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股票代码:000301股票简称:东方盛虹公告编号:2022-006
债券代码:127030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 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及股东承诺不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3348214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3%。
3、本次申请股份解除限售股东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中承诺: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至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起18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55号)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向包括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1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5810644股。上述新增股份于2020年7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4029053222股增加至4834863866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股数(股)限售期
1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33482142818个月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43750006个月
3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837053576个月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8571426个月
15浙江传化化学集团有限公司446428576个月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23214286个月
7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6250006个月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34375006个月
9周磊223214286个月
10江苏鹰翔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18750006个月
1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0714286个月
12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8035716个月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
13156250006个月
养老金产品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定增优选36号资
141116071426个月
产管理产品
15杭州锦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7213636个月
合计805810644
二、上市公司股本变动情况2021年3月22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盛虹转债”,债券代码“127030”),并于2021年4月2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期限6年。“盛虹转债”自2021年9月27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截至2021年 12 月 31 日,因部分“盛虹转债”转换为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834960195股。
除上述事项外,自公司非公开发行至今,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下:
承诺承诺内容承诺期限履行情况类型
2020-07-15
股份限本次发行对象中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所认购至正常履行售承诺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2022-01-14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间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股东继续履行不减持承诺的说明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尔邦”)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组已完成标的资产过户,正在办理新增股份登记等工作。在本次重组中,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作出承诺如下:
承诺履行情承诺内容承诺期限类型况
本公司/本人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自本次重组复牌股份减正常履毕期间,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无减持上市之日起至实施完持承诺行公司股份的计划。毕期间
1、本公司/本人在本次重组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起18个月内
不得转让,但向本公司之实际控制人/本人控制的其他主待本次体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除外。
重组完
2、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自本次重组交易成,新增股份减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对方取得上市公股份上
持承诺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规则办理。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司股票之日起18市日起
本人基于本次交易前持有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个月内开始履
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锁定行承诺承诺。
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监管意见相应调整。
五、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资金占用、上市公司对该股东违规担保等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六、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3348214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3%。
3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共计1位,证券账户总数为1户。
4、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冻结本次可上市流的股序持有限售股数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股东名称份数号量(股)通股数(股)总股本的比例量
(%)
(股)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
13348214283348214286.93%0
司
合计3348214283348214286.93%0
七、本次解除限售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本次解除限售前本次解除限售后项目变动数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310304696864.18%-334821428276822554057.25%
二、无限售流通
173191322735.82%334821428206673465542.75%
股
三、总股本4834960195100.00%-4834960195100.00%
八、持续督导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均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时所作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持续督导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九、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4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十、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5、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5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