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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迅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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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迅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小股 发表于 2021-12-1 00:00:00 浏览:  52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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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1证券简称:光迅科技公告编号:(2021)070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在公司432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24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表决董事11名。公司监事会7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余少华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余少华、吴海波、罗锋为来自烽火科技集团的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关于补充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2020年度绩效考核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黄宣泽、金正旺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56名激励对象中的8人(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有2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有6名)因个人原因已辞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除以上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1证券代码:002281证券简称:光迅科技公告编号:(2021)070对象外,有3人(均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考核分数不满80分,有2人(均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考核分数不满60分,其余543名激励对象考核分数达到90分以上(含
90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2020年度绩效考核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黄宣泽、金正旺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700名激励对象中的11人(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有10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有1名)因个人原因已辞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除以上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对象外,有3人(均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考核分数不满80分,有2人(均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考核分数不满60分。其余684名激励对象考核分数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黄宣泽、金正旺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因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7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6.3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55元/股;回购并注销6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7.8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98元/股。
《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证券代码:002281证券简称:光迅科技公告编号:(2021)070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黄宣泽、金正旺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因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绩效考核不符合解锁要求,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15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26.9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4.22元/股;回购并注销1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0.6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40元/股。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现行章程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276000股;另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416000股。综上,公司注册资本由697548918元变更为699408918元,公司股份总数由697548918股变更至699408918股。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因此须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章程的具体修订情况见附件一。
独立董事对章程的修订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3证券代码:002281证券简称:光迅科技公告编号:(2021)070
特此公告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4证券代码:002281证券简称:光迅科技公告编号:(2021)070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一、原章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7548918元。
修订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9408918元。
二、原章程:
第十九条、公司现股份总数为69754891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均为普通股。
修订为:
第十九条:公司现股份总数为69940891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均为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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