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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12证券简称:华测检测公告编号:2021-073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内部审计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条款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2.范围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本制度适用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
有限公司(简称华测检测)各内部机构(职限公司(简称“华测检测”或“公司”)能部门及分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所及下属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有业务环节的内部审计工作。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子公司所有业务环节的内部审计工作。
3.定义3定义
3.1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审部或内部审3.1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
计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公织的运营。它通过系统的、规范的方法,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
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
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3.2内部控制:是指管理层、董事会和
3.2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其他方面为管理风险、增加实现既定目
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标的可能性而采取任何行动。控制可以实现以下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是预防性的(防止不良事件的发生)、发a)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 现性的(发现和纠正已发生的不良事关规定;件),或者是指导性的(引导和鼓励良好b) 遵循企业的发展战略; 事件的发生),旨在降低组织、活动和交c) 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易层面的风险。
d) 确保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 3.3 公司治理:是指董事会实施的各种
靠和完整;流程和架构的组合,用以告知、指导、e) 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 管理和监督组织的活动,以实现组织的目标。
3.4风险管理:是指识别、评估、管理
和控制潜在事件或情况的过程,目的是为实现组织的既定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风险管理是由董事会、管理层以及其他
人员共同实施的,应用于战略制定及组织各个层次的活动,旨在识别可能影响组织目标的各种潜在事件,并按照组织的风险偏好即组织愿意承受的风险水平(风险容忍范围之内)来管理风险,为组织即定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
6.内容5组织机构
6.1机构设置5.1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
6.1.1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
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的提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其中至少一名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独立
6.1.2公司设立内审部,负责对公司及下董事占半数以上,其中至少一名独立董
属内部机构及控股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的召集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计监督。5.2公司设立内审部,负责对集团公司
6.1.5内审部配备具有必要专业知识的审及下属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计人员,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必要时可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子公司的
聘请专家和相关技术人员。专家和相关技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及廉洁术人员可来自于公司内部或外部。文化的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
6.1.6内部专家或相关技术人员分别来自督。
于公司财务、法律、质量、资讯和人力资5.5内审部配备具有必要专业知识的审
源等部门,各部门聘用两名(总计10人),计人员,专职人员不少于二人,必要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内审部提名、并可聘请专家和相关技术人员。专家和相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正式聘用为公司兼关技术人员可来自于公司内部或外部职内审员,聘用期一般为一年。在正式聘用前需报审计委员会进行资格
6.1.7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内审部审查并批准。
可聘请外部专家或相关技术人员参与部5.6内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应设置相分特殊事项的审计工作,在正式聘用前对独立的办公区域,不得置于财务部的需报审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査并批准。领导下,也不得与财务部合署办公。在
6.1.8兼职内审员在聘用期内,享有100工作中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
元/月的补贴;外部专家或相关技术人员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集团公司及下的劳务费通过双方协商约定。属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子公司应当配
合内审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妨碍内审部的工作。
5.7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
及公司有关制度开展工作,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勤奋工作,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保守秘密。
5.8公司内部审计实行回避制度,与所
审计事项有牵连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相关事项的内部审计工作。
5.9公司的经营规划、财务计划、会计
报表或者其他相关资料应当按照内审部的要求及时提供给审计人员,保证其充分掌握所需要的信息。审计人员对于接触到的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承担保密责任。
5.10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
5.11当需要安排内部兼职内审员从事
内部审计工作时,如无特殊原因,兼职内审员应服从内审部的安排,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5.12内部兼职审计人员,在开展内部审
计工作时,享有专职内审员等同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兼职审计人员在受聘期间、解聘以后以至于离开本公司以后,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若有违反,将按照本制度9.4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13内审部负责对兼职内审员的工作
表现、业务素质、专业能力进行持续评估,以此作为是否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5.职责6职责
5.2内审部6.2内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5.2.1内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下开展工作,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a) 对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全资子a) 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公司以及 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
