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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博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博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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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博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博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

涨上明珠 发表于 2022-1-28 00:00:00 浏览:  61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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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
CPA地址(locatio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B座20层
20/F,TowerB,LizeSoHo,20LizeRoad,FengtaiDistrict,BeijingPRchina
电话(tel):010-51423818传真(fax):010-51423816
关于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2)第470001号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我们的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
最终的审计意见尚未形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
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贵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编制和对外披露业绩
预告,并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根据我们已经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取的审计证
据,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贵公司披露的业绩预告与贵公司2021年
度盈利、收入和净资产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
我们尚未对贵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随着审计工作的进行,我们可能获
得新的或进一步的审计证据,由此可能导致本专项说明与我们对贵公司2021年度
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之间存在差异,具体审计意见以本所出具的贵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
本专项说明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仅供贵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
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
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10101410032
中国江册会会计师蒋朋军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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