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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问询函的回函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收到你公司《问询函》,现就相关问题核实并回复如下:
1、截止目前,我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你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2、截止目前,我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你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3、在你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我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
你公司股票的行为。
特此回复。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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