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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94证券简称:博雅生物公告编号:2021-137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21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公告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月 27日(星期一)在江西省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惠泉路33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廖昕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8人,代表股份2308780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公司股份总数扣减回购账户股份数,下同)的45.786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所持股份合计2226130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475%;参加网络投票的
股东10人,所持股份合计82649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91%。
中小投资者15人,所持股份合计9129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06%。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2308432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9%,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222613087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8230115股。
反对3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33800股。
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100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0950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88%;反对3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02%;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
该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增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2.01关于选举陶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2307637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5%,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222613087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8150616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015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81%。
该议案审议通过。
2.02关于选举梁化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307637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5%,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222613087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8150616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015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81%。
该议案审议通过。
2.03关于选举孟庆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2307637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5%,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222613087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8150616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015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81%。
该议案审议通过。
2.04关于选举李兴发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2307637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5%,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222613087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8150616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015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81%。
该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3.01关于选举唐娜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2307660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5%,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222613087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8152916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0178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733%。
该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屈宪纲律师、仲路漫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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