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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1、200521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公告编号:2021-096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2022年度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长虹美菱”拟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
度合计38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31%。其中,公司拟对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空调”)提供担保额度100000万元;
对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长虹”)提供担保额度140000万元;
对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美菱”)提供担保额度26000万元;对长虹美菱日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电科技”)提供担保额度
16000万元;对江西美菱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美菱”)提供担保额度15000万元;对合肥美菱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金属”)提供担保额度3000万元;对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菱集团”)提供担保额度40000万元;对合肥长虹美菱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活电器”)提供担保额度35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美菱对其下属子公司安徽拓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拓兴科技”)拟提供担保额度5000万元;对其下属子公司安徽菱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菱安医疗”)提供担保额度5000万元。对于本年度新增的担保额度和在本年内进行续保的额度,担保期限为一年。
(二)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2年度公司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宜,超过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的2/3,议案通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部分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长虹美菱《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无需经外部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情况
(一)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相关情况见下表:
2022年拟授权担保
被担保方最近一
2021年授2022年拟授本次新增担额度占上市公司最担保方持股比是否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期资产负债率(截担保方被担保方信担保额度信担保额度保额度(万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例(含直接及间关联(万元)至2021年9月30(万元)(万元)元)(即2021年9月30接)担保
日)日的净资产)
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1000001000000500020.59%100.00%69.69%否
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140000140000011500028.82%100.00%93.88%否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
26000260000110005.35%63.27%53.76%否
限公司长虹美长虹美菱日电科技有限公
3000016000-14000160003.29%99.04%52.55%否
菱股份司有限公江西美菱电器有限责任公
10000150005000100003.09%100.00%51.50%否
司司合肥美菱有色金属制品有
30003000000.62%100.00%24.21%否
限公司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
5000040000-10000150008.24%100.00%112.38%否
司合肥长虹美菱生活电器有
35000350000140007.21%70.00%79.92%否
限公司
900万美元
(约为人民长虹RUBA贸易有限公司 币 0 -5920.38 1831.50 0% - - 否
5920.38
万元)中科美安徽拓兴科技有限责任公否
6000.005000.00-1000.005001.03%100%55.84%
菱低温司科技股安徽菱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否
份有限司05000.005000.0001.03%100%51.01%公司
合计405920.38385000.00-20920.38188331.579.27%---
说明:对于上述担保中本公司已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在担保期限届满后,公司将在上述核定的额度内为该下属子公司提供续保。子公司将提供相应的反担保。(二)上一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审议情况
1.经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12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对下属子公司长虹空调、中山长虹、中科美菱、日电科技、江西美菱、有色金属、美菱集团和 RUBA 贸易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364920.38万元。
2.经公司于2021年3月2日、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生活电器提供担保
额度合计35000万元。
3.经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控股子公司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合计6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下属控股及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833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8.8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28日
法定代表人:吴定刚
住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三江大道128号
注册资本:85000万元
经营范围: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家用电器、制冷、空调设备、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水(地)源热泵机组及相关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和服务,设备租赁,零配件对外加工,金属材料(不含金银)销售,房屋租赁、仓储管理(不含危化品),厨房设备、消毒器械、智能消费设备、通信设备的研发、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长虹空调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667138918.78元,负债总额为1577935844.85元,净资产为1089203073.93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2865034256.60元,利润总额为-204480103.27元,净利润为-199691126.79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长虹空调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712625361.9元,负债总额为2587480388.98元,净资产为1125144972.92元,2021年1-9月份营业收入为4127504245.3元,利润总额为38370322.87元,净利润为36250277.15元。
长虹空调作为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他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或附属企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长虹空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
90%10%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3.22%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00%
四川23.79%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省绵四川省
3阳.1市9%绵阳市
虹欢%虹欢科长科虹技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技有限有限
100%责任公
责任%司四川公长司虹空调有限公司
%
%
2.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吴定刚
住所: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
注册资本:334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空调器、冰箱冰柜、热泵、热水器、空调扇、电风扇、加
湿器、电暖器、干衣机、除湿机、空气净化器、空气制水机、电壁炉、厨房电器
及器具、冷冻冷藏机组及上述产品零配件;从事本企业自产产品及原辅材料,设备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从事软件开发、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中山长虹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329478310.66元,负债总额为1208599300.97元净资产为120879009.69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2290756655.16元,利润总额为-12103661.91元,净利润为-15362802.30元。
截止2021年09月30日,中山长虹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303371345.16元,负债总额为1223665593.69元,净资产为79705751.47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为1826228680.04元,利润总额为-40106051.59元,净利润为-41614868.12元。
