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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27证券简称:中颖电子公告编号:2021-092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或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其中涉及关联交易的提案,关联股东威朗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23日
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21-088)。并于2021年12月3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1年
12月 8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在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999 号 A座上海虹桥国
际会议中心2层八号厅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启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证券代码:300327证券简称:中颖电子公告编号:2021-092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1353487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52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870786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00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482700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523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614758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77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297058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55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317700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217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
股东大会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对应的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证券代码:300327证券简称:中颖电子公告编号:2021-092露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352878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0%;
反对569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1%;弃权3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14149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09%;反对569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7%;
弃权3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
本项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上刊登的《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86128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7.6349%;
反对141871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4819%;弃权25487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8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47399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7764%;反对141871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0776%;弃权25487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460%。
3、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7959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1%;
反对123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9%;弃权3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证券代码:300327证券简称:中颖电子公告编号:2021-09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1459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5%;反对123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1%;
弃权3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孙亦涛律师、吕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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