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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有科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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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有科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

苏晨曦 发表于 2022-1-14 00:00:00 浏览:  35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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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
大信备字[2022]第1-00066号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0F3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WUYiCE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电话Telephone;+86(10)82330558
传真Fax: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15/F,XueyuanInternationalTower186(10)82327668
网址Intemet:
学院国际大厦15层No.1ZhichunRoad,HaidianDist.www.daxincpa.com.cn
邮编100083Beijing,China,100083
关于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
大信备字[2022]第1-00066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以下简称“审核中心”或“贵中心”)于2022年1月7
日下发的《关于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
函》审核函〔2021〕02000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申报会计师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
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调查、核查及讨论,并完成了《关于北京同有飞
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以下简称“本
问询函回复”。
问题1
根据申报材料及反馈回复,鸿秦科技收入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发行人提供了同行业可比
上市公司紫晶存储、易华录、中科曙光、雷科防务等公司2018年至2020年分季度收入数据,
但未提供鸿秦科技相应数据。发行人在回复中提供了2019年以来鸿泰科技固态存储产品各
季度产销量数据,其中四季度占比与前期公司公告的四季度收入占比不匹配。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鸿秦科技主要产品构成明细及报告期分季度营业收入数据,
说明其销售收入存在季节性的主要依据:(2)鸿秦科技第四季度销量占比数据与其第四季度
实现收入占比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
请保荐人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鸿秦科技主要产品构成明细及报告期分季度营业收入数据,说明其销售收入存
在季节性的主要依据
(一)鸿秦科技主要产品构成明细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主营业务的构成情况如下
-1-关于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单位:万元类别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4早
固态存储产品11,339.3294.99%18,214.6496.14%13,247.1486.35%8,772.8875.59%
技术服务及电子元器件597.955.01%732.213.86%2,094.1713.65%2,832.6324.41%
合计11,937.27100.00%18,946.85100.00%15,341.31100.00%11,605.5i100.00%
报告期内,鸿秦科技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固态存储产品的销售,该项收入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75.59%、86.35%、96.14%和94.99%,为鸿秦科技目前最主要的收入及利润来源。
鸿秦科技营业收入中存在部分根据客户配套需求采购并销售的电子元器件,涉及种类及规格
较多,主要包括倾角传感器、插值细分芯片、FPGA(现场可编程逻辑门阵列)等。同时,鸿
秦科技也向客户提供固态存储相关的技术开发服务。
报告期内,随着固态存储产品收入规模的快速增加,鸿秦科技逐步降低了电子元器件的
销售规模,并聚焦于主营业务固态存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技术服务及电子元器件的销售收
入占比由2018年的24.41%下降至2021年1-9月的5.01%。
鸿秦科技的固态存储产品,包括军用固态硬盘、民用固态硬盘,以及显控存储板卡、数
字机柜、信息采集终端等其他固态存储产品。报告期内,鸿秦科技固态存储产品分产品类型:的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一类别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收入占固态存储产品收入的比例收入占固态存储产品收入的收入占固态存储产品收入的比例收入占固态存储产品收入的比例
固态硬盘:
军用固态硬盘9,611.6984.76%14,085.4377.33%11,136.8384.07%7,182.9381.88%
民用固态硬盘1,189.5510.49%942.825.18%506.163.82%476.145.43%
固态硬盘小计10,801.2495.25%15,028.2482.51%11642.9987.89%7,659.0687.30%
其他固态存储产品538.084.75%3,186.4017.49%1604.1512.11%1,113.8212.70%
固态存储产品合计11,339.32100.00%18,214.64100.00%13,247.14100.00%8,772.88100.00%
由上表可知,鸿秦科技固态存储产品收入大部分来自于军用固态硬盘,报告期内,军用
固态硬盘收入占各期固态存储产品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1.88%、84.07%、77.33%和84.76%。
因此,作为军工配套企业,鸿秦科技的产品交付和收入确认,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军工行业的
季节性特征,即在下半年甚至四季度集中交付产品和确认收入。
(二)鸿秦科技分季度营业收入情况
1、鸿秦科技分季度收入确认情况
2018年至2020年,鸿秦科技分季度实现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2-
关于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单位:万元
2020年2019年2018年
季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5.16%11.56%8.60%
一季度977.521,774.08997.74
24.88%30.03%26.81%
二季度4,714.354,607.753,111.78
28.92%25.16%33.32%
三季度5,480.113,860.403,866.63
7,774.8833.24%3,629.35%27'IC
四季度41.04%5,099.08
小计18,946.85100.00%15,341.31100.00%11,605.51100.00%
2018年至2020年,鸿秦科技的分季度收入确认情况如下:第四季度收入占全年收入比
例分别为31.27%、33.24%和41.04%,2020年第四季度收入占比增加较快,主要系鸿秦科技
在第四季度向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和合肥同智机电控制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同智”)集中交付产品,两者在2020年第四季度分别确认的