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参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行检査和评估;估;
b) 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公司以及 b) 对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全资子
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
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参股子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财务信息等;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6.5审计工作实施7.2工作实施
6.5.1依据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年度或临7.2.1依据年度或临时审计工作计划,
时审计工作计划,由内审部负责确定审计由内审部负责确定审计项目、编制审计项目、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并报内审负责工作方案并报内审负责人批准。
人批准。审计项目确定后,其审计工作方7.2.2审计工作方案经内审部负责人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准后,内审部应当至少在实施审计七日a) 审计项目名称; 前,向被审计单位或个人送达审计通知b) 审计目的和范围; 书(特殊审计项目除外)。通知书主要内c) 审计主要方式和步骤; 容应包括:
d) 审计工作组的成员构成及其分工; a)被审计单位或部门及项目名称;
e) 其他应事先明确的内容。 b)审计范围、内容和时间;
6.5.2 审计工作方案经内审部负责人批准 c)对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工作的要求。
后,内审部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或个人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审计项目除外)。通知书内容应包括:
a) 被审计单位或部及项目名称;
b) 审计范围、内容和时间;
c) 对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工作的要求;
d) 审计机构的其他工作要要求。6.5审计工作实施 7.3 审计报告
6.5.5内审部在审査过程中如发现内部7.3.1内审部在审计过程中如发现内部
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应当及时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应当及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并拥有以下权限: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并拥有以下权限:
a) 提请召开与审计有关的工作会议; a)提请召开与审计有关的工作会议;
b) 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有权随时 b)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有权随时调阅或要求有关部门按时报送或提供计调阅或要求有关部门按时提供工作计
划、预算、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等,审核划、会议决议、管理制度、预算、决算、有关的报表、凭证、账簿、预算、决算、合同、报表、凭证及账簿等,内审部负合同、协议,现场勘査实物,检测财务会责审核上述所有文件资料、现场勘查实计软件以及各类管理软件,査阅有关文件物、检测财务会计软件以及各类管理软和资料等;件等;
c) 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向有关部门 c)根据内审工作需要,内审部可以要求和人员进行调査并索取材料;被审部门有关负责人对有关审计事项写
d) 要求被审部门有关负责人在审计工作 出书面说明材料并签字确认;
底稿上签署意见,对有关审计事项写 出 d)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书面说明材料;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可能造成重大
e) 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公 经济损失的行为,有权做出制止决定并司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可能造成重大经向审计委员会提出处理建议;
济损失的行为,有权做出制止决定并向审 e)对拖延、推诿、阻挠、刁难和拒绝内计委员会提出处理建议;部审计工作的,内审部有权提出封存账f) 对拖延、推诿、阻挠、刁难和拒绝内 册、冻结资产、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等
部审计工作的,有权釆取封存帐册、冻处理意见,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落实执结资产等临时措施,下达追究领导和直接行。
责任人员责任的意见书。6.5.7内审部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删除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规定和命
令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责任界定,提出纠正、改进意见和建议;对违规违纪行为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和建议。《审计处理决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 审计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间;
b) 审计报告认定的被审计者违规违纪的行为事实;
c) 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定性,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及其依据;
d) 需要进行整改的事项;
e)处理、处罚决定执行的期限和要求。
6.6档案管理7.5档案管理6.6.3审计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7.5.3审计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于)如下内容:
a) 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方案; a)审计通知书;
b) 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b)内审报告及其附件;
c) 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c)审计工作底稿;
d) 反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 d)审计处理决定以及整改落实报告(如面文件;有);
e) 总经理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 e)申诉、申请复审报告(如有);
示、批复和意见; f)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如有);
f) 审计处理决定以及执行情况报告; g)其他应保存的资料。
g) 申诉、申请复审报告;
h) 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
i) 其他应保存的资料。6.3审计工作内容 8 工作内容审计工作包括财务审计、专项审计、内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主要涵盖经营活动中
制度审计、经营责任审计、经营绩效审计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
和其他事项审计。业务环节,包括:销货与收款、采购与
6.3.1财务审计(例行审计)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
1.1内审部应将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财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务报告(季报、半年报和年报)、业绩快根据上述业务环节的审计工作需要,内报、自愿性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列为审部适时开展包括例行审计、重点子公
例行审计的对象,对其合法性、合规性、司审计、内部控制评价、反舞弊调查、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
8.1例行审计
8.1.1财务审计
8.1.1.1内审部应将集团公司及下属各
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的
财务报告(季报、半年报和年报)、业绩
快报、自愿性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列
为例行审计的对象,对其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
