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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关于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有关需年审会计师核查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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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关于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有关需年审会计师核查事项的说明

百合 发表于 2022-1-29 00:00:00 浏览:  50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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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2]000740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业务报告统一编码报备系统业务报备统一编码:110101482022882000337
报告名称: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专项说明
报告文号:大华核字[2022]000740号
被审(验)单位名称: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类型:专项审计
报告日期:2022年01月24日
报备日期:2022年01月24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璐210200020020),江峰110101480484
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北京注协官网输入编码的方式查询信息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说明
目页次关于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
1-30
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有关需年审会
计师核查事项的说明MOORE大售合计师事修的大华国际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100039电话:86(10)58350011传真:86(10)58350006www.dqhuq-cnq.com关于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中有关需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事项的说明大华核字[2022]00074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转来贵所下发的《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
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
[2021]2955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奉悉,我们已对《监
管工作函》中提及的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港”或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涉及的有关年审会计师
发表意见事项进行审慎核查,现回复如下:
问题1: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0.88亿元,同比下降1.07%,归母净利润1.39亿元,同比下降9.65%。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3.68亿元,同比下降30.53%,归母净利润
3,994.51万元,同比下降18.10%。公告称,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下滑
主要受贸易业务收入同比减少影响。公司自2017年新增贸易业务,
2017至2020年贸易业务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59.48%、
64.57%、65.61%、70.05%,呈逐年增长趋势,但贸易业务毛利率分别
为1.54%、2.66%、0.99%、1.32%,毛利率水平较低。
第1页大华核字[2022]000740号专项说明
(1)结合主要品种价格变化、行业内其他上市公司贸易业务开
展情况等,说明公司三季度贸易业务收入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业务主要为港口业务、贸易业务以及租赁等其他业务。报告
期内(2021年7-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68亿元,同比减少6.01
亿元,下降30.53%,主要原因是贸易业务收入同比减少所致。其中:
贸易业务收入9.09亿元,同比减少5.69亿元,下降38.50%。公司
贸易业务主要采取以销定采模式,受市场供需关系以及结算时间的景
响,各季度、同期之间存在一定的不均衡性。
一、三季度贸易收入下滑的原因
公司贸易业务主要品种为粮食等农产品、油品化工以及金属和矿
产品等。现结合上述品种市场环境和价格变化,分货种说明如下:
1.粮食等农产品
内贸玉米是锦州港粮食中转的主要货种。近年来,受粮食替代品
进口激增、腹地粮食深加工大幅增加等因素影响,腹地玉米外运量减
少,2021年“北粮南运”整体下滑严重。据公司业务部门统计,2018
年-2021年间,东北主要港口散货玉米中转量逐年下降,2021年1-9
月份,各港口散粮吞吐量同比降幅平均超过60%(见下表)。
东北主要港口散货玉米吞吐量统计表
单位:万吨港口名称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9月同比降幅
锦州港111585669619262%
营口港75963652515458%
第2页大华核字[2022]000740号专项说明港口名称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9月同比降幅
葫芦岛5324022903684%
北良港44737528511350%
大连港2301942164966%
丹东港3963421283174%
绥中港1118252783%
盘锦港24015044969%
合计38303037223659164%
2021年1-9月,我国进口玉米、高粱、大麦、小麦合计4848万
吨,同比增幅134.4%,并已超过2020年全年水平。国产玉米与进口
