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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14证券简称:日科化学公告编号:2022-011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1年度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2020年度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
3、鉴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已满且为公司服务年限较长,为保证审计工
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通过轮换审计机构来强化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审慎考虑,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
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7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
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405.91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
督管理措施23次、纪律处分2次;5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姓名徐利君,2014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7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3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史丰凯,2002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为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峻雄,1997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
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年1月开始从
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38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3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3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审计意见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历次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谨遵独立审计的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已满且为公司服务年限较长,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通过轮换审计机构来强化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审慎考虑,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均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以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诚挚的感
谢!
三、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有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会计师业务经验等方面充分审查,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和业务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提议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为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独立董事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本次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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