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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8证券简称:紫鑫药业公告编号:2022-012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海通资管-浦发银行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公司股东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海通资管-浦发银行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海通资管”)持有公司
股份7214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63%,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80759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将自
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4月21日期间内进行。
2022年3月9日,公司收到海通资管出具的《关于贵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现就相关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海通资管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暂未减持公司股票。
二、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本次减持前持股数量本次减持后持股数量股东名称股份性质股数(股)持股比例股数(股)持股比例
海通资管-浦发银行7
无限售流通股721474005.63%721474005.6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海通资管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海通资管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海通资管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述减持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海通资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海通资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1、海通资管-浦发银行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关于贵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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