玉米及其他替代品存在差价(见下表),南北玉米价格呈现倒挂,导
致公司粮食贸易交易低迷,客户需求减少,粮食等农产品贸易量由去
年同期的14.75万吨下降到7.97万吨,同比减少45.97%。
2021年1-9月份进口谷物数据
单位:万吨,元/吨货种2021年1-9月2020年1-9月同比变动2020年全年进口单价北粮南运玉米单价差价
玉米2492667273.61%112927502820-70
高粱736350110.29%48225502820-270
大麦86146485.56%80725002820-320
小麦75958729.30%81725302820-290
合计48482068134.43%3253
2.油品化工
2021年,由于辽宁区域内成品油市场面临行业整顿,为规避该
业务品种风险,公司主动调减了油品化工类贸易业务量。报告期内,
公司油品化工类货物贸易量实现1.03万吨,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
93.85%。
第3页大华核字[2022]000740号专项说明
3.金属和矿产品
在粮食等农产品、油品化工类货物贸易业务量大幅下降的情况下,
公司增加了金属、矿类货物贸易业务量。报告期内,公司金属、矿类
货物贸易量同比增加10.07%,同时由于金属类货物同比价格大幅上
涨,金属、矿类货物收入同比增加51.68%。
受以上因素共同影响,2021年7-9月公司贸易业务收入9.09亿
元,同比减少5.69亿元,下降38.50%。按贸易品种交易量和收入,
与去年同期对比如下表:
2021年7-9月主要品种销售收入对比表
单位:万吨/亿元项目2021年7-9月2020年7-9月同比变动变动率%
数量收入数量收入数量收入数量收入
油品化工1.031.3416.747.28-15.71-5.94-93.85-81.59
粮食等农产品7.971.8814.753.63-6.78-1.75-45.97-48.21
金属、矿2.955.872.683.870.272.0010.0751.68
合计11.959.0934.1714.78-22.22-5.69-65.03-38.50
二、行业内其他上市公司贸易业务开展情况
通过交易所公开披露信息查询,报告期内,行业内其他上市公司
大多披露总体营业收入,而对贸易业务开展具体情况披露信息较少。
选取的同行业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有增有减,变动趋势存在差异,仅唐
山港披露了变动原因。现仅对行业内其他可比上市公司营业收入进行
对比如下:
三季报与行业内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公司名称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变动%单位:元主要原因
主要系唐山港集团(北京)国际贸易
唐山港有限公司贸易业务减少,该公司自
1,349,092,012.71-41.29
2021年9月份开始不再纳入合并报表
范围所致。
第4页大华核字[2022]000740号专项说明公司名称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变动%主要原因
秦港股份1,548,431.856.52-8.92
辽港股份2,859,729,288.29-1.48
天津港3,677,236,906.85-8.02
综上,公司第三季度贸易业务收入大幅下滑,主要是受国内粮食
市场环境因素以及辽宁区域内成品油市场行业整顿的影响,使公司贸
易规模减少,以及公司在以上两个货类贸易量减少的情况下,增加了
金属、矿类产品的贸易量共同影响使公司贸易业务收入下滑38.50%。
会计师核查意见:
我们对2021年三季度及2020年三季度锦州港贸易业务收入的数据
进行复核,锦州港做出的回复符合公司实际状况。
(2)结合贸易业务开展方式和盈利情况,说明公司逐年提高贸易
业务的主要考虑。
公司回复:
公司开展贸易业务的主要目的是拉动港口货物吞吐量,以促进港
口主业发展,经过近年来的实践总结,公司在贸易业务量逐年增长的
同时,较好地控制了风险,实现了带动主业发展的目标。
一、公司贸易业务的开展方式
为规避贸易风险,公司采取以销定采方式开展业务:首先接受下
游客户采购意向后,根据目前市场价格趋势与其订立销售合同;然后
在上游供应商中选取资源充足,价格合理的贸易对手签订采购合同。
通过以销定采模式,既保证公司的基本利润,又避免因价格波动带来
的存货跌价风险。
在业务模式上,公司选择长期合作的老客户,无违约记录,信誉
良好以及稳定经营渠道等条件的优质客户。首先,一般通过向上游客
户预付款形式提前锁定货源,保证对下游客户的稳定供应;同时给部
第5页大华核字[2022]000740号专项说明
分下游客户一定的应收款账期,增加客户黏性。
二、公司贸易业务的盈利情况,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公司经营的大宗商品业务价格较为透明,竞争较为激烈,利润空
间较小;此外,为促进港口主业发展,公司贸易业务主要是选择与港
口主业密切相关且风险较低的货种,进一步压缩了公司贸易业务的选
择空间。在以上原因的综合作用下,公司贸易业务的毛利率处于较低
水平。2020年,除本公司外,有7家港口行业的上市公司披露了贸
易收入的金额及毛利率情况,详情如下:
港口行业上市公司贸易收入及毛利率统计表
单位:万元证券简称2020年贸易收入贸易业务占营业收入比例贸易业务毛利率
珠海港128,273.8736.28%1.13%
厦门港务1,360,756.2786.64%1.62%
重庆港九331,465.1465.24%1.65%
天津港551,283.5741.06%-0.21%
唐山港289,224.4136.90%4.68%
宁波港345,888.2016.26%0.41%
广州港355,693.8331.61%1.05%
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44.86%1.48%
锦州港476,648.1970.05%1.32%
由上表可见,港口行业上市公司贸易业务的平均毛利率为1.48%,
略高于公司的1.32%。公司贸易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
存在重大差异。
三、公司贸易业务开展背景,及对公司主业的促进作用
第6页大华核字[2022]000740号专项说明
①公司贸易业务发展变化的背景
一方面,锦州港的主要经济腹地为辽西地区及蒙东地区,目前腹
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仍有待提高。近年来,受制于东北整体经济环境、
辽西腹地经济发展速度的影响,以及环渤海港口群的竞争,公司港口
主营业务增长面临阶段性压力。单纯依靠港口中转业务,难以实现锦
州港的长远可持续发展,为在复杂的经济环境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
得先机,公司依托港口装卸主业,延伸业务链条,积极对接上下游客
户,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以贸易业务为突破口,稳固市场货源,
增加客户粘度,挖掘潜在客户,拉动港口货物吞吐量并提升公司营业
收入。
另一方面,港口是大宗商品重要的集散地,是组织和协调物流链
上下游各个节点的核心环节,港口企业在大宗商品的信息、资金、客
