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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锐德:独立董事关于相对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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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锐德:独立董事关于相对事项的独立意见

平淡 发表于 2022-1-17 00:00:00 浏览:  49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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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锐德”)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周君先生为公司总裁,宋国峰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李军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同意聘任常美华女士、康晓兵先生、李会先生、杜波先生、王超
先生、李广智先生、Yingtao Sun(孙颖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杜波先
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 Yingtao Sun(孙颖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
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竹泉、常欣、孙玉亮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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