收入金额为3,719.83万元和1,397.17万元,占2020年第四季度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7.84%、
17.97%。
(1)鸿秦科技对科思科技不存在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况
2020年第四季度,鸿秦科技对科思科技销售收入,对应的销售合同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4季度交货金
合同签订月份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约定交货日期不含税合同金额
额(不含税)
2020/08/062020/10/102,897.962,213.63
2020年8月
小计2,213.63
2,897.96
2020/09/1454.19
2020/10/1854.19
2020/09/112.39
2020/9/2010.66
2020/09/298.50
2020/10/258.50
8.50
2020/09/272020/10/258.50
2020年9月
1.59
2020/09/302020/10/201.59
5.10
2020/09/252020/10/155.10
2020/09/182020/09/251.661.66
小计90.2081.92
2020/10/122020/10/207.43
7.43
2020/10/162020/10/204.904.90
2020/10/2339.42
2020/10/1939.42
2020/10/122020/12/2524.3424.34
2020年10月
2020/10/142020/10/300.490.49
2020/10/222020/12/3014.6014.60
2020/10/282020/12/301,277.17
1,277.17
2020/10/092020/11/151.591.59
-3-
关于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合同签订月份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约定交货日期不含税合同金额2020年4季度交货金额(不含税)
小计1,369.941,369.94
2020年11月2020/11/052020/11/302.652.65
2020/11/022020/11/2016616'6
2020/11/272020/12/1039.8239.82
小计52.3952.39
2020年12月2020/12/032020/12/251.951.95
小计1.951.95
合计4,412.443,719.83
由上表可以看出,鸿秦科技2020年四季度对科思科技实现的销售收入,其对应的销售
合同大部分于当年10月份或之前签订,且合同约定交付时间均在2020年度,鸿秦科技均是
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在2020年四季度完成交付,鸿秦科技对科思科技的收入是基于合
理的商业活动进行的,不存在四季度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
(2)鸿秦科技对合肥同智不存在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况
2020年初鸿秦科技向合肥同智发出产品样本,2020年6月合肥同智中标军方用户项目。2020年度,鸿秦科技与合肥同智签署的主要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合同签订日约定交货日产品类型合同金额(含税)是否当年发货是否当年签收
2020/08/18合同签署后7-9周固态存储432.00是是
2020/09/18合同签署后6-8周固态存储62.54是是
2020/09/28合同签署后11-12周固态存储750.00是是
2020/10/21合同签署后9-10周固态存储750.00是是
如上表,鸿秦科技与合肥同智的销售合同大部分于当年10月份或之前签订,鸿秦科技
根据合肥同智的实际需求进行生产和备货,并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进行交货,属于正常
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四季度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分季度收入确认情况
2018年至2020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分季度收入确认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
关于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技和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收入确认均呈现明显的季节性,即大部分收入集中在下半年甚至第四
季度确认。
因此,从分季度确认收入情况来看,鸿秦科技营业收入的季节性分布情况与同行业可比
上市公司较为一致。
3、鸿秦科技下游主要客户的收入亦呈现明显的季节性
鸿秦科技下游客户大多为军工集团下属的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或军品配套企业,主要
客户中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格通信”、科思科技为上市公司,经
查询公开披露的资料,海格通信、科思科技2018年至2020年的分季度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公司名称季度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海格通信一季度78,560.8315.34%75,487.4716.39%76,249.36%281
二季度131,800.1725.73%122,066.8526.50%106,438.0126.15%
三季度99,871.5119.50%86,989.95%88'8174,021.31%618I
四季度201,973.9739.43%176,166.5138.24%150,270.9136.92%
小计512,206.48100.00%460,710.78100.00%406,979.59100.00%
科思科技*一季度277.590.42%90.010.13%1,398.202.54%
二季度29,221.2744.62%20,832.5431.13%1,210.592.20%
三季度4,737.917.23%623.910.93%2,963.865.39%
四季度31,255.99%ZL'b45,379.64%18.2949,438.7489.87%
小计65,492.76100.00%66,926.10100.00%55,011.39100.00%
注1:海格通信的分季度收入数据,根据其公开披露的年报、半年报和季度报告的收入数据,进行计算。
注2:科思科技于2020年10月22日在科创板上市,未披露2018年和2019年的各季度收入数据,但
在招股说明书上披露了分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及占比情况。因此,科思科技2020年的分季度收入的口径为营
业收入,2018年和2019年的口径为主营业务收入(合计金额略低于当年营业收入,但差异较小,口径略
有差异。4
2018年至2020年,海格通信四季度收入占全年的比例分别为36.92%、38.24%和39.43%,
度集中确认收入的明显季节性特征。鸿秦科技作为向海格通信、科思科技提供配套产品的供
应商,需要按照下游客户向终端客户的季节性交付安排,进行产品交付。
此外,军品用户的审批决策和管理流程都有较强的计划性,因此其采购习惯通常具有一
定的季节性,许多用户在上半年进行预算立项和设备选型,在下半年进行招标、采购和建设,
因此,军工配套企业收入分布呈现出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较高的特点。
综上,鸿秦科技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军工固态存储产品,结合军工行业产品交付特点,
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下游客户的分季度确认收入情况,鸿秦科技在四季度集中确认收入具
有合理性。
-6-关于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二、鸿秦科技第四季度销量占比数据与其第四季度实现收入占比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及
合理性