中山长虹作为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他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或附属企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中山长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
90%10%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3.22%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00%
四川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23.79%省绵四川省
3.阳19市%
绵阳市虹%欢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科虹欢科技技有限
有限100%责任公
责任%四川长虹空调有司限公司公司
90%10%
%%中山长
%虹电器有限公司%
3.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0月29日
法定代表人:吴定刚
住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石路1862号
注册资本:7254.82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电气安装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第一类医疗器械生
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
属加工机械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新车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专用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科美菱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19797336.61元,负债总额为332454718.81元,净资产为187342617.8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372599049.12元,利润总额为52114793.85元,净利润为46042179.72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中科美菱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31870558.01元,负债总额为285958649.51元,净资产为245911908.5元,2021年1-9月份营业收入为376119336.38元,利润总额为74722685.84元,净利润为
62922182.7元。
中科美菱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本公司直接持有中科美菱63.2683%股
权,第二大股东中科先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先行”)
持有中科美菱26.8787%股权,其他29名自然人(主要为中科美菱管理团队)持有中科美菱9.8530%股权。中科美菱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他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或附属企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中科美菱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
90%10%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3.22%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00%
四川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23.79%省绵四川省阳市
3.19%绵阳市
虹%欢虹欢科中科先行(北京)其他29名自然人长虹美菱股份科有技限公司
技有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等)有限
63.2责68任3%
责任公26.8787%9.8530%
司%
公%司%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4.长虹美菱日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5月25日法定代表人:吴定刚
住所:中山市南头镇同济西路2号之一
注册资本:8300万元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家用电力器具、非电力家用器具、燃气热水
器、燃气壁挂炉、蓄热式系列电暖器、厨房及卫生间用家具、视听设备、广播电
视设备、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设备、室内装修材料、通用设备、水纯净设备、
智能箱包、个人卫生用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日电科技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23405807.11元,负债总额为488903086.63元,净资产为134502720.48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1083259433.15元,利润总额为50164171.99元,净利润为
41169846.86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日电科技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79783991.01元,负债总额为147012514.06元,净资产为132771476.95元,2021年1-9月份营业收入为217896838.96元,利润总额为-1435066.68元,净利润为-1731243.53元。
日电科技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本公司直接持有日电科技99.0361%的股权,另外1名自然人股东持有日电科技0.9639%的股权。日电科技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他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或附属企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日电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
90%10%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3.22%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00%
四川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23.79%省绵四川省
3.阳19市%绵阳市
虹%欢长虹美菱股份科有技限公司虹欢科胡智恒技有限
99.0有36限1%责任公0.9639%
责%任司%公司长虹美菱日电科技有限公司
%
%5.江西美菱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5月23日
法定代表人:水明敏
住所:江西省景德镇高新产业开发区梧桐大道南侧
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冰箱及其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西美菱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72778771.29元,负债总额为153883428.54元,净资产为118905342.75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799719795.05元,利润总额为15120453.27元,净利润为
15120453.27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江西美菱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66304721.23元,负债总额为137154459.25元,净资产为129150261.98元,2021年1-9月份营业收入为629667071.33元,利润总额为10244919.23元,净利润为
10244919.23元。
江西美菱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其100%股权。江西美菱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他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或附属企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江西美菱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
90%10%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3.22%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00%
四川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23.79%省绵四川省
阳3.市19%
绵阳市虹欢%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虹欢科科技技有限有限
98.75%95责%任公责任
%5%%司公司
江西美菱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绵阳美菱制冷有限责任公司
1.25%%
6.合肥美菱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5年11月14日
法定代表人:黄大年
住所:合肥市肥东经济开发区镇西路23号
注册资本:2428.6808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各类铜管、线材及其他金属制品生产、销售;精密焊管、制冷配
件、家用电器、日用百货、五金卫浴、电子产品、照明灯具、体育用品销售;广告设计、制作;自营和代理制冷配件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企业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有色金属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27846975.99元,负债总额为50009516.66元,净资产为77837459.33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233049267.14元,利润总额为6127229.52元,净利润为6270863.61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有色金属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08452306.49元,负债总额为26250913.69元,净资产为82201392.80元,2021年1-9月份营业收入为192465993.07元,利润总额为4497904.03元,净利润为
4363933.47元。
有色金属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有色金属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他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或附属企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有色金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
