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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威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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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威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从新开始 发表于 2022-1-18 00:00:00 浏览:  40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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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5证券简称:海康威视公告编号:2022-002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1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518号海康威视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宗年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57名,代表股份61257277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6154%。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650名,代表股份7813854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698%。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5名,代表股份53602645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416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42名,代表股份7654631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992%。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对提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具体
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无本议案关联股东出席。
1.0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612550626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64%;反对475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8%;弃权174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2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781163983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7%;反对475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61%;弃权174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2激励工具及标的股票的来源、种类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612552496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67%;反对46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8%;弃权1568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2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781182683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0%;反对46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59%;弃权1568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3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612552496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67%;反对46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8%;弃权1568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2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781182683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0%;反对46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59%;弃权1568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表决结果:同意612376916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680%;反对180179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294%;弃权1568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2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779426884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3%;反对1801799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2306%;弃权
1568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1.05限制性股票的解锁;
表决结果:同意612552486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67%;反对461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8%;弃权1568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2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781182583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0%;反对461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59%;弃权1568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与解锁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612552496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67%;反对46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8%;弃权1568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2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781182683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0%;反对46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59%;弃权1568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7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与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612552476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67%;反对46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8%;弃权157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2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781182483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0%;反对46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59%;弃权157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8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612552476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67%;反对288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5%;弃权174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2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781182483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0%;反对288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37%;弃权1742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9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612552376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67%;反对288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5%;弃权175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2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781181483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9%;反对288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37%;弃权1752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0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612552476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67%;反对288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5%;弃权174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2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781182483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0%;反对288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37%;弃权1742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1本计划的制定、审批、修订和终止;
表决结果:同意612552496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67%;反对288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5%;弃权174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2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781182683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0%;反对288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37%;弃权174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2信息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612552876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68%;反对288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5%;弃权170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2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781186483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5%;反对288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37%;弃权1702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2、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本次股东大会无本议案关联股东出席。
表决结果:同意612552856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67%;反对46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8%;弃权153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25%。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无本议案关联股东出席。
表决结果:同意612552876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68%;反对288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5%;弃权170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28%。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2552876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68%;反对288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5%;弃权170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28%。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张帆影、陈舒清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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