(一)按季度销量占比与其季度实现收入占比的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鸿秦科技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固态存储产品的销售,该项收入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75.59%、86.35%、96.14%和94.99%,为鸿秦科技目前最主要的收入及利润来源,因此,以下均基于固态存储产品的销量和收入数据进行分析。
2018年至2020年,鸿秦科技固态存储产品的分季度的销量(片数)、收入及占全年比例
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度
项目
销量(片数)固态存储产品收入
数量占比占比
金额
一季度3,4665.36%914.345.02%
18,77429.06%24.67%
二季度4,492.77
13,95021.59%5,326.5829.24%
三季度
28,42543.99%7,480.9641.07%
四季度
合计64,615100.00%18,214.64100.00%
2019年度
项目
销量(片数)固态存储产品收入
占比占比
数量金额
8,14214.66%12.89%
一季度1,707.44
15,33127.60%
二季度3,509.7526.49%
三季度20,88637.60%3,727.5428.14%
11,18720.14%32.48%
四季度4,302.40
合计55,546100.00%13,247.14100.00%
2018年度
项目
销量(片数)固态存储产品收入
数量占比占比
金额
2,18711.21%793.129.04%
一季度
5,19226.60%2,115.1724.11%
二季度
9,10046.63%36.81%
三季度3,229.30
3,03815.57%2635.3130.04%
四季度
合计19,517100.00%8,772.88100.00%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8年至2020年,鸿秦科技固态存储产品的分季度的收入确认和销
量(片数)的情况如下:第四季度收入占全年固态存储产品收入比例分别为30.04%、32.48%
和41.07%,而第四季度销量(片数)占全年销量比例分别为15.57%、20.14%和43.99%。
-7-关于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二)销量季节性分布与营业收入季节性分布存在差异的原因分析
1、分季度销量和收入不完全配比的主要影响因素
鸿秦科技固态存储产品的分季度销量(片数)占比数据和当期营业收入占比数据不完全
配比,主要是单片销售价格存在较大差异所致。固态存储产品的价格主要受存储容量、应用
场景等因素的影响,具体如下:
(1)单片存储容量差异较大
报告期内,鸿秦科技主要固态存储产品的单片存储容量范围跨度较大,从16GB至4T
(换算后为4096GB)不等,由于固态存储产品价格与存储容量正相关,所以单片价格差异
较大。
(2)固态存储产品应用场量差异较大
由于用户实际应用场景不同,所需产品在技术参数指标、工作环境、试验要求等方面存
在差异,鸿秦科技凭借多年来型号项目研制及产品化经验,选择适用的存储介质类型(SLC、
MLC、TLC,并提供特殊尺寸结构、接口形式等基础定制化服务,同时提供性能指标、功能
自定义等特殊功能的深度定制化开发,能够将多级智能销毁功能、极速物理销毁功能、数据
无损保护功能及闪存强化技术等功能应用于定制化固态存储产品中。因此,用户实际应用场
景不同,固态存储产品的售价差异较大。
综上,由于存储容量、应用场景不同,鸿秦科技固态存储产品的单片产品销售价格差异i较大,导致分季度销量(片数)占比数据和当期营业收入占比数据存在不完全配比的情况。
需综合考虑固态存储产品的存储容量、应用场景等因素,分析销量(容量)和营业收入的按
季度分布匹配关系。
2、第四季度销量占比数据与其第四季度实现收入占比差异的原因分析
(1)固态硬盘
固态硬盘的单片销售价格和其自身存储容量有较大关系。2018年至2020年,鸿秦科技
固态硬盘的销量(片数)、销量(容量)和收入的分季度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项目2020年度
销量(片数)销量(容量)固态硬盘收入
数量羽早销量(GB)占比金额占比
一季度3,4385.58%1,606,1136.69%905.546.03%
二季度17,57328.53%3,169,17513.20%3,290.7221.90%
三季度12,22819.85%5,249,93521.87%3,498.9623.28%
四季度28,35846.04%13,981,07758.24%7,333.0348.79%
合计61,597100.00%24,006,300100.00%15,028.24100.00%
项目2019年度
销量(片数)销量(容量)固态硬盘收入
数量占比销量(GB)占比金额占比
-8-
关于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其他固态存储产品,主要包括固态存储相关的显控存储板卡、数字机柜、信息采集终端等,此类产品依据应用场景和使用项目的不同,产品价值体现在基于存储功能的计算、显控等附加功能耦合应用,产品售价也是依据功能复杂性及物料成本进行核算,其销售价格和与存储容量不存在相关性,因此,其他固态存储产品按销量(片数)和收入进行分析。
2018年至2020年,其他固态存储产品销量(片数)和收入的分季度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度
项目
销量(片数)其他固态存储产品收入
占比占比
数量金额
0.93%8.800.28%
一季度28
1,20139.79%1,202.0537.72%
二季度
1,72257.06%
三季度1,827.6257.36%
四季度672.22%147.934.64%
合计3,018100.00%3,186.40100.00%
2019年度
项目
销量(片数)其他固态存储产品收入
占比占比
数量金额
一季度191.58%67.234.19%
44837.36%549.8234.28%
二季度
三季度30025.02%310.2119.34%
43236.03%676.8942.20%
四季度
合计1,199100.00%1,604.15100.00%
2018年度
项目
销量(片数)其他固态存储产品收入
数量占比金额占比
0.19%64.275.77%
一季度二
5510.22%299.5826.90%
二季度
21840.52%19.34%
三季度215.39
26449.07%534.5848.00%
四季度
合计538100.00%1,113.82100.00%
显控存储板卡、数字机柜、信息采集终端产品价格差异较大。2018年第一、二季度主要销售数字机柜和信息采集终端,显控存储板卡没有形成销售,2018年三季度开始主要销售显控存储板卡,因此,2018.年第四季度销量(片数)占比和收入占比差异逐步缩小。随着2019年和2020年显控存储板卡销售占比大幅提升,2019年和2020各季度销量(片数)和收入占比匹配。
2018年前三季度其他固态存储产品的销量(片数)占比和收入占比不匹配的原因:
1)2018年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销量(片数)占比和收入占比不匹配的原因
·
-10-
关于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7.4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6.4358.71142.1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984.9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3.61-948.07
非经常性损益对利润总额影响的合计42.5861.69-801.02
减:所得税影响额20.529.2522.0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22.0752.44-823.08
2018年鸿秦科技单体报表净利润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差异较大的原因主要系2018年鸿
秦科技因实施股权激励计提了股份支付费用948.07万元,进而导致鸿秦科技2018年非经常
性损益金额较大所致。
综上所述,业绩承诺实现金额系根据鸿秦科技净利润、非经常性损益及资金占用费综合
计算得出。2018年至2020年鸿秦科技的业绩承诺实现金额均超过业绩承诺金额。
二、鸿秦科技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快速增长,但同期税金及附加基本保持不变原因及合理


(一)鸿秦科技税金及附加的构成明细
2018年至2020年,鸿秦科技税金及附加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1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城市维护建设税65.6554.92%67.2053.56%66.9157.34%
教育费附加28.1323.53%28.80%96'Z28.6824.58%
地方教育费附加18.7615.69%19.2015.30%19.1216.39%
印花税10.25.86%10.278.19%1.971.69%
