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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康生物: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持股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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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康生物: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持股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捣蛋鬼 发表于 2021-12-24 00:00:00 浏览:  50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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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康生物
证券代码:002100证券简称:天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1-093
债券代码:128030债券简称:天康转债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持股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疆天邦鸿康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天邦鸿康”)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至持股5%以下,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1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277449664股股票,公司总股本由1076336641股增加至
1353786305股。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天邦鸿康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持股数量保持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持股比例由发行前的5.81%被动稀释至
4.62%,减少比例为1.19%。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天邦鸿康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量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股)(股)新疆天邦鸿康创业投资有限无限售流
625807335.81%625807334.62%
合伙企业通股天康生物
新疆天邦鸿康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除本人外不存在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不导致其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变化。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致使公司股份总数增加,天邦鸿康从
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稀释减少至持股5%以下,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天邦鸿康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新疆天邦鸿康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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