏豪租赁紫金农商行担保合同
1、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甲方):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淮支行
保证人(乙方):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主债权: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15日止依据主合同由甲方为债务人办理具体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贷款承诺、承兑、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证券回购、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保函、透支、拆解、担保等表内外业务)而形成的部分债权本金,即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0月末,本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担保)累计金额为
0元,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7124.86万元,占公司
2020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4.23%。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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