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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88126股票简称:沪硅产业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兴邦路755号3幢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联席主承销商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层及28层
二〇二二年三月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240038399股
2、发行价格:20.83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999999851.17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946185486.46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18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全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目录目录....................................................3
释义....................................................5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6
一、公司基本情况..............................................6
(一)发行人概述..............................................6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6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7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7
(三)发行方式..............................................14
(四)发行数量..............................................14
(五)发行价格..............................................15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15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15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16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16
(十)发行对象情况............................................16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25
(十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发行人律师......26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27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27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27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27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27
第三节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28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28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28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29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30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30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30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30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30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31
(四)主要财务指标............................................31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32
第四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34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4
二、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34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34
四、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35
五、验资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35
第五节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36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36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36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37
第七节备查文件..............................................38
一、备查文件目录.............................................38
二、查阅地点、时间............................................38
(一)发行人: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8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8
(三)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38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沪硅产业、发行人指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本上市公告书指
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指 沪硅产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发行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承销细则》指细则》
《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管理办法》指《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章程》指《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主承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金公司、联席主承销商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普华永道指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指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元、万元、亿元指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报告期指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9月注: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所致。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述中文名称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National Silicon Industry Group Co.Ltd.注册资本248026万元(本次发行前)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兴邦路755号3幢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沪硅产业股票代码688126法定代表人俞跃辉董事会秘书李炜
联系电话86-21-52589038
传真号码86-21-52589196
互联网址 http://www.nsig.com
电子邮箱 PR@sh-nsig.com
研究、开发、生产、加工高端硅基集成电路材料、相关技术及相经营范围关产品,销售自产产品以及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9)”。
公司主营业务为半导体硅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我国大陆地区规模最大和技术最先进的半导体硅片制造企业之一,也是我国大陆地区率先实现 SOI 硅片和 300mm 硅片规模化销售的企业。公司拥有众多国内外知名客户,包括台积电、台联电、格罗方德、意法半导体、Towerjazz 等国际芯片厂商以及中芯国际、
华虹宏力、华力微电子、长江存储、武汉新芯、长鑫存储、华润微等国内所有主
要芯片制造企业,客户遍布北美、欧洲、中国、亚洲其他国家或地区。
6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董事会审议过程2021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
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调整本次发行方案中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相关的议案。
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调整本次发行方案中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相关的议案。
2022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认购对象参与公司2021年
7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过程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调整本次发行方案中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相关的议案。
2022年1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调整本次发行方案中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相关的议案。
3、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2021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82021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注册申请。
4、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简述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于2022年2月7日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送《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并于2022年2月7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承诺函》启动本次发行。
在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报送《发行方案》后,有
4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名单》的基础之上增加该4名投资者。具体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青岛以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黄宏
3诸暨联砺品字标浙江制造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上海宝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在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截至发行 T 日(2022 年 2 月 10日)前,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362名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出了《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附件,邀请前述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前述362名投资者中具体包括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收市后发行人前20名无关联关系且非港股通的股东13家、基金公
