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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智能: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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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智能: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平淡 发表于 2022-3-12 00:00:00 浏览:  44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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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84证券简称:哈工智能公告编号:2022-020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于2022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于2022年3月
11日上午11:00在上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奚海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
受定期报告窗口期、公司资金安排计划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司预计在原定回购期内,存在无法完成本次股份回购的可能。因此,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对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6个月,延长至2022年10月24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自2021年4月25日起至2022年10月24日止。
除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延期后的股份回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回购实施期限延期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股票
1长期的投资价值,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进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回
购延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同意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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