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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架: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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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架: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浩瀚 发表于 2022-1-17 00:00:00 浏览:  53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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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之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1589号)
二〇二二年一月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557号核准,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网架”、“公司”或“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1000万股(含本数)新股。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或“保荐机构”)接受东南网架的委托,担任东南网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上市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国盛证券认为东南网架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特推荐其股票在贵所上市交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荐机构名称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人
国盛证券指定储伟、张艺蓝二人作为东南网架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代表人。
三、本次保荐的发行人名称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四、本次保荐的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Southeast Space Frame Co. Ltd.注册资本(本次发行前):103440.22万元
6-1注册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南网架
股票代码:002135
法定代表人:徐春祥
董事会秘书:蒋建华
联系电话:0571-82783358
互联网网址: www.dongnanwangjia.com
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
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工程施工;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结构制造;
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黑色金属铸造;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门窗
经营范围: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信
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物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装卸搬运;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1-9-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流动资产1156455.38970602.21857428.01787719.36
6-2项目2021-9-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非流动资产403598.44394406.85286919.25244941.12
总资产1560053.821365009.061144347.261032660.47
流动负债976788.26850549.09678530.84625110.97
非流动负债48559.0029024.4125138.182921.54
负债总额1025347.27879573.50703669.02628032.51
所有者权益合计534706.56485435.56440678.24404627.97
少数股东权益47773.5847915.3812852.181257.82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835699.95925628.99897637.46869464.05
营业成本718762.17818190.88793679.52775905.56
营业利润59294.3533274.8828174.3818910.45
利润总额59693.1633468.5130274.9019354.34
净利润52464.8126349.4826507.3718122.5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52375.3827081.2526747.8617071.83
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50981.1224067.2524072.2715674.38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72082.4444451.1232019.47-3869.83
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12560.27-102200.82-51832.35-46098.11
筹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48891.9271839.1817441.426607.22
汇率影响变动影响2.08-7.16-26.39319.7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5748.7014082.31-2397.85-43040.94
2、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0/9/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流动比率(倍)1.181.141.261.26
速动比率(倍)0.610.630.710.73
6-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64.12%62.07%57.29%53.05%
资产负债率(合并)65.73%64.44%61.49%60.82%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
4.714.234.143.9资产(元/股)
财务指标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612.382.432.43
存货周转率(次)5.653.162.252.54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700.430.31-0.04
(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350.14-0.02-0.42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2375.3827081.2526747.8617071.8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50981.1224067.2524072.2715674.38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基本0.510.260.260.17益前每股收益
(元)稀释0.510.260.260.17
扣除非经常性损全面摊薄10.766.196.254.23益前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11.346.246.444.31
扣除非经常性损基本0.490.230.230.15益后每股收益
(元)稀释0.490.230.230.15
扣除非经常性损全面摊薄10.475.55.633.89益后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10.995.545.793.96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合同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期末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次/年)=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2021年1-9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为年化后结果。
五、申请上市的股票发行情况
(一)股票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6-4(二)股票面值
本次上市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
(四)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9.15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1年12月22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7.94元/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文件中规定的定价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15元/股。
(五)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为 131147540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均为现金认购,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最高发行数量。
(六)募集资金数量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91.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1463346.6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8536644.39元。
(七)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文件》中规定的认购对象和认购价格确定原则,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9.15元/股,发行股数为131147540股,募集资金总额1199999991.00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8位,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6-5序投资者配售股数占发行总量锁定期
发行对象全称配售产品配售金额(元)
号类型(股)比例(%)(月)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及鑫鑫一号集合资
1——鑫鑫一号415300537999995.753.17%6
其他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张波个人——415300537999995.753.17%6
3林秀浩个人——415300537999995.753.17%6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私募及宁聚量化多策略
4983606589999994.757.50%6
宁聚量化多策其他证券投资基金略证券投资基金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及宁聚开阳9号私
5——宁聚开阳415300537999995.753.17%6
其他募证券投资基金
9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财通基金君享福
熙单一资产管理218579219999996.801.67%6计划财通基金添盈增
利8号单一资产54645500001.750.04%6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天
成单一资产管理1092901000003.500.08%6计划财通基金外贸信
托8号单一资产218579219999996.801.67%6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征程2
号单一资产管理71038649997.700.05%6财通基金管理
6基金计划
有限公司财通基金银创增
润2号单一资产1311481200004.200.10%6管理计划财通基金银创增
润1号单一资产1092901000003.500.08%6管理计划财通基金银创增
润11号单一资产1092901000003.500.08%6管理计划财通基金银创增
润13号单一资产1092901000003.500.08%6管理计划财通基金银创增
1092901000003.500.08%6
润3号单一资产
6-6序投资者配售股数占发行总量锁定期
发行对象全称配售产品配售金额(元)
号类型(股)比例(%)(月)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
增30号单一资产1639341499996.100.12%6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