合计119.54100.00%125.47100.00%116.68100.00%
2018年至2020年,鸿秦科技税金及附加主要是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
教育费附加构成,上述三项在全部税金及附加中占比分别为98.31%、91.81%和94.14%。
(二)鸿秦科技税金及附加与营业收入匹配情况分析
1、鸿泰科技税金及附加与应缴纳增值税额相关
鸿秦科技税金及附加中的主要税种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均与
鸿素科技应缴纳增值税额存在相关性,计税依据及税率情况如下: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当期应缴纳增值税额7%
教育费附加3%
-13-关于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2%
地方教育费附加
最近三年,鸿秦科技上述税种与应缴纳增值税额的具体匹配性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应缴纳增值税额(附加税的计税依据)937.73960.03955.92
附加税的匹配情况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城市维护建设税65.65%267.20%66.91%2
教育费附加28.133%28.803%28.683%
地方教育费附加18.762%19.202%19.122%
由上述测算可见,鸿秦科技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与应缴纳增
值税额具有匹配性。
2、应缴纳增值税额的测算过程
应缴纳增值税额为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最近三年鸿秦科技应缴纳增值税
额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44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项税额2,450.901,930.671,878.96
进项税额(扣除进项税转出)1,513.17970.64923.04
应缴纳增值税额937.73960.03955.92
(1)增值税销项税额
2018年至2020年,鸿秦科技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分别为1878.96万元、1930.67万元
和2,450.90万元,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19%、12.58%和12.94%,占比总体呈下降
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增值税率变化所致,具体如下:期间销售一般货物增值税率技术服务增值税率鸿泰科技当年销项税额占当年营业收入比重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17%6%16.19%
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16%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16%6%12.58%
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13%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13%6%12.94%
(2)增值税进项税额
-14-
关于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二)鸿秦科技销售人员数量变化、平均薪酬、销售激励政策及变动情况,鸿秦科技与
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产品、销售模式、渠道等相关方面的差异情况
1、销售人员数量变化、平均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鸿秦科技销售人员数量变化、平均薪酬变动情况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薪酬支出(万元)241.94350.09345.43350.66
平均销售人员数量(人)17192021
平均薪酬(万元/人)14.2318.4217.2716.70--
平均薪酬涨幅/6.66%3.41%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11,937.2718,946.8515,341.3111,605.51
薪酬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2.03%1.85%2.25%3.02%
(1)销售人员略有减少,总体较为稳定,符合鸿秦科技业务的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鸿秦科技销售人员略有减少,减少的人员主要为非核心的销售人员,核心销
售人员未发生变动。由于鸿秦科技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军工集团下属的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
或军品配套企业,军用固态存储型号项目采用定制模式,产品定制化程度、质量工控要求较
高,在前期对供应商的筛选会较为严格。但一旦合作达成,下游客户也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
因此军工行业的客户粘性强、合作关系也比较稳定。报告期内,鸿秦科技前五大客户均为合
作多年的用户。鸿秦科技销售人员工作主要以维护现有客户为主,部分长期合作的重要客户
由高级管理人员亲自负责,随着公司经营的不断成熟,公司销售人员能够保持在一个较为精
练的数量水平。销售人员的数量不与鸿秦科技的营业收入直接挂钩。
(2)销售人员平均薪酬有所上涨
2018年至2020年,随着鸿秦科技营业收入的增加,公司销售人员平均薪酬保持平稳上
升的趋势,由2018年16.70万元上升至2020年的18.42万元。

(3)销售费用-薪酬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略有下降

报告期内,鸿秦科技销售费用-薪酬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2%、2.25%、
1.85%和2.03%,2020年占比较低,主要系当年受疫情影响,减免了部分企业承担的社保支
出所致。
2、报告期内,鸿秦科技销售激励政策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鸿秦科技的销售激励政策未发生变化。根据鸿秦科技2017年9月发布的
《绩效管理办法》,鸿秦科技主要在销售订单维护、合同回款情况、销售合同利润率、客户
关系管理、日常工作监管等多维度对销售人员进行考核,并非完全和销售额挂钩。
3、受产品、销售模式及渠道因素的影响,鸿秦科技的销售人员平均薪酬低于同行业可
比上市公司,但高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
最近三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销售人员平均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人
-16-
关于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公司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20.3821.3818.26
紫晶存储
25.8233.51
易华录23.42
33.2635.9331.32
中科曙光
24.9326.1720.72
雷科防务
25.5027.3325.95
平均值
18.4217.2716.70
鸿秦科技
北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
11.2910.629.43
平均工资
注1:数据来源:wind资讯,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注2:销售人员平均薪酬=销售人员年度总薪酬*2/(上年末销售人员员工数+本年末销售人员员工数)
注3:销售人员分布在北京、南京、西安和武汉,北京占比最高,故列示北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
员平均工资
2018年至2020年,鸿秦科技销售人员的平均薪酬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与同
行业上市公司产品、销售模式及渠道相关,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主要产品
主要销售模式及渠道