户、物流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因此具备开展大宗商品业务的条件。
锦州港是国家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批准的海南自贸港启运港
指定口岸,是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的玉米、粳米期货交割仓库以及期
货延伸库,具备沈阳海关批准的原油储罐保税资质,可为客户提供货
物保税、国际中转等服务,具备国家海关总署等四部委联合批准设立
的锦州港保税物流中心。通过介入大宗商品贸易引流货源到锦州港,
在积累客户资源、拓展渠道同时,又可以保证了港口主营业务的可持
续性发展。
②对主业的拉动作用
第7页大华核字[2022]000740号专项说明
2017年来,公司积极开展贸易业务,贸易业务收入金额持续增
长。公司通过线下开展电解铜、铝锭、粮食、油品及化工品等大宗商
品贸易,利用在集疏运体系中的便捷流转途径,积累了贸易统筹与运
营经验。2017年至2021年6月份,前五大供应商、销售商中涉及盘
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托福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辽宁鞍
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6家贸易客户,累计完成直接吞吐量共计
698.75万吨,通过贸易业务,延伸带动中国石油国际事业(香港)
有限公司、农联盟等4家客户实现间接吞吐量1,222.93万吨,对港
口主业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达到了稳固市场货源、增加客户粘度、
挖掘潜在客户、拉动港口货物吞吐量的积极效果。
四、贸易业务的下一步发展规划
目前,公司贸易业务经营状况良好,对港口吞吐量拉动作用较强,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有效,未来,公司将继续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稳妥
开展贸易业务。当前,锦州港正逐步完善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建设,通
过与前海联合交易中心(QME)开展战略合作,借助QME的平台运作
经验和线上优势,发挥锦州港在构建物流体系、控制物流成本、吸引
交易客户等方面的成熟经验等线下优势,搭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计
划充分利用锦州港的货源、仓储、物流的优势,增强供应链上下游企
业合作黏性,利用大宗商品交易平台,通过东北陆海新通道,实现中
蒙俄、东北三省一区的物流向锦州港的集聚。
会计师核查意见:
第8页大华核字[2022]000740号专项说明
我们对公司贸易开展的相关情况进行了了解,对引用的《港口行
业上市公司贸易收入及毛利率统计表》数据进行查询验证,锦州港做
出的回复符合公司实际状况。
问题2:三季报显示,公司预付款项7.26亿元,较期初大幅增长
195%。请公司:
(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前五名预付对象的名称、金额、资金用
途、付款方式、结算进展等,并核实预付对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预付资金是否流向主要股东及关联方;
公司回复:
报告期末,公司前五名预付对象预付款项合计5.97亿元,占期
末预付款总额的82.23%。截止本监管工作函回复日,已按照合同结
清。
2021年9月末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表
单位:亿元序号供应商名称金额资金用途付款方式结算进展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一辽宁鞍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99贸易款货币资金已结清否
C1宁波朗逸能源有限公司1.44贸易款货币资金、承兑已结清否
辽宁鞍炼物流有限公司0.94贸易款货币资金已结清否
4闽化实业(福建)有限公司0.80贸易款货币资金已结清否
5重庆岳城川聚贸易有限公司0.80贸易款货币资金已结清否
合计5.97
核查程序:
(1)索取预付账款对应的采购合同,检查合同中有关预付条款;
(2)检查预付账款支付单据是否经过授权审批,是否按合同条
第9页大华核字[2022]000740号专项说明
款付款至供应商;
(3)通过天眼查软件查询供应商基础信息;
(4)向预付对象函证截止2021年9月30日预付款金额、是否
与锦州港及主要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预付资金是否流
向主要股东及关联方;
(5)对预付款对象进行实地走访,与其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总经理或其他相关负责人就预付对象与锦州港间的业
务及交易模式、截止2021年9月30日预付金额、报告期内预付对象
是否与锦州港及锦州港主要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收到
预付资金是否流向主要股东及关联方等进行访谈;
(6)检查预付货款期后结算进展情况;
会计师核查意见:
通过执行上述程序,依据预付对象基础信息公开查询结果、供应
商函证回函结果和对供应商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
经理或其他相关负责人的访谈的答复,没有证据表明预付款对象与锦
州港及主要股东在报告期内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和预付资
金流向主要股东及关联方。
(2)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新增大额预付款的原因及合理性,与贸
易业务下滑是否匹配;
公司回复:
一、报告期新增大额预付款的原因
第10页大华核字[2022]000740号专项说明
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预付账款总额7.26亿元。其中,贸易
采购业务预付款为7.11亿元,占比97.93%,占比较大;其他预付款
为0.15亿元,占比2.07%,占比较小。
本期新增预付款主要为贸易预付。由于贸易业务受市场变化趋势
以及结算时间差异影响较大,具有很大的不均衡性,因此,各期末时
点的预付金额也存在较大波动。
截至2021年9月末,贸易预付款余额前五名供应商合计5.97亿
元,占期末预付款总额的82.23%。截止本监管工作函回复日,已按
照合同结清;其中:辽宁鞍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辽宁鞍炼物流有限
公司和闽化实业(福建)有限公司均为辽宁地方炼化企业鞍炼集团有
限公司下属及关联公司。受辽宁成品油市场行业整顿的影响,鞍炼集
团有限公司及上述三家公司业务陷于停滞,难以履行对公司的交货义
务。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公司2021年9月末对以上三家公司预付款
