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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6证券简称:大华股份公告编号:2021-150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概述
1、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法人宁波华固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华固”)、宁波华绫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绫投资”)共同对控股子公司浙江大华存储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存储”)同比例增资。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增资1530万元,宁波华固增资900万元,华绫投资增资570万元,增资完成后,大华存储的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元增至8000万元,公司、宁波华固、华绫投资对大华存储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2、实际控制人之一陈爱玲为宁波华固普通合伙人(GP),控制股东、实际
控制人傅利泉是宁波华固的有限合伙人(LP);陈爱玲为华绫投资的普通合伙人(GP)、傅益钦为华绫投资的有限合伙人(LP)。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傅利泉、陈爱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关联交易隶属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宁波华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GWX894B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盐场 1 号办公楼二十号 320 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爱玲
成立日期:2020年1月15日
注册资本:1500万元
股权结构:傅利泉持股比例为99.99%,其配偶陈爱玲持股比例为0.01%。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
关联关系说明:陈爱玲为宁波华固普通合伙人(GP),傅利泉是宁波华固的有限合伙人(LP),宁波华固为公司关联方。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经营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80.361500.30负债总额00
净资产480.361500.30
项目2020年度(未经审计)2021年1-9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00
净利润0.36-0.06
(2)宁波华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AGXTG26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N029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爱玲
成立日期:2018年1月22日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陈爱玲为华绫投资普通合伙人(GP),傅益钦是华绫投资的有限合伙人(LP),华绫投资为公司关联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经营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03455.15191908.40
负债总额75499.35161021.35
净资产27955.8030887.05
项目2020年度(未经审计)2021年1-9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00
净利润-2033.612931.25
(3)经查询,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及交易各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大华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19519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2930号2号楼512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利泉
成立日期:2020年2月19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出资方式
本次增资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3、最近一年一期的经营状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5164.257919.00
负债总额7714.179321.00
净资产-2549.92-1402.00
项目2020年度(经审计)2021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5202.2813062.27
净利润-4163.46-2259.18
4、股权结构及本次增资方案: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本次增资前本次增资后出资人增资金额出资金额持股比例出资金额持股比例
大华股份255051%1530408051%
宁波华固150030%900240030%
华绫投资95019%570152019%
合计5000100%30008000100%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经协商一致,公司、宁波华固、华绫投资拟以现金方式按目前持股比例向大华存储合计增资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额为人民币1530万元,宁波华固增资额为人民币900万元,华绫投资增资额为人民币57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宁波华固、华绫投资对大华存储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大华存储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对大华存储进行增资,可以进一步充实大华存储的营运资本,提高企业竞争实力和经济效益。
本次增资完成后,大华存储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影响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年初至披露日,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人宁波华固、华绫投资(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78869.73万元。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此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规范合法,通过对公司提供的议案等资料的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增资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涉及交易定价,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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