对于产品和服务销售均采取直销模式,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
根据客户需求安排相关生产及销售。其客户主要分布在中国大陆地
光存储介质、光存储系统、区,销售市场主要以企业级市场为主,兼顾消费级市场。聚焦于光
紫晶存储
光存储解决方案存储企业级市场应用的开拓,通过展览会、论坛、联盟、下游行业
协会、承接科研项目等多种方式宣传和推广公司的产品服务,促进
公司产品及解决方案在各行业的应用拓展
对于蓝光软硬件产品,主要通过招投标形式实现销售,部分蓝光软
硬件产品通过直接销售或通过经销商开拓市场进行销售;
数字经济基础设施业务、数对于数据湖建设业务,主要依托自身产品优势及解决方案直接参与易华录
据运营赋能业务
项目投标或履行单一来源采购程序;
对于智慧交通和智慧安防等业务,通过参与客户组织的集成项目招
投标获取项目。
高端计算机、存储、安全大
数据中心等;ICT基础设施
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同时针对不同客户的差异化需中科曙光产品;云计算、大数据、人
求,提供集成定制服务。
工智能、边缘计算等先进计
算业务
在雷达系统和卫尼应用方面,公司主要通过与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
雷达系统业务群、智能控制
系,与军工企业及科研机构签订合同获取订单;
(原智能弹药)业务群、卫
在智能控制方面,着力于批产定型,布局外贸市场:
雷科防务
星应用业务群、安全存储业
在安全存储方面,通过高中低端产品差异化,参与项目投标为特殊
务群、智能网联业务群相关
用户提供服务;
在智能网联方面,通过与直接客户对接、参加行业会议等多种营销
-17-
关于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手段,推广公司相关的产品以及方案。
鸿秦科技固态存储产品采取直销模式,主要通过项目定制、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与客户建立
长期合作关系,并直接与客户签订合同,获取订单。
数据来源:wind资讯,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从产品来看,紫晶存储面向企业级市场为主,兼顾消费级市场;易华录主要为基础设施
业务;中科曙光其存储产品主要面向金融、公安、医疗、能源、教育等行业提供通用类存储
产品;雷科防务主要从事雷达系统业务群、智能控制(原智能弹药)业务群、卫星应用业务
群、安全存储业务群、智能网联业务群相关产品。鸿秦科技主要从事固态存储产品销售,主
要面向军工市场及工业专用设备领域。同行业上市公司产品类型与鸿秦科技存在较大差异。
从销售模式来看,除雷科防务外,其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采用直销加经销的销售模
式。鸿秦科技采用直销模式,因为军方固态存储产品的定制性,客户的粘性较强,合作关系
较为稳定,主要以维护现有客户为主,部分长期合作的重要客户由高级管理人员亲自负责,
因此公司销售人员平均薪酬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但公司销售人员平均薪酬高于
当地平均工资水平。
(三)鸿秦科技营业收入增长但同期销售费用基本保持不变与实际业务相匹配
由于鸿秦科技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客户粘性较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未发生较大变化,鸿秦科技销售人员工作主要以维护现有客户为主,且部分长期合作的重要客户由高级管理人
员亲自负责,随着公司经营的不断成熟,公司销售人员能够保持在一个较为精练的数量水平。同时,报告期内,鸿秦科技的销售激励政策未发生变化,鸿秦科技从销售订单维护、合同回
款情况、销售合同利润率、客户关系管理、日常工作监管等多维度对销售人员进行考核,并
非完全和销售额挂钩。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受产品、销售模式及渠道因素的影响,鸿秦
科技的销售人员平均薪酬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但销售人员平均薪酬高于当地平均工资
水平。综上所述,鸿秦科技营业收入增长但同期销售费用基本保持不变与实际业务相匹配,
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四、结合鸿秦科技报告期内管理费用的主要构成、同行业可比公司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的构成情况、业务模式差异,说明同行业可比公司与鸿秦科技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是否存在差异及主要原因
(一)鸿秦科技管理费用占比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鸿秦科技管理费用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322.7634.89%409.0842.07%437.7043.81%371.0220.18%
房租费224.1524.23%339.7834.94%305.6930.60%233.5012.70%
办公电话费55.896.04%C2%/1160.1916.03%137.007.45%
-18-关于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折旧摊销费70.687.64%73.207.53%49.054.91%39.742.16%
差旅费及招待费45.234.89%48.094.95%36.693.67%77.334.21%
其他21.952.37%29.903.08%62.60.98%32.03%21
股权激励184.5319.95%:948.0751.56%
合计925.18100.00%100.00%999.10100.00%1,838.70100.00%
占销售收入比重%L'L5.13%6.51%15.84%
报告期内,鸿秦科技管理费用分别为1,838.70万元、999.10万元、972.41万元和925.18万元,主要由职工薪酬(含股权激励)和房租费构成,上述两项费用占全部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84.44%、74.41%、77.01%和79.06%,占比相对稳定。
报告期内,鸿秦科技管理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5.84%、6.51%、5.13%和7.75%,
波动性较大,主要系因实施股权激励计提股份支付费用所致。剔除股权激励因素影响外,公司管理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67%、6.51%、5.13%和6.20%。2020年管理费用率相对降低,主要系受疫情影响,部分社保费用减免所致。
(二)鸿秦科技管理费用鉴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1、同行业可比公司管理费用率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公司名称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紫晶存储7.77%5.34%4.65%6.08%
易华录11.64%10.95%8.57%9.65%
中科曙光2.86%2.19%2.39%2.20%
雷科防务16.11%15.56%14.29%15.98%
平均值9.59%8.51%%VL8.48%
鸿秦科技7.75%5.13%6.51%15.84%
数据来源:wind资讯,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由于2018年鸿秦科技开展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支出有所增加,2018年鸿秦科技的管理费用率高于同行业水平,其他期间鸿秦科技管理费用率略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易华录及雷科防务管理费用率较高,主要系其开展的业务种类较多,易华录开展数字经济基础设施业务和数据运营赋能业务等业务,雷科防务主要业务包括雷达系统业务群、智能控制(原智能弹药)业务群、卫星应用业务群、安全存储业务群、智能网联业务群相关产品,业务种类较多所需的管理人员也相应增加;而鸿秦科技专注于固态存储产品业务,业务较为单一,公司发展主要来自内生增长,因此组织结构较为简单,管理费用开支相对较低;此外,
由于鸿秦科技无自有不动产,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相比减少了较多的折旧摊销费用。
2、同行业可比公司管理费用的构成基本一致
经查询,2018-2020年度鸿秦科技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管理费用构成对比情况如下:
-19-关于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2020年度
