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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南科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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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南科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枫叶 发表于 2021-12-17 00:00:00 浏览:  44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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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保荐书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1上市保荐书
声明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接受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迦南科技”、“发行人”、“上市公司”或“公司”)的委托,就发行人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人尽职调查报告》中相同的含义)
2上市保荐书
目录
声明....................................................2
目录....................................................3
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5
二、发行人股本结构及主要股东情况......................................6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7
四、发行人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9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21
六、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23
第二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况....................................30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30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30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30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31
五、发行数量...............................................31
六、限售期................................................31
七、滚存利润的安排............................................31
八、上市地点...............................................31
九、决议的有效期.............................................32
十、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32
第三节保荐机构及其人员情况........................................33
一、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33
二、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33
第四节关于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35
第五节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36
一、保荐机构关于本项目的内部审核程序...................................36
二、保荐机构关于本项目的内核意见.....................................36
第六节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37
第七节发行人本次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38
一、董事会审议..............................................38
二、股东大会审议.............................................38
3上市保荐书
第八节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39
第九节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41
第十节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结论................................42
4上市保荐书
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Zhejiang Canaan Technology Limited
股票简称:迦南科技
股票代码:300412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方正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镇东瓯工业园区
发行前注册资本:2572249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683124669E
董事会秘书:晁虎
邮政编码:325105
联系电话:0577-67976666
联系传真:0577-67378833
公司网址: www.china-jianan.com
电子信箱: china-jianan@china-jianan.com
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检
验检测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销售;食品、酒、饮料及茶
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
验分析仪器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
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机
经营范围:
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
管道运输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远程健康管
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
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大数据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信息
5上市保荐书
系统集成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
销售代理;企业总部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
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股本结构及主要股东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4113140615.99%
国有股以外的内资股4113140615.9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1609349484.01%
三、股份总数257224900100.00%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持有股份数量占总股股东名称号(股)本比例
1迦南集团5763100022.40%
2方亨志2640000010.26%
3方志义132000005.13%
4南京比逊73900002.87%
5余娅群65000002.53%
6方正44000001.71%
7方策39929981.55%
8黄斌斌39600001.54%
9周真道20418750.79%
10陆洋18600000.72%
合计12737587349.50%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序号股东名称占总股本比例量(股)
1迦南集团5763100022.40%
2南京比逊73900002.87%
6上市保荐书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序号股东名称占总股本比例量(股)
3余娅群65000002.53%
4方策39929981.55%
5黄斌斌39600001.54%
6方志义33000001.28%
7陆洋18600000.72%
8葛志坚15253150.59%
9徐开东13151400.51%
10蒲桂花12000000.47%
合计8867445334.47%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制药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等,可为制药企业提供专业化、定制化、集成化的制药设备整体解决方案。
发行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主要可以分为固体制剂设备系列、粉体工艺设备系
列、流体工艺设备系列、中药提取设备系列、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医药研发服务等。
(一)固体制剂设备系列
固体制剂具有物理及化学稳定性高、生产成本低、服用及携带方便等优点,是药剂中应用范围广泛、品种多的剂型。固体制剂生产流程包括前处理、制粒、总混、转运、成型、包装等环节。公司固体制剂设备系列具体产品主要包括制药整机、制药容器及配件,可提供湿法制粒、沸腾制粒、干法制粒三种制粒工艺整线装备及解决方案。报告期各期,公司固体制剂设备系列产品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2.19%、45.26%、38.42%和50.94%,报告期内收入规模基本保持稳定,是公司占营业收入比例最高的产品类型。