余额较大,三家公司预付款余额合计3.73亿元,占公司2021年9月
末预付款总额的51.38%。
由于三家供应商未能按期向公司履行交货义务,导致公司第三季
度贸易业务开展受到一定影响,贸易业务规模下滑。为此,公司积极
与以上三家供应商持续沟通,协商履约交货事宜。经过不断努力,以
上三家供应商已于2021年12月份履行了向锦州港货物交付义务,预
付款全部清结完毕。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锦州港做出的回复符合公司实际状况。
第11页大华核字[2022]000740号专项说明
(3)补充披露2017年以来,各年度前五名供应商和客户的名称、
采购销售额情况,并说明供应商、客户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公司回复:
一、前五名供应商
1公司2017年度-2020年度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27.71
亿元、28.95亿元、41.04亿元和35.77亿元,分别占年度采购总额
的70.58%、68.16%、80.99%和69.15%。2021年1-9月份,前五名供
应商实现采购金额28.22亿元,占1-9月份采购总额的73.20%。具
体情况如下表:
2017年-2021年1-9月前五名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亿元项目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货种
2017年度1上海银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2.36油品化工,金属、矿
2宁波朗逸能源有限公司8.48油品化工,金属、矿
3中能(大连)煤业有限公司2.57金属、矿
4中能(大连)经贸有限公司2.39金属、矿
5沈阳铁路局锦州货运中心1.91铁路服务
合计27.71
一宁波朗逸能源有限公司9.96油品化工,金属、矿
N重庆岳城川聚贸易有限公司7.86金属、矿
2018年度3大连和境贸易有限公司6.21粮食等农产品,油品化工,金属、矿
4上海银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3.04油品化工,金属、矿
5沈阳铁路局锦州货运中心1.88铁路服务
合计28.95
一重庆岳城川聚贸易有限公司11.54油品化工,金属、矿
2019年度2大连和境贸易有限公司11.44粮食等农产品,油品化工,金属、矿
3宁波朗逸能源有限公司10.24油品化工,金属、矿
上海银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5.17金属、矿
5盘锦辽滨万象贸易有限责任2.65油品化工
第12页大华核字[2022]000740号专项说明项目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货种
公司
合计41.04
2020年度1大连和境贸易有限公司8.47粮食等农产品,金属、矿
宁波朗逸能源有限公司8.42油品化工,金属、矿
3宁波百荣能源有限公司6.85油品化工,金属、矿
4重庆岳城川聚贸易有限公司6.36油品化工,金属、矿
5上海银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5.67油品化工,金属、矿
合计35.77
1宁波百荣能源有限公司8.25金属、矿
2大连和境贸易有限公司7.55油品化工,金属、矿
2021年1-9m重庆岳城川聚贸易有限公司6.41油品化工,金属、矿
月4宁波朗逸能源有限公司4.05油品化工,金属、矿
5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附属公司1.96港口服务
合计28.22
二、前五名客户
公司2017年度-2020年度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31.84亿
元、37.16亿元、50.76亿元和43.84亿元,分别占年度销售总额的
70.26%、62.76%、72.17%和64.43%。2021年1-9月份,前五名客户
实现销售金额30.38亿元,占1-9月份销售总额的59.70%。具体情
况如下:
2017-2021年1-9月前五名客户情况表
单位:亿元项目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货种
2017年度1上海盛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6.37油品化工,金属、矿
2上海润盛贸易有限公司9.75油品化工,金属、矿
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附属公司3.58港口服务
寸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51港口服务
uo锦州新德物流有限公司0.63港口服务
合计31.84
1上海盛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7.95油品化工,金属、矿
2018年度2上海润盛贸易有限公司8.74油品化工,金属、矿
3舟山丰聚益尚能源有限公司5.19油品化工,金属、矿
第13页大华核字[2022]000740号专项说明项目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货种
4盘锦宗信石化有限公司2.99油品化工
5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2.29油品化工
合计37.16
2019年度一上海盛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89油品化工,金属、矿
N舟山丰聚益尚能源有限公司20.86粮食等农产品,油品化工,金属、矿
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附属公司4.65港口服务
4盘锦泽新石化有限公司2.70油品化工
5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66港口服务
合计50.76
2020年度1上海盛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8.59粮食等农产品,油品化工,金属、矿
2舟山丰聚益尚能源有限公司9.99粮食等农产品,油品化工,金属、矿
3大连万蓝利石油销售有限公司7.43油品化工,金属、矿
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附属公司4.58港口服务
5江苏洲振矿产能源集团有限公司3.25金属、矿
合计43.84
2021年1-9月1舟山丰聚益尚能源有限公司15.47油品化工,金属、矿
2上海盛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6.68油品化工,金属、矿
3大连万蓝利石油销售有限公司3.23金属、矿
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附属公司2.50港口服务