司74家、证券公司54家、保险机构36家、私募及其他机构170家、个人投资
9者15位。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和《承销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即 2022 年 2 月 10 日(T 日)上午 8:30至11:30,在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共接收到15名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均符合《认购邀请书》中对申购报价的要求,均为有效申购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20.83元/股-23.40元/股。
认购对象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申购金额是否为序号认购对象名称(元/股)(万元)有效申购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
122.1315000是
司
22.4870000
2台州中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8875000是
21.2481400深圳中融哈投纾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322.0015000是
伙)
21.6129100
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1.0031100是
20.8933000
5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2.5020500是
10申购价格申购金额是否为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元/股)(万元)有效申购
20.8321000
22.1315000
6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是
20.8320000
21.0115000
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9315300是
20.8518300
8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8615000是
9嘉兴兴晟东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0015000是
10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8515400是
23.4015000
11建银国际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21.8015000是
20.8515000
21.0715000
12黄宏是
20.9520000
1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0315200是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21.7080000
14是
限公司21.05150000
15 法国巴黎银行(BNP Paribas) 22.02 15600 是
上述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之外
的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
(3)首轮确定的投资者股份配售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上述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购价格、认购金额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最终确定以20.83元/股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按照上述发行价格及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对应的认购总股数为223187704股,认购总金额为
4648999874.32元。首轮配售的投资者获配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期
序号获配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月)
1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720115211499999982.436
11限售期
序号获配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月)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239078252813999989.166(有限合伙)
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15842534329999983.226
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
410081613209999998.796
司
5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9601536199999994.886
6黄宏9601536199999994.886
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785405182999986.156
8 法国巴黎银行(BNP Paribas) 7489198 155999994.34 6
9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7393182153999981.066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97167151999988.616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
117201152149999996.166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融哈投纾困投资合伙
127201152149999996.166企业(有限合伙)
13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201152149999996.166
嘉兴兴晟东研投资合伙企业
147201152149999996.166(有限合伙)
建银国际资产管理(上海)有
157201152149999996.166
限公司
合计2231877044648999874.32-
(4)追加认购流程及投资者获配情况
由于首轮认购结束后,投资者认购资金未达到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认购股数未达到拟发行股数,且有效认购家数不足35家,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根据《发行方案》,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以确定的价格,即 20.83 元/股向在发行 T日已参与报价的投资者按价格高低顺序征询追加认购意向,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该等投资者发送《追加认购邀请书》。本次发送《追加认购邀请书》的范围为首轮获配的15名认购对象和前期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首轮有效认购投资者追加时间起始于收到《追加认购邀请书》之时,截止于
2022年2月15日11:30;非首轮有效认购投资者追加时间起始于2022年2月11
12日11:30,截止于2022年2月15日11:30。截至2022年2月11日下午13:28,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簿记中心共收到6名认购对象的追加认购申请,具体申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申购价格申购金额序号认购对象名称是否获得配售(元/股)(万元)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833000是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832000是
诸暨联砺品字标浙江制造集成电路
320.835000是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上海宝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833600是
5 瑞士银行(UBS AG) 20.83 4800 是
6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8316700是
合计-35100-
上述参与追加认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追加认购文件,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之外的参与追加认购的投资者均按《追加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
追加认购结束后,本次发行获配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票、获配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获配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
1720115211499999982.436
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硅股权投资合伙
239078252813999989.166企业(有限合伙)
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15842534329999983.226
4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218434316999980.226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225636212999997.886
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
610081613209999998.796
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
79601536199999994.886
公司
8黄宏9601536199999994.88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98257321171999996.436
公司
13序号获配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法国巴黎银行(BNP
107489198155999994.346Paribas)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117393182153999981.066
公司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
127201152149999996.166
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融哈投纾困投资
137201152149999996.166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兴晟东研投资合伙
147201152149999996.166企业(有限合伙)建银国际资产管理(上
157201152149999996.166
海)有限公司诸暨联砺品字标浙江制
16造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240038449999998.726
伙企业(有限合伙)
17 瑞士银行(UBS AG) 2304368 47999985.44 6
上海宝鼎投资股份有限
18172827635999989.086
公司
合计2400383994999999851.17-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
(四)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
744078000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
根据发行人《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数量为240038406股,即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0.00万元(含本数)。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24003839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999999851.17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
14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2年2月8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20.83元/股。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