(二)粉体工艺设备系列
粉体工艺设备用于制剂生产过程中对药物进行粉碎、分级、混合、压片等。
粉体是指无数个固体粒子的集合体,在药物固体制剂中,常用的粒度范围为从药粉的 1μm到片剂的 10mm 左右,通常将 100 μm 及以下的粒子叫“粉”,100 μm
7上市保荐书
以上的粒子叫“粒”,与固体制剂相比,粉体制剂粒径降低后其表面积增加,药物含量均匀,溶解性提高,因此具有被人体吸收速度快、吸收充分等优点。公司粉体工艺设备具体包括粉碎机、球磨机、压片机、胶囊填充剂等设备,部分环节设备可以与固体制剂设备系列通用。报告期各期,公司粉体工艺设备系列产品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56%、13.13%、6.54%和4.39%,收入规模相对保持稳定。
(三)流体工艺设备系列
流体工艺设备系统用于对制药装备的清洗、消毒、制药用水净化等,对药品质量和安全性具有关键影响。公司可为生物制剂及制药行业的客户提供符合中国、欧盟、WHO 和美国等 cGMP 要求的流体工艺系统综合解决方案,具体产品包括制药用水设备及工程、制药配液系统等流体工艺设备。报告期各期,公司流体工艺设备系列产品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35%、19.30%、17.59%
和13.55%,收入规模快速增长。
(四)中药提取设备系列
中药提取设备适用于中药提取浓缩,也可用于其他天然产物有效成分提取浓缩。公司可为客户提供中药提取自动化整线解决方案,具体产品主要包括提取罐、纯化分离设备、搅拌储罐、过滤机、双效自循环真空蒸发浓缩系统等。报告期各期,公司中药提取设备系列产品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93%、4.51%、
5.03%和2.85%,收入规模相对稳定。
(五)智能仓储物流系统
公司可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智能物流系统综合解决方案,具体产品包括工业自动化生产线、智能化立体仓库、智能仓储物流管理系统等,可为企业的物料管理实现分拣、传送、搬运、投料、堆垛及仓储等环节的智能化操作。公司的智能物流系统可广泛应用于医药、食品饮料、快递、电子商务、第三方仓储、通讯等多个行业,目前已与红日药业、申通快递等多个知名企业客户建立稳定合作关系。
报告期各期,公司智能仓储物流系统业务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2.12%、14.77%、16.42%和27.33%,收入规模快速增长且收入占比持续增加。
8上市保荐书
(六)其他设备系列公司的其他设备系列主要为可用于啤酒酿造等其他的业务的各类设备产品。
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设备系列销售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5%、
1.95%、15.14%和0.55%,其中,公司2020年度“其他设备系列”相关产品销售
收入为15249.23万元,占公司当年总收入比例明显高于报告期内其他各期,主要系公司啤酒、白酒酿造类设备系列订单增加所导致。
(七)医药研发服务
公司自2019年起以全资孙公司比逊医药为主要平台,依托公司在制剂设备领域的技术优势,为制药企业客户提供医药研发服务,以进一步提升对客户全方位需求的服务能力。具体业务包括化学药品固体制剂一致性评价服务、改良型创新药技术开发服务和中药固体制剂技术改进与质量标准提升服务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初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医药研发和检测体系,已有的医药研发服务业务客户包括天安药业、豪森药业、葵花药业等大型制药企业。该业务为公司经营重心由生产向服务转移的重要战略着力点,2019年及2020年,公司医药研发服务业务分别实现收入37.97万元和403.62万元,预计未来期间,医药研发服务业务将成为公司的重要业绩增长点之一。
四、发行人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一)核心技术的来源和应用
针对制药装备行业的特点及发展趋势,公司主要通过自主研发和对外合作研发等方式获取核心技术,经过多年发展和重点布局,公司已初步具备了较强的研发能力与技术实力。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产品获国家级优秀专利奖2项;公司研发项目被列入国家重点领域重点新产品计划2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7项;公司独立起草行业标准6项,拥有有效授权专利612项,技术实力居于行业前列。通过持续培养和积累,公司已经建立了一支技术突出、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公司现有研发技术人员400余人,团队核心成员均在公司从事研发工作多年,相对稳定,公司研发实力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主要可以分为固体制剂设备系列、粉体工
9上市保荐书
艺设备系列、流体工艺设备系列、中药提取设备系列、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医药研发服务等。其中,公司固体制剂设备系列业务的主要产品包括湿法制粒系列、沸腾干燥制粒系列、干法制粒系列、混合系列、包衣系列、提升系列、清洗系列等各类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涉及的核心技术主要如下:
10上市保荐书
序适用产品技术名称技术特点对应的专利号类型
带切线搅拌桨的湿法混合制粒机(发明专利)ZL200410065472.1
具有在位清洗系统的湿法制粒机及其在位清洗方法(发明专利)ZL201210162979.3
制粒模块生产线控制系统(发明专利)ZL201010205602.2
具有搅拌桨密封结构能在位清洗的湿法混合制粒机(发明专利)ZL201310742651.3
湿法混合制粒机的制粒刀密封结构(发明专利)ZL201310742592.X
湿法混合制粒机(发明专利)ZL201310619437.9
制粒机的制粒刀运转结构 ZL201320676350.0
适用于制药设备容器的视镜刮刀 ZL201320677622.9
湿法混合制粒机的制粒刀密封结构 ZL201320880425.7
湿法混合制粒机搅拌桨提升机构 ZL201320768707.8
成粒率高、整粒效果
固体制剂 湿法混合制粒机制粒刀传动机构 ZL201320767168.6
切线搅拌桨、自动过料系好、清洗方便、减少
设备系列 湿法混合制粒机抖动过滤器 ZL201320766714.4
1统、制粒刀密封结构、视物料和空气/润滑油接
-湿法制 湿法混合制粒机 ZL201320767243.9
镜刮刀等触造成的污染、方便
粒系列 湿法混合制粒机开盖机构 ZL201320766867.9监控
湿法混合制粒机贴合式视镜 ZL201320766859.4
湿法混合制粒机出料口充气密封机构 ZL201320768633.8
无筛网湿法整粒机 ZL201420431106.2
湿法混合制粒机的搅拌轴机构 ZL201420430231.1
湿法制粒机的气动开盖机构 ZL201420569425.X
一种湿法制粒机的搅拌桨 ZL201420831420.X
一种湿法制粒系统 ZL201520712170.2
一种湿法制粒机搅拌传动系统 ZL201620994075.0
一种湿法混合制粒机过滤系统 ZL201820000751.7
湿法制粒机 ZL201920412180.固体制剂 绝对湿度终点采样的闭 用于固体制剂干燥的流化床自动控制系统及其控制方法(发明专利)ZL201110163934.3
干燥性能稳定、干燥/
设备系列 环控制、加速提升抖袋、 基于神经网络系统的制粒机配方生成方法(发明专利)ZL201110138631.6
制粒效率高、操作便
2 -沸腾干 翻转出料机构、真空出料 流化床物料恒温控制系统及控制方法(发明专利)ZL201510143084.9
捷、清洗方便、密闭
燥制粒系 旋风组件、手动翻转锁定 用于流化床的翻转出料机构 ZL201320673033.3
输送、提高安全性
列 机构、阻火器等 真空出料旋风组件 ZL201320677358.9
11上市保荐书
序适用产品技术名称技术特点对应的专利号类型
用于流化床的手动简易翻转锁定机构 ZL201320673052.6
用于流化床管道的阻火器 ZL201320677621.4
法兰气囊密封机构 ZL201420045047.5
绞车组件 ZL201420045045.6
沸腾干燥机底部真空抽料机构 ZL201420045617.0
沸腾干燥机筛板翻转机构 ZL201420045669.8
沸腾干燥机底部出料系统 ZL201420045638.2
流化床喷雾控制系统 ZL201520183102.1
一种流化床的热能回收系统 ZL201520567965.9
一种流化床的捕集袋密封结构 ZL201620150541.7
一种流化床用粉尘捕集结构 ZL201822213987.1
一种流化床用出料装置 ZL201822213988.6
沸腾干燥机底部出料系统 ZL201420045638.2
沸腾制粒机、流化床及其出料系统 ZL201721795050.9
THREE-SIDE ADJUSTABLE SCRAPER OF EXTRUSION DEVECE(美国专利)
US008894405B2)
一种剂压装置的三面可调式刮刀(发明专利)ZL201110121217.4
一种用于干法制粒机的气液辅助支撑(发明专利)201110106377.1
干法制粒机倾斜式挤压系统(发明专利)ZL201510159799.3
干法制粒机计量输料机构(发明专利)ZL201510160182.3
固体制剂网纹挤压轮、水平双螺杆
物料适用性广、成粒 双向阻尼的铰轴结构 ZL201420048378.4
设备系列送料、悬臂式压轮、多直
3 率高、清洗方便、整 简支式两端驱动压辊传动机构 ZL201420048413.2
-干法制滚筒整粒机、可拆卸设计
粒效果好 干法造粒机的压轮总成 ZL201721473209.5粒系列等
干法造粒机的整粒装置 ZL201721473233.9
干法制粒机 ZL201721473774.1
干法制粒机的压轮组件及其压轮 ZL201721474294.7
一种干法制粒机 ZL201520203456.8
干法制粒机计量输料机构 ZL201520203459.1
一种对角线整粒机 ZL201520202873.0
12上市保荐书
序适用产品技术名称技术特点对应的专利号类型
干法制粒机倾斜式挤压系统 ZL201520202869.4
一种干法制粒生产装置 ZL201520567780.8
一种用于干法制粒机的辊压装置 ZL201721758472.9
一种干法制粒机在线温度监测装置 ZL201821710003.4
一种干法制粒机转速在线监测装置 ZL201821709994.4
一种干法制粒机的旋转轴气隔密封结构 ZL201821785044.X
一种用于干法制粒机的输送机构 ZL201822034912.7
一种用于干法制粒机的端面密封结构 ZL201822034913.1
片剂蝶阀 ZL201420430041.X
分料蝶阀 ZL201420430228.X
