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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40证券简称:运达科技公告编号:2022-015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52.4万股,约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12%。
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10名,回购价格为6.09元/股;涉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3名,回购价格为6.15元/股;涉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激励对象1名,回购价格为6.21元/股。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为320.676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3月7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4790万股变更为44737.6万股。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9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年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关于核实的议案》等议案。
2、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7日,公司将2019年激励计划拟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反对意见。2019年11月2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12月3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对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0年1月2日,公司完成2019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76名激励对象授予379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9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0年1月2日。
6、2021年1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拟对2019年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对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情形所涉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并同意为满足条件的2019年激励计划第一期所涉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7、2021年11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拟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对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情形所涉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关于核实的议案》等议案。
2、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7月25日,公司将2020年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反对意见。2020年7月2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7月31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也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对首次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0年11月17日,公司完成2020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46名激励对象授予197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0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11月17日。
6、2021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也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对预留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6月30日,公司完成2020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12名激励对象授予52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0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
8、2021年11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拟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对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情形所涉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并同意为满足条件的2020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所涉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1、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9年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激励计划”)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19年激励计划中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0人共计持有32.4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激励计划中首次
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3人共计持有14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所涉及的6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的种类、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占
总股本比例:
上述情形所涉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回购数量合计52.4万股,分别占2019年激励计划合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379万股)比例为8.55%,占2020年激励计划合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49万股)比例为8.03%,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12%。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
74名调整为64名,激励对象持有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9万股;2020年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46名调整为43名,激励对象持有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3万股,2020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12名调整为11名,激励对象持有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万股。
3、回购注销价格及定价依据:
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5月28日实施完毕,故董事会根据《2019年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19年激励计划及2020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2019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09元,调整后的2020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15元。
4、资金来源: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为320.676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回购注销验资及完成情况
1、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2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1-10号),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2年1月20日止,公司已减少实收股本524000元,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68276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447376000元,实收股本人民币447376000元。
2、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3月7日办理完成。
五、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4790万股变更为44737.6万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比例(+-)股份数量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44092850.98%-52400038852850.87%
无限售条件股份44349071599.02%044349071599.13%
股份总数447900000100.00%-524000447376000100.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2019年激励计划及2020年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六、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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