6.3.2专项审计(重大事项审计)调整至8.1.5
内审部应当将审计重要的对外投资、购买
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必备内容。
6.3.2.1内审部应当在重要的对外投资
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在审计对外投资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a) 对外投资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b) 是否按照审批内容订立合同,合同是否正常履行;
c) 是否指派专人或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研
究和评估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
风险和投资收益,并跟踪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d) 涉及委托理财事项的,关注公司是否将委托理财审批权力授予公司董事个人
或经营管理层行使,受托方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是否指派专人跟踪监督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
e) 涉及证券投资事项的,关注公司是否针对证券投资行为建立专门内部控制制度,投资规模是否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投资风险是否超出公司可承受范围,是否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独立董事和保荐人(包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下同)是否发表意见(如适用)。
6.3.2.2内审部应当在重要的购买和出
售资产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在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a) 购买和出售资产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b) 是否按照审批内容订立合同,合同是否正常履行;
c) 购入资产的运营状况是否与预期一致;d) 购入资产有无设定担保、抵押、质押
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6.3.2.3内审部应当在重要的对外担保
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在审计对外担保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a) 对外担保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b) 担保风险是否超出公司可承受范围,被担保方的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c) 被担保方是否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是否具有可实施性;
d) 独立董事和保荐人是否发表意见(如适用);
e) 是否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方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6.3.2.4内审部应当在重要的关联交易
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在审计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a) 是否确定关联方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
b) 关联交易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或关联董事是否回避表决;
c) 独立董事是否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保荐人是否发表意见(如适用);
d) 关联交易是否签订书面协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是否明确;e) 交易标的有无设定担保、抵押、质押
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f) 交易对手方的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g) 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评估,关联交易是否会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6.3.2.5内审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用情况应当每季度进行一次审计,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在审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a)募集资金是否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
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是否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b)是否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是否符合计划进度,投资收益是否与预期相符;
C)是否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募集资金是否存在被占用或挪用现象;
d)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的自有资金、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等事项时,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人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发表意见(如适用)。
6.3.2.6内审部在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时应当
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a) 公司是否已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包括各内部机构的信息报告制度;
b) 是否明确规定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以及重大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
c) 是否制定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措施,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
d) 是否明确规定公司及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
e)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公
开承诺事项的,公司是否指派专人跟踪承诺的履行情况;
f)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是否得到有效实施。
6.5.5内审部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内部7.3.1内审部在审计过程中如发现内部
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应当及时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应当及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并拥有以下权限: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并拥有以下权限:
f) 对拖延、推诿、阻挠、刁难和拒绝内 e) 对拖延、推诿、阻挠、刁难和拒绝
部审计工作的,内审部有权提出封存账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审部有权提出封存册、冻结资产等临时措施,下达追究领导账册、冻结资产,对相关负责人应予以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的意见书。临时停职,按照情节严重程度予以降级、转岗或解除劳动合同,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落实执行。
6.5.9内审部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7.4后续审计
控制缺陷,应当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内审部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制缺陷、待整改问题等,由内审部负责续审计,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内审人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把后续审计工作部负责人应当将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工列入季度或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工作计作纳入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划应包括后续审计跟进期限、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监
