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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341股票简称:新纶新材公告编号:2021-105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通知已于2021年12月3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8日在公司总部(深圳市创意大厦)1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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