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20.83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0.00%。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999999851.17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53814364.7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46185486.46元。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2年2月11日,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向18
名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上述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汇入本次发行指定的专用账户,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2022年2月17日,海通证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2月1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众会字(2022)第00908号),截至2022年2月15日止,海通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认购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资金总额人民币4999999856.29元(大写:肆拾玖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捌佰伍拾陆元贰角15玖分)。其中,溢缴款5.12元(大写:伍元壹角贰分),溢缴款需退回认购人。
根据普华永道2022年2月23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0162 号),截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止,沪硅产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总数量为240038399股,发行价格为20.83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851.17元(大写:肆拾玖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捌佰伍拾壹元壹角柒分),扣除不含增值税的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53814364.7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46185486.46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240038399.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4706147087.46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沪硅产业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银行名称专户账号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5981666888880
2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03004841882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457282551286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22年3月3日,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的240038399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18家获配投资者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均为6个月。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十)发行对象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16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01-6法定代表人楼宇光注册资本2041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MA01N9JK2F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经营范围
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72011521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2)台州中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台州中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心海路600号台州创谷基金港1幢住所
楼302-1(自主申报)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盛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215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02MA7FCTLA3G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经营范围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台州中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39078252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法定代表人杨玉成注册资本535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244445565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
17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15842534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4)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称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111号201室法定代表人陈志刚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33232831XD
资产管理,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经营范围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10081613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5)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贡院街1号院1号楼二层206-25室法定代表人金才玖
注册资本714285.71429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335463656N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
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经营范围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8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9601536股,股份限售期为自
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6)黄宏姓名黄宏
身份证号码3101061969********性别男国籍中国
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新华路 519 号 15B 室投资者类别个人投资者
黄宏本次获配数量为9601536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法定代表人潘福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经营范围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10225636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8)法国巴黎银行(BNP Paribas)
名称 法国巴黎银行(BNP Paribas)
企业性质 QFII
住所 16 Boulevard des Italiens 75009 Paris France
许可证编号 QF2004EUB025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19法国巴黎银行(BNP Paribas)本次获配数量为 7489198 股,股份限售期为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9)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法定代表人张海波注册资本36172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279533137K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7393182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法定代表人贺青
注册资本890794.7954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59284XQ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
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经营范围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8257321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1)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1号高新大厦10层1007室
20法定代表人李汝革
注册资本3095593.0854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MA0092LM5C
基金管理;对贫困地区的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建设、新型城镇化
发展以及养老、医疗、健康产业进行投资;投资咨询和投资管理。
经营范围(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7201152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2)深圳中融哈投纾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深圳中融哈投纾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福强社区深南中路 2018 号兴华大厦 A住所
座、B 座 B 座 10 层 1039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哈尔滨哈投资本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2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Y6781X项目投资策划;投资咨询;企业品牌策划;投资顾问;投资兴办经营范围实业。
深圳中融哈投纾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7201152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3)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层1901-1908室住所
20层2001-2008室
法定代表人李强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576004033
一般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经营范围许可的其他业务。
21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15218434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6个月。
(14)嘉兴兴晟东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嘉兴兴晟东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48室-38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远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01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2CW6FH7L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范围经营活动)
