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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红太阳: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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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红太阳: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土星 发表于 2022-1-21 00:00:00 浏览:  44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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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 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2-010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为满足日常经营办公需要,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一农集团”)续租其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面积总计24364.91㎡)的物业用于日常办公,租赁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租金合计为人民币5869506.82元,
租赁面积、租金与上年保持一致。
此次交易的对方南一农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南一农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事项经2022年1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和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关联董事杨春华、赵富明、卢玉刚、赵晓华、方红新予以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南一农集团法定代表人杨寿海先生,注册资本39680万元,注册地址为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宝塔路269-275号,经营范围:农药;农药分装;危险化学品批发(以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农药中间体开
发、制造;技术服务、开发;塑料制品、包装材料制造;生态肥的生1产、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住宿、餐饮服务;室
内娱乐服务;劳务服务;会议服务;预包装食品、五金产品、通讯器
材、日用品、建材销售;烟酒零售;自有场地及房屋、机械设备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南一农集团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于2021年6月3日被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南一农集团具备本次交易事项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此次公司向南一农集团租赁的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所有权人: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
面积:24364.91㎡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租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租赁面积、租金与上年保持一致。交易价格的确定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1、合同双方。甲方: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方),
乙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承租方)。
2、房产范围、使用和处置。本合同下的房产是指甲方所拥有的
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建筑面积合计为
24364.91平方米的办公楼、宿舍楼和食堂等(以下简称“合同房产”)。
3、租赁期限。合同房产的租赁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终止。
4、租金和税费。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房产在租赁期限内的租
金共计5869506.82元人民币。甲方负责承担并办理本合同租赁期间合同房产的有关税费的缴纳手续。
5、其他。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
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本次交易系公司以满足日常办公需要。本次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价格的确定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租赁有利于公司业务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次交易披露日,公司与南一农集团尚未发生关联交易,发生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
续租办公场地是基于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参照了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
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需要,交易双方在参照了市场价格并经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本次交易,交易价格的确定的符合公允、合理的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本项关联交易进行审议时,关联
董事杨春华、赵富明、卢玉刚、赵晓华、方红新予以了回避,会议审议和表决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九、备查文件
1、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函。
3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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