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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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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豫,谁争锋 发表于 2022-3-8 00:00:00 浏览:  38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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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0证券简称:格林美公告编号:2022-019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
已于2022年3月5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7日在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其中,董事陈星题先生、魏薇女士、吴浩锋先生,独立董事潘峰先生、刘中华先生、吴树阶先生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的议案》。
鉴于目前武汉出现多例新冠肺炎本土病例,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由“格林美(武汉)城市矿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变更为“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泰兴经济开发区滨江北路8号)”。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的变更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除上述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变更外,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及审议议案等其他事项均不变。
《关于变更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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