嘉兴兴晟东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7201152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5)建银国际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名称建银国际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环龙路65弄1号三层、四层法定代表人米强注册资本38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K3BC26J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商务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经营范围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银国际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7201152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6)诸暨联砺品字标浙江制造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诸暨联砺品字标浙江制造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住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艮塔西路138号新金融大厦五楼520室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联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2注册资本93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81MA29E36283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诸暨联砺品字标浙江制造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
数量为2400384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7)瑞士银行(UBS AG)名称 瑞士银行(UBS AG)
企业性质 QFII
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住所
14051 Basel Switzerland
许可证编号 QF2003EUS001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瑞士银行(UBS AG)本次获配数量为 2304368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8)上海宝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上海宝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芦潮港路1758号1幢8298室法定代表人张亮
注册资本7244.9215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03134398P
软、硬件的开发建设;资产委托管理及经营;高科技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创业投资,接受委经营范围托对企业进行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兼并收购、企业形象策划(上述经营范围除专项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宝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1728276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23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经查验,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不包括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鉴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基金”)系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且产业投资基金的董事楼宇光、丁文武、唐雪峰、韩敬文、戴敏敏等人同时担任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国家集成电路产业
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基金二期”)的董事,产业投资基金的董事何宁同时担任产业投资基金二期的监事、产业投资基金的总经理丁
文武同时担任产业投资基金二期的总经理。此外,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根据各自的委托管理协议分别对产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进行管理。
根据2021年1月2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包括确认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等事项。鉴于产业投资基金二期与发行人并列第一大股东产业投资基金之间存在共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基金管理人的情况,
2022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产业投资基金
二期作为认购对象的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虽与发行人并列第一大股东产业投资基金之间存在共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基金管理人的情况,但不属于《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参与竞价的情形。发行人就本次交易参照关联交易标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24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
排的说明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上
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经核查,根据发行人及认购对象出具的说明函,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
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锁定期符合《证券法》《科创板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
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25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科创板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
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发行人律师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管理办法》、《承销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发行人与认购对象正式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书未违反
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具备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承销细则》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尚需办理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股份登记以及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变更登记手续。”
26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出具的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本次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沪硅产业。
证券代码为:688126。
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18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全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7第三节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139011284656.05%163015124559.93%
无限售条件股份109014715443.95%109014715440.07%
股份总数2480260000100.00%2720298399100.00%
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24003839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仍无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限售股数(股)
(股)(%)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
1 限售流通 A 股 567000000 22.86 567000000
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
2 限售流通 A 股 567000000 22.86 567000000
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工业区开发(集 限售流通 A 股、
31597782536.4412272600
团)有限公司 A 股流通股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4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A 股流通股 140400000 5.66 0伙)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
5 限售流通 A 股 139653500 5.63 139653500
份有限公司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
6 A 股流通股 138740000 5.59 0
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银河创新成长混合型 A 股流通股 55500636 2.24 0
证券投资基金
28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限售股数(股)
(股)(%)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8 公司-诺安成长股票型 A 股流通股 46601598 1.88 0
证券投资基金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9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 A 股流通股 28622259 1.15 0限合伙)
1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A 股流通股 22152306 0.89 0
合计186544855275.201285926100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限售股数(股)
(%)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
1 限售流通 A 股 567000000 20.84 567000000
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
2 限售流通 A 股 567000000 20.84 567000000
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工业区开发(集 限售流通A股、
31597782535.8712272600
团)有限公司 A 股流通股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
4 A 股流通股 140400000 5.16 0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
5 限售流通 A 股 139653500 5.13 139653500
有限公司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公
6 A 股流通股 138740000 5.10 0
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
7 A 股限售股 72011521 2.65 72011521
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限售流通A股、
8司-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618200322.2715218434
A 股流通股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银河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 A 股流通股 55500636 2.04 0
投资基金台州中硅股权投资合伙企
10 限售流通 A 股 39078252 1.44 39078252业(有限合伙)
合计194098219471.351412234307
