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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0证券简称:杭氧股份公告编号:2021-113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提案及增加临时
提案暨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
为了强化激励效果、更好地保障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决定取消原定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的提案》、《关于公司的提案》,不再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公司的议案》。本次取消部分提案的原因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1年12月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控股”)以书面方式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现将该函说明如下:
1、临时提案人: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2、增加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及其摘要》和《公司》。
结合上述情况,杭氧控股提议:将2021年12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请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新增临时提案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新增临时提案名称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提案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提案
注:上述新增临时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2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增加临时提案的程序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截至目前,杭氧控股持有公司股份5247544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4.40%。因此,杭氧控股具备提交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事项属于股东大会的
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决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取消提案和增加临时提案外,2021年12月4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的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取消提案及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1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
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六)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杭氧股份临
安制造基地行政楼A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2、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3、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提案;
4、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提案;
5、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提案。
上述审议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2021年12月1日和2021年12月10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按照相关规定上述提案须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3-5为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独立董事郭斌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上述提案3至提案5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有关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修订稿)》(2021-114)。
三、提案编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提案:表示对以下提案1至提案5所有提案统一表决√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2.00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3.00√
及其摘要的提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4.00√法(修订稿)》的提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
5.00√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提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
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18日的8:3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592号弘元大厦11楼证券部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电话:0571—85869388
传真:0571—85869076
联系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592号弘元大厦11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310014
联系人:高春凤、严萱超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0
2、投票简称:杭氧投票
3、提案的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提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州制氧机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备注同意反对弃权提案编提案名称码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总提案:表示对以下提案1至提案5所
100
√有提案统一表决
1.00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2.00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00(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提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00√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提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5.00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提案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个人)持有“杭氧股份”(股票代码:002430)股票股,现登记参加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年月日
注: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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