项目
鸿秦科技易华录
紫晶存储中科曙光雷科防务
职工薪酬42.07%48.23%54.63%%2677
38.23%
房租费34.94%6.83%6.96%9.47%%62II
%71111.91%1.68%4.14%4.18%
办公电话费
折旧摊销费7.53%9.91%%62*6I22.69%
20.00%
差旅费及招待费4.95%4.28%%II'C3.40%
6.31%
5.70%0.70%
股份支付费用
其他3.08%
18.83%8.15%15.10%19.00%
合计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2019年度
项目
鸿秦科技紫晶存储易华录中科曙光雷科防务
职工薪酬43.81%40.36%52.18%48.93%37.81%
房租费30.60%4.44%7.61%8.64%7.85%
%EZL%LL3.93%3.66%
办公电话费16.03%
4.91%5.84%%II'gZ19.24%21.04%
折旧摊销费
差旅费及招待费3.67%3.73%5.24%%0715.26%
7.70%
股份支付费用
其他0.98%38.38%6.96%%207116.67%
合计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2018年度
项目
鸿秦科技紫晶存储易华录中科曙光
雷科防务
20.18%29.70%43.07%
职工薪酬44.06%30.63%
12.70%2.92%6.93%6.65%9.08%
房租费
7.45%6.73%%EIZ5.59%2.97%
办公电话费
折旧摊销费2.16%4.62%22.11%23.58%22.61%
4.21%4.44%3.37%7.39%
差旅费及招待费4.93%
51.56%15.62%
股份支付费用16.90%
%/L/T51.59%6.76%%ELZI
其他12.89%
合计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注1: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注2:为便于比较,将同行业上市公司管理费用下类似科目名称做了统一名称处理。
由上表可以看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鸿秦科技不存在自有不动产,主要依靠租赁房屋进行办公,故其每年房租费在管理费用中的占比相对较高:而同行业公司的折旧摊销费用占比较高。除此之外,鸿秦科技管理费用构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
综上所述,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鸿秦科技的管理费用构成不存在显著的差异。除2018年股权激励特殊影响外,鸿秦科技管理费用率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系公司业务较为专一,组织结构较为简单、无自有不动产进而避免较大折旧摊销等原因所致,具有合理
-20-关于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性。
(三)鸿秦科技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1、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2021年1-9月2019年度2018年度
公司名称2020年度
紫晶存储6.02%4.07%3.22%
10.55%
易华录6.48%4.66%4.08%5.97%
5.01%4.02%4.83%4.25%
中科曙光
2.40%
雷科防务2.30%2.25%2.49%
平均值6.09%4.24%3.85%3.98%
2.85%2.56%3.40%4.41%
鸿秦科技
数据来源:wind资讯,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除2018年外,鸿秦科技的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值,但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最低值,主要受产品、销售模式及渠道的差异所致,详见本回复之“问题2”之“三”之(二”之“3”部分。
2、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的构成基本一致
经查询,2018-2020年度鸿秦科技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构成对比情况如下:
2020年度
项目
鸿秦科技紫晶存储易华录中科曙光雷科防务
职工薪酬72.25%34.92%49.09%55.34%65.64%
13.12%%S8/2I10.79%15.76%
差旅费及招待费16.56%
%6623.00%3.75%0.75%0.62%
办公电话费
3.93%7.80%%22'92.31%
房租费
28.88%12.59%%2282.90%
业务推广费
2.70%%9.2%10*8I
其他17.08%%71
合计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2019年度
项目
鸿秦科技紫晶存储易华录中科曙光雷科防务
66.24%37.61%55.97%55.05%
职工薪酬64.53%
20.50%%220212.79%18.50%19.56%
差旅费及招待费
7.62%1.95%3.42%1.01%
1.15%
办公电话费
3.86%9.65%5.54%
房租费1.83%
%S9'Z12.89%9.74%1.36%
业务推广费
其他%82'1%20199.38%
13.73%13.54%
合计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2018年度
项目
鸿秦科技紫晶存储易华录
中科曙光雷科防务
-21-关于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职工薪酬68.49%40.28%60.70%51.03%59.42%
差旅费及招待费15.55%17.14%14.63%20.81%25.59%
办公电话费8.15%3.76%4.75%1.11%2.25%
房租费4.58%9.41%5.33%2.41%
业务推广费21.38%6.02%12.19%%S2'I
其他3.23%8.03%%29*812.44%10.99%
合计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注1: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注2:为便于比较,将同行业上市公司管理费用下类似科目名称做了统一名称处理。
注3:雷科防务中未将房租费进行单独披露。
如上表,鸿秦科技和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和差旅费及招待费。鸿
秦科技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其业务模式特别是销售模式存在一定的差异,报告期内
鸿秦科技下游客户较为稳定及粘性较强,不需要进行过多的市场推广且采用直销的模式,故
鸿秦科技销售费用中无大额的业务推广费。除业务推广费外,鸿秦科技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销
售费用的主要构成基本一致。
五、结合以上情况说明鸿秦科技是否存在调节期间费用的情形,是否存在发行人代垫费
用的情形
经核查,报告期内鸿秦科技的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真实、合理,鸿秦科技的销售费用率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管理费用率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有合理性。其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的变动趋势与鸿秦科技的销售模式等业务模式及业务发展情况相匹配,
不存在发行人代垫费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同有科技、鸿秦科技及其子公司均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母子公司间严格遵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独立进行核算,并按照一致性原则,各自进行期间费用的账务处
理。通过核查发行人2018年以来主要银行账户的流水,不存在向鸿秦科技主要客户和供应
商支付款项的情形。
综上所述,鸿秦科技不存在通过人为调节期间费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发行人代垫费用的
情形。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收购鸿秦科技时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
