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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供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经过认真审阅该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资料之后,我们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有利于双方发挥协同效应。
各项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对双方是公允合理的。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应该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按规定进行披露。
独立董事:李希元张仁寿窦林平
2021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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