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出具整改落实报告等。
6.6.2内审部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必须建立7.5.2内审部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必须建
审计档案,按照规定管理。对审计工作底立审计档案,按照规定管理。对初次审稿、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整改落实报告及计或后续审计的工作底稿、内审报告、
其他相关资料至少保存十年。整改落实报告(如有)及其他相关资料至少保存十年。
6.3.2审计工作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8工作内容
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主要涵盖经营活动中
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货及收款、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采购和费用及付款、固定资产管理、存货业务环节,包括:营销环节(如销售、收管理、资金管理(包括投融资管理)、人款、折扣、合约等)、供应链环节(如采
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购、付款、招标、合约等)、存货管理、务等。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新增8.1.2供应链监督
8.1.2.1内审部负责对大宗采购招标项
目进行监督,监督重点关注以下内容:a)监督招标信息公告、发布的范围情况;
b)监督资格评审、推荐入围、邀请工作的情况;
c)监督评标专家的抽取,监督评标专家评标情况;
d)监督推荐评标人员与定标人员的组成情况;
e)监督现场开标、评标活动过程;
f)对招标活动中的违纪违规问题提出纠正和处理意见;
g)参加招标工作组会议,监督定标工作;
h)招标活动中其他需要监督的工作。
8.1.2.2内审部负责对采购合同金额≥
1000万元付款实施例行审核。
8.1.2.3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
内审部对重点外包供应商择机进行审计。重点外包供应商包括年合作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被举报有异常情况的或内审部认为有必要审计的外包供应商等。
新增8.1.3管理层薪酬与福利审计
根据《高管薪酬管理制度》、《高管奖金考核制度》《高管福利管理制度》的规定,由内审部每年负责对符合条件的管理层的薪酬与福利进行例行审计。
新增8.1.4中高层管理人员对外投资及兼职审计内审部每两年对符合条件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对外投资及兼职情况进行审计,组织与落实《华测集团中高层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的签署及归档工作。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如下人员:
a)任职于华测检测及下属各分公司、全
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且担任各级公司
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b)职级在 C4级别及以上的人员;
c)历届华测检测的股权激励对象;
d)审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纳入审计范围的其他人员。
新增8.1.5关于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定期检查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下列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
风险投资、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
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
(二)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新增8.2重点子公司审计根据风险评估及内审部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内审部对重点子公司(包含但不限于并购、控股、参股的子公司)进行审计,审计范围包含不限于被审计公司法人治理、内部控制、运营管理、财务管
理及舞弊调查等,出具子公司内审报告,并对需要整改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并购子公司在交易完成后的三个会计年度内优先安排审计工作。
6.7内部控制评价8.3内部控制评价
6.7.1内审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适8.3.1内审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适
当的审査程序,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当的审查程序,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性,并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效性,并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当说明审査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当说和评价内部控制的目的、范围、审査结论明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的目的、范围、及对改善内部控制的建议。审查结论及对改善内部控制的建议。内
6.7.2内部控制审査和评价范围应当包部审计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内部控
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应当及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内审部门应当将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8.3.2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内审部出具
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对与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事务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
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建立和实施情况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作为检査和评估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至少的重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6. 7. 3 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内审部出具 a)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
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对与财务报告和明;
信 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b)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立和实施情况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c)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范围、程序和价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至少应方法;
当包括以下内容: d)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a) 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 (如适用);
施; e)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b) 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和异常事项及其 (如适用);
处理情况(如适用); f)对本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拟采取的整改
c) 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其实 措施;
