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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52证券简称:广电运通公告编号:临2022-010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运通智能引入战略投资者并实施员工持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运通”或“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运通智能引入战略投资者并实施员工持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广州广电运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通智能”)以公开挂牌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和实施员工持股,其中员工持股平台按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最终认购价格同步入股,挂牌底价以运通智能股东全部权益22160万元为计算依据,对应每一元注册资本认购价格不低于2.77元。增资扩股完成后,运通智能的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114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2021年11月,运通智能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挂牌底价为3157.80万元,对应
每一元注册资本认购底价为2.77元。
近日,广州国资混改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3157.80万元的价格成功摘牌(其中:114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占增资后运通智能注册资本的10%,2017.8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员工持股平台以相同价格同步入股,共出资6260.20万元(其中:226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占增资后运通智能注册资本的19.8246%,4000.2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运通智能共计融资9418万元,交易各方已签署《企业增资扩股合同》。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三、增资方基本情况
(一)战略投资者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国资混改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科创国发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D23MQX5
主要经营场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掬泉路 3 号广州国际企业孵化器 C213 房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投资咨询服务;股权投资。
股权结构:
普通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比例
广州科创国发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31%
有限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比例
广州国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890027.99%
广州市盛邦投资有限公司890027.99%
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890027.99%
广州万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00015.72%
合计31800100.00%
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
关联关系:广州国资混改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他说明:广州国资混改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员工持股平台基本情况
员工持股平台由珠海智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智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众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众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家合伙
企业构成,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广州智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投资”)。
1、珠海智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智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77C3A4C
主要经营场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十字门大道338号3栋2单元2004房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2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珠海智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智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77BXW25
主要经营场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十字门大道338号2栋1单元2705房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珠海众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智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77GGF9P
主要经营场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政路588号4栋1303房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珠海众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智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77CCG09
主要经营场所:珠海市横琴新区横琴镇彩虹路2号9栋2605房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员工持股平台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员工持股平台由智慧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智慧投资为运通智能高管团队专为担任员工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而设立的,除该事项外不从事其他任何业务。
名称:广州智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曾庆宁
注册资本: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UX1HW3H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林路9、11号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3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职务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比例
1曾庆宁运通智能总经理0.2525%
2王理达运通智能副总经理0.2525%
3雷云运通智能副总经理0.2525%
4丁航运通智能副总经理0.2525%
合计-1100.00%
员工持股平台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企业增资扩股合同》主要内容
经友好协商,运通智能(甲方)与广州国资混改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珠海智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丙方1)、珠海智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丙方2)、珠海众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丙方3)、珠海众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丙方4)(以下合称“丙方”)、广电运通(丁方)签署《企业增资扩股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增资
1.1甲方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1400万元,共增
加注册资本3400万元。
1.2本合同各方同意,乙方以人民币3157.80万元(以下称为“乙方投资款”)竞得甲
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中的1140万元,其中1140万元计入甲方注册资本(为实收资本),占增资后甲方注册资本10.0000%,其余部分人民币2017.80万元计入甲方资本公积;丙方以人民币6260.20万元(以下称为“丙方投资款”)取得甲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中的2260万元,其中2260万元计入甲方注册资本(为实收资本),占增资后甲方注册资本19.8246%,其余部分人民币4000.20万元计入甲方资本公积。
1.3本次增资前,甲方股权结构为:
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8000100%
合计8000100%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甲方股权结构为:
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800070.1754%
广州国资混改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4010.0000%
珠海智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806.8421%
珠海智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04.5614%
4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珠海众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54.1667%
珠海众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54.2544%
合计11400.00100%
1.4丁方在此明确和不可撤销地就本次增资放弃任何适用法律、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优先
认缴权或其他类似的权利,同意甲方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方式引入新股东。
2、本次增资扩股的定价依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鹏信资评报字【2021】第 YGZ002 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出具的运通智能《2018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粤报字【2019】第10498号)、《2019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粤报字【2020】第10387号)、《2020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粤报字【2021】第10055号)。
3、增资款项的支付:本合同各方同意,乙方、丙方均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
日内将各自取得本次增资的投资款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4、增资后公司治理结构安排:本合同各方同意,在本次投资交割后,乙方有权向甲方派出董事1名。后续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5、增资后公司利润分配安排
本合同各方同意,增资后公司利润分配安排如下:
5.1甲方的所有滚存未分配利润应由增资后的全体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5.2除特殊情况外,增资完成后的每一年度,若甲方当年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正的情况下,并且在不影响公司正常发展的前提下,经甲方公司股东会决议后,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负责就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充分讨论并形成会议记录,并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6、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
6.1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6.2乙方、丙方未能按期支付增资扩股的投资总价款,经甲方催告且无正当理由逾期30
天仍未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解除本合同:
如甲方选择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则乙方、丙方应按照各自应付未付的投资款金额的日万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期自本协议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之次日开始起算直
5至甲方全额收到投资款之日止。
如甲方选择解除本合同的:(1)乙方已交纳给广州产权交易所的交易保证金无权要求返还,甲方有权要求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乙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支付给甲方;(2)丙方应按各自应付投资款金额的12.7%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3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期完成本协议规定的相关手续,经乙方、丙方催告逾期30天
仍未履行义务的,乙方、丙方均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如乙方或丙方选择解除本合同的,则甲方应按照乙方、丙方各自已支付投资款的10%的标准向乙方、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应向乙方、丙方无息返还乙方、丙方已经支付全部投资款项;如乙方或丙方选择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则甲方应按照乙方、丙方各自已支付投资款金额的日万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期自本协议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之次日开始起算直至完成相关手续之日止。
6.4各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将争
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本合同自各方签署日起生效。国家法律、法规对本合同生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增资扩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运通智能引入战略投资者和员工持股,有利于运通智能的资本与机制创新,更好优化股权结构与完善公司治理,建立与核心团队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员工与企业利益共享,推动运通智能的长期发展,助力广电运通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领军企业转型。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持有运通智能70.1754%股权,仍是运通智能的控股股东。
本次增资扩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成交确认书》;
2、《企业增资扩股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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