5宁波恒镪能源有限公司2.50金属、矿
合计30.38
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说明:
各年度前五名供应商中,2021年1-9月,锦国投(大连)发展有
限公司为公司联营企业,是公司关联方。其他供应商与公司及主要股
东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各年前五名客户中,2017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
年1-9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第14页大华核字[2022]000740号专项说明
客户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公司2017-2021年与前五名供应商、客户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均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并进行了及时的信息披露,决策程序规范、
合法,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均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2017-2021年1-9月前五名
关联供应商、客户之间关联交易审议情况表
单位:亿元项目年度关联单位名称审议程序
董事会股东大会
供应商202年1-9月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附属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
客户2017年度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附属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8年度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附属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年度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附属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年度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附属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1年1-9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附属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
会计师核查程序:
(1)将2017年度至2020年度数据前五名供应商、前五名客户
与锦州港2017年度至2020年度年报披露数据核对;
(2)检查2021年1-9月销售合同、采购合同;
(3)通过天眼查软件查询重要客户和供应商的基础信息;
第15页大华核字[2022]000740号专项说明
(4)对重要供应商和客户的交易额、是否与锦州港及主要股东
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预付资金是否流向主要股东及关联方
进行函证;
(5)对重要供应商和客户进行实地走访,与其主要股东、法定
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或其他相关负责人就其与锦州港间的业
务及交易模式、供应商和客户是否与锦州港及锦州港主要股东存在关
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收到预付资金是否流向主要股东及关联方等
信息进行访谈。
会计师核查意见:
通过执行上述程序,依据基础信息公开查询结果、函证回函结果
和对供应商和客户的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或
其他相关负责人的访谈的答复,除公司已披露的关联方及交易外,没
有证据表明其他客户和供应商与锦州港及主要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
其他利益安排。
问题3:三季报显示,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6.66亿元,2018
年至2021年前三季度,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6.66天、13.93天、
26.65天、33.99天,增长趋势明显。请公司:
(1)结合业务模式、结算方式、信用政策、收入确认条件等,
补充说明应收账款周转天数逐年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一、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港口作业服务和贸易业务,分别说明如下:
第16页大华核字[2022]000740号专项说明
(一)港口作业服务:
1.业务模式:公司依托自然条件和区位优势,建立齐备的集疏运
体系,以完善的港口基础设施为保障,吸引经济腹地客户到港中转,
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货物装卸、运输、仓储等综合物流服务。通过与
客户签订港口作业协议、货物运输协议、港口配套服务等合同,向客
户收取港口装卸作业费、堆存保管费、船舶服务费等费用。
2.结算方式:公司港口业务结算包括预收款和赊销方式。对一般
客户,采取预收款方式结算;对长期合作、资质良好的客户,通过公
司信用管理制度流程评估,并报公司管理层审批通过后,可以采取赊
销方式结算。
3.信用政策:公司根据客户企业性质、合作期限、资信情况、行
业地位等的综合评价结果,对不同赊销客户给予30-90天不等的信用
期。
4.收入确认条件: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港口服务通常包含港口
作业服务、港务管理服务、物流运输劳务服务、拖驳劳务及其他劳务
等履约义务,由于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
来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
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已完成服务的进度进行
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二)贸易业务:
1.业务模式:为规避价格变化带来的市场风险,公司主要采用以
销定采的业务模式,首先接受下游客户采购意向后,根据目前市场价
第17页大华核字[2022]000740号专项说明
格趋势与其订立销售合同。然后在上游供应商中选取资源充足,价格
合理的贸易对手签订采购合同。
