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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009股票简称:中国宝安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国宝安
股票代码:000009
信息披露义务人: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乳源县乳城镇鹰峰西路1号B栋B区一楼106A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58楼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22年1月14日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别提示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一、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
二、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和批准,其履行
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
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
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发要约收购。
六、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
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
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N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特别提示…………………………………………………………………………………………………………………………………………………………………………………2
目录………………………………………………3
第一节释义………………………………………………5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业务情况………………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从事的主要业务及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9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五年内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10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11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11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程序……………………………13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1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
的计划…………………………………………………………………………………………………………………………13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程序…………………………………13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14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14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14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14第五节资金来源……………………………………………………………15
第六节后续计划……………………………………………………………………………16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16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
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16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16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任作重大变动的计划…………………………………17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17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17
析…………………………………………………………18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18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18
三、关联交易情况及规范关联交易措施…………………………………………19
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20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20
cn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20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
排…………………………………………………………………………………………………………………………………………….....20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20
第九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股份的情况………………………………………21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股份的情况…………………………………………2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在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股份的情况…………………………………………21
第十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22
第十一节其他重大事项……………………………………………………………………………………………………………………………23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2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5附表………………………………………………………………………………27
寸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释义
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本报告书、本报告指《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韶关高创、本公司指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中国宝安指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指韶关高创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使得持股比例达到15%
粤民投指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15号》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
《准则第16号》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一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名称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乳源县乳城镇鹰峰西路1号B栋B区一楼106A
法定代表人刘志华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232MA553FR18Y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服务(不含股票、基金、期货、证券投资咨询);财务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销售;以自有资金进行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20年8月4日
经营期限长期
股东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58楼
联系电话020-8316060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珠盈海峰贤丰集粤国富投有资限合伙公企司业广州赛米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华杜投资有限公司广佛山州市市美腾的曦企晨业投管资理有有限广州星河湾创业投资有广州佳芯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荣跃企业广广东东万海乾天投集资团发股展份有有限限粤广民州投宝(华广投州资)管金理融有投限广广州州智立行白天企下业投集资国管有理限珠海民腾企业管理合伙广州丛瑞投资有限公司
限责公任限公6.25%管理公公司司资公有司有公限司企业(有限合伙)
(有12.5%限合伙)%SZS67.8125%司公司有限6.25%限公1.875%公司%S2811.875%
6.25%6.25%司
6.25%公司%6.25%司3.125%
6.25
15.625%1.875%0.3125%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粤民投持有韶关高创100%的股权,为韶关高创单一股东。粤民投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无实际控制人,因此韶关高创亦无实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00%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际控制人。
韶关高创设立于2020年8月4日,自设立以来,韶关高创控股股东、无实际
控制人的状况未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中名称
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凤凰三路8号2号楼2228房
法定代表人叶俊英
注册资本1,6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MA4UUHTY4B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商务咨询,财务
经营范围
咨询,投资咨询。
成立日期2016年9月8日
长期
经营期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粤民投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100%股权。粤民投的股权结构相对分散,根据
粤民投的《公司章程》,任何单一股东及其关联方无法控制股东大会、董事
会,无法控制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也无法独立决定重大事项的决策。因此,粤
民投无控股股东,也无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亦无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业务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业务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子公司珠海市元恒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尚未实际开展业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粤民投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业务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韶关高创100%的股权外,粤民投所控制的其
他核心企业及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持股比
公司名称成立日期经营范围
号
(万元)例(%)
韶关市高腾
企业管理:自有资金进行项目投资;投资咨
一300000100%
企业管理有2018-09-10询服务;财务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
限公司
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与销售。
粤民投(广自有资金投资;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
CN1998-11-2750000100%
州)金融投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项目投资。
8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资有限公司
昌都市高腾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6-10-1150000099.94%企业管理;自有资金项目投资;企业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寸粤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01-111000070%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韶关市高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20-12-23100000100%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粤民投另类私募基金管理(珠海横琴)有限公司2020-11-161000040%一般项目:私募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企业管理;财务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泓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0-03-04333339.994%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从事的主要业务及财务状况的简要
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财务状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韶关高创成立时间不满2年,韶关高创的主要业务头
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自有资金投资。韶关高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主
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8月-12月
资产总额1,433,144,116.49
所有者权益总额994.022.705.17
资产负债率30.6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营业收入-5,668.725.13
营业支出241,807.03
净利润-5.977.294.83
注:上表中所列示的韶关高创主要财务数据取自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粤民投的主要业务及财务状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粤民投的主营业务为权益类投资、固定收益类投资和
另类投资。
粤民投2020年、2019年、2018年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如下:
单位:元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
资产总额23.504,408,048.5522,705,000,377.7322,108,108,175.84
负债总额6,239,650,098.896,034,140,135.096.005.873,436.05
归属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7,264,757,949.6616.663,178.808.5216,095,270,722.02
营业收入2,762,266,002.172,321,180,181.221,671,336,389.11
净利润660.708,067.071,461,481,078.431,082,160,329.5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659.960.942.721,460.324,848.531,081.124,131.85
注:上表中所列示的粤民投主要财务数据取自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五年内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任何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10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
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中国无
刘志华董事长、经理男广州
男中国广州无
邓文平董事
周凤娥女中国广州无
董事
无
房子慧监事女中国广州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
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情况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境内、境外不存在拥有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粤民投的全资子公司