协议》,了解业绩承诺的相关内容;
2、查阅鸿秦科技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的业绩完成情况的鉴证/审核报告,了解鸿
秦科技的业绩完成情况;
3、取得鸿秦科技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税金及附加的构成明细,增值税纳税申报
表等资料,复核公司税金及附加明细的准确性;
4、获取鸿秦科技报告期内的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明细表,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22-关于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分析上述费用构成及变动的合理性;
5、获取鸿秦科技销售人员名单、销售激励政策等文件,计算鸿秦科技销售人员平均薪
酬,并通过查找计算同行业可比公司薪酬、北京市平均工资,分析差异情况;
6、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公开资料,对比分析鸿秦科技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与同
行业的差异情况,并通过分析同行业的业务模式特别是销售模式、期间费用构成情况,了解
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7、查看发行人及鸿秦科技的内控制度、发行人的内控鉴证报告等文件,了解发行人内
控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准确;
8、核查发行人2018年以来的主要银行账户流水。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1、鸿秦科技单体报表净利润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信息披露不存在不一致的情形。2018
年差异较大的主要系因实施股权激励计提了股份支付费用48.07万元,进而导致鸿秦科技2018年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大所致。
2、鸿秦科技税金及附加中主要税种主要计征依据为应缴纳增值税额,应纳增值税额主要受增值税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影响。增值税销项税额受报告期内增值税率变动影响未能与营业收入的增长完全匹配;而增值税进项税额受各期原材料价格波动及采购规模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波动,上述因素共同导致鸿秦科技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快速增长,但同期税金及附加基本不变,具有合理性。
3、由于鸿秦科技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客户粘性较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未发生较大变化,鸿秦科技销售人员工作主要以维护现有客户为主,部分长期合作的重要客户由高级管理人员亲自负责,随着公司经营的不断成熟,公司销售人员能够保持在一个较为精练的数量水平。鸿秦科技的销售激励政策未发生变化,也并非完全和销售额挂钩。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受产品、销售模式及渠道因素的影响,鸿秦科技的销售人员平均薪酬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但销售人员平均薪酬高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因此,鸿秦科技营业收入增长但同期销售费用基本保持不变具有合理性。
4、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鸿秦科技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构成不存在显著的差异。除2018年股权激励特殊影响外,鸿秦科技管理费用率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系公司业务较为专一,组织结构较为简单、无自有不动产进而避免较大折旧摊销等原因所致,具有合理性。此外,与同行业公司相比,由于销售模式的差异,特别是鸿秦科技报告期内客户粘性较强、较为稳定导致其无大额业务推广费支出,因此鸿秦科技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具有合理性。
5、2018年至2020年,鸿秦科技不存在调节期间费用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代垫费用的情形。
-23-关于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问题4
发行人本次再融资问询回复中相关数据与市场公开披露数据存在不一致的情形。如:(1)发行人本次再融资问询回复引用IDC报告显示,发行人2018至2020年营业收入增速分别为
19.0%、-28.2%、28.8%,与发行人2018年至2020年年报数据不一致;(2)发行人引用同行
业可比公司浪潮信息2018至2020年营业收入增速与公开数据不一致。
请保荐人补充说明:(1)上述数据存在不一致的原因:(2)核查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
是否还存在其他不一致的情形,如有,请以列表形式进行对比说明,并同步修改申请文件。
请保荐人、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上述数据存在不一致的原因
(一)IC外部存储系统市场报告中营收数据与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的口径存在差异
IDC每年会按照季度发布中国外部存储市场的调研报告,包括存储市场主要的参与者、
各自的市占率以及收入增长情况。IDC发布的国内外部存储市场的调研报告主要专注于存储
市场的分析,对于存在多元化业务品种的公司(如华为、中科曙光、浪潮信息,IDC外部存
储系统市场报告仅统计其存储业务相关的情况。
IDC调研部门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形成外部存储系统市场报告中相关数据:1、调研部门获
取存储市场厂商签署和意向订单的情况;2、通过与渠道合作伙伴及终端用户调研,分析各
存储市场厂商的订单情况:3、通过与集成商、同行业竞争对手调研,对各存储市场厂商的
订单进行验证。
IDC外部存储系统市场报告中营收数据系其根据获取的订单情况为基础,并综合其他渠
道合作或伙伴、终端用户、集成商及同行业竞争对手情况后所作出的,而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中营业收入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列报,两者之间口径存在差异。
(二)IDC外部存储系统市场报告中营收数据增长率系按照订单含税金额测算的,而
2017年至2020年增值税税率变化对营业收入的增长率造成一定影响
2017年至2020年,增值税税率陆续发生变化。2018年4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
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将原适用17%和11%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2019年3月,《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将原适用16%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调
整为9%。2018年至2020年增值税税率较上年变动的比率分别为-5.88%、18.75%和0%。
由于IDC外部存储系统市场报告中相关数据为含税数据,而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营业收
入为不含税数据,增值税税率的变化也对营业收入的增长率造成一定影响。
(三)IDC.外部存储系统市场报告中营收数据增长率系按照美元为单位测算的,美元汇
率波动对营收数据的增长率造成一定影响
IDC是全球著名的信息技术、电信行业和消费科技咨询、顾问和活动服务专业提供商。
经过多年发展,IDC已形成为包括中国市场在内全球主要技术市场提供定期研究的跟踪报告,
-24-关于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这些跟踪报告的受众较为国际化,因此报告的撰写语言和使用的货币单位多为英文和美元。
2018年至2020年末美元汇率较上年末变动的比率分别为5.05%、1.75%和-6.59%。美元对人民币汇率的变动也对营收数据的增长率造成一定影响。
