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浏览文章 20 秒,奖励 10 E币,可兑换会员或礼品。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福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福光股份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出
4
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福光股份于2022年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
关联交易的交易方为福建省星云大数据应用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云大数
据”或“关联人”,预计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唐秀娥
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福光股份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
会审议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福光股份预计2022年度
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
不存在损害福光股份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
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福光股份独立性产生影响,福光股份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
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属于福光股份日常经营业务,符
合福光股份经营发展需要,符合福光股份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该议
案时,关联董事唐秀娥女士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福光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
面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福光股份预计2022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基于福光股份正常经营需要,遵循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则,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福光股份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福建省电子信
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须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福建省星云大数据应用服务有限公司6,000万元10.2100不适用
注: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福光股份2020年营业收入。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本次交易为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同类交易前次预计
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1%以上的情形。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星云大数据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元荣
注册资本:25,520.65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11-22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洪山科技园科研楼5层505室
主要办公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园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5号楼25-
27层
主营业务:大数据应用、信息平台开发、平台运营和系统集成
主要股东:福建省大数据有限公司持股84.2455%、福光股份持股8%。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2020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47,610.56
净利润1.963.88
总资产119,730.27
净资产43,517.50
(二)与福光股份的关联关系
福光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信息集团在过去12个月内曾为星云大数据控股股东,且福光股份副董事长唐秀娥女士担任星云大数据董事。
(三)履约能力分析
星云大数据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福光股份将就上述
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福光股份预计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福光股份向星云大数据
销售产品、商品。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并结合
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福光股份及其子
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福光股份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及具体项目需求,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福光股份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基础上进行的,符
合商业惯例。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
原则,不存在损害福光股份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关联人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企业,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本次交易有助于福光股份主营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对福光股份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福光股份亦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业务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福光股份本次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董事会与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
项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福光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表减6
陈霖
吴诚彬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