90%10%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3.22%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00%
四川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23.79%省绵四川省
3阳.1市9%绵阳市
虹欢%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虹欢科科技技有限
有限100%责任公
责任%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司公司
100%%
%%
合肥美菱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7.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年5月23日
法定代表人:吴定刚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东、汤口路南二号主厂房
注册资本:8000万元
经营范围:冰箱、冰柜、洗衣机、塑料制品、精密焊管、制冷配件、包装品
及装饰品制造;自产产品和本企业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百货、
冰箱、冰柜、空调、洗衣机、小家电、家用电器销售;热水器、锅炉及辅助设备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电采暖设备;电磁采暖设备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美菱集团合并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059154744.01元,负债总额为1197768402.56元,净资产为
-138613658.55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4839921604.8元,利润总额为
29045386.56元,净利润为29189020.65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美菱集团合并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687361468.36元,负债总额为1896327081.58元,净资产为
-208965613.22元,2021年1-9月份营业收入为4053327342.41元,利润总额为-70208720.4元,净利润为-70351954.67元。
美菱集团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美菱集团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他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或附属企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美菱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
90%10%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3.22%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00%
四川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省绵23.79%四川省
3.阳19市%
绵阳市虹%欢长虹美菱股份虹欢科科有技限公司技有限有限
100%责任公
责任%司公司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
8.合肥长虹美菱生活电器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4日
法定代表人:吴定刚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2163号美菱研发试验中心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家用电力器具、非电力家用器具、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燃气
壁挂炉、快热式电热水器(电采暖壁挂炉)、蓄热式系列电暖器、直热式系列电
暖器、厨房及卫生间用家具、视听设备、广播电视设备、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
子设备、室内装修材料、通用设备、水纯净设备、箱包、个人护理、个人卫生用
品、健康电器、按摩器材、五金百货的研发、销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生活电器成立于2020年12月24日,截至2021年9月30日,生活电器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80308366.56元,负债总额为303939209.03元,净资产为76369157.53元,2021年1-9月份营业收入为760202168.96元,利润总额为35158876.72元,净利润为26369157.53元。
生活电器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本公司直接持有生活电器70%的股权,宁波鸿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合伙企业为生活电器核心管理团队持股平台)持有生活电器30%的股权。生活电器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他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或附属企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生活电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截至目前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
90%10%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3.22%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00%
四川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省绵23.79%四川省
3.阳19市%
绵阳市虹%欢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科虹技宁
欢波科鸿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技有限有限
70%责任公30%
责任%司%公合司肥长虹美菱生活电器有限公司
%
%9.安徽拓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5月20日
法定代表人:曲耀辉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石路1862号中科美菱公司办公楼二楼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电气安装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金属制品研发;
金属制品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加工机械制造;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新车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专用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拓兴科技成立于2019年5月20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拓兴科技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4280041.94元负债总额为26955842.23元,净资产为
7324199.71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40384295.82元,利润总额为
2527190.16元,净利润为2324199.71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拓兴科技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7677707.13元,负债总额为15455339.61元,净资产为12222367.52元,2021年1-9月份营业收入为20800224.71元,利润总额为-81846.83元,净利润为-101832.19元。
拓兴科技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美菱(本公司持有中科美菱63.2683%的股权)的全资子公司,拓兴科技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他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或附属企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拓兴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股权结构图如下: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
90%10%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3.22%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00%
四川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23.79%省绵四川省阳市
3.19%绵阳市
虹%欢虹欢科中科先行(北京)其他29名自然人长虹美菱股份科有技限公司
技有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等)有限
63.2863%责任公26.8787%9.8530%
责任
公%司司
%
%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100%
%安徽拓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安徽菱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4月19日
法定代表人:曲耀辉
住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经济开发区杭埠园区产投产业园 A7栋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软件开发;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
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汽车新车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专用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
医疗器械经营;电气安装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菱安医疗成立于2021年4月19日,截至2021年9月30日,菱安医疗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9333155.2元,负债总额为9862035.8元,净资产为9471119.4元,2021年1-9月份营业收入为0元,利润总额为-528880.60元,
净利润为-528880.60元。