带料斗盖检测装置的混合机 ZL201420431109.6
一种带气动刹车的混合机 ZL201620197601.0
固体制剂 一种装有带防刮擦叉管的料斗的混合机 ZL201621000581.X
回转体与回转轴线独特混合效果好、性能稳
设备系列 一种可移动提升式混合机 ZL201720408078.6
4夹角设计、料斗盖检测设定、安全性高、清洗
-混合系 一种自动对接料斗混合机构 ZL201720408067.8
计、快装式蝶阀等方便
列 一种可满足无菌生产的混合机 ZL201720408050.2
一种可满足正负压工作的混合料斗 ZL201720408077.1
高密闭制粒、干燥、混合一体机 ZL201921189924.5
可升降的粉末混合机 ZL201921216747.5
立柱升降混合机 ZL201921217474.6
包衣机喷枪装置(发明专利)ZL201210268974.9
一种包衣机(发明专利)ZL201510004433.9
固体制剂 一种包衣机搅拌桨组件 ZL201220675916.3
设备系列 防止喷枪堵塞、降低 一种撒粉装置 ZL201320848572.6
5喷枪装置、搅拌桨组件
包衣系 废片率、提高均匀度 一种包衣左、右侧门密封装置 ZL201520006022.9 -
列 一种包衣机 ZL201520007471.5
一种具有清洗装置的包衣机前箱体 ZL201520003799.X
一种带称量系统的喷浆罐 ZL201520003771.6
用于颗粒包装机的加料装置和包括其的颗粒包装机 ZL201521101428.1
13上市保荐书
序适用产品技术名称技术特点对应的专利号类型
高密闭包衣机箱体 ZL201620810073.1
整体式的包衣机机架 ZL201620800850.4
可取样的包衣机 ZL201621193846.2
一种包衣机用喷枪机构 ZL201721813050.7
一种包衣机 ZL201721812708.2
一种内嵌气囊的包衣机机架及包衣机 ZL201721812657.3
一种包衣机架 ZL201721812989.1
防坠落提升加料机 ZL201220053430.6
折叠式料斗叉架 ZL201320672908.8
拨叉式料斗蝶阀自动开启装置 ZL201320680391.7
电动旋转提升机 ZL201420430238.3
提升加料机的定位系统 ZL201420430777.7固体制剂
安全锁、折叠式料斗叉 手摇提升机 ZL201420568621.5
设备系列安全系数高、工作效
6 架、拨叉式料斗蝶阀自动 一种用于真空上料机的旋转提升机构 ZL201420831391.7
-提升系率高、清洗方便
开启装置等 一种纯气动真空上料机 ZL201520699021.7列
一种机械提升机 ZL201520712115.3
一种可满足较高楼层间输送的提升机 ZL201621000573.5
一种料盖的顶升装置 ZL201621193778.X
提升机 ZL201820730651.X
一种导流筒提升结构 ZL201822213986.7
料斗自动输送清洗烘干装置(发明专利)ZL201210034990.1
双腔设计、清洗机门锁、
料斗清洗室(发明专利)ZL201210034881.X
充气密封装置、料斗清洗
清洗效率高、减少污 一种料斗清洗室(发明专利)ZL201310506419.X
固体制剂室的旋转底盘、料斗自动
染、提供清洗系统集 竖喷升降式旋转架料斗清洗室(发明专利)ZL201310506450.3
设备系列输送清洗烘干装置、料斗
7 成解决方案、操作便 料斗清洗室的旋转底盘 ZL201220050121.3
-清洗系清洗室、料斗输送清洗烘
捷、节约用水、自动 料斗输送清洗烘干装置的控制系统 ZL201220050154.8
列干装置的控制系统、清洗
控制 一种清洗机转盘的万向支撑装置 ZL201220110635.3
室回转工作台设计、旋转
竖喷固定式旋转架料斗清洗室 ZL201320659255.X
架、自动控制系统等
竖喷倒插式旋转架料斗清洗室 ZL201320659191.3
14上市保荐书
序适用产品技术名称技术特点对应的专利号类型
料斗清洗机的自动控制系统 ZL201220663258.6
一种自动清洗机的组合喷头装置 ZL201220128367.8
料桶清洗车 ZL201420430568.2
一种简易式水环真空泵 ZL201420835208.0
一种包衣机循环清洗装置 ZL201520007391.X
一种三腔智能清洗机 ZL201520700085.4
一种新型料斗清洗装置 ZL201520699279.7
一种料斗清洗机 ZL201720142071.4
料斗清洗机的机门 ZL201720141949.2
料斗清洗机 ZL201720142039.6
一种自动提升 AB 阀对接带烘干功能清洗机 ZL201720682217.4
料斗清洗机 ZL201820171310.3
具有安装架的冻干盘清洗机 ZL201820174715.2
冻干盘清洗机清洗室结构 ZL201820171194.5
冻干盘清洗机 ZL201820171723.1
具有清洗车的冻干盘清洗机 ZL201820173481.X
冻干盘清洗设备 ZL201820170494.1
一种蒸馏水机换热器 ZL201821389900.X
一种蒸馏水机蒸馏柱设备 ZL201821226097.8
一种蒸馏水机上的低排结构 ZL201821227207.2
流体工艺 蒸馏水机换热器、多功能 蒸馏效果高、用途广、 一种多功能蒸馏设备 ZL201821504836.5
8
设备系列 蒸馏设备、降温系统等 降温快 一种蒸馏水机预热器 ZL201821389899.0
一种循环式注射用水降温系统 ZL201920475891.4
一种基于多冷用点的注射用水降温系统 ZL201920958829.0
一种不锈钢膜壳端盖装卸工具 ZL201921917026.7
一种有轨旋转投料机(发明专利)ZL201810333620.5
智能仓储 轨道设备、输送机、分拣 自动化程度高、安装 一种穿梭车轨道设备 ZL201320635854.8
9
物流系统 装置、运输系统等 和使用方便 一种多功能组合型机器人 ZL201420037491.2
一种托盘配位机 ZL201520006570.1
15上市保荐书
序适用产品技术名称技术特点对应的专利号类型
一种分拣输送机 ZL201520006332.0
一种能量球自动分拣装置 ZL201520678968.X
一种智能化自动分拣系统 ZL201520678508.7
一种卧式交叉分选机 ZL201620672745.7
一种能自动切换抓持装置的多功能组合机械臂 ZL201620823406.4
一种拆垛机 ZL201820526667.9
具有称重功能的链式输送机 ZL201820527292.8
料箱出库运输系统 ZL201820581092.0
喂料入库装置 ZL201820527291.3
一种料箱投料柜 ZL201820582047.7
物料混合设备(发明专利)ZL201711386658.0
多级物料输送设备(发明专利)ZL201711388052.0
粉体配料系统 ZL201620388751.X
粉碎机和粉碎机水冷套 ZL201521071588.6
粉体工艺 混合设备、输送设备、粉 混合效果好、提高均 物料运输装置和包括其的物料粉碎系统 ZL201620009354.7
10
设备系列 碎机 匀度、方便清洗 用于粉体配料系统的移动装置及粉体配料系统 ZL201620385231.3
物料混合设备 ZL201621035692.4
物料粉碎系统 ZL201521071577.8
物料混合设备 ZL201721798595.5
一种方便清洗的气流混合设备ZL201822227543.3
16上市保荐书其中,湿法混合制粒机、多功能沸腾制粒机、料斗混合机、提升加料机、模块化制药柔性生产线装备、干法制粒机等7项产品或项目曾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带切线搅拌桨的湿法混合制粒机、用于固体制剂的流化床自动控制系统及
其控制方法等2项项目荣获第十七届中国专利优秀奖;料斗混合机、提升加料机、
自动清洗系统等3项产品曾被评为国家级重点新产品;多功能沸腾制粒机、料斗
混合机、自动清洗机的在线清洗、有孔包衣机、干法制粒机、湿法混合制粒机、真空上料机等7项产品或项目曾被评为浙江省省级工业新产品;湿法混合制粒
机、模块化制药柔性生产线、料斗自动清洗机等3项产品或项目曾获浙江省科技
进步二等奖;料斗提升混合机、干法制粒机等2项产品曾获浙江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二)研发投入情况
公司充分认识到持续创新对公司业绩成长及长远发展的重要性,为确保技术领先优势,近年来随着公司实力的增强,公司不断加大在新产品研发及技术改进上的投入,研发费用逐年增加,投入比例不断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研发费用4749.204971.274856.523254.47
占营业收入比例6.314.946.915.62
(三)对外技术合作情况
1、与温州大学的合作研发情况
(1)与温州大学合作开发“湿法制粒生产线智能化及系统集成研究”项目
2017年6月,公司与温州大学签订技术合作协议,合作开发“湿法制粒生产线智能化及系统集成研究”项目,该合作项目已完结。公司通过本项目研发已取得专利情况如下:
序授权项目名称专利类别授权日期授权号号
1 一种喷涂碳化钨的湿法混合制粒机 实用新型 2017/3/22 ZL201620994154.1
2 一种可实现混合机在线喷液的装置 实用新型 2017/3/22 ZL201620994401.8
17上市保荐书
序授权项目名称专利类别授权日期授权号号
3 一种开盖后自动定位装置 实用新型 2017/3/22 ZL201620994311.9
4 一种湿法制粒机搅拌传动系统 实用新型 2017/3/29 ZL201620994075.0
一种带静电接地功能的物料容器到
5 实用新型 2017/11/24 ZL201620994151.8
位检测装置
6 便于维护的进料装置 实用新型 2018/5/29 ZL201721474279.2
7 一种湿法混合制粒机过滤系统 实用新型 2018/9/18 ZL201820000751.7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由本合作产生的研发成果为公司享有,不属于共有专利。
(2)委托温州大学开发“伺服干法制粒智能化及系统集成研究”项目
2019年9月,公司与温州大学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公司委托温州大学开发
“伺服干法制粒智能化及系统集成研究”项目。截至本保荐书签署之日,该合作项目已完结。公司通过本项目研发取得以下专利:
序号授权项目名称专利类别授权日期授权号
1 干法造粒机的压轮总成 实用新型 2018/6/5 ZL201721473209.5
2 干法造粒机的整粒装置 实用新型 2018/6/5 ZL201721473233.9
3 干法制粒机 实用新型 2018/6/5 ZL201721473774.1
干法制粒机的压轮组件
4 实用新型 2018/6/19 ZL201721474294.7
及其压轮双电机式干法制粒机的
5 实用新型 2018/6/19 ZL201721474909.6
压片装置升降辅助机构以及垂直
6 实用新型 2018/6/22 ZL201721473207.6
供料装置造粒机的供料螺杆安装
7 实用新型 2018/12/18 ZL201820786222.4
机构
8 造粒机的垂直供料系统 实用新型 2019/3/1 ZL201820785587.5
便于拆卸的干法制粒机
9 实用新型 2019/12/31 ZL201920424972.1
水平供料装置便于拆卸的干法制粒机
10 实用新型 2019/12/31 ZL201920416362.7
