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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发龙蟒:关于股权激励事宜获得四川省国资委备案同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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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发龙蟒:关于股权激励事宜获得四川省国资委备案同意的公告

股无百日红 发表于 2022-2-15 00:00:00 浏览:  47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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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2证券简称:川发龙蟒公告编号:2022-023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事宜获得四川省国资委备案同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发龙蟒”)于2021年11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对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备案有关事项的复函》(川国资函[2022]12号)。主要内容如下:
四川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川发龙蟒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请川发龙蟒上级单位切实履行国有控股股东职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川发龙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严格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考核和监督,指导川发龙蟒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有关政策规定,通过规范的公司治理程序,规范实施股权激励,充分调动核心骨干人才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国有股东权益;请川发龙蟒上级单位指导川发龙蟒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业绩考核评价办法,以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决定对激励对象全体和个人权益的授予和解锁;请川发龙蟒上级单
位在川发龙蟒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其股权激励实施情况上报四川省国资委。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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