菱安医疗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美菱(本公司持有中科美菱63.2683%的股权)的全资子公司,菱安医疗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他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或附属企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菱安医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
90%10%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3.22%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00%
四川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23.79%省绵四川省阳市
3.19%绵阳市
虹%欢虹欢科中科先行(北京)其他29名自然人长虹美菱股份科有技限公司
技有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等)有限
63.268责任公9.8530%
责任
3%26.8787%
%司公司%
%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100%
%安徽菱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公司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信用担保额度,均为连带担保责任的信用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将在担保额度内,按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和反担保协议。
五、董事会与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1.提供担保原因鉴于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尚缺乏自主融资能力或在间接融资方面能力较弱,公司作为长虹空调、中山长虹、中科美菱、日电科技、江西美菱、有色金属、美菱集团和生活电器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认为公司有必要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担保。
鉴于拓兴科技、菱安医疗尚缺乏自主融资能力或在间接融资方面能力较弱,拓兴科技、菱安医疗作为中科美菱的全资子公司,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认为中科美菱有必要为维持拓兴科技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担保。
2.担保风险
上述被担保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过贷款逾期未还事项。同时,上述子公司的多数董事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均由公司推荐从而能及时了解其经营和财务状况。因此,为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公司愿为其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在控股子公司中科美菱、日电科技、生活电器的其他股东无法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中科美菱、日电科技、生活电器将以其同等额度的有效资产向本公司本次的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本次公司子公司中科美菱拟提供授信担保的拓兴科技、菱安医疗为中科美菱
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及中科美菱对其具有实际控制力。经对拓兴科技、菱安医疗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其经营情况良好。因此,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3.股权结构及其他股东担保情况
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对象的持股比例详见本公告“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因自身原因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对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4.反担保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降低担保风险,公司要求所有被担保对象以其同等额度的有效资产或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即:
鉴于中科美菱其他股东中科先行是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独资的有限
责任公司,根据中国科学院有关规定,中科先行作为中国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的全资子公司,无法对中科美菱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同时,中科美菱其他29名自然人股东(主要为中科美菱管理团队)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对中科美菱本次银行
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根据相关规定,中科美菱其他股东虽未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但均同意中科美菱以其同等额度的有效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鉴于日电科技另外1名自然人股东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对日电科技提供担保。
根据相关规定,日电科技其他股东虽未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但同意日电科技以其同等额度的有效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鉴于生活电器的另一股东方合伙企业(生活电器核心管理团队)由于个人原
因无法按持股比例为生活电器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但均同意生活电器以其归属于全体股东的全部资产向本公司本次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综上所述,鉴于中科美菱、日电科技、生活电器为本公司合并报表内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力,公司认为中科美菱、日电科技、生活电器、具备反担保能力。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长虹美菱《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对外
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本次拟对下属子公司长虹空调提供担保额度
100000万元;对中山长虹提供担保额度140000万元;对中科美菱提供担保额
度26000万元;对日电科技提供担保额度16000万元;对生活电器提供担保额度35000万元;对江西美菱提供担保额度15000万元;对有色金属提供担保额度3000万元;对美菱集团提供担保额度40000万元。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美菱拟对其下属子公司拓兴科技提供担保额度5000万元;对其下属子公司菱
安医疗提供担保额度5000万元。上述子公司中科美菱、日电科技、生活电器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长虹空调、中山长虹、江西美菱、有色金属、美菱集团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拓兴科技、菱安医疗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美菱的全资子公司。
其中对于公司或中科美菱已为其提供担保的,在担保期限届满后,公司或中科美菱将在上述核定的额度内为前述子公司提供续保。
2.本次公司对下属控股及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
信用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85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31%,超过50%,同时部分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长虹美菱《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另外,本公司在向下属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同时,公司下属控股及全资子公司须以同等额度的有效资产向本公司本次授信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我们认为,长虹空调、中山长虹、中科美菱、日电科技、生活电器、江西美菱、有色金属及美菱集团为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拓兴科技、菱安医疗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美菱的全资子公司,前述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科美菱对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子公司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公司进行的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依法运作,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2022年度公司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2022年公司对下属控股及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为38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31%;2021年度1月-11月,公司为下属控股及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额为358835.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9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下属控股及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883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8.80%。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其他相关说明
以上担保金额为公司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上限,具体担保以实际贷款金额及担保协议为准。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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