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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5证券简称:湘潭电化公告编号:2021-089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26日、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2021年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1年与各关联方发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888.8万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因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靖西供电有限公司需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靖西湘潭电
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西电化”)用电线路进行改造升级,对工业园区供电线路布局临时调整供电方式,在用电线路改造升级期间,由广西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裕能”)线路临时向靖西电化供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需增加靖西电化向广西裕能采购电力的关联交易预计。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靖西电化向关联方广西裕能采购电力,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约3200万元(含税)。
上述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刘干江先生、张迎春先生、丁建奇先生、张浩舟先生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年度2021年度截至2021
合同签订金额关联交关联交预计金额预计金额年11月30关联人定价原则或预计金额
易类别易内容(增加前)(增加后)日已发生金(含税)额(含税)向关联
方采购广西裕能电力市场定价3200032002262.48电力
合计3200032002262.48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025MA5NLJ273A
法定代表人:赵怀球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9年1月25日
住所:靖西市湖润镇新兴街(新兴工业园)
经营范围:新能源电池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的生产、销售、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西裕能的总资产为24898.57万元,净资产为
12460.31万元,净利润为2751.79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广西裕能
的总资产为26803.47万元,净资产为14092.89万元净利润为1632.59万元。以上数据均已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西裕能系公司参股企业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湖南裕能”)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刘干江先生、张迎春先生均在湖南裕能担任董事,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广西裕能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广西裕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内容:在靖西电化用电线路改造升级期间,由广西裕能线路临时向靖西电化供电。
2、定价原则和依据: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则,
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供电价格参考广西裕能向供电公司采购电力价格执行。
3、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范围内签署。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增加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靖西电化向广西
裕能采购电力,是其生产经营必要的,有利于保证其日常运营以及能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为其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本次关联交易是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原则进行的,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采购比重较低,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
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前取得了我们的认可,决策程序合法公正,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加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全资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按市场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本次增加关联交易占公司采购比重较低,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湘潭电化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湘潭电化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新增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
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0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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