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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证券简称:新开普公告编号:2022-004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于2022年2月18日上午9:30在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18号803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2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分别为杨维国先生、华梦阳先生、傅常顺先生、陈亮先生、王振华先生、刘汴生先生、金香爱女士,其中董事陈亮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维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陈振亚先生、王葆玲女士、张建英女士,董事会秘书赵璇女士、财务总监李玉玲女士及副总经理何伟先生、李玉玲女士、焦征海先生、杨长昆先生、杨文寿先生、赵璇女士、赵鑫先生列席了会议,其中副总经理何伟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及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上海五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冰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雪明签订《扬州五信开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帮助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产业整合、外延式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总出资额为100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为9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6%。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董事会认为,合伙企业作为公司投资平台,有利于公司借助专业机构的资源,
第1页共2页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提高对投资标的相关运作的专业性,为公司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有效地产业整合提供支持,促进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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