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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8证券简称:沧州明珠公告编号:2022-009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孙公司日
常经营、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2022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隔膜科技”)及
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累计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担保业务包括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流动资金
贷款、应收账款保理、固定资产贷款、外汇衍生品业务等。
具体担保见下表:
被担保方截至目担保额度占担保方本次新增2022年度是否
2021年11前担保上市公司最
担保方被担保方持股比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关联月30日资余额近一期净资例(万元)(万元)担保
产负债率(万元)产比例沧州明珠隔膜
96.57%8.20%0.00500050001.43%是
科技有限公司沧州明德州东鸿制膜
珠塑料96.57%28.05%200013000150004.30%是股份有科技有限公司限公司芜湖明珠隔膜
96.57%21.16%7000013000020000057.32%是
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7200014800022000063.05%--
为确保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
2022年3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
1了回避表决,最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
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此事项须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关联担保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沧州隔膜科技成立于2014年1月21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5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96.57%,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为锂离子电池隔膜、涂覆改性隔膜、微孔膜、过滤膜的制造、开发、加工、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自
营、代理货物进出口。截止2021年11月30日,总资产23855.75万元净资产
21899.05万元,负债总额1956.7万元,资产负债率8.20%;2021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4466.59万元实现净利润148.7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沧州隔膜科技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5311196.57%
沧州明珠致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161.11%
于立辉2700.49%
沧州明珠合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30.48%
谷传明1000.18%
赵如奇500.09%
丁圣沧500.09%
陈宏伟500.09%
于增胜500.09%
于韶华500.09%
李栋500.09%
高树茂500.09%
夏燕良500.09%
孙召良500.09%
李繁联500.09%
胡庆亮500.09%
刘乘志250.05%
姚玉清250.05%
谢春普250.05%
马建150.03%
合计55000100.00%
注1:沧州明珠致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沧州明珠合力企业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为隔膜科技(含其子公司)核心经营管理人员、技术研发人员
2和业务骨干。
因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于桂亭之子(其现担任沧州隔膜科技董事)为沧州隔膜科技股东,对沧州隔膜科技及其子公司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东鸿制膜”)、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明珠隔膜”)提供的担保均为关联担保。沧州隔膜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二)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
德州东鸿制膜成立于2009年6月29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是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关联方沧州隔膜科技持股比例为100%。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1年11月30日,总资产41547.52万元净资产29894.66万元,负债总额11652.86万元,资产负债率28.05%;2021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30892.51万元实现净利润-50.7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芜湖明珠隔膜成立于2021年9月30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是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关联方沧州隔膜科技持股比例为100%。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
3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截止2021年11月30日,总资产12841.95
万元净资产9995.71万元,负债总额2846.24万元,资产负债率21.16%;2021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4.3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查询,以上被担保人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期限:以实际申请贷款合同为准。
(三)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
(四)反担保责任约定:公司为被担保方提供担保时,被担保方其他股东将
按出资比例以其持有的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保证范围和期间与担保方一致。
本次担保的相关协议文件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内容以各方实际签署的最终协议为准。对于授权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沧州隔膜科技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96.57%的股权;德州东鸿制膜、芜湖明珠隔膜均为沧州隔膜科技全资子公司,系公司控股孙公司。上述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稳定,资产质量优良,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因此,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孙公司提供关联担保额度事项有利于上述公司获得日常经营、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所需要的资金,支持其业务快速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
本次涉及关联担保,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被担保人的其他股东也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关联方将为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关联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
的事前核查,对拟发生的关联担保行为予以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
4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
公司控股子、孙公司获得日常经营、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所需要的资金,支持其业务快速发展。同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上述拟担保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上述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担保余额情况
本次担保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拟为上述控股子、孙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5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总资产61.68%,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87.41%。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余额为121800万元,均为对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24.63%,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4.91%。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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