2.结算方式:公司贸易业务结算包括预收款和赊销方式。包括预
收款和赊销方式,对一般客户,采取预收款方式结算;对长期合作、
资质良好的客户,通过公司信用管理制度流程评估,并报公司管理层
审批通过后,可以采取赊销方式结算。
3.信用政策:公司根据客户企业性质、合作期限、资信情况、行
业地位等的综合评价结果,对不同赊销客户给予30-90天不等的信用
期。
4.收入确认条件:
(1)合同责任义务及风险承担
在整个交易环节中,公司均独立履行与供应商、客户的合同责任
和义务,不存在三方合同关系,是贸易销售业务义务人。
公司取得货物的所有权,控制货物,在货权转移给客户之前,独
立承担贸易交易商品的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当货权转移给客
户后,相关商品所有权以及主要风险和报酬才转移给客户。
(2)供应商、客户选择
公司能够通过与供应商、客户谈判,自主选择供应商及客户。
(3)交易价格
公司贸易业务以市场定价为主,公司拥有自主定价权,可以根据
市场情况或自身意愿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4)货权控制及转移
第18页大华核字[2022]000740号专项说明
公司贸易商品主要为存放于仓储公司的标准产品,贸易采取以销
定采模式,与上下游客户购销合同除价格条款外,产品种类、货物数
量等基本相同,且在同一仓储单位交割货物,我公司先控制商品,取
得货权,然后再转让商品,仓储公司对交易过程中的货权变更进行确
认。
二、应收账款周转天数逐年增长的原因
公司近年来应收账款周转天数逐年增加,一方面是由于公司对部
分优质客户给予一定的信用期进行赊销,同时对部分新增优质合作客
户给予信用期;另一方面是由于贸易业务规模扩大。2018年-2021
年1-9月,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分别为38.24亿元、46.14亿元、47.66
亿元和36.69亿元。以上因素共同影响,使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增
增加。
三、赊销业务风险控制
公司港口作业服务及贸易业务均存在赊销方式。其中对港口作业
服务赊销客户,公司根据授信情况进行赊销后,关注客户在港货物货
值及客户经营动态情况。对贸易业务赊销客户,公司采取了必要的风
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建立了《赊销业务及客户管理办法》,从各个方面对
赊销客户进行事前综合评估,按照评估结果确定赊销政策。
先行审查客户在行业内的背景,保证商誉卓著,经营状态良好的
前提下,确定合理信用期。具体来说,由公司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审
核通过《客户准入审查单》,需赊销的客户,由业务部门填写《客户
第19页大华核字[2022]000740号专项说明
评价表》,从公司管理、公司运营、市场竞争、财务状况、经营决策、
公司前景等多角度对客户进行打分,根据客户得分,确定信用额度和
信用期,经业务部门经理、业务部门主管副总审核后,逐级报公司财
务部门、总裁审批。
(二)发生赊销业务后,公司业务部门随时跟踪货权情况,定期
开展客户调研、了解客户经营状况、制定应急预案;业务部门及财务
部门及时与客户进行往来对账,持续跟踪回款进度,详细记录客户回
款动态。
综上,虽然受贸易业务规模扩大及赊销业务信用期影响,公司应
收账款周转天数逐年增长,但公司通过采取上述必要措施,能够及时
发现问题,制定应急预案,以防范风险。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锦州港做出的回复符合公司实际状况。
(2)结合主要应收款项的信用期、回收进展、客户履约能力等
情况,就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提示。
公司回复:
2021年9月末,公司应收款项前五名金额合计5.09亿元,占公
司应收款74.96%,信用期分别为30天、75天、90天、120天。截止
目前以上款项已全部结清。
公司2021年9月末应收款前五名中,除锦国投(大连)发展有
限公司及附属公司应收款外,均为贸易业务应收款。对长期合作、资
质良好的贸易业务客户,通过公司信用管理制度流程评估,并报公司
第20页大华核字[2022]000740号专项说明
管理层审批通过后,可以采取赊销方式结算。
其中,大连万蓝利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受辽宁区域成品油市场行业
整顿影响,其主要供应商无法向其交货,导致大连万蓝利无法向客户
交货,被客户起诉并采取诉前保全措施,账户被查封,无法及时向我
公司支付货款,经我公司积极协调,大连万蓝利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于
11月份向我公司结清货款。
2021年9月末应收款项前五名情况表
单位:亿元序号客商金额信用期回款情况
一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8175天已回款
N大连万蓝利石油销售有限公司1.0290天已回款
CO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0.8930天、120天已回款
舟山丰聚益尚能源有限公司0.7690天已回款
5宁波链成通能源有限公司0.6175天已回款
合计5.09
会计师核查意见:
通过对主要客户截止2021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函证和
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的检查,截止本监管函回复日公司主要应收账款
已全部结清。
问题4:三季报显示,公司货币资金12.75亿元,较2018至2020
年同期大幅增长,公司称主要原因为以票据方式支付比例增加,同时,
三季报应付票据为7.88亿元。请公司:
(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采用票据结算的采购和销售金额、占比,
及计入当期货币资金流的情况;
公司回复:
第21页大华核字[2022]000740号专项说明
近年来,由于部分银行对公司的授信品种由原来的流动资金贷款
调整成为票据,导致公司以票据支付业务款增加。2019年末、2020
年末、2021年三季度末,公司应付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分别为2.59亿
元、4.46亿元、6.58亿元,应付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分别为0.5亿元、
2.2亿元、1.3亿元。
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以票据结算采购金额10.83亿元,占总
采购金额20.15%。其中银行承兑汇票9.18亿元,占票据支付84.76%,
商业承兑汇票1.65亿元,占票据支付的15.24%。采购业务票据影响
现金流出7.29亿元,其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95亿
