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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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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开心就好 发表于 2022-2-12 00:00:00 浏览:  68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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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07证券简称:欣旺达公告编号:2022-032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或“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会琼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3306名激励对象中,其中6名激励对象因为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0.6万股,10名激励对象因为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股票期权2万份,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将上述16名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3306人调整为3290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824万股调整为823.4万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1669万份调整为1667万份,预留数量不变。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以上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1东利益的情况。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3、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
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含控股子公司),激励对象中不包含独立董事和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部分外籍员工,主要系公司外籍激励对象在公司的战略发展、经营管理、技术研发、项目建设、业务拓展及企业文化建设等
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通过本激励计划将更加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转型升级战略目标落地,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
4、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同意公司以2022年2月11日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和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2248名激励对象授予823.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向符合条件的
1049名激励对象授予1667万份股票期权。
2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和股票期权首
次授权日进行核查,认为首次授予日和首次授权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和授权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以2022年2月11日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和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2248名激励对象授予823.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向符合条件的1049名激励对象授予1667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公司本次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3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
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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