韶关市高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公司
证券简称证券代码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名称
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的不得经
辽宁韶关市高腾
营,限制的品种办理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经营进料成大企业管理有
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
股份辽宁成大600739.SH限公司持有
易,承包本行业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有限的股份比例
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工公司
为15.30%
程、生产及服务行业的劳务人员,农副产品收购(粮
11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食除外),化肥连锁经营,中草药种植,房屋租赁,仓储服务,煤炭批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韶关高创本次权益变动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累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低于1,000000股,增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程序
2022年1月1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粤民投签署股东决定,同意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事项。
13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所使用的资金来源于合法自筹资金,
不存在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上市公司股票向
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用于本次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15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六节后续计划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
务作出改变或调整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有改变上市公司主营
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调整的计划,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
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
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
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
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需要筹
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批准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提出调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需要筹划相
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提出修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
的计划。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
16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任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
重大变动的计划。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
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的法定批准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
大调整的计划。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的法定批准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
有重大影响的计划。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以后拟实施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
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的法定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7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仍将保持独立运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签署《关
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
市公司将仍然具备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继续保持机构、资产、人
员、业务经营、财务等的独立或完整。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与要
求、及上市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
义务,不利用第一大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尊重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
财务和机构方面的独立性。
本公司对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
子公司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业务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签署《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目前不存在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构
成竞争或潜在竞争业务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
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
3、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将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
监督和约束,如果将来本公司的产品或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
出现或将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1)本公司从任何第三者处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
产品或业务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决定
18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是否获取及利用该等商业机会;且应其需求,本公司将尽力促使该等商业机会按
合理和公平的价格和条款让与上市公司;
(2)如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因实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
突,则优先考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利益;
(3)上市公司认为必要时,本公司将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与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有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资产和业务,或由上市公司通过法
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委托经营、租赁或优先收购上述有关资产和业务。
4、本公司对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关联交易情况及规范关联交易措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签署关于《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
容如下:
“在本公司为中国宝安关联方期间,本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可能的避免
和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承诺
将遵循市场化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
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以保证
上市公司与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
本公司对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9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的资产交易或者
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交易的情形。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发生合计金额超过5万
元上交易的情形。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
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
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
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2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设立于2020年8月4日,其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主要
信息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8月-12月
流动资产1,408,384,916.49
非流动资产24,759,200.00
资产总额1,433,144,116.49
流动负债439,121,411.32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额439,121,411.32
所有者权益总额994,022,705.17
资产负债率30.64%
营业收入-5.668.725.13
营业利润-5,910,532.16
净利润-5.977.294.83
131,511.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1,220,197.668.23
1,428,05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7.983,843.42
207.983,843.4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一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
情形。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必须披
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3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
属在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自查报告及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策文件;
6.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会计报表;
7.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资金来源的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后续计划的说明;
9.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1.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日前24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交易等事项的说明;
1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等情况的说明;
14.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以及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的说明;
1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的说明。
二、备查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4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22年1月14日
25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22年1月14日
26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8、29层
股票简称中国宝安股票代码00000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乳源县乳城镇鹰峰西路1号B栋B区一楼106A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口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口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口否√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非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口否√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口否√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口继承口其他口协议转让间接方式转让执行法院裁定赠与(请注明)□口□□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343,150,066股持股比例:13.30%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变动数量:43,732,055股变动比例:1.7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1年5月6日至2022年1月14日方式: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口否/备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27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是否/口备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业务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口备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累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低于1.000.000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人否口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口否√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否口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口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人否口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否√口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本次权益变动不属于应当聘请财务顾问的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口否/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已批准,无需外部批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口否√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放弃行使相关股份表决权的声明
28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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