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16|回复: 0

凯因科技:凯因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复制链接]

凯因科技:凯因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岁月如烟 发表于 2022-1-4 00:00:00 浏览:  41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仔细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一)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2月31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二)鉴于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
14.01元/股调整为13.86元/股。
(三)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四)公司确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
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2月31日,同意以
13.8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激励对象汪涛先生授予12万股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年巾
(杜臣)(朱建伟)(孙蔓莉)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5-26 04:12 , Processed in 0.372448 second(s), 51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