垂直供料装置
11 干法制粒机 实用新型 2020/2/28 ZL201920425522.4
12 干法制粒机 实用新型 2019/9/13 ZL201930134530.9
13 干法制粒机 发明 实质审查 ZL201910248795.0
14 干法制粒机压片压力控 发明 实质审查 ZL201810509425.3
18上市保荐书
序号授权项目名称专利类别授权日期授权号制系统及方法
根据双方约定,由本合作产生的研发成果为公司享有,不属于共有专利。
2、与兰州理工大学温州泵阀工程研究院的合作研发情况
(1)委托兰州理工大学温州泵阀工程研究院开发“自动化焊接工装”项目
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公司委托兰州理工大学温州泵阀工程研究院开
发“自动化焊接工装”项目,该合作项目已完结。公司通过本项目研发取得以下专利:
序号授权项目名称专利类别授权日期授权号一种法兰与缸体的柔性
1 实用新型 2020/5/12 ZL201921236032.6
焊接工装一种新型的空气源热泵
2 实用新型 2020/8/5 ZL202020046742.9
回收余热利用系统根据公司与兰州理工大学温州泵阀工程研究院签订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约定,技术开发成果归双方共同享有,公司为第一专利权人。公司对技术开发成果的使用不存在权利限制。
(2)委托兰州理工大学温州泵阀工程研究院开发“制药设备干燥热能回收”项目
2018年9月至2019年12月,公司委托兰州理工大学温州泵阀工程研究院
开发“制药设备干燥热能回收”项目,该合作项目已完结。公司通过本项目研发取得以下专利:
序号授权项目名称专利类别授权日期授权号一种新型的空气源热泵
1 实用新型 2020/9/22 ZL202020046742.9
回收余热利用系统根据公司与兰州理工大学温州泵阀工程研究院签订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约定,技术开发成果归双方共同享有,公司为第一专利权人,公司对技术开发成果的使用不存在权利限制。
19上市保荐书
(四)研发人员情况
1、研发人员构成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研发技术人员总数为421人,占员工总数的
27.27%,其中核心技术人员4人,具体如下:
吴武通先生,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温州市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曾参与药用料斗自动清洗机、FBW 系列多功能沸腾制粒机、LG 干法制粒机等产品
的研发工作,其参与研发的产品获得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浙江省工业新产品一等奖、浙江省科学技术二等奖、温州市科学技术一等奖等荣誉,获得专利60余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
谢忠泽先生,1945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主持 MD 系列料斗清洗机等项目(温州市科技进步二等奖、浙江省首台套产品、国家重点新产品)、
FZ 沸腾制粒机(浙江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参与模块化制药柔性生产线装备(国家重点火炬计划项目、浙江省重大科技项目、浙江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的设计开发。现任中国制药装备行业协会第四届专家委员会委员、第三届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获得专利6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
王长勇先生,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参与滚筒式包衣机(浙江省首台套产品)、切割式整粒机、湿法混合制粒机等产品的研发工作,获得专利
20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
张雷先生,1975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参与设计开发的湿法混合制粒机荣获2008年浙江省科学技术二等奖。2017年获评温州市名师名家称号,
2019年入选温州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参编1项行业标准,发表论文5篇,获
得专利50余项,其中发明专利9项。
2020年度,上述核心技术人员从公司领取的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姓名职务2020年度自公司领取的薪酬
1吴武通运营总监36.96
2谢忠泽研发总工程师24.49
3王长勇研发主管24.00
4张雷研发高级经理27.31
20上市保荐书
2、最近两年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最近两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
为了防范和消除职务发明及非专利技术存在的潜在纠纷,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主导或参与技术研发的员工均在《劳动合同》之外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职务发明创造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并且员工对公司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上述措施有效的防范了权属纠纷和技术信息外泄导致的侵权纠纷。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简要财务报告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1.9.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资产总计193281.76175806.14151717.26136167.63
负债合计102394.5087113.1967815.7152442.50
股东权益90887.2588692.9483901.5583725.13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
85395.5983787.1379618.3478484.58
东权益合计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193281.76175806.14151717.26136167.63
2、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75235.71100724.9270316.4557875.64
营业利润7914.568970.457609.675251.73
利润总额7830.268882.747712.885300.45
净利润7070.997745.575898.984582.2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5768.236790.555131.423363.25
者的净利润
3、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1上市保荐书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816.065546.954150.77-2161.62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3614.47-9658.07-4291.143457.44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5849.473709.30-2816.702827.05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1290.76-390.35-2931.834148.30净增加额
(二)主要财务指标
1、盈利能力指标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毛利率(%)30.3328.8637.7637.73
净利率(%)9.407.698.397.92
总资产收益率(%)(年化)5.114.734.103.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718.406.544.3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基本每股
0.220.260.200.13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稀释每股
0.220.260.200.13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0.190.220.130.10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
0.190.220.130.10收益(元/股)
2、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2021.9.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流动比率(倍)1.561.591.751.91
速动比率(倍)0.810.931.071.24
资产负债率(合并)(%)52.9849.5544.7038.5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9.5627.0925.9520.55
3、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年化)0.550.620.490.4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年化)3.023.382.522.71
22上市保荐书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存货周转率(次/年)(年化)1.111.411.101.19
六、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行业政策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制药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等。公司业务主要涉及的制药设备制造行业属于《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2016版)》重点推进
