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541|回复: 0

京新药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复制链接]

京新药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零零八 发表于 2021-12-31 00:00:00 浏览:  54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9/11/12层
电话:021-20511000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新药业”)委托,就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
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1年12月14日公司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刊登了《京新药业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等。其中,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15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下午14:00时在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本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6845992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1158%,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
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名,均为截至2021年12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该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345607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175%。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机构的数据显示,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计65人,代表股份1022852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2983%。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综上,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公司对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收购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56260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的99.1085%;反对12199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16750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20%;反对12199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通过。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
金海燕
负责人:经办律师:
顾功耘陈霞
2021年12月30日
上海·杭州·北京·深圳·苏州·南京·重庆·成都·太原·香港·青岛·厦门·天津·济南·合肥·郑州·福州·南昌·西安·广州·长春·武汉·乌鲁木齐·伦敦·西雅图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9/11/12层,邮编:200120电话:(86)21-20511000;传真:(86)21-20511999
网 址: http://www.allbrightlaw.com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5-18 14:10 , Processed in 0.220477 second(s), 51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