增56号单一资产4371583999995.700.33%6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安吉369
号单一资产管理6010935500000.950.46%6计划财通基金至远1
号单一资产管理1092901000003.500.08%6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
增39号单一资产1092901000003.500.08%6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580
号单一资产管理1092901000003.500.08%6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
增38号单一资产1092901000003.500.08%6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
增12号单一资产4371583999995.700.33%6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建兴机
遇1号单一资产21858200000.700.02%6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合
富56号单一资产3278693000001.350.25%6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
1002号单一资产109289999994.350.08%6
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
1003号单一资产109289999994.350.08%6
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
1005号单一资产109289999994.350.08%6
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
1070号单一资产109289999994.350.08%6
管理计划财通基金永旭东
海1号单一资产163934414999997.601.25%6管理计划
7华安基金管理基金青岛城投金控资437158439999993.603.33%6
6-7序投资者配售股数占发行总量锁定期
发行对象全称配售产品配售金额(元)
号类型(股)比例(%)(月)有限公司产管理计划中保理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理想资本科技无
——理想资本私募及
8限2号私募证券1011038292509995.307.71%6
科技无限2号其他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信建投证券证券公
9——415300537999995.753.17%6
股份有限公司司
10吴锭平个人——415300537999995.753.17%6
诺德基金浦江120
号单一资产管理415300537999995.753.17%6计划诺德基金浦江215
号单一资产管理218579219999996.801.67%6计划诺德基金浦江153
号单一资产管理8743178000000.550.67%6计划诺德基金浦江96
号单一资产管理6557386000002.700.50%6计划诺德基金浦江107
号单一资产管理5464484999999.200.42%6计划诺德基金浦江233
号单一资产管理3278693000001.350.25%6计划诺德基金管理
11基金诺德基金浦江108
有限公司号单一资产管理3278693000001.350.25%6计划诺德基金浦江202
号单一资产管理2185791999997.850.17%6计划诺德基金浦江121
号单一资产管理2185791999997.850.17%6计划诺德基金浦江318
号单一资产管理2185791999997.850.17%6计划诺德基金浦江209
号单一资产管理1639341499996.100.12%6计划诺德基金浦江294
号单一资产管理1092901000003.500.08%6计划
诺德基金浦江2071092901000003.500.08%6
6-8序投资者配售股数占发行总量锁定期
发行对象全称配售产品配售金额(元)
号类型(股)比例(%)(月)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及德汇全球优选私
12——德汇全球546448049999992.004.17%6
其他募证券投资基金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及乐信腾飞5号私
13——乐信腾飞660547360440077.955.04%6
其他募证券投资基金
5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14余芳琴个人——19672131179999998.6515.00%6
中信里昂资产中信里昂资产管私募及
15管理有限公司理有限公司—客1092896199999993.158.33%6
其他
—客户资金户资金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及德汇优选私募证
16——德汇优选415300537999995.753.17%6
其他券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及德汇尊享私募证
17——德汇尊享437158439999993.603.33%6
其他券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8林天翼个人——1092896199999993.158.33%6
合计1311475401199999991100.00%-
六、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平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经过核查,保荐机构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1、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合
计超过百分之七;
2、发行人持有或者控制保荐机构股份超过百分之七;
3、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4、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
东、重要关联方不存在其他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6-95、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存在影响保荐机构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其他关联关系。
七、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一)本保荐机构已在证券发行保荐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东南网架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
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东南网架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东南网架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
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东南
网架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东南网架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本保荐机构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自
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本保荐机构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保荐证券上市的规定,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6-10八、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事项具体安排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协助东南网架完善有关制度,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并督导其有效执行。
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协助东南网架进一步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完善有关制度并督导其有效实施。
督导东南网架的关联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定执行,对重大关联交易本保荐机构将按照公平、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独立的原则发表意见。东南网架因关联交易事项召交易发表意见
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应事先通知本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可派保荐代表人与会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发行人发生须进行信息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披露的事件后,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定期跟踪了解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列席东南网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
架董事会、股东大会,对东南网架募集资金投资项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目的实施、变更发表意见。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的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要求规范发行人担保行为的决策程序,要求发行人项,并发表意见对重大担保行为与保荐机构进行事前沟通,并独立地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发表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保
7、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
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保荐机构将持续督导东南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网架规范运作。
1、督导东南网架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
披露等义务;为东南网架持续提供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专业指导意见;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履2、审核东南网架拟公告的所有公开披露文件,在
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发现有疑义时,及时向其指出;
3、配合东南网架与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进行沟通;
4、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1、东南网架已在保荐协议中承诺向保荐机构提供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与保荐工作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文件;
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2、接受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和持续督导的义务,并提供有关资料或进行配合。
(四)其他安排无
九、保荐机构的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11法定代表人:周军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1589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868 号保利 ONE56 1 号楼 9 层
保荐代表人:储伟、张艺蓝
项目协办人:张清峰
项目组成员:周玎、张思涵
联系电话:021-38934132
联系传真:021-38125519
十、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十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上市的保荐结论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精神,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就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并通过本保荐机构内核小组的审核。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本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发行人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此页以下无正文)6-12(本页无正文,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储伟张艺蓝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徐丽峰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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