的六大发展领域之一,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未来期间,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医药工业的政策导向将面临调整及完善,制药装备行业的政策环境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带来的市场规则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的具体业务板块可细分为固体制剂设备系列、粉体工艺设备系列、流体
工艺设备系列、中药提取设备系列、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医药研发服务等。尽管公司的产品及服务已经在同行业中有一定的优势,并已经与一批国内或国际知名的制药、保健品、食品、物流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但随着国内制药装备行业整体发展水平的逐步提升,公司在相关业务领域面临的市场竞争可能将加剧。
如果公司不能继续保持技术、生产水平的先进性,不能持续增加销售、服务网络的广度和深度,或者公司在发展战略及竞争策略方面出现失误,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可能会下滑,竞争力可能会降低,该等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募集资金未能募足或募投项目所需建设资金不足的风险
公司本次拟实施的各募投项目合计计划总投资金额为60137.28万元。其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69999995.9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缺口约为3.4亿元,公司将需通过自有资金、经营积累、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继续进行相关项目的建设投入。
该等投入所需资金的金额较大,将导致公司整体流动性出现一定下降,如公司通
23上市保荐书
过银行贷款等负债方式解决所需资金缺口,则将导致公司偿债能力出现一定弱化。此外,如果未来公司出现财务状况恶化,或融资渠道受阻的情形,将可能无法足额筹集项目建设所需自筹资金,进而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或导致项目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风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将投资于智能物流系统生产中心建设
项目、制药配液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医药研发服务平台升级扩建项目、总部
基地建设项目,以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预期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该等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和整体产能,有利于公司合理布局业务板块、整合优势资源、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盈利能力。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因市场环境、方案可行性、预期收益率、研发技术条件等
方面发生变化,出现提前结项的情况。由于前次募投项目与本次募投项目分属公司不同业务板块,面对的下游市场存在较大区别,导致该等项目提前结项的风险因素预计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若遇到不可预见因素导致不能按时、按质完工,或在建设投入期间下游行业发展趋势改变、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募投项目的预期收益不能如期实现,或项目可行性出现重大风险,将对公司经营业绩直接造成不利影响。
(五)智能物流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的风险
目前发行人主要通过其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迦南飞奇开展智能物流系统
相关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迦南飞奇报告期内业务成长较快,与发行人其他主要业务体现出较强的协同效应。综合考虑迦南飞奇少数股东的资金实力、募集资金管控的有效性、募投项目的实施效率、以及发行人各业务条线的协同发展等因素后,发行人将本次拟实施的智能物流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确定为发行人,而非迦南飞奇。
未来期间如果发行人与迦南飞奇少数股东的合作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发行人因行业、业务等方面经验不足而无法顺利开展募投项目,将可能导致募投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4上市保荐书
(六)募投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根据公司本次各募投项目的建设及投产计划,智能物流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制药配液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和医药研发服务平台升级扩建项目涉及公司
现有业务的产能扩大,该等项目新增产能对应项目建成后的年新增营业收入分别为35000.00万元、19600.00万元和4459.00万元;项目完全达产后的年新增营
业收入分别为50000.00万元、28000.00万元和6370.00万元。
一方面,公司在制定募投项目扩产计划时,是基于自身相关业务历史发展情况及当时在手订单情况,结合行业整体发展情况对未来潜在市场需求进行的预估,存在对自身业务未来增速、下游市场需求的预期过于乐观的情形。如果以公司投产前已稳定的业务规模及行业过去三年平均增速进行更为严格和谨慎的测算,则预计智能物流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制药配液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和医药研发服务平台升级扩建项目到100%达产年的估算年新增营业收入约为目前
估算数据的72.02%、57.36%和48.51%。假设未来期间,公司自身或市场实际发展情况不及公司历史业务运行数据及公司测算的预期,则可能导致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难以消化。
另一方面,即便公司对自身未来业务增长及下游市场需求变动的预期是在参考历史业务数据及目前在手订单、潜在意向需求等进行的合理预测,但考虑到募集资金到位尚需时间,且募投项目整体实施周期、达产周期等均较长,如果在此期间公司自身经营情况或下游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亦将会影响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
此外,本次募投项目中的智能物流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未来还面临较多产能消化的不确定性风险:
首先,智能物流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系公司在2017年4月收购控股子公司云南迦南飞奇后新增的仓储物流业务基础上进行的升级和扩建项目。尽管2017年至2019年期间,公司智能物流系统相关业务成长性较好,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智能物流系统相关业务的收入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25.41%和20.31%,但考虑到公司智能物流系统相关业务的规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仍偏小,预计其未来增速将随着业务规模扩大而放缓并逐步趋近于行业平均水平。此外,虽然近年来受益于国内智能物流系统细分行业发展趋势向好,行业内公司业务规模增速较快,
25上市保荐书
利润水平较好,但预计随着该行业的发展成熟,以及行业内竞争对手的增加,行业整体增速及毛利率水平也可能逐渐下降。
其次,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已签订合同、尚未执行完毕的智能物流系统业务在手订单共12096.59万元,主要来自于华润三九等制药业客户以及中国邮政、申通快递等物流业客户,考虑到下游大型客户中部分正处于固定资产大规模投入期,未来随着其投入期的逐渐结束和前期订单的消化,公司在手订单可能无法继续保持在较高规模。
最后,由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当年新增收入为35000万元,较募投项目设计基期2019年相关业务的营收规模大幅增长237.10%,且该募投项目主要实施主体为迦南科技母公司,生产基地的地点也将由智能物流系统原主要生产基地云南昆明转移至母公司所在地浙江温州,并需要大量新招募生产及管理人员,因此还可能存在因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不善或因新基地生产、管理衔接不善带来的管理风险。
综上所述,如果公司因行业竞争加剧或下游客户增量需求大幅减少而导致业务增速不及预期,又或出现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在手订单规模、实际产量规模或营收规模等未来可能出现大幅下降,将会对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的产能消化造成较大不利影响,甚至导致公司智能物流系统业务出现业绩亏损的风险。
(七)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将投资于智能物流系统生产中
心建设项目、制药配液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医药研发服务平台升级扩建项目、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以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其中,智能物流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制药配液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和医药研发服务平台升级扩建项目涉及公司
现有业务的产能扩大和产线升级,该等项目的建设期分别为2年、2年和1年,建设完成后均仍需3年实现完全达产,整体所需时间较长。