施的有关措施; g)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d)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和异常
事项的改进情况(如适用);
e) 本年度内部控制审査与评价工作完成情况的说明。
6.7.4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
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予以披露。公司应当在公告中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
或重大风险、已经或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已釆取或拟釆取的措施。
6.7.5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审议年度报告的同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应当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保荐人应当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核査,并出具核査意见。
6.7.6公司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
度审计的同时应当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6.7.7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
有效性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当针对鉴证结论涉
及事项做出专项说明,专项说明至少应当包括 以下内容:a) 鉴证结论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b) 该事项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
c)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d) 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6.7.8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
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如有)。
6.7.9公司应将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完
备和有效执行情况,作为对公司各部门(含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的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公司应建立起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内部控制制度和影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关责任人予以査处。
6.8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删除
6.8.1内审部在开展财务报告及其他年报
信息审计时应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
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避免年报信息存在重大差错或重大差异情形。
6.8.2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财务报告
或其他年报信息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重
大差异时,内审部应收集、汇总相关资料、调査责任原因,进行责任认定,并拟定处罚意见和整改措施,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下发责任部门执行。
6.8.3因出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被监管部门釆取公开谴责、批评等监管措施的,内审部应及时査实原因,釆取相应的更正措施,并提请董事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惩处:
a) 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
故原因系责任人个人主观故意所致的;
b) 干扰、阻挠事故原因的调査和事故处理,打击、报复、陷害调査人的;
c) 明知错误,仍不纠正处理,致使危害结果扩大的;
d) 多次发生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
e) 董事会认为的其它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
6.8.4对责任人作出责任追究处罚前,内
审部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6.8.5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的
主要形式包括:
a) 公司内通报批评;
b) 警告,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c) 调离原工作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d) 经济处罚;
e) 解除劳动合同。
6.8.6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的
结果纳入公司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6.8.7公司董事会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
错责任认定及处罚的决议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对外披露。
6.3.4经济责任审计8.5经济责任审计
6.3.4.1经济责任审计是公司内审部对负8.5.1经济责任审计是公司内审部对负
有经济责任的重要岗位人员在任职期间有经济责任的重要岗位人员在任职期间
履行经济责任、遵守财经记录和廉洁自律履行经济责任、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
情况进行的监督、评价和鉴证活动,包括律情况进行的监督、评价和鉴证活动,任期、离任和离职经济责任审计三种类包括任期、离任和离职经济责任审计三型。种类型。
6.3.4.2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公8.5.2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公司发展
司发展成熟水平及董事会要求择机开展,成熟水平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要求择机离任和离职经济责任审计为内审部的例开展。审计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负有行审计工作内容审计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责任的重要岗位人员:
以下 负有经济责任的重要岗位人员: a)公司副总裁、总监、高级经理;
a) 公司副总裁、总监、高级经理; b)分/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
b) 分/子公司、控股公司负责人、办事机 c)财务部、采购部、行政部、投资部、构负责人;工程管理部及其他负有重要经济责任的c) 财务部、釆购部、行政部、投资部、 部门经理、项目主管或以上部门(或团项目部(组)及其他负有重要经济责任队)的负责人;
的部门经理、项目主管或以上部门(或团 d)其他重点领域或关键环节的岗位人队)的负责人;员,如会计、出纳、采购人员等。
d) 其他通过风险评估确定为重点领域或 8.5.3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及评价
关键环节的岗位人员,如会计、出纳、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购等。 a)被审计对象任期内的工作目标完成情
6.3.4.3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及评价况;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b)被审计对象所在部门会计资料反映的
a) 被审计对象任期内的工作目标完成情 财务收支情况的真实性;
况; c)被审计对象所在部门遵守财经纪律情
b) 被审计对象所在部门会计资料反映的 况;
财务收支情况的真实性; d)被审计对象所在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c) 被审计对象所在部门遵守财经纪律情 建设和实施情况;
况; e)被审计对象所在部门重大经济决策和
d) 被审计对象所在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 重大投资项目的实施状况;
建设和实施情况; f)被审计对象遵守廉洁纪律情况等。
e) 被审计对象所在部门重大经济决策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实施状况;
f) 被审计对象遵守廉洁纪律情况,等。
除对上述内容进行修订外,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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