元,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34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以票据结算销售金额3.3亿元,占总销售金额的
5.5%。销售业务票据影响现金流入0.8亿元,均为销售商品、提供劳
务收到的现金。
会计师核查意见:
通过检查应付票据和应收票据备查簿,核对重要供应商和客户
算进行函证的结果,并分析复核票据结算业务对现金流量的影响,锦
州港做出的回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补充披露票据业务对应的前五名供应商、客户情况,与公
司及主要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公司回复:
第22页大华核字[2022]000740号专项说明
一、前五名供应商
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采购业务票据结算前五名合计8.3亿元,
占采购业务全部票据结算的76.64%。
票据业务前五名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亿元序号客户名称金额关联关系
一大连和境贸易有限公司5.10否
C]宁波百荣能源有限公司1.74否
CO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0.57是
锦州华凯粮食贸易有限公司0.50否
LO重庆岳城川聚贸易有限公司0.39否
合计8.30
二、前五名客户
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销售业务票据结算前五名合计2.63亿元,
占销售业务全部票据结算的79.7%。
票据业务前五名客户情况表
单位:亿元序号客户名称金额关联关系
1舟山丰聚益尚能源有限公司1.00否
N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附属公司0.74是
3赤峰远联钢铁有限责任公司0.33否
4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0.31否
5锦州隆承泰实业有限公司0.25否
合计2.63
三、关联关系说明
票据业务前五名供应商中,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
联营企业,是公司关联方,其他供应商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均不存
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票据业务前五名客户中,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持
第23页大华核字[2022]000740号专项说明
股5%以上股东,其他客户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或其他利益安排。
2021年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
议程序,并进行了及时的信息披露,决策程序规范、合法,以上票据
结算对应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在当年股东大会批准的业务和额度范围
内。
核查程序:
(1)检查应付票据和应收票据备查簿,核对重要供应商和客户
2021年1-9月份票据业务的发生额;
(2)通过天眼查软件查询重要客户和供应商的基础信息;
(3对发生票据业务重要供应商和客户2021年1-9月票据结算
额、其是否与锦州港及主要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进行函
证;
会计师核查意见:
通过执行上述程序,除公司提及的关联方发生票据业务外,没有
证据表明其他客户和供应商与锦州港及主要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其
他利益安排。
问题5:三季报显示,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仅0.14亿元,半年报
存货金额仅4.7亿元,常年维持较低水平。请公司:
(1)结合贸易业务规模、存货周转天数等,说明如何开展存货
管理;
第24页大华核字[2022]000740号专项说明
公司回复:
公司存货按照港口运营所需原材料及贸易库存商品分别管理。
2018-2020年末及2021年前三季度末,存货余额分别为1.31亿元、
0.08亿元、0.09亿元及0.14亿元;2018-2020年度及2021年前三
季度,贸易业务收入分别为38.24亿元、46.14亿元、47.66亿元、
36.69亿元。
一、港口运营所需原材料
2018-2020年及2021年前三季度,存货余额分别为0.15亿元、
0.08亿元、0.09亿元、0.13亿元。公司物资部门通过采取安排供应
商在港口建立库存,根据我公司实际消耗情况进行结算措施,保证及
时供应,并合理减少库存占用。2018-2020年度及2021年前三季度,
公司原材料周转天数分别为51.09天、42.47天、36.66天、50.33
天。
二、贸易库存商品
2018-2020年及2021年前三季度,存货余额分别为1.16亿元、
0亿元、0亿元、0.01亿元,贸易存货周转天数分别为21.80天、4.57
天、0.02天、0.05天。
公司为规避价格变化带来的市场风险,贸易业务主要是采用以销
定采的贸易模式,首先接受下游客户采购意向后,根据目前市场价格
趋势与其订立销售合同。然后在上游供应商中选取资源充足,价格合
理的贸易对手签订采购合同,通过以销定采模式,约定上下游客户在
同一仓储地点进行货物收发转移,即保证了货物及时准确交割,节省
第25页大华核字[2022]000740号专项说明
运输等环节成本,又实现存货的快速周转,达到零库存或较低库存状
态,降低公司风险和存货管理难度。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锦州港做出的回复符合公司实际状况。
(2)说明公司长期维持较低存货,与贸易业务规模是否相匹配。
公司回复:
公司长期维持较低库存状态,采用以销定采模式开展贸易业务,
主要是为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货物毁损灭失风险。在以销定采模
式下,公司2018-2020年及2021年前三季度,分别实现贸易业务收
入38.24亿元、46.14亿元、47.66亿元、36.69亿元,贸易规模比较
稳定。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锦州港做出的回复符合公司实际状况。
问题6.三季报显示,公司短期借款21.34亿元,一年内到期非
流动负债14.45亿元,长期借款31.55亿元,占货币资金比重达528%,
请公司结合负债结构、货币资金及现金流情况,分析偿债能力及流动
性风险。
公司回复:
一、负债结构
近年来,公司资产负债率保持在稳定范围内,债务总额控制在合
理水平。公司有息负债主要由银行借款、应付债券及融资租赁构成。
第26页大华核字[2022]000740号专项说明
2021年三季度末,银行渠道占比74%,发债渠道占比11%,融资租赁
渠道占比15%,银行渠道为公司融资主渠道。银行渠道中,国有银行