尽管公司目前已经具备建设上述项目所需的人员、技术等各项储备,但如果该等项目的资金到位时间不及预期,或建设不能按时、按质完工,又或建设完成后无法按计划达产,将对募投项目按计划实现建设进度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八)经营规模扩张的管理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6上市保荐书的实施,公司的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对管理层管理水平的要求将会提高。虽然公司在多年的发展中,已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并培养出一批能力突出的管理人员,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引进和培养各类管理人才,使其与公司的发展趋势相匹配,及时优化原有的运营体系和管理模式,建立更加有效的决策程序和内部控制体系,将成为公司在未来管理中面临的新挑战。如果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不能有效解决管理问题,妥善化解管理风险,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九)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摊薄利润的风险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20614.76万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7808.75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269999995.98元,项目完成后,公司新增长期资产金额较大,相应新增折旧、摊销较大,将摊薄公司每股收益。尤其在项目建设期初期,新建产线产能尚未完全释放,公司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占净利润规模的比例预计较高,摊薄效应较为明显。
2020年、2021年1-9月,公司实现净利润金额分别为7745.57万元、7070.99万元。按照公司资产折旧、摊销会计政策,本次募投项目全部建成当年,公司将新增折旧摊销费用3500.70万元,占公司2020年、2021年1-9月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5.20%、49.51%。在本次募投项目达到预期经济效益的情况下,项目新增折旧摊销金额不会对公司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如本次募投项目经济效益
未达预期,且公司原有业务未实现进一步增长,则公司存在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十)国际业务相关风险
自2020年1月以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逐渐在全球范围内蔓延,呈现出传播速度快、蔓延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的特点。目前,国内疫情控制已取得明显进展,社会经济及生产活动正在有序恢复,但疫情仍在全球多个国家蔓延。除疫情外,国际社会还存在全球经济增长缓慢、国际局势稳定性下降等变化趋势。
报告期各期,公司国际业务分别实现收入3196.05万元、4022.74万元、
7280.08万元和3750.09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5.52%、5.72%、7.23%和4.98%。在全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经济增长放缓和国际局势稳定性下降等因素的影响下,公司开拓国际市场的进度存在一定风险。若国际经济形势出现
27上市保荐书恶化,导致市场需求下降,则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商誉减值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内生式发展及外延式并购扩大业务领域,在并购过程中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商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账面商誉余额为8573.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净利润的比例为110.69%,该等商誉系由收购迦南飞奇、迦南莱米特两家控股子公司所形成。
迦南飞奇是公司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迦南飞奇开展智能物流系统业务。公司于2017年收购迦南飞奇60%股份时,交易对方承诺在
2017至2021年度累计完成净利润7500万元。尽管公司于每年度终了对收购迦
南飞奇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截至2020年末,其涉及的公司账面商誉未出现减值迹象,但是截至2021年9月30日,迦南飞奇累计完成净利润2272.59万元,较业绩承诺仍有较大差距,公司合并报表商誉账面价值存在减值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中的智能物流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将对公司智能物流系统
业务相关产能进行大幅扩充。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迦南科技母公司,项目建成时间初步预计在2023年,不影响公司对迦南飞奇业绩承诺的考核。项目建成后,迦南科技将与迦南飞奇少数股东继续紧密合作,尽管报告期内迦南科技与迦南飞奇少数股东合作情况较好,随着迦南飞奇业绩承诺期结束,不排除未来迦南科技进一步收购迦南飞奇少数股权以实现全资控股并整合同类业务的可能。但如果未来期间双方未能就股权收购安排达成一致,且迦南科技与迦南飞奇少数股东未能充分发挥协同作用,则智能物流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将可能挤占迦南飞奇资源。一方面,募投项目实施后,迦南飞奇将不再是公司开展智能物流系统业务的唯一平台,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均衡向募投项目和迦南飞奇投入管理、人才和技术等资源;另一方面,募投项目建成后存在与迦南飞奇业务产生市场竞争的风险,不利于迦南飞奇在华东等地区增量市场业务的开拓。上述因素均可能导致迦南飞奇业绩下滑,进而增加其相关商誉减值的风险。
尽管公司于每年度终了对收购迦南莱米特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截至
2020年末,其涉及的公司账面商誉未出现减值迹象,但是报告期内,迦南莱米
特的毛利率出现一定下滑。未来期间,如迦南莱米特经营效益下降,公司合并报表商誉账面价值将面临减值风险,从而影响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
28上市保荐书此外,如果发生极端情况,迦南飞奇、迦南莱米特未来经营严重亏损,企业基本面发生彻底变化,相关资产已无持续经营的必要,则公司需要对商誉账面价值8573.50万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该等减值准备已超过公司最近一年实现的净利润,其全额计提将可能导致公司当年出现亏损。
(十二)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一定增加,上市公司整体资本实力得以提升,上市公司将利用此次募集资金的机遇合理布局业务板块、整合优势资源、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盈利能力。但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从投入使用至募投项目投产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司现有的业务基础。由于公司总股本增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将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指标下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当年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十三)原股东分红减少、表决权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将会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因此存在原股东分红减少以及表决权被摊薄的风险。
(十四)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一直以来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公司行为,全面、公正、及时、准确地披露重要信息,尽可能地降低股东的投资风险。但是,引起股票价格波动的原因十分复杂,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发展前景和盈利水平的影响,而且与投资者的心理预期、股票供求关系、国家宏观经济状况和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关系密切。公司股票价格可能因上述因素的变化而出现背离价值的波动,因此,投资者在投资公司股票时,可能因股市波动而遭受损失。
29上市保荐书
第二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时间为:2021年 11 月 29 日(T 日)。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数量、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认购价格获配股数获配金额锁定期序号获配发行对象名称(元/股)(股)(元)(月)
1 UBS AG 7.59 1317523 9999999.57 6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泰顺1
27.59197628414999995.56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夏同山7.59303030322999999.77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价值
47.5913175239999999.576
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
57.5913175239999999.576
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
