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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心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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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心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纸荒年 发表于 2022-1-8 00:00:00 浏览:  61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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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1证券简称:齐心集团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
于2022年1月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会议于2022年1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钦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和存管账户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的实际情况和员工意愿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由上市公司自行管理,变更为深圳市德远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以获得更加专业的管理。公司与资产管理机构深圳市德远投资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德远精选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通过其管理的“德远精选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募集专户”(以下简称“募集专户”),择机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受让“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共计
11000000股,作为后续持股计划的存管账户。
募集专户存续到期日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到期日一致。公司作为该募集专户的一般级委托人,在募集专户设立完成时,先由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控股’)为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无息垫资,待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了结清算之后,所退回的款项归还齐心控股前述垫资款,若前述退回款项与齐心控股垫资款产生差额,则该部分差额由全体持有人按比例予以补齐。
表决情况: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www.qx.com关联董事陈钦鹏、黄家兵、戴盛杰、李秋红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2020年11月13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负责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和存管账户并相应修订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03。
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本次变更2020年持股计划变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和存管账户,由此相应修订《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陈钦鹏、黄家兵、戴盛杰、李秋红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摘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04。《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修订《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同时,相应同步修订《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陈钦鹏、黄家兵、戴盛杰、李秋红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2022年第一次会议就本次变更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资
产管理机构和存管账户并相应修订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事项进行了审议并提报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变更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变更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调整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www.qx.com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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