(四)公司引用IDC报告的合理性分析
1、IDC是一家全球知名的研究与顾问咨询公司
根据IDC公司官网(https://www.idc.com/)显示,IDC成立于1964年,是全球领先的科技媒体、数据和市场服务公司国际数据集团(IDG,Inc.)的全资子公司。
IDC是一家全球知名的信息技术、电信行业和消费科技咨询、顾问和活动服务供应商。
其在全球拥有1,200多名分析师,为110多个国家的技术和行业机会及趋势提供全球、区域和本地专业服务。IDC的分析及咨询能够帮助T专业人员、业务主管和投资界做出基于事实的技术决策,并帮助实现其关键业务目标。
2、IDC的研究报告被广泛引用
基于IDC研究报告的权威性、公开性及可获取性,IDC研究报告在拟上市公司首发及上市公司再融资过程中均会被广泛引用。通过公开查询,我们摘取部分引用IDC研究报告的案例如下:序号公司名称文件名称文件中引用IDC研究报告
国芯科技(688262.SH)招股说明书IDC发布的关于2017-2023年中国X86服务器市场规模和出货情况数据
N三维天地301159.SZ)招股说明书IDC发布的《数据时代2025》白皮书
奥尼电子(301189.SZ)招股说明书IDC发布的《全球智能家居设备季刊》
4统联精密(688210.SH)招股说明书IDC发布的中国可穿戴设备市场出货量
5嘉和美康(688246.SH)招股说明书IDC发布的《中国电子病历市场份额,2020:电子病历更加智能化》报告
○宇信科技(300674.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IDC发布的《中国银行业IT解决方案市场份额,2019:新景气周期开启》
田中精机(300461.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IC发布的全球可穿戴设备出货量
o山石网科(688030.SH)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IDC发布的《2021年第二季度中国IT安全硬件市场跟踪报告》《IDCPRCQuarterlySecurityApplianceTracker_2021Q2》《IDC全球网络安全支出指南》等
恒锋信息(300605.SZ)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IDC发布的《2019I1全球半年度智慧城市支出指南》
10博杰股份(002975.SZ)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IDC发布的《全球平板电脑季度跟踪报告》
-25-关于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IDC是一家全球知名的研究及顾问咨询公司,其研究报告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在业内会
被广泛引用。基于上述考虑,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引用IDC研究报告,具有合理性。
二、核查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是否还存在其他不一致的情形,如有,请以列表形式进行
对比说明,并同步修改申请文件。
发行人会同保荐机构、会计师对全套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逐项进行
核验与比对、重新计算文件中所列示的数据并校验勾稽关系,发行人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存
在不一致情形,如下表所示:台H文件位置修正前修正后
一首轮问询问题1、一、(三)、1、可比公司的收入变动情况鸿秦科技2019年度营业收入列示数据为14,968.73万元(该数据为鸿秦科技2019年被合并后产生的收入)鸿秦科技2019年度营业收入列示数据为15,341.31万元
N首轮问询问题1、四(三、鸿秦科技毛利率变动情况2020年固态存储产品收入及固态存储产品收入占比的变化量列示数据分别为1,957.54万元、7.38%2020年固态存储产品收入及固态存储产品收入占比的变化量列示数据分别为4,967.50万元、9.79%
首轮问询问题1、四、(三)、2、(2)主要类型固态存储产品的毛利率情况2019年至2021年1-9月鸿秦科技民用固态存储产品毛利率列示数据分别为31.75%、40.04%、39.06%2019年至2021年1-9月鸿秦科技民用固态存储产品毛利率列示数据分别为33.22%、40.36%、39.77%
首轮问询问题4、二、(二)、2、(1)、2)固态存储产品本次募投项目数据中心通用设备SSD销售单价0.04万元(不含税),达产后收入4,000万元;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收入合计24,000万元本次募投项目数据中心通用设备SSD销售单价0.05万元(不含税),达产后收入5,000万元;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收入合计25000万元
uo首轮问询问题4、一、(二)、2、(2)、2)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增长情况2018年、2019年可比公司雷科防务存货周转率列示数据分别为1.82、1.92,可比公司均值列示数据分别为2.52、2.04,可比公司中值列示数据分别为2.77、2.262018年、2019年可比公司雷科防务存货周转率列示数据分别为1.46、1.43,可比公司均值列示数据分别为2.43、1.91,可比公司中值列示数据分别为2.59、2.02
C尽职调查报告、第九节、三、(一)、10、(2)项目效益预测的主要计算过程;募集说明书、第三节、二(一)、10、(2)、1)营业收入数据中心通用设备SSD预测期内每块的销售单价0.04万元(不含税(该数据为募投项目效益预测测算过程中的数据)数据中心通用设备、SSD预测期内每块的销售单价0.05万元(不含税)
尽职调查报告、第九节、三、(二)、4、(3)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过程;募集说明书、第三节、二(二)、4、(3)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过程2020年度应收账款(原值)列示数据为28,788.73万元(该数据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020年度应收账款(原值)列示数据为31,536.46万元
尽职调查报告、第六节、五、(一)、2、应付账款2021年1-9月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占流动负债比重为22.42%2021年1-9月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占流动负债比重为17.45%
发行人已同步修改申请文件并进行楷体加粗列示。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申请文件及问
-26-关于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询回复不存在其他不一致的情形。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一)核查程序
1、查阅IDC出具2017年至2020年的外部存储系统市场报告,了解该等报告的具体数据;
2、访谈公司的业务人员,了解IDC报告相关数据的统计口径;了解IDC报告相关数据
与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数据差异的原因;
3、查阅了其他拟上市公司首发招股书及上市公司再融资申请文件;
4、查阅了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等信息披露文件。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由于IDC外部存储系统市场报告仅统计与存储业务相关的市场数据,其营收数据与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的核算口径存在差异,同时受到增值税税率变化、汇率波动等原因的影响,
导致IDC外部存储系统市场报告中营收数据与发行人及浪潮信息年度报告中的营业收入存在
差异。发行人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存在其他不一致的情形,主要系发行人数据统计、分类有
误,发行人已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本次调整不会影响发行人财务报表数据,也不会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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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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