67.5913175239999999.576
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7徐文呼7.5913175239999999.576
8李天虹7.59197628414999995.566
9徐国新7.59777338658999999.746
10谢恺7.5913175239999999.576
1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59996047475599997.666
1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59295125322400010.276
合计35573122269999995.98-
本次发行过程、发行对象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0上市保荐书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1年11月25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24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6.74元/股,本次发行底价为6.74元/股。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和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59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12.61%。
五、发行数量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5573122股。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后,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股份转让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31上市保荐书
九、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十、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智能物流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20321.6618000.00
2制药配液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14038.7212000.00
3医药研发服务平台升级扩建项目5630.775000.00
4总部基地建设项目15146.135000.00
5补充营运资金5000.005000.00
合计60137.2845000.00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269999995.98元,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注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上市保荐书
第三节保荐机构及其人员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本保荐机构指定吴义铭先生、杨苏女士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上述两位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吴义铭先生: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
主持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包括:迦南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国检
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星湖科技资产重组、东方网络资产购买、星湖科
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东方网络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迦南科技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中国文发常年财务顾问、广新集团收购财务顾问等项目。
吴义铭先生自执业以来,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形式的处罚。
杨苏女士: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主持或参与的主要项目有:驰宏锌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冠豪高新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红塔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济民制药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长久物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检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星湖科技资产重组、东方网络资产购买、建峰化工重大资产重组、新宁物流
重大资产重组、云大科技股改暨太平洋证券重组上市、华润生化股改和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华菱钢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瑞泰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日
照港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星湖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东方网络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项目。
杨苏女士自执业以来,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形式的处罚。
二、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本保荐机构指定任岩先生担任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项目协办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任岩先生: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副总裁,会计学硕士。2017年加入安信证券,并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具有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编号:S1450117070153),参与的主要有星湖科技资产重组、长久物流发行可转债、哈三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运达科技资产重组等项目,任岩先生自执业以来,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形式的处罚。
33上市保荐书
项目组其他成员:王璐冰先生、胡明星先生、彭学艺先生、陈志刚先生、黄艺庭先生。
34上市保荐书
第四节关于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1、本保荐机构及本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
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本保荐机构
及本保荐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3、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拥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4、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保荐业务部
门负责人及其他保荐业务人员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专业判断的情形;
5、本保荐机构及本保荐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与
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主要业务往来情况;
6、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
本保荐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公正地履行保荐职责。
35上市保荐书
第五节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保荐机构关于本项目的内部审核程序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发行项目实施的内部审核程序主要有:项目组现场
了解情况及尽职调查,出具立项申请报告;投资银行业务立项审核委员会召开立项评审会并进行立项表决;质量控制部、内核部进行现场审核并对全套申请文件
和保荐工作底稿进行审核;内核部对项目的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保荐代表人及
其他相关人员执行问核程序;内核委员会召开内核会议,提出内核反馈意见并进行表决。
本次证券发行申请内核委员会工作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在深圳市福田
区安联大厦27楼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视频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内核小组成员共7人,与会内核委员会成员深入讨论了本次发行中有关的重大问题;听取了发行人代表和项目组对内核发现问题的说明并查阅了相关证明材料;最后对发
行人本次发行是否通过内核进行了表决。经参会内核委员投票表决,迦南科技本次发行股票申请项目通过了本保荐机构内核。
2020年11月18日,审核本次证券发行申请的内核委员对补正后的发行人