及政策性银行占比为65%,较为稳定。
近年来,公司通过不断调整债务结构,使长期有息负债占比逐渐
增加,债务总额趋于稳定,债务结构趋于优化,与资产结构更加匹配。
同时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着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经与各合作
银行沟通,公司银行渠道流动资金借款能保持存量稳定,持续使用,
且呈逐年增长趋势。公司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
年三季度末,短期有息负债合计分别为57.73亿元、56.25亿元、49.99
亿元及46.27亿元,占比分别为68%、61%、49%及49%;长期有息负
债合计分别为27.66亿元、35.59亿元、51.29亿元及48.97亿元,
占比分别为32%、39%、51%及51%。
二、货币资金、现金流
公司2018年至2020年及2021年9月末,货币资金分别为4.51
亿元、5.44亿元、1335亿元及12.75亿元,呈现上升趋势;经营活
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5.36亿元、6.82亿元、7.70亿元及4.82亿元,
亦逐年增加。
三、偿债能力和流动性风险分析
公司2018年至2020年及2021年三季度末,相关会计科目及偿
债能力指标如下:
单位:亿元主要会计科目或指标2021年9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货币资金12.7513.355.444.51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4.827.706.825.36
资产负债率62.32%63.97%62.87%61.59%
第27页大华核字[2022]000740号专项说明主要会计科目或指标2021年9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流动比率0.760.750.220.16
速动比率0.760.740.220.14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1.992.182.182.73
从短期偿债能力来看,公司2018年至2020年及2021年9月末
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16、0.22、0.75和0.76;速动比率分别为0.14、
0.22、0.74和0.76。2018年至2020年及2021年9月末,公司流动
比率和速动比率呈现上升趋势,表明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增强。
从长期偿债能力来看,公司2018年至2020年及2021年9月末
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1.59%、62.87%、63.97%和62.32%,保持在稳定
范围内。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考核分配局编著的2021年企业绩效评价
标准值,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行业平均值。
2018年至2020年及2021年9月末,公司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分别为2.73倍、2.18倍、2.18倍和1.99倍。总体看来,EBITDA保
障倍数比较稳定,利息支付能力尚可。
结合负债结构、货币资金、经营性现金净流量等情况来看,公司
整体偿债能力较强,流动性风险可控。
四、偿债资金来源
经与各合作银行沟通,近几年银行渠道流动资金借款逐年增长,
目前能保持存量稳定,部分其他有息负债主要偿债资金来源如下:
1、公司作为港口企业,具有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入。近3年销售
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在66亿到71亿元之间,经营活动产生现
金流量净额在5.36亿到7.70亿之间;未来,随着公司临港项目的建
设以及集疏运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加上东北陆海新通道的建设,公司
第28页大华核字[2022]000740号专项说明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将显著增强,经营活动产生净现金流亦将相应提升。
2、取得的投资收益
随着公司各临港产业项目的投产,将优化锦州港货源结构和发展
模式,有效促进锦州港产业升级。同时,临港产业所产生的经济效益
将直接拉动公司未来的投资收益的增长。
经2021年4月27日、5月19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参与丙烷脱氢及燃料油脱硫项目一
期工程和氧化铝项目一期工程建设。丙烷脱氢及燃料油脱硫项目一期
工程投产后,预计可新增吞吐量约310万吨/年;氧化铝项目一期工
程投产后,预计可新增吞吐量约825万吨/年,以上两个项目均符合
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投资回报。
3、其他融资渠道
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获得银行授信总额为99.36亿元,其
中未使用额度15.55亿元。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长期合
作关系,信贷融资渠道较通畅。公司将在与现有合作机构加强业务往
来的基础上,扩展金融机构范围,通过融资租赁等方式进行融资,拓
宽融资渠道,增加授信额度,储备融资资源;另公司已注册尚未发行
的中期票据、公司债券及超短期融资券额度为24.8亿元,发行中期
票据和公司债券等亦可为到期债务提供资金来源;
4、变现部分资产收取现金
公司可变现资产额度充足,资产质量较好,截至2021年9月末,
公司流动资产共计40.76亿元;固定资产为84.83亿元,固定资产主
第29页大华核字[2022]000740号专项说明要包括航道、码头、房屋、机械设备和运输设备,无形资产3.43亿元。其中,港口土地资产具有不可复制性及稀缺性,且由于公司土地及海域使用权取得时间较早,大多数以当时的历史成本入账,现市场价值普遍大于账面价值。若公司出现资金周转困难,公司将及时安排资产进行变现,用于支付到期债务。
综上所述,整体来看,公司整体偿债能力较强,流动性风险较低。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并对相关数据和指标进行分析复核,锦州港做出的回复
符合公司实际状况。
专项说明,请予察核。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第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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