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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亚通: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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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亚通: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人生若只如初见 发表于 2021-12-31 00:00:00 浏览:  56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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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怡亚通证券代码:002183公告编号:2021-22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
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9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延长公司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公告的《之回复报告》中承诺事项(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前处置完成类金融业务所有股权)的具体履行进度情况,公司已无法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承诺事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有关规定及公司承诺的实际履行情况,公司拟将深圳前海宇商保理有限公司剥离承诺的履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除深圳前海宇商保理有限公司外的其他类金融业务剥离承诺的履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
31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将深圳前海宇商保理有限公司剥离承诺的履行期限
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除深圳前海宇商保理有限公司外的其他类金融业务剥离承诺的履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符合《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的相关规定,变更方案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延长公司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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