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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恒运A: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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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恒运A: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生活 发表于 2021-12-1 00:00:00 浏览:  53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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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21—072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
30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
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开发区开发大道235号恒运大厦6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5、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许鸿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402193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8.7073%。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397886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8.078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4306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0.6286%。
(3)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52741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0.7699%。
2、其他人员出(列)席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普通股合计40217155099.9946%219000.0054%00.00%
中小股东525227699.5848%219000.4152%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许丽华、黄菊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签字盖章的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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