29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项目2021年1-9月/20212020年度/20202021年1-9月/20212020年度/2020年9月30日年12月31日年9月30日年12月31日基本每股收益
0.0410.0380.0370.032(元/股)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每股3.9933.8075.4595.290净资产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注2: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0年度和2021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1年2020年2019年2018年
项目
9月30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资产总额1516198.241449850.73996324.41682254.69
负债总额522259.87495854.02478880.50322751.86
股东权益合计993938.37953996.71517443.91359502.83
少数股东权益3617.609692.7110242.9020976.1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990320.77944304.00507201.00338526.65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2019年2018年营业收入176729.12181127.78149250.98101044.55
营业利润11531.1111880.87-7277.443646.62
利润总额11592.3111410.64-7326.663524.48
净利润10123.589000.24-10125.81967.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10065.958707.08-8991.451120.57
30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2019年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6464.5037654.6088670.1932706.15
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63876.92-190756.67-104416.87-104895.40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4931.58211817.608786.0178892.90
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43275.6258578.25-6924.017093.57增加额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2020年2019年2018年
主要财务指标
9月30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1.832.360.740.89
速动比率(倍)1.381.970.540.7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6.34%7.99%29.05%35.4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3.993.812.731.69
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625.366.257.43
存货周转率(次)2.322.943.985.6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54554.6660275.4833685.1225333.3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0065.958707.08-8991.451120.57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0267.70-28064.76-23737.45-10333.31
后的净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2.692.390.221.5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0.070.150.480.1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170.24-0.040.04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02%7.23%5.64%8.29%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额+无形资产摊销
31额
7、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投入÷营业收入)×100%
8、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数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数
11、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总数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682254.69万元、996324.41万元、
1449850.73万元和1516198.24万元,资产规模逐年增长,主要系随着全球半
导体行业景气度提升、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资本实力的增强以及2020年度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固定资产、存货、货币资金、其他权益工具等资产相应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322751.86万元、478880.50万元、
495854.02万元和522259.87万元。非流动负债是公司负债主要组成部分,报告
期各期末,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74625.05万元、254668.71万元、355132.55万元和379824.57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4.11%、53.18%、71.62%和72.73%。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财务风险较低,资产周转情况良好,各项资产、负债科目金额的变动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相符。同时,公司可通过本次发行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89、074、2.36和1.83,速动比率为
0.77、0.54、1.97和1.38。随着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和公司
资产和负债结构的改善,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总体呈上升趋势,短期偿债能力良好。
长期偿债能力方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7.31%、48.06%、34.20%和34.45%。随着公司资本实力的增强,业务规模的不
断扩大以及盈利能力的不断提升,公司资产负债率总体呈下降趋势,偿债能力不
32断改善。
整体而言,公司的短期及长期偿债能力呈向好趋势、财务风险较低,体现出公司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
3、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1044.55万元、149250.98万元、181127.78万元和176729.12万元。受益于半导体终端市场需求强劲和公司半导体硅片产能的快速提升,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逐年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120.57万元、-8991.45万元、8707.08万元和10065.9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0333.31万元、-23737.45万元、-28064.76万元和
-10267.70万元。随着公司半导体硅片产品质量和规格持续提升以及产能释放逐步形成规模效应,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
33第四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保荐代表人:张博文、曹岳承
项目协办人:王来柱
项目组成员:王建伟、徐显昊、卫天澄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1627
二、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66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层
负责人:李强
经办律师:李强、丁含春、孟营营
联系电话:021-52341668
传真:021-52433320
34四、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负责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赵波、孙吾伊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五、验资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负责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赵波、孙吾伊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35第五节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公司与海通证券签署了《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
海通证券指定张博文、曹岳承担任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张博文先生:海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董事,经济学硕士。2009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具有12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主要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包括:
沪硅产业(688126.SH)、德豪润达(002005.SZ)、长电科技(600584.SH)、
恩华药业(002262.SZ)、山推股份(000680.SZ)、宁波精达(603088.SH)、
科泰电源(300153.SZ)、金石东方(300434.SZ)、盛美上海(688082.SH)、
华瓷股份(001216.SZ)等 IPO、再融资及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实务经验。
曹岳承先生:海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总监,注册会计师,金融学硕士。具有
9 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主要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包括:沪硅产业(688126.SH)、新日股份(603787.SH)、醋化股份(603968.SH)、岱美股份(603730.SH)、
盛美上海(688082.SH)、华瓷股份(001216.SZ)等 IPO 项目,大东方(600327.SH)、云内动力(000903.SZ)等再融资项目以及云内动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承销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内部管理良好、业务运行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已具备了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基本条件。因此,本机构同意向贵所推荐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36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37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时间
查阅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
(一)发行人: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水路1000号
电话号码:021-52589038传真号码:021-52589196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4楼
电话号码:021-23219000传真号码:021-63411627
(三)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电话号码:010-65051166传真号码:010-6505116638(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39(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40(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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