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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41证券简称:贤丰控股公告编号:2021-09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
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6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于2021年1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广旭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审议通过《关于〈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2021年12月0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23号),根据公司提交给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回复,公司对《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修订,制作了《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以及《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本议案将取代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分别审议的《关于〈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作为正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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