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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1证券简称:科陆电子公告编号:202113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累计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146300.00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2.15%;实际发生的担保数额为人民币73631.63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51.41%。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湛江市中电绿源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中电”)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总额不超
过10000万元的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1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58)。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湛江中电融资租赁业务展期事项提供总额不超过3200万元的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
现湛江中电拟在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展期到期后再次展期,展期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展期不超过一年,公司拟继续为湛江中电该融资租赁业务再次展期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1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相关担保协议的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湛江市中电绿源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6月19日
注册地址: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18号坡头区财政局办公楼副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王榕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出租车客运、包车客运;新能源汽车系统集成技术研发、咨
询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装备系统集成技术研发和销售。销售:汽车零配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2、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孙公司深圳市中电绿源纯电动汽车运营有限公司持有
湛江中电92%股权,吴永祥持有湛江中电8%股权。公司间接持有湛江中电87.86%股权。
3、基本财务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湛江中电总资产95545354.29元,总负债
97495067.79元,净资产-1949713.50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525638.62元;营业利润-671890.48元,净利润550037.71元(已经审计)。
截止2021年9月30日,湛江中电总资产80801273.15元,总负债74097100.41元,净资产6704172.74元;2021年度1-9月实现营业收入22517314.08元;营业利润8550183.45元,净利润8550183.44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担保事项具体如下:
2担保
被担保方金融机构融资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方江苏瀚瑞金港湛江市中电绿源新能不超过1500连带责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公司融资租赁有限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万元保证担保之日起满两年时止公司公司拟对被担保方上述融资金额限下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相关融资机构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筹措资金,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累计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146300.00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2.15%;其中,实际发生的担保数额为人民币73631.63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1.41%。
连同本次担保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46300.00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2.15%;其中,实际发生的担保数额为人民币73631.63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1.41%。
上述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中,公司除了为参股子公司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额度外,其余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24300万元贷款已到期,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不能清偿该笔贷款,债权人向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履行全额担保责任,公司已与债权人诉前和解,签订了《担保代偿协议书》。
六、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为湛江市中电绿源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展期事项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
3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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