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了审核。经内核委员投票表决,迦南科技本次发行股票申请项目通过了本保荐机构内部审核。
二、保荐机构关于本项目的内核意见
本次发行申请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法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业务规则的发行条件,同意作为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荐。
36上市保荐书
第六节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保荐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安信证券作出以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人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
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10、承诺自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
37上市保荐书
第七节发行人本次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经核查,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注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
2020年9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基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股东大会。
2020年9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请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有效
期终止之日(即2022年4月7日)。
二、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10月19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批准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其相关事宜。
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有
效期终止之日(即2022年4月7日)。
38上市保荐书
第八节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本次持续督导期限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如下:
事项安排
一、持续督导事项
(一)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
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确信上市公司向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督导发行人履行有
(二)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交易所提交的其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或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作、信守承诺和信息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及时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向交易所报告;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三)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所提交的其他文件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及时向交易所报告。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
(一)督导发行人遵守《公司章程》及有关决策制度规定;
行并完善防止控股
(二)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
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建立重大财务活动的通报制度;
其他关联方违规占
(四)若有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行为,及时向用发行人资源的制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报告,并发表声明。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一)督导发行人依据《公司章程》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制订行并完善防止其董完善的分权管理和授权经营制度;
事、监事、高级管理(二)督导发行人建立对高管人员的监管机制,完善高管人员的薪酬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体系;
损害发行人利益的(三)对高管人员的故意违法违规的行为,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证内控制度券交易所,并发表声明。
(一)督导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对督导发行人有效执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和程序做出相应的规定;
行并完善保障关联
(二)督导发行人遵守《公司章程》中有关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回避交易公允性和合规的规定;
性的制度,并对关联
(三)督导发行人严格履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告关联交易事项;
交易发表意见
(四)督导发行人采取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一)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承诺的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二)要求发行人定期通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三)因不可抗力致使募集资金运用出现异常或未能履行承诺的,督投资项目的实施等导发行人及时进行公告;
承诺事项(四)对确因市场等客观条件发生变化而需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变更,关注发行人变更的比例,并督导发行人及时公告。
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一)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对外担保的决策他人提供担保等事程序;
39上市保荐书项,并发表意见(二)督导发行人严格履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告对外担保事项;
(三)对发行人违规提供对外担保的行为,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报告,并发表声明。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
机构的权利、履行持(一)提醒并督导发行人根据约定及时通报有关信息;
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二)根据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违法违规行为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主要约定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一)督促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介机构配合保荐机约定;
构履行保荐职责的(二)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存在疑义的,督促中介机构做出解相关约定释或出具依据。
(一)在保荐期间与发行人及时有效沟通,督导发行人更好地遵守《中四、其他安排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0上市保荐书
第九节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1上市保荐书
第十节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结论本次发行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并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迦南科技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安信证券同意作为
迦南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深圳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保荐机构,并承担保荐机构的相应责任。
(以下无正文)
42上市保荐书(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项目协办人(签名):
任岩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义铭杨苏
内核负责人(签名):
廖笑非
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名):
王连志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名):
黄炎勋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月日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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